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快周刊

由Jimmy-bot在話題快周刊條目問題上作出的最新留言:2 年前

請遵守名從主人規則

@弟魯請問你有看編輯摘要嗎?幹嘛重覆回退?人家在封面明明寫「辶周」,你硬要用異體字「周」代替。----202.141.212.98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3:10 (UTC)回覆

兩種都有,從封面上的價格變化看起來,似乎沒辵字旁的是早期的版本,有辵字旁的是晚期的版本。--Kolyma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6:29 (UTC)回覆
後續討論在「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4%BA%92%E5%8A%A9%E5%AE%A2%E6%A0%88/%E6%9D%A1%E7%9B%AE%E6%8E%A2%E8%AE%A8#%E5%BF%AB%E5%91%A8%E5%88%8A%E6%A2%9D%E7%9B%AE%E5%95%8F%E9%A1%8C」。--202.141.212.98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12:25 (UTC)回覆

快周刊條目問題

已通過:
社群達成共識「將晚期版本的『快週刊』視為常用名稱,並加入相應模板及內容」。--CaryCheng留言2022年10月7日 (五) 17:34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初期討論

今天有用戶在快周刊條目內將「周」字全數替換為「週」,本人回退後,該用戶表示:「人家在封面明明寫『辶周』,你硬要用異體字『周』代替。」但經查,快周刊確實有使用「快周刊」為其雜誌名稱[1],因此想請問各位,如遇此狀況,條目內的「周」字該如何處理?--弟魯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4:18 (UTC)回覆

WP:常用名稱,比較常用的那一個作為主條目,比較少用的做成重定向條目,條目內文依主條目名稱統一用字。--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4:25 (UTC)回覆
然本人並不知道何者較為常用。--弟魯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4:40 (UTC)回覆
這可真難辦了...不過,快周刊條目沒有任何參考來源,週刊本身又在2011年就停刊了,搞不好可以提存廢討論?--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5:41 (UTC)回覆
兩種都有,從封面上的價格變化看起來,似乎沒辵字旁的是早期的版本,有辵字旁的是晚期的版本。--Kolyma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6:30 (UTC)回覆
為何要使用出版時的名稱?連清議報這類在中維條目的標題也一樣用簡體,這要麽是手動轉換異體字,要麽是繁簡破壞。--🎋🍣 2022年9月29日 (四) 00:05 (UTC)回覆
  • 抱歉,我想了想,發現原提案蠻蠢的,請忽視。
  • 實際測試條目標題及內文,在簡體介面下顯示的都是「快周刊」,在繁體介面下則依照原始碼呈現「快週刊」或是「快周刊」。
  • 建議作法:
  • 將晚期版本的「快週刊」視為常用名稱。
  • 加入以下原始碼:
{{noteTA
|T=zh-hans:快周刊; zh-hant:快週刊;
|1=zh-hans:快周刊; zh-hant:快週刊;
}}
先改變標題,再加上「==命名== 該雜誌是繁體字出版物,原文名稱本來是《快-{周}-刊》,後來改作《快-{週}-刊》。」一句,便搞定了。其實在第一次被回退之後,就在編輯摘要中點出了應該名從主人,更提供了用規則允許的方法增加簡體字的影響力的方案。--202.141.212.98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12:18 (UTC)回覆
閣下沒看懂我的建議。不過沒關係,只要社群共識將晚期版本的「快週刊」視為常用名稱,採用閣下的做法也一樣。--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13:47 (UTC)回覆
名從主人不需考慮簡繁體吧?簡體出版物被繁體用戶創建後,條目名稱和正文也要改成簡體嗎。所以這筆移動請求和更動,似乎更像WP:簡繁替換,似乎字詞轉換就足夠了。以及,目前來源可能不足以支撐「後來改作」,研究不顯著的名稱更動可能原創。即便找出是哪版開始變化而備註,也未必能徹底打消其他版本有無改變的疑慮。--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01:01 (UTC)回覆
而且出版物標題用字=名從主人+常用,並不嚴謹,某些出版物出於藝術需要會使用繁體字、異體字或書法題字,而這些字形未必與標準或常用用法一致,應該同時參考正文等寫法。公司名等被規範約束的專有名稱類似,註冊名稱有時非常用名稱。--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01:17 (UTC)回覆
該議題似乎與「台灣/臺灣」麻煩有點相似……--Mosowai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03:08 (UTC)回覆
在香港字形標準下,「周刊」和「週刊」都是正確的字形變體。似乎之前聽到過「維基百科不應轉換異體字」一說。--Mosowai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03:12 (UTC)回覆
  • 如同我前面提過的,「周刊」和「週刊」在簡體模式下都顯示為「周刊」,不會有問題;需要處理的是繁體模式下的顯示方式。
  • 贊同U:YFdyh000的意見,「快周刊」移動到「快週刊」是WP:簡繁替換,所以我的提案是加入NoteTA模板實施地區詞轉換。
  • 若是社群共識同意將晚期版本的「快週刊」視為常用名稱,那加入NoteTA模板就可以解決本案的問題;若是社群共識不同意「快週刊」是常用名稱,那就要將條目內文的「週」改回「周」。--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03:55 (UTC)回覆
    「原文名稱本來是《快周刊》,後來改作《快週刊》」一語不妥,異體字的變換不能算是改名。--Mosowai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18:14 (UTC)回覆
  • 這一句話屬於事實描述,沒有不妥。
  • 在中文維基百科裡「周」和「週」是異體字變換;在台灣社會「周」和「週」用在人、物、企業名稱時是兩個不同的字,「周杰倫」和「週杰倫」不是同一個人。--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30日 (五) 02:29 (UTC)回覆
    在香港,表示星期的「周」和「週」都是正確的字形。「周刊」和「週刊」可以視作同一個詞的不同寫法,就像「台灣/臺灣」。因此我認為,將這句話改為「其中『周』字後改用異體字『週』」會更加嚴謹。--Mosowai留言2022年9月30日 (五) 02:54 (UTC)回覆
    依照中國大陸標準,「週」也不是視為繁體字,而是視為「非規範」的異體字。因此這個議題並不涉及簡繁問題,毋須特別交代該刊物為繁體字刊物。--Mosowai留言2022年9月30日 (五) 03:00 (UTC)回覆
  • 中國大陸標準在本案不重要,如前所述,「周刊」和「週刊」在簡體模式下都顯示為「周刊」,不會有問題。而這是一份香港刊物,香港當地的常用名稱才是關鍵。
  • 如果商業登記名稱為「快周刊」的企業要在銀行開戶,但是要求戶名寫作「快週刊」,請問香港銀行會受理嗎?因為台灣的銀行不會受理,所以我才說在台灣社會「周」和「週」用在人、物、企業名稱時是兩個不同的字。「台灣/臺灣」也是一樣,雖然在台灣社會是通用字,但是作為商業登記或是身分證的名稱時就受到限制不能通用。
  • 如果在香港,「周」和「週」在正式非正式場合都是完全通用的,那就依閣下的意見處理。--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30日 (五) 03:40 (UTC)回覆
    參見《立法會十一題:選字用詞》,特區政府公文及法例「對字形的要求是,只要書寫正確,主流和異形字詞均可使用,但應通篇統一」;「只要不是錯別字,正體和異體字都可使用,通篇一致就可以了」。至於銀行開戶等情況,我不太了解。--Mosowai留言2022年9月30日 (五) 04:26 (UTC)回覆
試著用《立法會十一題:選字用詞》來處理本案:
  1. IP使用者將快周刊條目內文中的「周」字全數替換為「週」,因為疑似WP:簡繁替換,引發編輯爭議。
  2. IP使用者舉證:該週刊封面使用「週」字,因此不是WP:簡繁替換
  3. 其他使用者舉證:該週刊早期使用「周」字,晚期改用「週」字。
  4. 此時引用《立法會十一題:選字用詞》,「周」與「週」是異體字,都可使用,通篇一致即可。
  • 因此,IP使用者將快周刊條目內文中的「周」字全數替換為「週」,確實違反WP:簡繁替換,應該回退該項編輯。
  • 同時,應將快周刊條目內文中「週」均改為「周」,以符合通篇一致;另外,不需要加入「原文名稱本來是《快周刊》,後來改作《快週刊》」一語。
以上,這個作法我不反對,只要社群共識通過即可。--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30日 (五) 05:01 (UTC)回覆
  • 回頭再看了閣下的意見,閣下的建議似乎是寫成「== 命名 == 原文名稱本來是《快周刊》,其中『周』字後改用異體字『週』。」仔細一想,這個作法我也不反對。
  • 現在本案有兩個解決方案,由社群達成共識即可。--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30日 (五) 05:14 (UTC)回覆
|T=zh-hans:快周刊; zh-hant:快週刊;
可刪去,標題會自動隨參數1轉換,非特殊情況沒有必要用參數T,浪費字數。--Mosowai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18:10 (UTC)回覆
同意。--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30日 (五) 02:29 (UTC)回覆

兩個方案尋求社群共識

  • 初期討論之後,本案現有兩個解決方案,請社群成員投票,選出一個以利最後執行共識。弟魯、​Kolyma、​Newbamboo、​YFdyh000、​Mosowai202.141.212.98
  • 投票期間:2022年9月30日 16:00 (UTC) 至 2022年10月6日 16:00 (UTC)
  • 每位使用者均可對兩案分別投(+)支持(-)反對。投票期結束後計票,支持票及反對票相互抵消後,以絕對票較多的方案為社群共識。

--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30日 (五) 16:13 (UTC)回覆

方案一:將晚期版本的「快週刊」視為常用名稱

  1. 加入以下原始碼:{{noteTA|1=zh-hans:快周刊; zh-hant:快週刊;}}
  2. 加入章節及內容:== 命名 == 原文名稱本來是《快-{周}-刊》,其中「-{周}-」字後改用異體字「-{週}-」。

方案二:引用《立法會十一題:選字用詞》,「周」與「週」是異體字,都可使用,通篇一致即可

  1. IP使用者將快周刊條目內文中的「周」字全數替換為「週」,違反WP:簡繁替換,回退該項編輯。
  2. 快周刊條目內文中「週」均改為「周」,以符合通篇一致。
  3. 不加入「原文名稱本來是《快周刊》,後來改作《快週刊》」一語。

討論區

關於本次投票的相關意見,請在此處發表。

  • 壹週刊鏡週刊亞洲週刊國語週刊等可能需相同處理,也使用異體「週」。如將異體字視作必須,壹週刊 (香港)等提及快週刊的正文可能需設專門{{TA}}轉換,否則繁體下非異體字。未見相關公共轉換組,建議創建並使用。轉換的副作用是,正文會存在混用週刊與周刊,且正文專指特定異體標題的某「周刊」是否也要強制稱異體字,源碼書寫會過於複雜。
  • 如果只將異體字視作美術風格等需要+弱·名從主人,可以只在標題和序言強制不轉換或ref備註。但當前沒有正文不用異體的共識,也沒有全部不用異體字、視作相同的共識。
  • 對條目簡體版,是否有強調和展示異體字之需?應該在序言還是後續章節。

--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1日 (六) 02:35 (UTC)回覆

  • 閣下的建議超出本案範疇,可能要另開新話題處理。
  • 如閣下所言,目前社群沒有相關共識,可以依本案共識為基礎展開討論。
  • 如U:Newbamboo所提清議報,我傾向條目簡體版不必強調展示異體字。
  • 其他議題我還沒有想法,待開啟新話題之後再討論。--CaryCheng留言2022年10月1日 (六) 08:24 (UTC)回覆
    還是有一定關係,是逐漸發現非個例,所以考慮是否設轉換組,各條目做法應保持一致。是全文按出版物寫法轉換為異體字,還是條目中用規範用字,假如規範化又如何指明原始用字。--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1日 (六) 08:31 (UTC)回覆
  • 在臺灣正體模式,依名從主人,寫「週刊」或「周刊」。
  • 在香港繁體模式,應先釐清「週刊」與「周刊」在香港社會實際如何通用?才能考慮如何實施規範與轉換。
--CaryCheng留言2022年10月1日 (六) 09:34 (UTC)回覆
@YFdyh000Wikipedia:異體字能否處理閣下提出的問題?--CaryCheng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12:26 (UTC)回覆
不太了解該異體字在各地的出版與日常中的常用性和意義。如果調整後各地讀者沒意見,我可能沒意見。--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19:01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返回 "快周刊"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