廮陶县
廮陶县(廮音yǐng,有误写为“瘿”的),古县名,今河北省邢台市一带,曾两度设置。其地原属春秋时晋国杨氏邑,战国时属赵国。
第一次设置
汉高祖十一年(前196年)于杨氏邑城南14.5公里处置廮陶县,属钜鹿郡,治所在今平乡县田付村乡艾村。东汉时,廮陶县为钜鹿郡郡治。汉桓帝延熹八年(165年)勃海国迁往钜鹿郡,其地改设勃海郡,析钜鹿郡新设廮陶国。因为勃海王刘悝谋逆贬为廮陶王。永康元年(167年)桓帝遗诏恢复刘悝渤海王,廮陶国迁往勃海郡,其地并入钜鹿郡。建安十七年(212年),廮陶县改属魏郡。三国曹魏时,廮陶县仍为钜鹿郡郡治。西晋咸宁六年(280年),分全国为十九州,廮陶县属冀州。太康年间,杨氏县并入廮陶县,为冀州钜鹿国治、领。北魏时,廮陶县属定州北钜鹿郡。北齐天保七年(556年),省廮陶县并入廮遥县。
第二次设置
隋开皇三年(583年)廮遥县复名廮陶县,治今宁晋县城关,改属栾州。隋大业三年(607年),复将栾州改赵郡,廮陶县属赵郡。唐代,廮陶县先属赵州,武德五年(622年)改赵州为栾州。贞观元年(627年),唐太宗分全国为十道,廮陶县属河北道赵州。天宝元年(742年),因“廮陶”谐音“应逃”不祥,取“安宁晋福”之意,改称宁晋。此后,廮陶县没有再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