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岡二郎
花岡二郎(日語:花岡 二郎/はなおか にろう Hanaoka Nirō */?,?年—1930年),本名達奇斯·那威(賽德克語:Dakis Nawi),是臺灣賽德克族荷戈社(今南投縣仁愛鄉春陽部落)原住民,改名花岡二郎,埔里小學校高等科畢業,日治時期警察兼蕃童教育所的教師,霧社事件時自殺。
日語寫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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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原文 | 花岡 二郎 |
假名 | はなおか にろう |
平文式羅馬字 | Hanaoka Nirō |
花岡二郎之妻高山初子(族名Obin Tadao,漢名高彩雲,1996年逝世),後改嫁荷戈社人Piho Walis(日文名中山清[1];國民政府時期,改漢名為高永清),曾任南投縣仁愛鄉長、臺灣省議會議員。二郎遺腹子花岡初男(族名:Awi Dakis,漢名高光華,1930-2001),亦曾任南投縣仁愛鄉長,花岡母子曾於廬山溫泉區經營旅社「碧華莊」。
生平
花岡二郎與另一位原住民警察花岡一郎並沒有血緣關係,兩人是在大日本帝國的理蕃政策之下刻意培養,使原住民接受日本文化的樣板人物。花岡二郎善於體育活動,田徑項目極佳,能長跑、短跑、標槍、鉛球,亦能柔道。學業方面則以苦讀著稱,善於書法。
1930年馬赫坡部落頭目莫那魯道因與日本警方發生衝突,在10月27日霧社運動會時,發動起事,大行出草,襲殺參與運動會的日本人,是為霧社事件。由於花岡二郎是原住民的一份子,同時亦具警察身分,進而對血緣以及栽培他的日本政府產生矛盾,遂與花岡一郎相約自殺,一郎以武士道精神而切腹,二郎則選擇賽德克族傳統上吊。
花岡一郎與花岡二郎,自殺的可能原因,一是不願鎮壓同族的原住民;二也無法接受族人殺害日本平民,甚至是無辜的婦孺。兩人聯名留日文草書之遺書於壁上,據考証為二郎執筆(《賽德克巴萊》電影中執筆的是一郎,有誤),說明族人因不堪苦役而起事,兩人無能為力,僅能一死:
「花岡兩(花岡兩人的聲明)
我等不得不離開此世界。此為蕃人因勞役過多終於激動成此事件。我等也被蕃人拘捕,終至無可如何。昭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午前九時。
由於蕃人在各方面皆有守備,郡守以下職員全部死於公學校方面矣。」
原文:
「花岡兩。
われらはこの世を去らねばならぬ。蕃人の興奮は出役が多いために、こんな事件になりました。われらも蕃人たちに捕われ、どうするこ ともできません。昭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午前九時。
蕃人は各方面に守つて居ますから、郡守以下職員全部公学校方面に死せり。」
相關影視作品
參考
- ^ 訣別的悲劇 高彩雲口述、高永清紀錄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圖四
- ^ tmantu. 霧社事件特輯 訣別的悲劇. 臺灣與海洋亞洲. 2011-08-26 [2016-12-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