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宜培(?—?),字存赤,號瑤林河南汝州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河南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授威縣知縣,四十五年(1617年)調永年縣知縣,明敏有決斷,訟者至數言立判,人服其吏才,升戶部主事,天啟二年(1622年)改禮部儀制司主事,升吏部考功司郎中[1],升太僕寺少卿,崇禎二年(1629年)二月被吏科都給事中沈惟炳論劾越前資而管外察,美大工而獻諛詞,在京察中以科道拾遺罷職[2]

郟縣東街有「雲程聯步坊」,為李宜培立[3]

家族

父李可敬,至孝,曾割股愈親,憑李宜培貴,贈戶部主事。

參考文獻

  1. ^ 《烈皇小識》:崇禎元年戊辰正月,大計天下吏。主計者吏部尚書房壯麗、左都御史曹思誠、考功郎中李宜培、吏科都給事中魏照乘、掌河南道御史安伸,佐計者楊維垣也。是舉也。為聖天子第一新政。宜將媚璫諸奸,痛加掃除。房壯麗等皆璫孽也,互為容隱,咸逃吏議,人心頗為不平云。
  2. ^ 《崇禎長編卷之十八》:崇禎二年二月己酉考察京官,科道拾遺者二十四人:王之臣 潘士良 田 仰 張延登 李宜培 林宗載 沈德先 吳道燁 呂純如 蔣一聰 彭惟誠 李聞詩 吳弘業 王大智 李棲鳳 陳王庭 謝存仁 楊嗣修 王志道 甯承熙 張九賢 劉 斌 安 伸 王廷諫。
  3. ^ 《郟縣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