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教宗選舉
由Jimmy-bot在話題您們認為怎麼看?上作出的最新留言:5 年前
教宗選舉因符合標準而獲列入優良條目。如有需要,請勇於更新頁面。如條目不再達標可提出重新評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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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狀態:優良條目 |
本條目有內容譯自英語維基百科頁面「Papal conclave」(原作者列於其歷史記錄頁)。 |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優良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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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用戶曾撰寫此條目或熟悉其所涉主題,或可解答內容查證與參考來源方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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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目推薦
- ~移動自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最後修訂)
- 哪項選舉在選出適合人選前投票者都不能離開指定地方?(由Uiophjkl大幅修改)—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9年4月1日 (三) 08:27 (UTC)
- (+)支持—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9年4月1日 (三) 08:27 (UTC)
- (!)意見是否單一答案。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4月1日 (三) 09:06 (UTC)
- (:)回應我不肯定,如果有人找到別的選擇規定就改問「羅馬教宗是由哪項選舉選出?」。—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9年4月1日 (三) 09:41 (UTC)
(-)反對;文中用詞不合適:例如教宗的逝去不會用「去世」一詞,而會用「魂歸天國」這個詞彙,因為教宗(特別是已封聖的教宗,在天主教理論上,聖人的靈魂是會「立即回到天國」);教宗是地上教會的繼承者,而非「天主教會領導的繼承者」。--AG0ST1NH0 (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14:39 (UTC)- (!)意見,我認為沒什麼問題,維基是中立的百科全書,無論是帝王將相,宗教領袖一律一視同仁,其實最標準是「死」,不過基於中文習慣,「去世」、「逝世」比較雅,故此常用。「魂歸天國」、「蒙主寵召」也罷,其實我沒有所謂,不過維基號稱中立,使用之恐怕會有中立性爭議。至於教宗,教宗不一定是聖人,凡教宗史歷任教宗不見得個個是好人(不信者可以看看但丁的《神曲》,看時人之評論)。此外,教宗只是天主教會(或加上東儀天主教會等和教宗共融諸教會)領袖,別忘了新教和東正教都不承認教宗的權威。—Iflwlou [ M { 2009年4月1日 (三) 16:43 (UTC)
- 我只是論出我的觀點,改(=)中立之。--AG0ST1NH0 (留言) 2009年4月3日 (五) 12:29 (UTC)
- (!)意見,我認為沒什麼問題,維基是中立的百科全書,無論是帝王將相,宗教領袖一律一視同仁,其實最標準是「死」,不過基於中文習慣,「去世」、「逝世」比較雅,故此常用。「魂歸天國」、「蒙主寵召」也罷,其實我沒有所謂,不過維基號稱中立,使用之恐怕會有中立性爭議。至於教宗,教宗不一定是聖人,凡教宗史歷任教宗不見得個個是好人(不信者可以看看但丁的《神曲》,看時人之評論)。此外,教宗只是天主教會(或加上東儀天主教會等和教宗共融諸教會)領袖,別忘了新教和東正教都不承認教宗的權威。—Iflwlou [ M { 2009年4月1日 (三) 16:43 (UTC)
- (+)支持—AT 2009年4月1日 (三) 15:08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09年4月1日 (三) 16:46 (UTC)
- (!)意見—很有意思的條目。可進一步維基化(半形刮號應改為全形)。又,是否需要保留這麼多外文?--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4月1日 (三) 17:04 (UTC)
- (+)支持—澳門歡迎你! (留言) 2009年4月2日 (四) 04:01 (UTC)
- (+)支持—ArikamaI 這個世界沒有神,因此顛倒了名字 2009年4月2日 (四) 14:46 (UTC)
- (+)支持—黑暗魔君 (留言) 2009年4月2日 (四) 13:19 (UTC)
優良條目候選
- 以下內容移動自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最後修訂版本)
- 教宗選舉(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社會科學-政治— ↑金☆肅↓ =Δ= →對我喊話←=w=↓走過的路↑§紀念那位†§ 2009年6月28日 (日) 10:18 (UTC)
(+)支持:提名人票。— ↑金☆肅↓ =Δ= →對我喊話←=w=↓走過的路↑§紀念那位†§ 2009年6月28日 (日) 10:18 (UTC)***提名理由補充:本條目內容很詳實,已有優良條目的架勢了。— ↑金☆肅↓ =Δ= →對我喊話←=w=↓走過的路↑§紀念那位†§ 2009年6月28日 (日) 10:48 (UTC)- (+)支持,已符合優良條目條件—ArikamaI 只有我理解得到黑暗的極端,是不可能照亮(ArikamaI的有限度運作通訊裝置) 2009年6月28日 (日) 18:30 (UTC)
- (!)意見,條目一開始的是教宗選舉祕密會議,條目的標題是教宗選舉,請問這個條目究竟是要講教宗選舉還是一個秘密會議?這兩個即使有重疊的區域,字面上的意義是有很大的差異。這應該在條目一開始表達清楚,不能讓閱讀者產生誤解。如果連這個都沒有作到,何來品質滿足標準之說?現在只提意見,如果下面投票的狀況明顯又出現不閱讀,不檢查的狀況,那就改為反對。
- 某些人投票前有沒有閱讀啊?還是只要有優良或者是特色投票就馬上把固定的說詞剪貼進來?這種不負責任的投票是把優良條目的基本要求完全不放在眼裡?-cobrachen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13:23 (UTC)
- (!)意見條目名稱的確是個問題,在找到好的解決方法前暫不支持。--Snorri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14:31 (UTC)
- (!)意見,僅稍稍看了一下,已有諸多理由足以反對。理由有:
- ref 28 應該翻成中文。
- ref 5, 33, 37, 38, 40, 43, 47, 48, 54 短句應翻為中文,長句引用應中英文並列,一如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_ref-29及地理大發現。
- 半形全形標點符號混雜。
- 圖未補齊。
- 選舉優良這些小錯誤都不應該犯。-Zanhsieh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15:22 (UTC)
- (!)意見,首先非常感謝金肅,以及各位關注本條目的朋友。我雖然是本條目的主要貢獻者,但我目前也還不敢支持將此條目評選為優良條目,因為該條目確實還有許多地方需要加以完善,最突出的有兩點,一是一些天主教的專有名稱需要統一和考證,這是我這個翻譯者最掛心的,二是ref尚未完全翻譯成中文。目前該條目只是粗成,還需繼續修改。待將這些問題解決後再評也不遲。我看了一些過去評選的有關宗教的優良條目,其實並非沒有硬傷,特別是宗教方面的硬傷。咱們維基百科向來尊重宗教,在有關宗教的條目上似更審慎一些為好,也可以說是寧缺毋濫嘛。我的意見還是在尊重宗教傳統的基礎上把這個條目逐步完善,而不要為了評選搞突擊寫作從而忽視了條目質量。另:本條目是根據英文wikipedia的「教宗選舉秘密會議」條目翻譯,故最初我的想法是命名為「教宗選舉秘密會議」,但後來陰差陽錯還是變成了現在這個條目名稱。稱「教宗選舉」倒也不算嚴重錯誤,畢竟這篇文字還是對秘密會議之前的選舉方法也進行了比較多的介紹。大家對這個條目名稱可以討論討論。有關信息在本條目內都有,大家可以看一看。--Uiophjkl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22:47 (UTC)
- (=)中立,先解決如上問題。—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6月29日 (一) 00:00 (UTC)
- (-)反對,主要貢獻者也說這條目還須加以完善。--Nthgd 2009年6月29日 (一) 10:23 (UTC)
- (!)意見,一些名詞的稱呼應補上拉丁文。--Nthgd 2009年6月29日 (一) 10:23 (UTC)
- (:)回應:謝謝各位指出我提名的過隨便,我沒有詳查而過早提名因而勞煩到大家的時間。特別是對Uiophjkl,對不起,沒有先徵詢您的意見,那麼還請大家等該條目完善後再來討論它的是否能得到優良條目的資格了。真的很抱歉。並收回提名人票。— ↑金☆肅↓ =Δ= →對我喊話←=w=↓走過的路↑§紀念那位†§ 2009年6月29日 (一) 11:02 (UTC)
- (!)意見規則指出:提名人不投支持票是無效提名。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6月29日 (一) 12:49 (UTC)
- (!)意見:絲毫沒有提起亞歷山大六世等荒淫教皇是怎麼賄選得任的。——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7月1日 (三) 03:21 (UTC)
- (+)支持,儘管未達到完美。 --Алексеевски Скажите,пожалуйста! 2009年7月2日 (四) 09:12 (UTC)
- (=)中立內文必須加以整理,方能達到優良標準。—J.K.M.J.R.I.P. 2009年7月3日 (五) 08:05 (UTC)
條目問題
在選舉進程章節英式中文過多,請看[1]—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10年2月2日 (二) 02:02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教宗選舉中的5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jurist.law.pitt.edu/forumy/2005/04/papal-election-procedure-incarnate.php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60905055752/http://jurist.law.pitt.edu/forumy/2005/04/papal-election-procedure-incarnate.php
- 向 http://www.americamagazine.org/reese/america/a-papel1.htm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60823142431/http://www.americamagazine.org/reese/america/a-papel1.htm
- 向 http://www.cantalamessa.org/en/index.php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60829083333/http://www.cantalamessa.org/en/index.php
- 向 http://www.centroaletti.com/en/e-spidlik.htm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60829235921/http://www.centroaletti.com/en/e-spidlik.htm
- 向 http://www.washingtonmonthly.com/features/2001/0206.allen.html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60827040907/http://www.washingtonmonthly.com/features/2001/0206.allen.html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新條目推薦討論
- 1059年後的大部分教宗均透過甚麼過程而出任教宗?
- 教宗選舉條目由Francotsangfh(討論 | 貢獻)提名,其作者為Francotsangfh(討論 | 貢獻),屬於「politics」類型,提名於2017年12月29日 05:14 (UTC)。
- 說明:大幅改善:57,132→133,076位元組。內容大部分翻譯自英文的優良條目並進行了一些修改,當中包括了增加來源等等。--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2月29日 (五) 05:14 (UTC)
- (+)支持:符合標準,大手筆啊,支持一個。--河水和誰在喝水 · 壯哉大西南 2017年12月29日 (五) 07:05 (UTC)
- (+)支持:符合標準。Banyangarden(留言) 2017年12月29日 (五) 08:33 (UTC)
- (+)支持:符合標準—Fayhoo(留言) 2017年12月29日 (五) 12:15 (UTC)
- (+)支持:符合標準—🍫|📖留言 2017年12月29日 (五) 12:20 (UTC)
- (+)支持:符合標準--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7年12月29日 (五) 12:41 (UTC)
- (+)支持:暨達標又(+)滋磁。--小躍(撈出記錄) 2017年12月30日 (六) 14:45 (UTC)
- (!)意見:不要放2017年吧。如果12月31日登上首頁,答案可以是暗殺,如果是1月1日及以後,答案是時間旅行。Cherjau(留言) 2017年12月31日 (日) 13:15 (UTC)
- (:)回應@Cherjau:按照在下提交的時間,這個DYK評選最早將於2018年1月2日才通過。既然現任教宗並沒有於2017年發布任何跟教宗選舉有關的文告而2017年亦沒有新教宗誕生,又何來「暗殺」之說?即使某位教宗被暗殺,暗殺者都不可以即時亦未必會成為教宗(註:最新規定是選舉必須要在教宗離世後20天舉行)。1059年開始的所有教宗都是透過樞機團的選舉產生,而歷史上未經正當選舉產生的教宗(後來經正當選舉成為教宗的另計)全部被視作對立教宗(假教宗)。至於「時間旅行」的說法,在下相信時間旅行在可見的將來都不會實現。另在下是故意加入2017年的,因為很難估計將來的教宗會否摒棄教宗選舉而改用其他方法來定出新教宗。--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2月31日 (日) 14:02 (UTC)
- (:)回應@Francotsangfh::不,您的問題因為加上2017年,問題的重點從如果……要成為教宗……過程變為「如何在2017年(內)成為教宗」。我是知道有選舉的,但是2017年時,當年已知有教宗在位,如果那年就要當上教宗,必須滿足幾個條件,一是有選舉,要有選舉就需要有空缺,一是兩個教宗(去年來看不太可能),另外在進入2018年以後,要改變歷史,就只有回到過去。另外您這種敘述的邏輯如果成立,利用任何現有方式達成任何目的的敘述都必須設上時間限制,一般不是這樣說話的。Cherjau(留言) 2018年1月1日 (一) 06:34 (UTC)
- (:)回應@Cherjau:在下加入「2017年」的原意就是正如閣下所言的「如何於2017年成為教宗」。DYK的問題應有一個答案。如果刪除「2017年」,那麼在下對「如果一個人希望成為教宗,他需要經過甚麼過程才可以擔任此職?」的答案將會有「教宗委任」和「教宗選舉」。故此刪除「2017年」會令問題存有2個答案,不符此頁面「問題指南」的規定。「問題指南」同時亦指「避免(提出)一些答案會隨時間變化的問題」。雖非規則,但亦似乎沒有人改變指南的內容。--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8新年快樂! 2018年1月1日 (一) 07:05 (UTC)
- (:)回應@Francotsangfh::那就把問題提問改為兩種上位方式可能的其中之一即可,譬如某世紀以後如何選出教宗即可。不,這不是指南的問題,指南的立意是OK的,倒是2017年本來就不可能發生教宗選舉。一個人如果要在2017年成為教宗,必須先滿足其它條件,沒有其他條件,就不可能會有這個結果。所以您只是考慮最終答案的惟一性,卻不考慮答案的發生條件,這事情如果要在2017年發生,絕對不可能只有通過選舉一個方法可以成為教宗。另外教宗委任已經近千年沒有使用,如果不可能再用,那就只有選舉一途;如果可能再用委任的方式,那麼2017年時,如你所預設,根本無須顧慮一切發生條件,那麼就有可能通過委任,答案也不是惟一的。Cherjau(留言) 2018年1月1日 (一) 09:11 (UTC)
- 1996年的規定確立選舉為成為教宗的唯一辦法,這意味委任制已經廢除。DYK題目已經更改。請閣下看看是否可以。謝謝。--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8新年快樂! 2018年1月1日 (一) 09:36 (UTC)
- (:)回應@Cherjau:按照在下提交的時間,這個DYK評選最早將於2018年1月2日才通過。既然現任教宗並沒有於2017年發布任何跟教宗選舉有關的文告而2017年亦沒有新教宗誕生,又何來「暗殺」之說?即使某位教宗被暗殺,暗殺者都不可以即時亦未必會成為教宗(註:最新規定是選舉必須要在教宗離世後20天舉行)。1059年開始的所有教宗都是透過樞機團的選舉產生,而歷史上未經正當選舉產生的教宗(後來經正當選舉成為教宗的另計)全部被視作對立教宗(假教宗)。至於「時間旅行」的說法,在下相信時間旅行在可見的將來都不會實現。另在下是故意加入2017年的,因為很難估計將來的教宗會否摒棄教宗選舉而改用其他方法來定出新教宗。--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2月31日 (日) 14:02 (UTC)
- (+)支持,符合標準。--Iflwlou [ M { 2017年12月31日 (日) 15:10 (UTC)
- (+)支持:擴寫篇幅符合標準。——左手捏蘿莉、右手揍教皇的巴伐利亞的亨利十七世(留言) 2017年12月31日 (日) 23:59 (UTC)
優良條目評選(第二次)
教宗選舉(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社會科學 - 活動與選舉,提名人: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2月29日 (五) 12:23 (UTC)
- 投票期:2017年12月29日 (五) 12:23 (UTC) 至 2018年1月5日 (五) 12:23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提名人票。在下大幅改善的條目(57,132→133,076位元組)。內容大部分翻譯自英文的優良條目並進行了一些修改,當中包括了增加來源等等。—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2月29日 (五) 12:23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基本符合標準,賞個支持票--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7年12月29日 (五) 12:37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符合標準。Banyangarden(留言) 2017年12月30日 (六) 01:21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符合標準。--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日 (二) 02:12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符合標準。——左手捏蘿莉、右手揍教皇的巴伐利亞的亨利十七世(留言) 2018年1月2日 (二) 11:51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可以,翻譯完整,已達GA。-- SzMithrandir ❈ Ered Luin ❈ 2018年1月3日 (三) 05:23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全面詳細,符合標準。--ICOCAで行こか?/なんでやねん! 2018年1月3日 (三) 10:25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充足,來源豐富,符合標準。--Chell(留言) 2018年1月3日 (三) 10:48 (UTC)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條目中「選舉人」的使用似乎存在錯誤,請清楚這些事情的編輯者再看看是不是有些「候選人」、「被選舉人」寫成了「選舉人」,如果改完,或者我看錯了,請通知我回來改票。--苞米(☎) 2018年1月4日 (四) 07:50 (UTC)↑投票者使用刪除線刪除本票,所以本票無效。- 還有大量引號被禁止簡繁置換是為什麼?--苞米(☎) 2018年1月4日 (四) 08:42 (UTC)
- @Baomi:感謝閣下的意見。在下的確大意寫錯了,十分抱歉。引號的問題是在下在系統輸入引號時自動出現的。--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8年1月4日 (四) 09:00 (UTC)
- 已完成修改。--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8年1月4日 (四) 09:10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符合標準。--苞米(☎) 2018年1月4日 (四) 11:00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明顯符合標準。— Sanmosa 2018年1月5日 (五) 05:41 (UTC)
- 10支持:符合標準--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月5日 (五) 12:24 (UTC)
您們認為怎麼看?
完成,公示7日內無任何異議,已修訂內文-某人✉ 2019年2月16日 (六) 10:19 (UTC)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參見討論頁,這個問題實在不知道各位怎麼看,由BenedictusFX提問。所以主編是否可以自行移除已經評選完成的FA/FL/GA標籤? 因為根本還沒看過這種情況 囧rz...,但之前評選的結果是不是應該一併修改,並在對應條目討論頁說明? 不要到時候日後也有人認為維基人真的「只會說,不會做」,甚至看到站務獎的頒獎紀錄後都說居然連一個拿維基xx獎或者擁有維基百科xx員的人都不知道,那麼沒有這些頒獎制度或者授權投票制度也罷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1月25日 (五) 20:20 (UTC)
- 我認為不行,就算是該條目的主要編輯,也沒有條目所有權,不宜自行移除已經評選完成的FA/FL/GA標籤。--Wolfch (留言) 2019年1月30日 (三) 14:54 (UTC)
- 建議新訂以下規定:為確保條目質素,除非另外有共識應可該條目在移除侵權內容後仍然符合優良條目/典範條目/特色列表標準,否則在任何情況下,如在評選結束後出現移除侵權內容的情況,在移除侵權內容後必須立即發起重審。@Z7504、Wolfch兩位大鑑。ΣανμοσαThe Trve Lawe of free Monarchies 2019年1月31日 (四) 14:07 (UTC)
- 建議Z7504也為相關條目一體化提出重審,這樣爭議會比較少。ΣανμοσαThe Trve Lawe of free Monarchies 2019年1月31日 (四) 14:08 (UTC)
- 若有GA/FA/FL出現移除侵權內容的情形,我同意立即發起重審。--Wolfch (留言) 2019年1月31日 (四) 14:24 (UTC)
- @Wolfch、Sanmosa、BenedictusFX:首先還是那一句,維基百科的讀者都知道所有FA/FL/GA的條目素質是真的好還是差嗎?除非是很明顯的問題(比如常見的反對票:缺乏來源),不然要怎麼證明這些FA/FL/GA其實是有侵犯版權的內容?確實,「條目所有權」裡面有寫到:儘管編者絕不可能「擁有」任何條目。但還是回那個問題:怎麼知道FA/FL/GA的評選都是有正常的,不含水票? 不是不少的灌支持票也會被唸說「沒有認真看內容」或者反對票的人也被說「不合理反對票」嗎? 好啦,一定也有人會想到,既然FA/FL/GA直接重審會有爭議,所以會想要先提到「同行評審」,不過同行評審不是也會說什麼「關注度不高」、「參與率很低」之類的,甚至沒有任何討論的同行評審不存檔也罷嗎? 再不然嘛,直接針對FA/FL/GA裡面同樣都有寫到的「參選條目內容問題處理程序」做討論吧。裡面這3個說明,請問哪一個FA/FL/GA是真的有說到因為「參選條目內容問題處理程序」而判定無效的?--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1月31日 (四) 15:51 (UTC)
- 我的提議並不意味著評選無效,只是希望重新確認;有如英國脫歐公投還是有效的,但為了確認英國國民是否真的脫歐,有人提議要發起第二次脫歐公投一樣。ΣανμοσαThe Trve Lawe of free Monarchies 2019年2月1日 (五) 04:24 (UTC)
現建議修改優良條目評選、典範條目評選及特色列表評選規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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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概要:
- 1和3重複,基於1語意含糊,移除1的重複部分;
- 因應上方討論結果修改2;
- 以上。@Z7504、Wolfch、BenedictusFX。ΣανμοσαThe Trve Lawe of free Monarchies 2019年2月4日 (一) 06:09 (UTC)
- (+)支持但建議移至方針討論(僅建議,如可逕行修改就自行修改沒有問題)--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2月4日 (一) 07:20 (UTC)
- 第二項在修訂前後的變動很大(從不需重審直接評定無效,改為應立即重審),建議移至方針討論好了,--Wolfch (留言) 2019年2月4日 (一) 14:32 (UTC)
- 因語意重覆而修改1的那個修訂已依雪球法則執行。@Z7504、Wolfch:特色和優良內容評選規則似乎不是方針指引的一部分,我看在Bulletin放連結就好。ΣανμοσαThe Trve Lawe of free Monarchies 2019年2月5日 (二) 03:04 (UTC)
- 如無意見的話就公示下吧,仍有異議者請盡快提出--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2月8日 (五) 06:03 (UTC)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