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議商務專條附章

續議商務專條附章》是1895年6月20日(光緒二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中法兩國政府在北京簽署的不平等條約

歷史

中日甲午戰爭以後,法國參加三國干涉還遼,迫使清政府與沙俄、法國簽訂《四厘借款合同》(「俄法洋款」一億金盧布,約合白銀一億兩),並於1895年5月8日法國外交部長哈洛托召見中國駐法公使龔照瑗。中國政府代表中方全權大臣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和碩慶親王奕訢、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軍機大臣吏部左侍郎徐用儀和法方全權大臣、法國駐清公使施阿蘭在北京簽訂了中法《續議界務專條附章》和中法《續議商務專條附章》。

內容

中法《續議商務專條附章》共九條。對前訂《續議商務專條》修訂、擴充。 通過此約,法國不僅擴大了在華商務特權,而且進一步攫取了礦務、電政方面的特權。並進一步獲得了修建從越南至雲南、廣西鐵路的特權。[1]雲南、廣西、廣東成為法國的勢力範圍。

1895年七月十九日,法軍武裝強行占領勐烏、烏德,遭到傣漢各族人民的強烈反抗。[2]

法國為實現在中國的築路權,1896年6月迫使清政府與其簽訂修築鎮南關龍州的鐵路合同。法國公司「包辦」鐵路的修築及建成後的經理事宜,清政府只能加以「稽察」。1897年3月15日清王朝照會法國政府「永不將海南島讓與任何他國,承認法國對海南島的特權」;6月18日照會法國政府:「同登至龍州鐵路修成後,可展修至南寧、百色;中國在廣東、廣西、雲南開礦,可延聘法國礦師廠商;中國疏通紅河上遊河道,修平河口蠻耗蒙自至昆明的道路;從雲南與越南的邊界處,沿百色河紅河,修築鐵路至昆明。」即滇越鐵路

參考文獻

  1. ^ 韓繼偉:「近代英、法遠東殖民地交通戰略對中國西南邊疆的影響探析」,《廣西社會科學》,2021年第5期,第142-148頁。
  2. ^ 高文德主編.《中國少數民族史大辭典》,吉林教育出版社,1995年12月版,第197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