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王毅
由杰里毛斯在話題王毅岳母陳琰的職務上作出的最新留言:4 個月前
本條目必須遵守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缺乏來源或來源不可靠的負面內容必須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內容。在移除這些資料時不受到回退不過三原則的規範。 如果您是本條目的主角,請參見關於您本人的條目及自傳。如發現條目主角編輯條目時,請參見處理條目主角所作的編輯。 |
本條目與高風險主題在世人物傳記相關,故適用高風險主題流程及相關規範。持續或嚴重牴觸維基百科五大支柱或方針指引的編者可被管理員封鎖或實施編輯限制。用戶在編輯本頁面前應先參閱高風險主題相關規範。 |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乙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
---|---|---|---|---|---|---|---|---|---|---|---|---|---|---|---|---|---|---|---|---|---|---|---|---|---|---|---|---|---|---|---|---|---|---|---|---|---|---|---|---|---|---|---|---|---|---|---|---|---|---|---|---|---|---|---|---|---|---|---|---|---|---|---|---|---|
|
王毅曾於2007年9月24日通過新條目推薦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此條目已經由新聞、媒體機構作為內容來源所引用。引用這篇條目的文章是: 於2013-03-15所發表的《網頁烏龍 王毅當過中華民國外交部副部長?》,出自美國之音。 請同時到Wikipedia:新聞報導引用維基百科的內容處加入有關資料。(為免自我提及,本模板僅限於放在條目討論頁的頁頂。) |
新條目推薦
- ~移動自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最後修訂)
- 中華人民共和國前任駐日本國特命全權大使是誰?(User:Zning創建)—木木 2007年9月20日 (四) 19:22 (UTC)
- (+)支持—Cp111 2007年9月20日 (四) 21:44 (UTC)
- (+)支持——顧心陽≡¤≈☆★☆ 2007年9月21日 (五) 12:01 (UTC)
- (+)支持—班會主席 2007年9月21日 (五) 14:34 (UTC)
- (+)支持—Webridge 2007年9月21日 (五) 21:39 (UTC)
- (+)支持--DoraConan 按此入稟本人的對話頁起訴本人 2007年9月22日 (六) 06:40 (UTC)
- (!)意見--王毅已於21日卸任回國了,問題要改。金翅大鵬鳥(talk) 2007年9月22日 (六) 09:26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07年9月22日 (六) 11:13 (UTC)
- (!)意見,問題要修改。--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07年9月23日 (日) 14:04 (UTC)
- (+)支持--Danny.umd(對話頁) 2007年9月23日 (日) 20:00 (UTC)
- ~移動完畢~—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7年9月24日 (一) 02:17 (UTC)
有關捷克議長訪台有關內容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DavidHuai1999、天夜叉:你們兩個都算維基老手了,加入維基兩年以上,編輯數均以千、萬計,難道不清楚回退不過三原則?顯然你們都想為條目作出貢獻,但遇到爭議時怎樣處理?溝通啊!規條清楚列明,遇到編輯爭議不得持續回退或取消他人的編輯,不論全部或局部,應當溝通再達成共識,你們把規則拋哪去了?麻煩兩位在此先溝通後編輯,兩位在此條目暫時0RR,否則直接提報AN3。明白否?--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9月5日 (六) 11:28 (UTC)
- (=)妥協:已壓縮部分語句,以符合WP:WEIGHT。--風雲北洋※Talk 歡迎參與第十八次動員令 2020年9月5日 (六) 11:36 (UTC)
- 您雖然壓縮了語句,不過還是未與對方溝通,請暫時停止在有關該章節進行編輯,討論後再編輯。--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9月5日 (六) 11:40 (UTC)
- 已知悉。--風雲北洋※Talk 歡迎參與第十八次動員令 2020年9月5日 (六) 11:50 (UTC)
- 您雖然壓縮了語句,不過還是未與對方溝通,請暫時停止在有關該章節進行編輯,討論後再編輯。--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9月5日 (六) 11:40 (UTC)
- (!)意見:條目最早是由我收集資料並編輯,過程中整個人徹夜未眠,才將條目完成,我當然曉得回退不過三原則,但今天如果有人惡意竄改你編輯的內容,並刪除條目內對於傳記者本身不利因素之編輯,舉凡各國因此事對王毅的批評,還誣衊這些不利因素皆是你個人主觀看法,甚至威脅你若不遵照他的編輯,即是違反中立觀點方針,就要提報將你封禁,請問你作何感想?-- 天夜叉(留言) 2020年9月5日 (六) 12:59 (UTC)
- 即便如此,那他刪除您的內容時,您有跟他好好溝通嗎?就憑在編輯摘要隔空對罵有用?兩者均有各自的論點,原本雙方都是有意改善條目,但不好好溝通處理紛爭就編輯戰會對此有幫助嗎?只會使條目被臨時全保護,不會對任何一方有好處。何不好好先溝通?我現在給你們空間進行討論,也不再需要你們提出你們參與編輯戰或3RR的論點或藉口,請好好善用此空間來討論改進條目。有關章節0RR實行,一旦我看到任何一方在未達成共識下作出編輯是全部或局部取消對方(曾)作出的編輯,直接提報AN3。--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9月5日 (六) 13:07 (UTC)
- 同時(*)提醒要冷靜討論,我見你們在用戶討論頁的爭辯不太冷靜,且兩者均不是以維基百科方針討論條目內容而是政治,請避免離題。--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9月5日 (六) 13:22 (UTC)
- 那我在刪除User:D7CY689多餘的編輯時,是誰亂入主觀認定議長才是爭議方的?即便事件當事人是議長本人,可王毅才是那個引起捷、斯、法、德等國撻伐之人,議長訪台之初,王毅撂下狠話時,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又有哪一國家公開力挺王毅的言論?你說我沒與對方溝通,我第一次回退時,有在編輯摘要詢問對方為何要這樣,是誰視若無睹的?直到我將其條目回退第二次時,才跑到我的空間威脅要將我封禁的?不就是User:DavidHuai1999他本人嗎?況且若條目內容是有關BLP自身爭議的話,就一定會有批評的聲音,何來違反中立觀點方針?如果說編輯一位BLP所惹出的爭議,還得講求所謂的中立觀點方針,那有一半以上BLP的爭議條目皆不符合中立觀點方針,照他的邏輯是否可以將所有欄目裡面,所有有關BLP本人的爭議項目全都給刪除殆盡?-- 天夜叉(留言) 2020年9月5日 (六) 14:53 (UTC)
- (~)補充一點,王毅的爭議條目多半跟政治有關,所以一定會牽扯到這種對談,但我會盡量冷靜討論。-- 天夜叉(留言) 2020年9月5日 (六) 15:21 (UTC)
- 看到一個出於善意的正當提醒/警告都要扣「威脅」的帽子,這跟那幾位西方反華政客還有什麼區別。 --風雲北洋※Talk 歡迎參與第十八次動員令 2020年9月5日 (六) 15:25 (UTC)
- 明明就是維斯特奇爾最先挑釁、違反中捷兩國外交遵循的「一個中國」原則,作出回應、發出一個警告怎麼了?如果這都能變成負面新聞,以後全世界乾脆別辦記者會算了。那些西方政客的發言,與其說是批評,不如說是扣帽子,把善意的提醒往壞的方面去想。--風雲北洋※Talk 歡迎參與第十八次動員令 2020年9月5日 (六) 15:34 (UTC)
- 既然米洛什·維斯特奇爾都不用「爭議」段落[1],那麼王毅外長這篇也同等對待,寫進生平章節。--風雲北洋※Talk 歡迎參與第十八次動員令 2020年9月5日 (六) 15:41 (UTC)
- 亂引用中立觀點方針的是誰?不就是你嗎?我從來沒聽過BLP惹出的爭議,還得引用中立觀點方針來編輯,如果是他人對BLP的評價,我刻意刪除其他人所編輯的正、負面評價其中一條目,又或者是我在編輯新條目時,故意漏寫一項,那我就承認我違反中立觀點方針,那我有嗎?還有究竟又是誰故意漏掉各國對於王毅此話的批評及看法?還敢說沒威脅他人?還有臉說我扣你帽子?-- 天夜叉(留言) 2020年9月5日 (六) 17:38 (UTC)
- 請問這欄目是王毅還是維特齊的?是王毅的吧,王毅自身惹議的發言,難道不能列入爭議?作出回應倒無所謂,重點是他這警告看來像是要奪人性命,妥當嗎?這才是他今天會被我列入爭議列的原因,不要老是拿別人的行為,來合理化王毅的言行爭議,回覆維特齊引起的風波,可以像我在警告:違反中立的觀點方針裡舉例的那樣,用簡單又義正辭嚴的外交詞句表達不滿或抗議,我不相信堂堂一個外交官連這種外交詞句都不懂,非得要說出讓其付出代價這話?什麼叫付出代價?中華人民共和國要暗殺議長嗎?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要出兵攻打捷克?還有不要老是把西方世界的政治人物都看成壞的,這樣你有什麼立場提中立觀點方針-- 天夜叉(留言) 2020年9月5日 (六) 17:38 (UTC)
- 哦?那如果我將維特齊欄目內的訪台相關風波,更改回訪台相關爭議,那麼王毅這欄目是否可以另外寫一篇爭議章節,從生平章節獨立出來?老實講維特齊這篇連要說是爭議也很牽強,挑釁?一個中國原則裡面有包含各國政要不能拜訪台灣這一條嗎?結果人家訪台,跳腳的只有貴國而已,而你所謂王毅部長對維特齊的「警告」,在其他國家看來就是威脅,不僅其他國家不領情,更引來四個國家的撻伐,還牽拖到西方國家都反華,不要笑掉別人的大牙好嗎?-- 天夜叉(留言) 2020年9月5日 (六) 17:38 (UTC)
- 請你停止詭辯和人身攻擊。--風雲北洋※Talk 歡迎參與第十八次動員令 2020年9月5日 (六) 19:25 (UTC)
- 我人身攻擊?哪一段?說你亂引用中立觀點方針這段?還是說你敢說沒威脅他人這段?還是說你有臉說我扣你帽子這段?還是說你笑掉大牙這段?你說出來我刪,但除此以外我哪一個有詭辯的?-- 天夜叉(留言) 2020年9月5日 (六) 23:15 (UTC)
- 請你停止詭辯和人身攻擊。--風雲北洋※Talk 歡迎參與第十八次動員令 2020年9月5日 (六) 19:25 (UTC)
- 我真的控制不了你們兩個...首先,捷克議長條目如何與此條目如何無關,不要以其他條目的標準來判斷此條目去向。第二,現在不是要你們去評論政客的行為,我在你們編輯摘要看到的爭議是內容應否屬於此條目,我希望你們不要再離題,回到這個部分。
- @DavidHuai1999:您留言中所提到「明明就是維斯特奇爾最先挑釁、違反中捷兩國外交遵循的『一個中國』原則,作出回應、發出一個警告怎麼了?」使用「挑釁」一詞已經有違中立觀點,挑釁是很主觀的行為,不建議使用,除非議長訪台期間明確表明這是表達對PRC的不滿。「那些西方政客的發言,與其說是批評,不如說是扣帽子,把善意的提醒往壞的方面去想。」此也是明顯被立場帶動的看法,政客的言論是批評就是批評,不容您去主觀判斷是扣帽子。
- @天夜叉:您的留言我就不引用了,但明顯您也是有不少主觀判斷影響您所加入的內容。王毅警告捷克議長不要刻意違反「一中原則」,警告就是警告,「威脅」是外界觀點,因此不可以在內文中出現「王毅威脅XXXXX」等內容,也是有違中立原則。
- 請兩位自重,冷靜討論,不要讓新手們看到維基百科的老手是這樣不顧規則和指引的。 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00:14 (UTC)
- 再提醒天夜叉的編輯屬於Overlink,包含大量自鏈。 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00:30 (UTC)
- @LuciferianThomas:好,我承認我的編輯有些地方不妥,例如:「針對王毅威脅維特齊的行徑」,應可以更改為「針對王毅對維特齊的訪台的強烈反應警告行徑」。可我認為所謂的「爭議」,即是一個人作出使他人詬病或強烈反感之事,這一定會遭到批評,且批評者多半來自外界,鮮少有自家人,那麼忠實呈現外界對其批評的話語,我認為是可受公平之事實。「威脅」一說即是外界對於王毅此番行為批評的話語,「警告」只是中方自家人力挺自家人的看法。-- 天夜叉(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01:08 (UTC)
- @LuciferianThomas:了解,我會注意盡量避免使用過多的overlink(過度鏈接)-- 天夜叉(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01:11 (UTC)
- 感謝您明白您作出的編輯的問題。「爭議」一詞沒有不妥,可以保留,但不代表爭議章節中要直接改變人家的意圖,王毅被認為是威脅是外家感受,本身措詞是「警告」,不能直接說「王毅威脅某人某事」等等。您可以分開描述外界反應,但絕對不能竄改或以個人觀點來敘述王毅的行為,有違POV。 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01:14 (UTC)
- 「針對王毅威脅維特齊的行徑」一句在中央社原意為「德國外長馬斯今天會晤中國外長王毅後力挺捷克,批評中方的威脅行徑。」其實跟原句的差異並沒有差太多。也許這話還可以在修飾的更好,我在編輯時為了要盡快送出,或許忽略了這點,經你提醒才又在句子中找到「馬斯(Heiko Maas)針對中國對維特齊(Miloš Vystrčil)訪台的強烈反應警告說。」這一句,也就是後來我認為可更改的「針對王毅對維特齊的訪台的強烈反應警告行徑」之句。你可以說我「身為一個維基人,未盡到條目詳細查核的職責。」但你說我「竄改或以個人觀點來敘述王毅的行為,有違POV。」這點我不能認同。-- 天夜叉(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03:10 (UTC)
- 「警告」與「威脅」,通常處於一線之隔,弄得好在外人眼中即是警告,一但過了頭在外人眼中即是威脅,如果王毅真有把這件事弄好,又豈會有後面一連串的「爭議」存在?今天王毅的目的是警告,但為何在其他國家眼中卻變成威脅?你知道為什麼嗎?就是王毅警告的措詞太過激進、過了頭,以至於其他國家不能接受,紛紛站出來譴責。我說過王毅警告的措詞是否可以用溫和、簡單且又義正辭嚴的外交詞句表達?我認為是可以的,但很可惜王毅本身沒有做到這點。--- 天夜叉(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03:11 (UTC)
- 「批評中方的威脅行徑」一句難道不能修飾為「批評中方行徑是威脅」嗎?無論王毅的警告措詞如何,均不應該直接在敘述中說王毅威脅某人某事,只能說王毅的措詞被外界認為是威脅。 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03:19 (UTC)
- 我認為行啊,要是認為語句表達不妥,隨時歡迎修飾,但對方有修飾嗎?不但沒有修飾,還以不合理的比重為由,刻意刪除所有有關各國對於王毅發言的看法及批評,還認為這不叫爭議,難道對方就沒帶有私人主觀情緒,違反編輯中立原則嗎?修飾≠竄改啊。-- 天夜叉(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04:49 (UTC)
- 就正因為是王毅的措詞不當,才會普遍被外界認為是王毅在威脅維特齊,所以才有爭議一說。措詞得當的話,那麼爭議一說根本就不成立。-- 天夜叉(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05:25 (UTC)
那@DavidHuai1999:呢?共識是要你們兩位達成,不是以我為準,我本來只應該在有需要時提出我的意見。 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06:11 (UTC)
- 我在上面已經講過,就是用修飾語句取代直接刪除,改成「被XX認為是威脅」,這種表述相對客觀中立。如果把部分政客的對王毅的反駁或攻擊統統列出來,有違WP:WEIGHT,容易對讀者產生誤導,讓他們誤以為王毅的說法絕對錯誤。因為站在中國民眾的立場,王毅的說法是非常恰當的,是在維護國家主權和尊嚴。--風雲北洋※Talk 歡迎參與第十八次動員令 2020年9月6日 (日) 06:20 (UTC)
- 既然認為篇幅過長,何不將中華民國與捷克關係#捷克參議院議長訪台始末內容移動,並包含各方反應和中方回應等所有內容移動到另一條目(如「維特齊訪問臺灣相關爭議」)呢?我相信此時間有極高關注度、大量資料來源、也有充足內容成立單獨條目,此會否是一個恰當的解決方式? 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07:32 (UTC)
- ( ✓ )同意將捷克參議院議長訪台始末建立為單獨條目,條目不能由我跟他其中一人建立,而是改由項閣下第三方建立以示公正,並在章節相關爭議中另闢一個小章節,列舉中捷兩方的爭議事項,中方一欄、捷方一欄,同時必須附上參考文獻。但由於中方的對於此事的支持者,就只有中方自身,加之對於捷方做出此事而批評者,也同樣只有中方自身,除此之外,尚未能找到其他國家因此事公開譴責捷方或公開支持中方的論調,這樣雙方爭議事項一一列舉出來,我怕對方會認為小章節不符合WP:WEIGHT。 -- 天夜叉(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09:53 (UTC)
- @DavidHuai1999:風雲君意下如何? 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09:59 (UTC)
- 這是王毅外長訪歐期間發生的事情,條目也有專門記錄王毅外長訪問歐洲的段落,相關情況放在「訪問歐洲」段落即可,然後給捷克參議院議長訪台這幾個字添加條目內鏈。不論是王毅外長答記者問時的表態,還是其他國家和地區就中方反應作出的回應,均圍繞捷克參議院議長訪台一事,是捷克參議長議長訪問台灣事件的各方反應。--風雲北洋※Talk 歡迎參與第十八次動員令 2020年9月6日 (日) 10:05 (UTC)
- 此條目是否保持原狀再作討論,我稍後創建有關條目,內容太多了。--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10:06 (UTC)
- 這是王毅外長訪歐期間發生的事情,條目也有專門記錄王毅外長訪問歐洲的段落,相關情況放在「訪問歐洲」段落即可,然後給捷克參議院議長訪台這幾個字添加條目內鏈。不論是王毅外長答記者問時的表態,還是其他國家和地區就中方反應作出的回應,均圍繞捷克參議院議長訪台一事,是捷克參議長議長訪問台灣事件的各方反應。--風雲北洋※Talk 歡迎參與第十八次動員令 2020年9月6日 (日) 10:05 (UTC)
- @DavidHuai1999:風雲君意下如何? 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09:59 (UTC)
- @LuciferianThomas:好的 --天夜叉(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10:18 (UTC)
- 那就直接全數移動到新條目,我會{{Main}}到有關章節。--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10:19 (UTC)
- @LuciferianThomas:可以參考米洛什·維斯特奇爾、柯佳洛、中華民國與捷克關係#捷克參議院議長訪台始末等條目。--風雲北洋※Talk 歡迎參與第十八次動員令 2020年9月6日 (日) 10:20 (UTC)
- 那些條目的相關內容也會全數移動。--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10:22 (UTC)
- 王毅等條目比重尚可,建議先維持現狀。米洛什·維斯特奇爾、中華民國與捷克關係#捷克參議院議長訪台始末需要壓縮文字。--風雲北洋※Talk 歡迎參與第十八次動員令 2020年9月6日 (日) 10:32 (UTC)
- 那些條目的相關內容也會全數移動。--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10:22 (UTC)
- @LuciferianThomas:可以參考米洛什·維斯特奇爾、柯佳洛、中華民國與捷克關係#捷克參議院議長訪台始末等條目。--風雲北洋※Talk 歡迎參與第十八次動員令 2020年9月6日 (日) 10:20 (UTC)
- (=)妥協:就這麼說定了。 --天夜叉(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11:31 (UTC)
@DavidHuai1999、天夜叉:創建了草稿,遲點會完成。User:LuciferianThomas/捷克參議院議長訪問臺灣事件。--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12:02 (UTC)
- @LuciferianThomas:剛發現已有韋德齊訪台的相似條目,是否將條目併入User:LuciferianThomas/捷克參議院議長訪問臺灣事件?亦或是在原有條目上加以改寫?--天夜叉(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12:25 (UTC)
- @LuciferianThomas:感謝閣下的創建,同時也感謝將我辛苦創建的章節大部分內容保存下來,雖然後面有小改動,但也是值得了。--天夜叉(留言) 2020年9月7日 (一) 08:26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王毅外號「Silver fox」的中文原文是什麼?
如題。路透社報告描述稱「Likened to a "silver fox" by China’s state media and online admirers due to his greying hair and diplomatic wiles」,這段話中「Silver fox」的中文原文是什麼?--惠龍(留言) 2023年7月26日 (三) 15:23 (UTC)
- 2017年路透社文章,「帥大叔」[2]等於英文中的銀狐,有魅力的銀髮男子。2018年印度論壇報中,Silver Fox的意味可能出現歧義和延伸。--YFdyh000(留言) 2023年7月26日 (三) 16:33 (UTC)
王毅岳母陳琰的職務
陳琰擔任過亞洲司副司長的記錄可以追溯到宗道一的《外交部幹部年輕了!》一文,但根據《Directory of Officials and Organizations in China: A Quarter-Century Guide》,外交部亞洲司、第一、第二亞洲司都無陳琰擔任過副司長的記錄。根據馬行漢《風雲突起——兩次緊急召見》一文,陳琰於1973年擔任亞洲司副處長職務,有理由相信陳琰在八十年代可能官至處長,以副司級離休。--水在瓶(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05:11 (UTC)
- 我看了一下您的來源請求,出處是微信公眾號「外交官說故事」(查了一下沒查到,似乎應該是「外交官說事兒」),微信自媒體不是可靠來源,請問馬行漢還在其他地方發表過這篇文章嗎?--傑里毛斯(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05:29 (UTC)
- 有據可查的應該是google books上的這一本書:https://www.google.com/books/edition/%E5%90%8D%E4%BA%BA%E4%BC%A0%E8%AE%B0/ 其他來源暫時還無法提供。--水在瓶(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05:39 (UTC)
- 抱歉,正確的鏈接應該是https://www.google.com/books/edition/%E5%90%8D%E4%BA%BA%E4%BC%A0%E8%AE%B0/9JgyAQAAIAAJ?hl=en。引注格式:名人傳記. (1998). China: 黃河文藝出版社.--水在瓶(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05:43 (UTC)
- 我打不開這本書。另外「陳琰於1973年擔任亞洲司副處長職務」與她「在八十年代可能官至處長,以副司級離休」似乎不具有必然聯繫?--傑里毛斯(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06:26 (UTC)
- 抱歉,正確的鏈接應該是https://www.google.com/books/edition/%E5%90%8D%E4%BA%BA%E4%BC%A0%E8%AE%B0/9JgyAQAAIAAJ?hl=en。引注格式:名人傳記. (1998). China: 黃河文藝出版社.--水在瓶(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05:43 (UTC)
- 有據可查的應該是google books上的這一本書:https://www.google.com/books/edition/%E5%90%8D%E4%BA%BA%E4%BC%A0%E8%AE%B0/ 其他來源暫時還無法提供。--水在瓶(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05:3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