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元兆(?—?),號濬源南直隸徽州府婺源縣人,明朝進士、官員。

生平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應天府鄉試第九十五名舉人,崇禎七年(1634年)甲戌科會試159名,三甲67名進士[1]。工部觀政,七月授浙江平湖知縣,本年丁憂,十年起補山陰知縣[2]。十五年升南京刑部雲南司主事,十六年升南京兵部武選司郎中。

家族

曾祖汪希利。祖父汪煥祖。父汪應蛟,戶部尚書加太子太保、萬曆二年甲戌進士。

參考資料

  1. ^ 《崇禎七年甲戌科進士三代履歷》:汪元兆,曾祖希利,贈戶部尚書加少保。祖漢,贈戶部尚書加少保。父應蛟,戶部尚書加少保、甲戌。濬源,詩五房,辛丑四月二十日生,徽州府婺源縣人,乙卯鄉試,會一百五十九名,三甲六十七名,工部觀政,七月授浙江平湖知縣,本年丁憂,丁丑補山陰知縣。
  2. ^ 《山陰縣誌》·卷十八·職官志:汪元兆崇禎十三年
官銜
前任:
謝鼎新
明朝浙江山陰縣知縣
1637年-1640年
繼任:
錢世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