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Manchiu/Archive5

由Chinuan12623在話題228編輯請求上作出的最新留言:6 年前

關於123Aristotle維基百科:用戶查核請求

1、維基百科不是允許自由編輯嗎?
2、新增可靠參考文獻,維基百科用戶是否可以移除關注度模板?
3、維基百科不是倡導言論自由、編輯自由嗎?
4、請問,多個維基百科用戶是否可以編輯同一詞條?
5、你從那裡可以斷定他們是傀儡?
6、維基百科嚴厲打擊傀儡行為,但請你不要隨便扣帽子;
7、這些賬號有沒有刻意破壞詞條的基本內容,維基百科每天有不計其數的詞條被刻意破壞,這才是我們所不能容忍的。
--User:123Aristotle(留言)

關於夷洲的解除保護問題 3

不是吧,就憑他一句沒有看過就可以做保護或要求提頁碼?請問你如何確認他有看過?是不是也要提出看過的證明?書與章節早就給了,如過有疑問,也該先用留言的方式或討論的方式,而不是先保護或刪除,自己無法做到的事請問如何要求別人做到?—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62.66.98對話貢獻)於2017年8月1日加入。

Manchiu謝謝你信我,不全信這IP的話[1]。我是會查出處是否為真的人,如今天這件案例[2]。--Outlookxp留言2017年9月27日 (三) 07:06 (UTC)回覆
維基上常碰這類事,不過好在有些騙不過我[3]。--Outlookxp留言2017年10月24日 (二) 06:29 (UTC)回覆

關於夷洲的解除保護問題 2

不是吧,解除保護的請求裡寫的很清楚,另外,可以提出還要頁碼這種規定出自何處?一本書本來就可能有不同版本,頁碼自然會不同,如果管理員不清楚或沒有知識或不經查證就想進行保護或刪除,至少也要能提出反證,不然是完全不具備執行管理員業務的能力…
相信不相信也需要提出事證,不能一廂情願或濫用職權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8.167.164.243對話貢獻)於2017年7月31日加入。

無題

你好,請問條目何懿德有甚麼問題嗎?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03.218.148.210對話貢獻)於2017年7月23日加入。

關於夷洲的解除保護問題

你好,請問關於夷洲條目,為何同意目前保護?可否提出說明或證明?謝謝!因為根據事實很明顯是管理員的個人看法與誤知而導致目前的保護,我已於提出解除保護中完整論述與提證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8.167.164.243對話貢獻)於2017年7月28日加入。

您創建的條目慈誠羅珠堪布可能侵犯版權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慈誠羅珠堪布」被認為與他人的文字雷同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版權常見問題解答何為侵犯著作權,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修改疑似侵權頁面,或再重複創建相同內容的頁面,版權驗證皆因維基百科十分重視版權。請前往問題頁面了解情況。您亦可以與提出檢查的維基人進行溝通。維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領域或兼容創作共用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協議的內容,若要繼續保留該內容在維基百科,您可:

  • 捐獻版權 —— 適用於內容原創者或版權持有者;
  • 請求版權許可 —— 適用於複製他人文字,且希望繼續使用者;
  • 重寫 —— 用您自己撰寫的文字重新建立該條目;
  • 申訴 —— 這也許只是個誤會。

謝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權常見問題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Hs2hard留言2017年7月25日 (二) 09:28 (UTC)已經捐獻版權,請查閱。 已重新編輯,但仍無法發布,提示被廣告攔截,請問應該重新撰寫提交還是從刪除條目撤銷重新編輯?還是有其他途經編輯處理?回覆

special:diff/17219749

您好,Istcol。我想問問您,執行此編輯的目的為何。期待您的答覆。--Stang 2016年3月18日 (五) 13:23 (UTC)回覆

@Stang不要再於被封禁的用戶頁加入{{usernameblocked}}。如果需要通知的話,使用{{subst:uw-ublock}}在他們的對話頁告知(請記得和其他封禁通告模板一樣,使用替換引用)。舊的模板很快會改為重定向,因此不對原有封禁理由造成影響。--Nbfreeh 2016年3月18日 (五) 13:28 (UTC)回覆
好像那模板是討論後刪除的,所以我手動移走了。-Istcol留言2017年5月22日 (一) 18:50 (UTC)回覆

夜貓

根據這筆紀錄,請問你還原的理由是什麼?當初被刪除了,看不出哪裡有需要被還原的理由,從這裡討論得知,截至當時2月27日為止所見最近一個版本而言,就是因為曲目列表,所以夜貓條目才被你刪除。如今看到你還原,故有此一問。--114.46.245.73留言2016年3月20日 (日) 09:05 (UTC)回覆

距今六載,木屑竹頭之事委實殆忘矣。Ron 2016年3月25日 (五) 12:22 (UTC)

不好意思回退錯了

[4]--No1lovesu留言2017年5月20日 (六) 12:18 (UTC)回覆

:)-Istcol留言2017年5月21日 (日) 00:07 (UTC)回覆

上海市

纏中說禪,詞條,已完成授權,引用部分為本作者。 見條目編輯歷史,在下一直是在正常編輯(增添可靠來源為腳註並擴充內容),對方卻一直使用變動的IP在搞事,例如對方編輯的「上海支援中華人民共和國」顯然是不合理的,上海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所以陳述顯然應該是:上海支援中國其他地區,而且來源也均是敘述的上海支援中國(除上海自己以外)的其他地區;對方以變動IP編輯戰的方法顯然目的不是改進條目。183.49.86.87留言2017年5月23日 (二) 07:17 (UTC)回覆

對方(浮動IP用戶)還存在跟蹤在下編輯進行破壞的問題,例如應勇條目,對方聲稱「修復無來源的幻想臆測」,但在下編輯內容「中國國家二級大法官。現任中共中央候補委員」,均為有可靠來源支撐的事實內容[5][6]。所以,那個根本不是編輯戰,而是對方在破壞條目。183.49.86.87留言2017年5月23日 (二) 08:11 (UTC)回覆
上海支援全國,說的都是上海支援中國其他地方啊。。。紡織行業支援全國各地定點對口支援。。。都是說的這個。該來源原始來源是上海書店出版社出版的書籍《上海支援全國》[7]。上海支援中國其他地方來源很多很多,比如1949年之後「上海支援全國」的發展歷程上海人的三線人生:150多萬人曾支援全國三線建設,隨便一搜一大堆來源,恕我直言,有的人並不是改進條目,就是對着條目挑刺,然後挑起編輯戰,管理員又不可能每個領域知識都精通,於是,不友善的挑事者就很容易得逞,也就是閣下所言的「對人不對事」。183.49.86.87留言2017年5月24日 (三) 01:29 (UTC)回覆

感念來源更新,讓敘述變更有了實際依據

如標題,某人資料沒更新就改敘述,誰知道是不是做夢夢到的。--101.13.194.245留言2017年5月23日 (二) 14:09 (UTC)回覆

回復通告

  您好,Manchiu。您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此回覆通告添加於2017年5月24日 (三) 01:29 (UTC),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隨時移除本通知

延續之前在Wikipedia:當前的破壞提報後做出的後續追蹤,另上海市可能需要全保護,Irc782疑似使用多個IP,暫時更改至你的版本。--O1lI0留言2017年5月24日 (三) 01:29 (UTC)回覆

上海市條目,明顯是對方浮動IP在破壞,你還幫着破壞,這是不可思議。183.49.86.87留言2017年5月24日 (三) 01:36 (UTC)回覆
對於TW敘述的不友善感到遺憾,那不是原意。參考過相關帳號與IP的編輯後合理懷疑互有關係,為避免保護失去意義暫時使用保護狀態版本。善意推定的範圍是很難控制的,但還是能感受到我被辱罵的事實。--O1lI0留言2017年5月24日 (三) 02:05 (UTC)回覆
編輯應該是修繕條目,而不是去故意挑刺搞事,更不是隨意懷疑別人。183.49.86.87留言2017年5月24日 (三) 02:07 (UTC)回覆
回應上面主題段,全國、全國各地、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使用的參考來源中看來無實質意義上的差異,修改上的堅持似乎不合理。反覆看Wikipedia:傀儡賬戶的特點的內容,可能符合的點的點如:編輯相似的文章 兩個帳戶發言時間點的對應關係 對某種理由的過度支援 相似的編輯風格 參與編輯戰。符合的點太多,難以自我否定在隨意懷疑。提醒,發言請注意EQ。--O1lI0留言2017年5月24日 (三) 02:28 (UTC)回覆

再持續觀察一陣

不參與相關條目編輯,有狀況再回報。--O1lI0留言2017年5月24日 (三) 05:49 (UTC)回覆

金牌雄鷹的編輯順序,編輯速度,編輯時間,編輯動機可疑,列入觀察。--O1lI0留言2017年5月27日 (六) 09:01 (UTC)回覆
懷疑,因為持續觀察兩個IP段,113與183。及IP段編輯過的條目,參考金牌雄鷹的編輯歷史,編輯時間和編輯動機,列入觀察名單。IP在你對話頁的出現時間跟金牌雄鷹也是錯開的。其他如條目江澤民,183IP段中有幾個IP編輯過--O1lI0留言2017年5月28日 (日) 01:23 (UTC)回覆
113有新的動靜在王岐山郭文貴(未要求處理,僅回報發現),意外因User talk:113.78.252.163注意到,可能還使用不同國家IP和使用一次的帳號。在113.105.138.209/24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113.105.138.195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過濾器日誌 · WHOIS · RBLs · http · 封鎖連結 · 封鎖日誌確認編輯歷史與Galaxyharrylio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編輯歷史重疊。6月4日增加113.105.138.212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過濾器日誌 · WHOIS · RBLs · http · 封鎖連結 · 封鎖日誌黃菊,也是113.105.138.209/24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IP段,也是Galaxyharrylio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編輯過,113.105.138.209/24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IP段在條目內編輯的細部內容與Galaxyharrylio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一致。--O1lI0留言2017年6月2日 (五) 13:57 (UTC)回覆
Template:Vandal113.77.161.16/24113.77.161.16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過濾器日誌 · WHOIS · RBLs · http · 封鎖連結 · 封鎖日誌在條目內編輯的細部內容與Galaxyharrylio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一致。Template:Vandal113.77.161.16/24編輯主題同樣重疊。可能性增加。參考Galaxyharrylio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封禁主因及[編輯歷史],Irc782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參與封禁主因的編輯戰。參考IP段在條目內編輯的細部內容Irc782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一致現象。可能性也增加。--O1lI0留言2017年6月5日 (一) 13:39 (UTC)回覆


邪教有南極的熊及1233 加入,列入觀察。江澤民和上海有Clear Sky C 加入,列入觀察。IP當作起點,監視相關頁面當作線,偵測到的帳號面一直在變大。--O1lI0留言2017年5月30日 (二) 08:49 (UTC)回覆
參考這個頁面,引用內文There are many possible signs of sock puppetry or other multiple account usage. But none of them are absolute proof sock puppetry is occurring.觀察會持續,永遠無法確認與證實。--O1lI0留言2017年5月30日 (二) 14:47 (UTC)回覆

其他

Ray678123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1.175.215.67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過濾器日誌 · WHOIS · RBLs · http · 封鎖連結 · 封鎖日誌跟高中有關,IP段關聯性低,內容關聯性高。--O1lI0留言2017年6月1日 (四) 14:26 (UTC)回覆

上海外來人口問題持續發起溝通但未獲得理會請問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PS:我是看在線管理員列表,想貼給更多管理員看這段內容。

很早以前就發布相關說明及討論了,編輯摘要也是幾乎每筆都記錄和寫下為什麼要這樣編輯的理由,但另外一方選擇無視。可能是看到內容已經被消過去,討論也被存檔,所以完全置之不理。可能同樣的狀況在重演。--101.10.96.50留言2017年5月25日 (四) 17:28 (UTC)回覆

謝謝您的回應,但狀況已經重演了

因為做出蠻多修訂的,看起來可能會很花時間,辛苦了.......,中間還被騷擾謾罵和被鬧,速刪什麼的都來。--101.10.96.50留言2017年5月26日 (五) 07:05 (UTC)回覆

我不覺得他願意談,看了這麼多謾罵,只體會到原來維基一堆使用傀儡打編輯戰的人,跟你一樣有講出實質意見的不多,既然他們想擺爛,那我也不想認真幫忙了,從那傢伙的編輯來看根本不是要談,而是拼命擾亂,如果你看了他在其他跟蹤編輯,和其他用戶頁的言論沒這個感覺,只能說你修養很好。我停了,因為我不想跟只會吵架謾罵又不針對主題談論的爛貨共事。--101.10.83.116留言2017年6月1日 (四) 05:05 (UTC)回覆

上海的那些條目編輯

上海市條目,在下已經知悉雙方立場,因此折中處理,應該沒問題了。結合其他上海條目看,顯然是有IP在進行降低條目質量的擾亂性編輯。黑暗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7年5月26日 (五) 05:16 (UTC)回覆

因為您跟蹤編輯一事所以特地看了一下您跟蹤到哪邊,並且回應現況,您所提到熟悉上海內容的管理員Antigng認為我這邊刪去的內容屬於原創研究的部分,不屬於破壞,而且都有給予理由。而你們不管有沒有關係的確是在拼命打編輯戰把原創研究內容加回去。甚至也沒有仔細思考或參與討論是否納些內容增減得宜,這邊是還有新增其他資料內容的。最後申明近期只有參與上海外來人口的編輯,光是校閱和編輯,交互觀看方針以及模板的使用就夠花時間了,還要尋找各國語言版本的來源。--101.10.96.50留言2017年5月26日 (五) 05:40 (UTC)回覆
這位IP大哥到處鬧,連我這個折中處理的人和管理員都不放過[14],還說什麼:可以建立一個「中國人在外國大便列表」的條目,見:討論:上海治安事件列表黑暗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7年5月26日 (五) 07:51 (UTC)回覆
感謝您給他留話,希望他能停止吧。黑暗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7年6月1日 (四) 03:41 (UTC)回覆


吃一點消消氣吧

  如果我剛才的編輯有造成您的困擾的話,我向您道歉,非常對不起,請原諒我的無知。-- Jpcomic(學生會會長)(巡查員與回退員)留言 2017年6月1日 (四) 16:47 (UTC)回覆

關於用戶Ss10305042

你好,並非我要找他麻煩,因為他們倆個編輯方式實在太像了,我曾經有在他的討論頁問他另外一個帳號是不是他本人,一般人若遇到這種情況,一定會馬上出來澄清,但他都不講,而且他那個帳號S00233已經沒有再活躍了--Naturenice留言2017年6月3日 (六) 02:33 (UTC)回覆

給您一個星章!

  管理員星章
幸苦您了,感謝您不斷的清理破壞者,希望您能繼續為維基百科做出您的貢獻,加油!

祝編安。-- Jpcomic(學生會會長)(巡查員與回退員)留言 2017年6月3日 (六) 05:54 (UTC)回覆

Re

請參考花級護衛艦之刪除紀錄。--Jru24留言2017年6月5日 (一) 13:53 (UTC)回覆

休息一段時間

非常疲憊,觀察條目暫停一段時間,靜養3天到6月9日。IP段編輯可能產生變化,能確定IP段或者帳號會反覆在相關條目作類似編輯。有一個UNBLOCK郵件,Techyan要求Outlookxp 立刻去看後刪除留言紀錄。郭文貴有新帳號編輯,可能是宣傳連結,不能確認。--O1lI0留言2017年6月5日 (一) 20:48 (UTC)回覆

O1lI0,該賬號明顯疑似非善意使用者的傀儡,5月16日左右開始編輯的,編輯不到50次[15],就要求速刪聚會頁面[16]。之後就於許多條頁面開始和其他用戶編輯戰。其徒惹爭議之餘,至今未見該用戶的實際貢獻。黑暗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7年6月6日 (二) 02:01 (UTC)回覆

Re

那個用戶實際上沒有發生那種悲劇,只是他要表達自己已經離開維基百科了(原文系該用戶使用傀儡在客棧所貼)。黑暗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7年6月6日 (二) 01:56 (UTC)回覆

抱歉晚回復了。總之他沒有發生那種不幸,他有一個毛病,自導自演。戳: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記錄/User:Labstore黑暗雄鷹·給我留言·請關注管理人員和資深用戶的人身攻擊行為 2017年6月19日 (一) 14:24 (UTC)回覆
從您的關注,可見閣下的善意和仁愛,維基需要您這樣有寬容心的管理員,謝謝您。那位用戶真是,怎麼勸都不聽,只能是自作自受了。黑暗雄鷹·給我留言·請關注管理人員和資深用戶的人身攻擊行為

煩請協助

此一IP用戶219.78.14.212不斷在T.O.P.該條目添加明顯錯誤訊息,多次警告無效現仍繼續[17],煩請協助處理,感謝。--Joshua Zhan Talk ☎ 2017年6月7日 (三) 07:44 (UTC)回覆

無標題留言

你好,我是積木影像製作有限公司蕭雅全導演的同仁。過去,蕭導演曾經將自己的簡歷提供給各介紹他的平台,如今,他想要自己建置屬於他自己經歷的維基,確遭受侵權的指責,讓我們有些不知道如何是好。因為經歷就是不可能創建、不可能不同,因此請求你撤銷此檢舉。如需更進一步的佐證,請參考積木影像官網,並MAIL至[email protected]

RFA

閣下近來常積極參與站務及反破壞,未知閣下有沒有興趣成為用戶查核員?--B dash留言2017年6月8日 (四) 13:22 (UTC)回覆

監視清單IP編輯

172.98.148.229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過濾器日誌 · WHOIS · RBLs · http · 封鎖連結 · 封鎖日誌,參考圓明園 林則徐 (電影)。
219.134.11.42/16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第一次出現,比對編輯,整理後回報。
今日後大休,半停用帳號及發光螢幕設備相當長時間。--O1lI0留言2017年6月9日 (五) 02:05 (UTC)回覆
1.范 219.134.11.42/16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183.49.86.214/16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Galaxyharrylio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AB,Keyword:權 烏拉 范
cwek Acwek B Keyword:cwek反破壞 人身攻擊 范
vote A:vote B Keyword: : 范 Jarl Sverre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User:Chan.russell|石家庄小伙]]
封 A封 B封 C Keyword : 范
2.邪教 法輪功113.116.171.227/16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219.134.11.42/16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183.49.86.214/16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223.96.158.196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過濾器日誌 · WHOIS · RBLs · http · 封鎖連結 · 封鎖日誌
教 A 教 B 教 C 教D
Keyword: 法輪功 原創研究 回退蓄意的破壞,從邪教Link新IP段183.240.202.34/24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Keyword: 上海/回退破壞 法輪功 中國大陸維基人QQ主群,群號:170258339,歡迎您的到來! 聚會Template:第二次國共內戰,從QQ主群到第二次國共內戰Link守望者愛孟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中華愛國陣線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3.游蕙禎 Keyword:183.49.86.235/24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香港政治
4.[[Category:上海外来人口罪案]],參考這個紀錄,查閱日誌紀錄,參考本來就存在的分類「上海外來人口罪案」,都移除然後變成空分類是要幹嘛? A本來就存在的分類「上海外來人口罪案」,都移除然後變成空分類是要幹嘛? B本來就存在的分類「上海外來人口罪案」,都移除然後變成空分類是要幹嘛? C本來就存在的分類「上海外來人口罪案」,都移除然後變成空分類是要幹嘛? D,參考編輯狀況 A編輯狀況 BGalaxyharrylio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Gszq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知道本來就存在的分類比較高可能性,參考A 紀錄 BGalaxyharrylio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有最高可能性。
5.占海特事件219.134.10.216/16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219.134.11.42/16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參考編輯歷史Irc782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Galaxyharrylio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以及[編輯差異對照],參考[封鎖日誌]
6.其他上海條目,參考編輯歷史及Category:上海外來人口罪案
7.江澤民及韓正,參考編輯歷史 A 編輯歷史 B及邪教
:胡錦濤及爐石傳說,沒有Link
8.黃菊,參考編輯歷史中華愛國陣線編輯Irc782編輯Galaxyharrylion 編輯及邪教
9.IP對話頁 編輯歷史,113彼此相關
10上海城市精神,參考A參考B 參考C參考D,參考A到參考C沒有編輯摘要。
相關IP編輯頁面大部分都在監視清單。其他參考 A 其他參考 B 其他參考 C 其他參考 D 其他參考 E,由金牌雄鷹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整理,IP段編輯的Link條目,也可以Link參考BCDE內部分成員,部分成員被永久封禁。Q714182379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遊戲維基規則。不再追蹤IP段,牽涉帳號數量太多。--O1lI0留言2017年6月9日 (五) 05:42 (UTC)回覆

宣萱

繼續給鎖上吧,半保護可以了,持續到11月等結果,剛解除,繼續開始  囧rz……--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7年6月10日 (六) 01:26 (UTC)回覆

請鄭重調查User:O1lI0誣陷

  請勿虛構資料來源,包括而不限於:

1. 虛構不存在的文獻作為資料來源;
2. 知悉某文獻並無提及某內容,仍然列出該文獻作為該內容的資料來源;
3. 虛構或篡改文獻原文作為引用的文字。

如果您繼續此類行為,將會遭到封禁。--O1lI0留言2017年6月9日 (五) 01:47 (UTC)回覆

User:O1lI0誣陷我虛構來源、竄改本文、屢次回退正當編輯,動輒威脅封禁。此關乎研究者清白,請調查此人說的具體是哪些虛構不存在的文獻、虛構或竄改文獻原文。我未作為引用的文字,而是作為參見的敘述(未打引號)。死則當作明白鬼,此等血口噴人則不受也。君上次所貼對我有啟發,感念之。2017年6月10日啟。Yume149留言2017年6月10日 (六) 04:16 (UTC)回覆

我觀察了Yume149這位老兄在日文維基、中文維基和英文維基討論頁的編輯歷史,發現需要先讓他知道如何在維基與人打交道。我教不了,所以就直接無條件回退看起來可疑的編輯了。--逆襲的天邪鬼留言2017年6月10日 (六) 16:30 (UTC)回覆

請鄭重調查User:No1lovesu侮辱維基人

User:Barter84-無理取鬧+翻譯高手+標籤大俠+賊喊抓賊+自打嘴巴[8] User:Yume149-誇語言智障[9][10][11]

User:No1lovesu於其用戶頁面侮辱其他維基人,列名如《東林點將錄》。維基非共産政審,而居心卑劣且口出污穢之語,動輒指認人為智障也,為賊也。有罪當審,無罪當赦。乃列名侮辱,此乃管理員所宜為耶?煩請同工協同調查。Yume149留言2017年6月10日 (六) 16:26 (UTC)回覆

傑志體育會 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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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出沒的破壞者 Linyunpang = 58.177.47.31 = 183.178.145.149 = 138.19.168.53 = 1.64.156.132 = 124.217.189.192 are the same person.

長期惡意破壞, 屢次增加不實資料. 傑志體育會、南華足球隊、東方足球隊、港菁、香港超級聯賽 頁面.

持續出沒的破壞者Linyunpang. 請ban the account forever.

關於移動編輯Special:diff/44666282

移動標題帶有繁簡混用的Template:凱蒂·佩芮单曲到繁體中文標題的Template:凱蒂·佩芮單曲,已經被User:Liangent-bot偵測到已經存在簡體中文標題的Template:凯蒂·佩芮单曲,違反Wikipedia:繁簡處理#條目標題規定(繁體中文標題與簡體中文標題只能存在1個,不能同時存在),這應該從Template:Katy Perry songs移動到簡體中文標題的Template:凯蒂·佩芮单曲並覆蓋該重定向(即應該回退User:CBNWGBB的移動編輯Special:diff/41425699)--林勇智 2017年6月14日 (三) 09:45 (UTC)回覆

關於Danny Tang的封禁一問

對於閣下出於善意原則將其封禁2天,我同意閣下的做法,亦對此決定沒有任何異議。不過我有一問,如果2天後該用戶依然進行破壞,我應該在我再次發出最後警告後而這用戶繼續破壞才再提報VIP或是應該即時提報VIP?謝謝。-- FrancoT 留言討論 貢獻 2017年6月15日 (四) 17:05 (UTC)回覆

青島公交320路線

您好,請將上述條目保護在編輯戰之前的狀態,而不是大幅刪掉內容的狀態,謝謝!——忱鸞留言? 2017年6月16日 (五) 13:23 (UTC)回覆

求助

希望閣下能夠將Wikipedia:優良條目/戴多祿二世中的「{{link-en|舊聖伯多祿大殿|Old St. Peter's Basilica|聖伯多祿大殿}}」轉成「[[舊聖伯多祿大殿|聖伯多祿大殿]]」,舊聖伯多祿大殿條目已被創建,現時在首頁的優良條目欄目正展示戴多祿二世。萬分謝謝。-- FrancoT 留言討論 貢獻 2017年6月17日 (六) 16:29 (UTC)回覆

RFA 2

閣下近來常積極參與站務,未知閣下有沒有興趣成為行政員?--B dash留言2017年6月18日 (日) 02:26 (UTC)回覆

關於侵權處理

Special:diff/44813087,要是不合格,符合速刪條件,就別移動了吧。--A2093064#Talk 2017年6月18日 (日) 07:50 (UTC)回覆

118.150.107.234

我把封禁調整成了一個月,特來告知。看了他的貢獻和被刪貢獻,一望而知一個月前後是同一種破壞,故應該是長期出沒。 --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7年6月18日 (日) 11:51 (UTC)回覆

對中國國民黨的批評與爭議

你回退的是Jessechi傀儡的心得。--Outlookxp留言2017年6月19日 (一) 01:31 (UTC)回覆

西昌學院已經修改,內容主要參考該學校官網,已經標註參考來源。 重複內容已經修改。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lanwaker對話貢獻)於2017年06月22日 13:19 (UTC)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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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解釋方針[18]Outlookxp留言2017年6月21日 (三) 00:3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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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員星章
感謝閣下直言。費心了。 Zetifree (Talk) 2017年6月21日 (三) 02:32 (UTC)回覆

協助移動

若可,可否協助將User:Willy1018/沙盒/繁星推薦移動至繁星推薦,並不留重新導向,以合併歷史?-- Willy1018(留言) 2017年6月22日 (四) 02:47 (UTC)回覆

未發現問題,謝謝。-- Willy1018(留言) 2017年6月22日 (四) 03:01 (UTC)回覆

關於條目(義雲高)

管理者你好,有關條目(義雲高)在您鎖定後,竟然有其他管理者利用其權限並受人指使的將更新的訊息全部刪除,這種罔顧事實與新聞並掩蓋現實事件的做法真是令人不敢相信,似乎維基已成為了某人的個人思想宣傳站,有目的操弄與論的方向與事實,這完全背離了維基的精神,看了之前閣下的紀錄發現閣下是個公正正義之士,因此希望閣下能針對此一不合理之事件有一個公正的處置,有勞閣下費心了,感謝您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4.36.206.82對話貢獻)於2017年06月22日 10:22 (UTC)加入。

煩請執行"編輯請求",讓條目更臻完善

本人在3-6月"二二八事件"討論頁遭Qqqyyy及分身Mapayna屢次人身攻擊(二人已遭永封),而此二人皆為Barter84於對方用戶頁取暖邀來助陣。三天前本人提二個編修討論,復提"編輯請求"[19][20], 除Barter84一再以離題、空泛之訴來無理反對,雖提案有Chinuan12623、Matt Smith、Ebay5678認同支持修編,也請Barter84可提修版本,但他就是堅持"一字不能動,沒有必要修改"。維基條目是共有的,不能為一人所把持。煩請閣下妥觀此二段論述,執行"編輯請求",讓條目更臻完善。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10:36 (UTC) 回覆

管理員Manchiu你好,Chinuan12623會使用不精確有問題的言詞向管理員告狀,像「而此二人皆為Barter84於對方用戶頁取暖邀來助陣」、「空泛之訴來無理反對」、「一人所把持」。Chinuan12623一直以來編輯爭議不斷,衝突很多。之前Chinuan12623在二二八事件條目的編輯被敝人掛上問題模板,要求提供可靠來源,但是卻連遭Chinuan12623全部回退(詳見紅字編輯摘要)[21],正常的編輯會這樣子嗎?請管理員到二二八事件討論頁觀看Chinuan12623亟欲修改引言的真實用意。--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12:07 (UTC)回覆
坦白說,Barter84在該二段編輯請求之討論,已多次不實誤導用戶,對我個人造成影響,猶如先前Qqqyyy及分身Mapayna屢次對我之抹黑。煩請管理員撥冗觀看雙方對話即了解。若認同Chinuan12623、Matt Smith、Ebay5678之修編版本論述,請予完成"編輯請求"之編修執行。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14:45 (UTC)回覆
Chinuan12623會使用不精確有問題的言詞向管理員告狀,請管理員到二二八事件討論頁瞭解Chinuan12623亟欲修改引言的強烈動機與目的。--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14:54 (UTC)回覆

Re: 星章

閣下真是費心。一些不明所以的人Groupthink而已。您也看到了,當他們要「忽略一切規則」的時候是不會聽得了道理的,不必大費口舌。--Zetifree (Talk) 2017年6月22日 (四) 16:47 (UTC)回覆

維基有沒有指導說多長時間不編輯才刪?

translating 模板上說「長期閒置的非中文內容可能會被移除」,這「長期」怎麼也得一個禮拜以上吧?正編輯着呢,就被刪了,白編輯半天…… -- 鐵塔·抵制日貨聯盟留言2017年6月23日 (五) 11:42 (UTC)回覆

IP用戶加入宣傳性內容

如題,該IP用戶又在遵理學校條目裏加入宣傳性內容,已發出最後警告。-- FrancoT 留言討論 貢獻 2017年6月26日 (一) 09:0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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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星章
欣賞您在當前的破壞討論中努力維護文明討論,協助調解。 Alvinz 2017年6月26日 (一) 13:05 (UTC)回覆

請問是勇士迷嗎?

實話實說被說破壞,不理解,上個版本更黑。 Jjdd1239留言2017年6月28日 (三) 14:11 (UTC)回覆

新討論

請參與Talk:1800年代。謝謝!Wetit🐷0 💬 2017年6月29日 (四) 11:47 (UTC)回覆

邀請您參加第十五次動員令

  第十五次動員令邀請函
 
維基娘——第十五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Manchiu/Archive5您好: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貢獻。第十五次動員令正在2017年7月1日至9月3日期間舉行,目的為提升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品質及數量,現誠邀閣下參與,共襄盛舉。

詳細動員事項請參見第十五次動員令主頁,您也可以從動員令說明書中了解什麼是動員令。參加動員令前,請先參考主頁的報名指引(用戶可在即日起報名)。

本次動員令分為大、中、小動員令三類。大動員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題中貢獻的動員令項目。中動員令的主題包括中國大陸行政區劃音樂南營國家,而小動員令的主題則包括基礎條目傳統百科全書條目工程及應用技術文物遺產化學

希望各位收到本邀請函的維基人能將{{subst:動員令}}轉貼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動員令的維基人討論頁上(或參考查詢聯繫),如果您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響應本次動員令、積極建立新條目,也請幫忙散發動員令,因為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歷次動員令成敗之關鍵,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維基的服務、品質及數量!非常感謝您的參與!


此訊息是由大量訊息發送功能發送給您,您可以至這份名單中表達您對此訊息的偏好。


圖片缺少版權標誌滿5天應當刪除

這張圖片應當刪除而不是保留。--Wcam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12:13 (UTC)回覆

臺鐵相關頁面連續破壞事件 - 2017年7月

您好,向您求助。臺鐵相關頁面破壞事件還沒終止,疑似106.1.73.224的第八個傀儡:111.252.207.160又出來作亂了,必須立即處理。打擾了,祝編安。---TimChen留言2017年7月1日 (六) 00:37 (UTC)回覆

感謝處理。---TimChen留言2017年7月1日 (六) 01:26 (UTC)回覆

第9個傀儡

您好,小弟又來打擾您了。疑似106.1.73.224的第9個傀儡:111.252.222.140,開始出沒作怪了。  囧rz……TimChen留言2017年7月8日 (六) 00:28 (UTC)回覆

雖然沒有明顯的破壞,但是他對條目所做的貢獻仍破壞閱讀品質。操縱傀儡就是有問題!TimChen留言2017年7月8日 (六) 03:24 (UTC)回覆
請注意111.252.222.140的貢獻,從傍晚開始,他的破壞模式又進化了,開始亂改連結的顏色、副名稱等,甚至把中央號誌站枋野車站的連結修改為廢站樣式。亟待解決---想不通為何有人憎恨某些特定車站到一個地步的TimChen留言2017年7月8日 (六) 11:23 (UTC)回覆
這是應該的(其實灰色也代表尚未興建、啟用之意)。感謝您在百忙中抽空解決問題---TimChen留言2017年7月8日 (六) 13:15 (UTC)回覆

第10個傀儡

您好,小弟又來打擾您了......。疑似106.1.73.224的第10個傀儡:111.252.200.55,開始出沒作怪了。這已是家常便飯了  囧rz……TimChen留言2017年7月15日 (六) 03:26 (UTC)回覆

他還完全改寫了桃園市,改寫成全都是不實內容的條目。TimChen留言2017年7月15日 (六) 04:21 (UTC)回覆
沒有關係,小弟也知道您很忙,畢竟您是管理員。反正我假日也很閒,在家多點事情做[開玩笑的]哈哈。感謝您的援助。TimChen留言2017年7月16日 (日) 13:05 (UTC)回覆

第13個傀儡

您好,小弟又匆匆的跑來打擾您了......。您上次封禁的第13個傀儡:111.252.212.151,解封後竟又開始作怪了。請求解決......TimChen留言2017年7月15日 (六) 03:26 (UTC) 2017年7月23日 (日)回覆

感謝處理~TimChen留言2017年7月23日 (日) 01:23 (UTC)回覆

第14、15個傀儡

您好,小弟又來打擾您了......。疑似106.1.73.224的第14個傀儡:111.252.206.186,正在進行破壞,還創建更多的破壞性草稿。懇請您處理......TimChen臺鐵頁面破壞紀錄處2017年7月28日 (五) 10:26 (UTC)回覆

您好,小弟又跑來來打擾您了(累......)。疑似106.1.73.224的第15個傀儡:111.252.196.31,正在進行破壞。懇請您處理......TimChen(詳情請見臺鐵頁面破壞紀錄處2017年7月29日 (六) 03:40 (UTC)回覆

第16個傀儡

您好,小弟又來打擾您了......。疑似106.1.73.224的第16個傀儡:111.252.201.162,正在進行破壞、加入不實內容,警告後無效。不斷創建疑似「剪貼移動」條目。懇請您處理......TimChen臺鐵頁面破壞紀錄處2017年7月30日 (日) 07:14 (UTC)回覆

關於7/3 維基百科:特色條目/存檔

由於三國於7/2當選,能幫忙更新7/3特色條目為 {{維基百科:特色條目/三國}} 嗎?-,謝謝-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7年7月2日 (日) 05:04 (UTC)回覆

美奈移動至美奈坊的操作有些問題

這種移動方式,使得兩個條目的編輯歷史按時間順序合併了,反而使人在查閱歷史版本時容易產生疑惑,兩條相鄰的歷史版本可能分別來自美奈和美奈坊,內容卻千差萬別。個人建議刪去原有的美奈坊,再將美奈移動至美奈坊比較合適。--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7年7月2日 (日) 05:51 (UTC)回覆

警告你!

你換個用戶名稱還是沒用,因為你依舊是窮凶極惡的五毛管理員!--223.136.9.217留言2017年7月3日 (一) 14:35 (UTC)回覆

Re: GA展示

改成了這樣。看看會不會好些。原頁面已被全保護以防編輯。

 

1159年教宗選舉亞得里安四世離世後3天舉行,這一次選舉是自1130年教宗選舉以來樞機團再次分裂成兩個陣營並各自選出1位教宗。大部分樞機選出錫耶納的羅蘭度樞機為教宗亞歷山大三世,然而有少部分樞機拒絕承認亞歷山大三世並自行選出奧塔維亞諾·德·蒙蒂塞利樞機為維克托四世。這次選出2位教宗的選舉令教會分裂至1178年。

樞機團內部對聖座對外政策的持續分歧造成這次教會分裂。12世紀的教宗國神聖羅馬帝國諾曼人西西里王國兩個歐洲勢力的緩衝國加里斯都二世於1122年簽署沃姆斯宗教協定後,聖座跟神聖羅馬帝國結成聯盟而沒有選擇西西里王國為盟友。然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腓特烈一世沒有履行《康斯坦丁條約》中須協助聖座恢復在羅馬管治權的義務,聖座跟神聖羅馬帝國因而脫離盟友關係。亞得里安四世繼而決定與西西里國王古列爾莫一世和解而簽訂《貝內文托條約》。簽訂《貝內文托條約》後聖座與腓特烈一世的關係日益緊張。聖座對外政策的態度轉變令樞機團分裂成支持和反對新政策兩個派系,而直至亞得里安四世離世時樞機團仍沒有達成共識。

這次選舉同時帶來重大法律意義。在這次選舉舉行前,樞機選舉人須一致支持某人成為新教宗,而這個規定會令樞機團在出現分歧時未能選出新教宗。為免樞機團將來出現分歧,1179年召開的第三次拉特朗大公會議同意頒布法令《必須避免衝突》,當中規定新教宗人選得到三分之二參與選舉的樞機的支持後即可當選成為新教宗。

-- FrancoT 留言討論 貢獻 2017年7月3日 (一) 15:3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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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閣下處理破壞封禁的效率迅速! FrancoT 留言討論 貢獻 2017年7月6日 (四) 05:25 (UTC)回覆

無題

你好,我在維基百科上發現某條目出現死亡恐嚇,我應該提請監督/修訂版本刪除?-- FrancoT 留言討論 貢獻 2017年7月7日 (五) 15:5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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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員星章
感謝您的授權! Tsuijing留言2017年7月9日 (日) 09:51 (UTC)回覆

我現在不敢回退124.11.188.61的破壞,請閣下回退

因為回退就是3RR南極熊 吃企鵝 吃冰塊 2017年7月10日 (一) 09:41 (UTC)回覆

宣萱

又開始車輪戰了,實在  囧rz……--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7年7月15日 (六) 06:03 (UTC)回覆

Re: 致新巡查豁免者

你好,看到社區贈與的「巡查豁免者」的資格,我很開心,這是社區對我的肯定。但是我有點問題想打擾請教一下,這個「autoreviewer」的標誌是應該先自行放置,該權限才會生效嗎?還是已經直接生效了呢? ——Gundamfire留言2017年7月17日 (一) 01:03 (UTC)回覆

謝謝,那我就放心了XD ——Gundamfire留言2017年7月17日 (一) 01:31 (UTC)回覆

File:14544097562879.jpg

CSD F6得放5天,我覺得F1會更好,不過刪了就算了吧。--A2093064#Talk 2017年7月19日 (三) 06:58 (UTC)回覆

Re: 60M線

不必,閣下看一眼確定「有效介紹」(直接、詳細的介紹),並通知在下或存廢討論留言即可,相信閣下的判斷。--Zetifree (Talk) 2017年7月19日 (三) 16:46 (UTC)回覆

您好, 請幫我確認這個存廢討論是否可以以"無共識保留"處理

Manchiu管理員您好:

有一個存廢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06/07/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症狀與管理」,想請您協助確認及處理

此存廢討論,目前有一人建議合併到注意力不足過動症,一人建議保留,我留了一些意見,目前看來是沒有共識,從提出日6/7到現在,也已超過五個星期,因此

  1. 請請您確認此存廢討論的情形,是否符合可以"無共識保留"的條件?
  2. 若此存廢討論符合無共識保留的條件,是否可以請您以管理員的身份,將此存廢討論以"無共識保留"處理並關閉存廢討論?

若是不行或是您有其他的考量,也請告知我,也讓我知道您的考量以及您認為不合適的原因,謝謝

祝編安 --Wolfch (留言) 歡迎參與今年的動員令 2017年7月20日 (四) 00:16 (UTC)回覆

謝謝您處理這個存廢討論^__^--Wolfch (留言) 歡迎參與今年的動員令 2017年7月20日 (四) 00:49 (UTC)回覆

賭霸 (電視劇)

已用自己的文字重打,謝謝--Miruwongyik留言2017年7月21日 (五) 00:58 (UTC)回覆

鐵路草稿

在您封禁111.252.212.151 前他有創建了這個枋山車站的草稿 我仔細的看了一下 內容除了首段與現有條目有異外 其他的內容皆與枋山車站相同要怎麼處理?Lily135留言2017年7月21日 (五) 09:26 (UTC)回覆

對了 Wikipedia:申請解除權限 的這個 A大提報了新的用戶 可不可以幫忙處理一下?Lily135留言2017年7月21日 (五) 09:45 (UTC)回覆

那先前的傀儡創建的草稿:中央隧道草稿:南迴線草稿:縱貫線南段也能比照辦理嗎?也是「內容除了細節與現有條目有異外,其他的內容皆與原條目相同。」--TimChen留言2017年7月23日 (日) 01:31 (UTC)回覆

抱歉

不小心移回來了,抱歉請你協助。--Zest 2017年7月21日 (五) 17:14 (UTC)回覆

阻容吸收器

@WingT.A_Shirakawa 2012年7月8日建立時,即已侵權 special:diff/45320749(2008、2009)。另外,2008來源,有一個推薦日期為2016年,但是非2008年建立。--111.250.20.134留言2017年7月23日 (日) 16:25 (UTC)回覆

感謝DYK

很感謝你的推薦!不過這一篇實在問心有愧,因為我俄文水平實在很差,俄文維基內容基本上是依靠在線翻譯工具翻譯成英語再來編寫的。總覺得這樣子不大好…… ——Gundamfire留言2017年7月24日 (一) 01:26 (UTC)回覆

Dragoon17cc

您好,感謝您處理Dragoon17cc濫用傀儡。User:CarroitisshitandgrossUser:Thiscityiswarmandfullofnoob亦很可能是Dragoon17cc的傀儡,詳見WP:VIPWP:RFCU,特此知會,謝謝!--胡蘿蔔 熱烈慶祝化學成為動員令主題 2017年7月29日 (六) 15:24 (UTC)回覆

感謝!--胡蘿蔔 熱烈慶祝化學成為動員令主題 2017年7月29日 (六) 18:42 (UTC)回覆

您好。Special:Diff/45539378:「  已確認:Dragoon17cc、Alphabravocharlie」。--胡蘿蔔 熱烈慶祝化學成為動員令主題 2017年8月6日 (日) 05:00 (UTC)回覆

巡查

請問為甚麼我的申請被拒絕?討論沒有結論。請在我的討論頁解釋。謝謝。--AndyAndyAndyAlbert留言2017年7月31日 (一) 10:16 (UTC)回覆

蔡若蓮

我請求的是半保護,為什麼你把它全保護呢?編輯戰起源是有IP和新用戶(123.203.43.58User:Garylam618 )無故刪去內容,例如他們刪去蔡若蓮的出身和中學學歷,又刪去立法會選舉涉違法行為內容。--QBear留言2017年7月31日 (一) 12:28 (UTC)回覆

無題

special:Abusefilter/215 --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7年8月3日 (四) 16:57 (UTC)回覆

臺鐵相關頁面連續破壞事件 - 2017年8月

您好,小弟又來打擾您了......。疑似106.1.73.224的第18個傀儡:111.252.204.177,正在進行破壞、加入不實內容,警告後無效。懇請您處理......TimChen臺鐵頁面破壞紀錄處2017年8月5日 (六) 05:10 (UTC)回覆

仿冒簽名的傀儡

您好,小弟想請您注意在討論頁的簽名。WP:111.252最近開始使用帳號提出解除保護申請並仿冒您的簽名,如:「千村狐兔」、「施敦瑋免」(免與兔相似)等。小弟也會多加注意......TimChen 2017年8月15日 (二) 02:28 (UTC)回覆

彰化縣二林鎮中正國民小學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彰化縣二林鎮中正國民小學」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內容,您可以到存廢覆核請求處按格式提出請求,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Nivekin請留言 2017年8月6日 (日) 05:50 (UTC)回覆

您剛剛刪除的Portal:Animals子頁面

皆需移動到Portal:動物底下。--A2093064#Talk 2017年8月8日 (二) 01:54 (UTC)回覆

好像只有Portal:Animals/Selected quote/Layout2需要恢復並移動。--A2093064#Talk

修訂版本刪除

您好,非常感謝您處理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症狀與管理的修訂版本刪除請求。本人發現用戶:It's gonna be awesome/ADHD management保留了此等侵權內容,請問該如何處理?謝謝!--胡蘿蔔 熱烈慶祝化學成為動員令主題 2017年8月8日 (二) 07:49 (UTC)回覆

岳雲[22]、岳雷

你回退的侵權是Jesschi所為。--Outlookxp留言2017年8月10日 (四) 05:41 (UTC)回覆

維基遭人持續破壞請求保護

蔡瑞雪維基 Snphyun9487留言2017年8月11日 (五) 12:01 (UTC)回覆

穆紫荊

Manchiu 您好!我是剛剛上來一天的新手。很多地方摸不清楚。但是我想說明,我就是穆紫荊。我在編寫的是我自己的頁面。您所提供的頁面是荷蘭女作家池蓮子做的。她有我的個人簡介是因為她的刊物刊登了我的作品。所以我認為自己在這裡並沒有涉及侵權。我還需要做什麼和怎麼做請告知。對這裡很不熟悉。深感複雜。求幫助。

提醒

有位用戶在此的留言被過濾器擋住了。已修復。 --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7年8月12日 (六) 07:48 (UTC)回覆

邀請你處理站務

WP:RRD有則新請求,希望閣下可處理。--巡查員AndyAndyAndyAlbert討論頁|簽到2017年8月14日 (一) 07:26 (UTC)回覆

登出預防

你好,我剛剛抄襲了你的js,不過登出預防失敗,經我愚笨的檢查,有一個未閉合的})special:diff/45687976,前來告知。--Zest 2017年8月15日 (二) 01:46 (UTC)回覆

巡查豁免

其實不用到75,可信用戶就可以了,75只是參考值。--小火車留言2017年8月15日 (二) 15:39 (UTC)回覆

  也沒什麼好打的
我覺得那些在封禁期間,沒有被當事人攻擊、乃至於獲得支持的人,是幸福的。至於那些被攻擊的人,看來也只好自己吞了。-- 皇帝心態·被人利用·支持輪子·阻擋串聯·強推站外封禁·濫權の管理員留言2017年8月17日 (四) 04:5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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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主意星章
送給第一個吃螃蟹和願意從這攤爛泥潭提出最終解決的人。當然希望那位不要又在其他地方弄出亂子來又被吃癟了。 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18日 (五) 02:18 (UTC)回覆

:此件留言被留言者用戶廢科舉刪除。在此向遭誤解的各當事方致歉。--廢科舉留言) 2017年8月19日 (六) 23:56 (UTC)--廢科舉留言2017年8月20日 (日) 13:48 (UTC)回覆

香港專上教育

你好!

善意提醒:

君現在鎖定的版本香港專上教育存在誹謗成份,建議修正至爭議前的版本。

誹謗是一種明確表示或暗示的虛構事實,可能給個人、企業、產品、團體、政府或民族負面形象的「與事實不符」的宣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6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根據香港法例第21章的《誹謗條例》,任何人或機構透過書面文字或說話,發佈惡意言論去損害另一人的聲譽;或發布虛假消息,以求惡意中傷或誣蔑他人,即屬誹謗。

君現在鎖定的版本被新增多個沒有參考來源成份,屬胡言亂語,甚或貶損機搆聲譽,建議修正至爭議前的版本。

例子:香港專業教育網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在沒有引用任何資料來源情況下指其為多個問卷調查排名(所以)認受性較低

香港理工大學被指,30年代到60年代為香港大學以外的最高教育學府,,在香港歷史上多年為僅次於香港大學的最高學府,是香港三間設有醫學院的大學的其中一間(只有港大中大有醫學院)(為何理大一定比港太差?)

嶺南大學被指與新亞崇基聯合浸會同時期在香港創立,但拒絕合併,使大學更遲升格,是香港第二間以單獨書院升格的香港地區的大學(為何嶺大升格是遲?)

香港中文大學學者被指未達最高學府的香港大學以及當時第二學府理工學院要求的學者都會進入嶺南浸會新亞崇基聯合五間書院(知不知道誰是曾在新亞文商夜學院任教錢穆,相信不比港大學者差)

香港教育大學為香港歷史上在香港大學以外最專門的教師訓練學府(為何教大不比港太專門?)

謝謝!

--Howbunbun留言2017年8月18日 (五) 11:44 (UTC)回覆

幫助

Wikipedia:申請解除權限有一個用戶被封禁 提交解除全線已經有一段時間了 可不可以幫忙處理一下 看是否該去除權限?Lily135留言2017年8月18日 (五) 14:17 (UTC)回覆

可以順便處理 六個月沒活動的用戶嗎? 麻煩您了!Lily135留言2017年8月18日 (五) 14:43 (UTC)回覆
好吧先放著Lily135留言2017年8月18日 (五) 14:47 (UTC)回覆

再次強烈抗議無視規則蠻橫拒絕解除全保的官僚積弊。

南京大屠殺全保護理由已經消失。--廢科舉留言) 2017年8月19日 (六) 10:06 (UTC) 再次強烈抗議無視規則蠻橫拒絕解除全保的官僚積弊。--廢科舉留言) 2017年8月19日 (六) 22:17 (UTC) 還有不解除全保理由的話煩請告知--廢科舉留言2017年8月21日 (一) 02:17 (UTC)回覆

香港專上教育不宜選用編輯戰期間的爭議版本保護

保護版本應採納發生編輯戰前的第三方版本。Howbunbun討論 | 貢獻)和223.16.173.104討論 | 貢獻)於2017年8月13日至8月18日期間發生激烈編輯戰,期間202.45.55.36討論 | 貢獻)、202.45.55.100討論 | 貢獻)、202.45.54.143討論 | 貢獻)的IP都是來自香港教育大學,多次回退及編輯摘要的留言都清楚顯示是Howbunbun操作的,Howbunbun和223.16.173.104都是涉事者,不應回退到雙方參與的編輯戰版本,應選取編輯戰發生前,非涉事者的版本進行保護。

敝人210.6與8月16日在香港專上教育的編輯有提供可靠來源[23],沒有參與Howbunbun和223.16.173.104爆發編輯戰的「參考總表」章節的編輯,但敝人不要求管理員閣下回退到敝人的版本,而是回退到不涉及編輯戰的第三方版本,如103.17.72.126於8月11日有提供香港政府公告為可靠來源的編輯版本[24],沒有223.16.173.104新增的內容,也不是Howbunbun及編輯IP的刪改版本,除可以示公正,也避免助長有註冊編輯登出後用IP編輯戰。管理員回退到編輯戰前,不涉及編輯戰各方的爭議版本也是有先例的。

Howbunbun因為涉及多次編輯戰及妨礙他人編輯,管理員上月已對Howbunbun發出編輯戰警告除權嚴正警告

敝人感謝管理員閣下選擇全保護,管理員能夠洞察有註冊用戶登出後用IP編輯戰,這是敝人很欣賞的。不論是IP及註冊用戶,在條目編輯內容所應承擔的責任是相同的,違規的處理也要不偏不倚。

最後,Z7504因為回退版本不是Howbubnun主張的版本,遭到Howbunbun提報到WP:當前的破壞WP:用戶查核,Z7504沒有編輯香港專上教育的相關條目,Z7504更不是Howbunbun宣稱的傀儡。敝人相信Z7504在事件中是無辜的,只是回退到Howbunbun不喜歡的版本才受到牽連。謝謝 管理員閣下的關注。祝 編輯愉快!--210.6.10.188

強烈抗議無故刪除國立臺北大學大學之內容

您所刪除之內容均有得到國立臺北大學官方授權可任意上傳至維基百科,本人是該校學生會新聞部幹部,如果您對版權有一律請親自致電本校學生事務處02-8674-1111 ,或者是上北大學生會粉絲團做確認,請您配合。

且您容忍成大之校友惡意修改北大之頁面,有違維基中立之原則,強烈抗議。—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billy5316對話貢獻)於2017年8月22日加入。

歡迎學生會編輯,但是請注意要可靠的來源,且嚴禁使用非自由版權,請確認您是使用自由版權,確認方式為請註明cc3.0授權方式。請要求將網頁以cc3.0授權並明確標示於你們的學生會網頁。要求學校將所有內容以cc3.0明確標示。——111.246.90.230留言2017年8月22日 (二) 10:14 (UTC)回覆

那個wanna one

那個wanna one 的維基百科 都沒有更改 不改 就請你不要鎖住 他們拿了幾個冠軍了

360手機條目版權保護問題

原條目部分內容百度百科並沒有版權,因為百度百科的內容也是摘自360手機官網所闡述的三個系列定位的。而且本人對原話的措辭有所更改,刪去了某些帶有主觀色彩的詞語。 360手機產品列表皆為本人從zol手機產品庫中摘錄,百度百科內容並不完全,謝謝。Mudian留言2017年8月21日 (一) 12:05 (UTC)Mudian回覆

任何第三方在合理使用限度內轉載本網站網頁內容的,必須標明轉載內容的出處、原作者、鏈接,並不得刪除奇酷版權標誌(如有),否則奇酷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摘自360手機官網) http://www.qiku.com/about/legal.html Mudian留言2017年8月21日 (一) 12:14 (UTC)Mudian回覆

wanna.one一位添加

因為頁面保護嘛,所以除了管理員都無法編輯 希望有時間添加一下一位 ps.170816 show champion(初一位) 170817 MCD 170818 音樂銀行(網頁) 170819音樂中心 170820人氣歌謠

           补充:今天下午(?)又拿了个一位
           170822the show

Keli4574 2017年8月22日 (二) 11:59 (UTC)

纏中說禪

纏中說禪,詞條,已完成授權,引用部分為本作者。—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user:纏禪加入的。

我想知道

我想知道為什麼要刪除我編輯的詞條「雲高高爾夫」?我只是想讓國外客戶搜索到我們公司的基本介紹而已 「linkinghill」

強烈熱帶風暴天鴿 (2017年)

請將強烈熱帶風暴天鴿 更改保護程度。因為發現開始編輯戰。

Train Controller Brian Lee留言2017年8月21日 (一) 12:14 (UTC)Train Controller Brian Lee回覆

Re:GFRIEND

呃……千村君真的不怕忙嗎?如果忙的話真的不用哦?如果可以的話本小姐就說一說吧w

  • 標題的標點符號:(2014年:出道前)、(2015年:《Season of Glass》、《Flower Bud》)
  • 2015年一段的4個點列
  • 2016年一段的幾行底線和1個點列
  • 2017年一段的1個底線和粗體(側耳傾聽是不需要的)
  • 「公司提供候補團名另有」後面的半形冒號

參考版本有這個,那麼麻煩千村君了w --미코토❀ϛ편지 쓰기✆ 2017年8月22日 (二) 10:53 (UTC)回覆

還有一點(2015年的最後一行仍是點列,《LOVE WHISPER》仍是粗體,側耳傾聽還沒刪,2014年的標題仍有括號),不過基本上不用改了,千村君辛苦了w --미코토❀ϛ편지 쓰기✆ 2017年8月23日 (三) 11:32 (UTC)回覆
舞台因下雨導致濕滑、2016年一段第4節的點列LOL --미코토❀ϛ편지 쓰기✆ 2017年8月25日 (五) 7:32 (UTC)

給您一隻山羊!

 

咩——————!!

Keli4574 2017年8月24日 (四) 10:38 (UTC)

一杯茶送給您!

  在晚上又冷又累,人生無比灰暗的時候看到了閣下完成的EP……感謝。 Artoria2e5 討論要完整回覆請用ping 2017年8月26日 (六) 00:50 (UTC)回覆

關於cite web模板

  互助客棧那邊有幾個人詢問
最近這個改動好像會讓{{cite web}}模板出現書名號,互助客棧那邊有幾個人提出詢問,不知道可否協助處理。如果是我誤會這個改動,那還請見諒。-- 皇帝心態·被人利用·支持輪子·阻擋串聯·強推站外封禁·濫權の瘋狂病氣管理員留言2017年8月26日 (六) 08:18 (UTC)回覆
@ManchiuKOKUYO已經提供不影響web的修改方案(不給web用quoted),請再次審閱兩處EP。功能上用quoted目的還是在沒有鏈接的時候看得出標題,所以也沒必要web就是。
至於英文內容,或許需要考慮使用引號代替書名號了。——Artoria2e5 討論要完整回覆請用ping 2017年8月27日 (日) 01:11 (UTC)回覆

關於G12的判定

您好,注意到您以G12刪除了陳俊霖條目。而該條目既有廣告宣傳,也有語調負面。是否意味着只要有負面內容,就應當以G12?--Forward Xu ( 留言 / 貢獻 ) 2017年8月28日 (一) 17:18 (UTC)回覆

有關User:KIE Castiel刪除查詢

您好, 請問如何可以成功建立人物"KIE Castiel"此頁面而不被刪除, 因為未能找到被刪除原因。麻煩請予指示,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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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員星章
提出速刪一分半就完成了,已解鎖成為超速管理員 >< Zest 2017年9月1日 (五) 01:09 (UTC)回覆

給您的星章!

  管理員星章
貢獻有目共睹,有效率又迅速,閣下辛苦了。 Joshua Zhan Talk ☎ 2017年9月1日 (五) 02:04 (UTC)回覆

CS1模塊出了問題

如題,我回退了您對Module:Citation/CS1Module:Citation/CS1/Configuration的編輯。前者導致{{Cite book}}模板的chapter參數失效(見3467行,用戶回報)。後者造成{{Cite news}}的標題加了半角引號(用戶回報)。總之A2這個ep似乎還要再討論討論。cc @Artoria2e5 --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7年9月4日 (一) 01:1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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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勤奮星章
+1s Cicku留言2017年9月4日 (一) 14:18 (UTC)回覆

閣下已經被暫時封禁

 
由於閣下操作實在太快了,您已被暫時禁止使用星爆氣流斬。在技能冷卻後,我們依然歡迎您,快還要更快。幫我稱十秒,請您通過郵件向管理員申訴,或在下方加入{{unblock|您的理由}}(若您尚可編輯您的對話頁)--Zest 2017年9月5日 (二) 16:27 (UTC)回覆

誤封用戶申訴

あの日見た花の名前を僕達はまだ知らない

用戶並非小號。 特此申訴。 FindWaySociety-ykla留言2017年9月7日 (四) 09:19 (UTC)回覆

已被封禁,無法申訴。

香港教育大學(更新)

請移除以下歷史版本,行為由疑似210.6.10.XXX進行

理由:誹謗、人生攻擊

(1)在報章來源未有指該兩名學生是教大學生情況下,指香港教育大學(及有關人士)攻擊蔡若蓮女士

(2)有冒犯人生之言論

(目前 | 先前) 2017年9月9日 (六) 03:26‎ Wpcpey (對話 | 貢獻)‎ . . (45,049 個位元組) (+2,124)‎ . . (還原 | 感謝)

(目前 | 先前) 2017年9月8日 (五) 17:01‎ 124.244.78.252 (對話)‎ . . (42,925 個位元組) (-109)‎ . . (→‎首段) (還原)

(目前 | 先前) 2017年9月8日 (五) 15:17‎ 1233 (對話 | 貢獻)‎ . . (43,034 個位元組) (+33)‎ . . (還原 | 感謝)

(目前 | 先前) 2017年9月8日 (五) 13:50‎ 219.76.15.1 (對話)‎ . . (43,001 個位元組) (+1,000)‎ . . (內容擴充、增加來源 香港教育局強烈譴責香港教育大學攻擊蔡若蓮言行歹毒冷血。) (還原)

(目前 | 先前) 2017年9月7日 (四) 23:52‎ Manchiu (對話 | 貢獻)‎ 小 . . (42,001 個位元組) (-69)‎ . . (取消85.204.96.186(對話)的編輯;更改回Manchiu的最後一個版本) (還原 | 感謝)


[25] [26]

請依方針移除上述包含有關內容的歷史版本。

(目前 | 先前) 2017年9月8日 (五) 17:01‎ 124.244.78.252 (對話)‎ . . (42,925 個位元組) (-109)‎ . . (→‎首段) (還原) (目前 | 先前) 2017年9月8日 (五) 15:17‎ 1233 (對話 | 貢獻)‎ . . (43,034 個位元組) (+33)‎ . . (還原 | 感謝) (目前 | 先前) 2017年9月8日 (五) 13:50‎ 219.76.15.1 (對話)‎ . . (43,001 個位元組) (+1,000)‎ . . (內容擴充、增加來源 香港教育局強烈譴責香港教育大學攻擊蔡若蓮言行歹毒冷血。) (還原)

本人重申,這三次編輯包含指控「香港教育局強烈譴責香港教育大學攻擊蔡若蓮言行歹毒冷血」提述,搆成人生攻擊和誹謗。

(1)誹謗教育局譴責香港教育大學攻擊蔡若蓮

(2)誹謗香港教育大學攻擊蔡若蓮

(3)誹謗香港教育大學言行歹毒冷血

(4)誹謗香港教育大學學生作出上行為、及人挌有問題

請依方針移除上述包含有關內容的歷史版本。否則維基本身可能被提告,本人也可轉交元維基。謝謝。

--Howbunbun留言2017年9月9日 (六) 09:45 (UTC)回覆

關於東華三院黃笏南中學被破壞

那麼,有什麼辦法可以把不中立段落改回來 Pigppp留言2017年9月9日 (六) 11:35 (UTC)回覆

re: 可愛的JJ

這麼可愛的用戶不多了,我就假裝沒看見然後讓他高興一下吧。還有他肯定又換號了。--逆襲的天邪鬼留言2017年9月11日 (一) 10:47 (UTC)回覆

延長半保護 報告老師!怪怪怪怪物!

您好。IP用戶又開始破壞頁面,不知是否可以直接半保護?Zenk0113留言2017年9月12日 (二) 02:49 (UTC)回覆

感謝 Zenk0113留言2017年9月14日 (四) 23:24 (UTC)回覆

關於硬封禁

您好,您收到這則通知,是因為我注意到了您對Special:用戶貢獻/203.198.184.241這位匿名用戶的封禁,而我認為這筆封禁可能存在一些問題。

您在執行封禁時,採用了「硬封禁」的模式,即「禁止所有人士使用該地址登入或進行編輯,管理員及IP封禁例外用戶除外」。根據方針,硬封禁適用於「對方持續建立新帳號(或稱為「即用即棄帳號」)進行破壞的情況」。但是我並沒有看到這種情況。請問您是否有其他我疏忽的證據,證明這一點呢?

--Antigng留言2017年9月12日 (二) 04:00 (UTC)回覆

感謝指出。現在的問題是,User_talk:Soren_Bjerg可能受到該封禁的影響,您認為兩者編輯傾向是否相關?如果不相關,我想可以授予IPBE權限。--Antigng留言2017年9月12日 (二) 11:19 (UTC)回覆
多謝。封禁申訴已處理。另,祝編輯愉快。--Antigng留言2017年9月12日 (二) 13:50 (UTC)回覆

Jsjsjs1111使用用戶頁對本人進行人身攻擊

使用用戶頁對其他維基人進行人身攻擊本身就是濫用用戶頁的行為,Jsjsjs1111稱呼本人為「受迫害妄想症」已經構成人身攻擊,2012年已有維基人因稱呼他人「迫害妄想狂患者」而被封禁,身為管理員不去封禁施行人身攻擊者,反而保護其頁面來使人身攻擊內容一直存在,是為不妥!--Shujenchang留言2017年9月14日 (四) 12:18 (UTC)回覆

關於xx方格

那些都是我創的是用模板和模塊連動將座標分類的條目,我建的時候確定有條目非o4了,但從模塊16:00到現在系統不更新我也問過其他技術人員,要等系統讀到。--Zest 2017年9月15日 (五) 13:19 (UTC)回覆

編輯戰進行中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條目再度遭受有心人士破壞,請管理員回退至編輯戰前版本並長期全保護。Cowky留言2017年9月17日 (日) 06:05 (UTC)回覆

有關袁文傑頁面被破壞

用戶吳霆謙 [27]使用個人戶口和此 IP 地址 [28] 胡亂修改袁文傑真實年齡(頁面中已有註腳及佐證來源),並且加入缺乏理據的個人猜測(見 123.203.120.10),麻煩閣下幫忙處理,謝謝。 -- Iron Daruma留言2017年9月17日 (日) 09:05 (UTC)回覆

@Manchiu 吳霆謙再次破壞袁文傑頁面 [29] ,請閣下再次半保護。謝謝! -- Iron Daruma留言2017年9月25日 (一) 06:04 (UTC)回覆
@Manchiu 吳霆謙仍繼續破壞頁面,勞煩閣下直接把他封禁(已提報到當前破壞頁面),謝謝! -- Iron Daruma留言2017年9月25日 (一) 14:30 (UTC)回覆
@Manchiu 事實放在眼前,吳霆謙明知訪問片段乃現時最有力証據証明事實,但仍堅持己見,還要在毫無實質理據下另開章節,混淆視聽,足以封禁。 -- Iron Daruma留言2017年9月26日 (二) 00:29 (UTC)回覆
@Manchiu 吳霆謙仍破壞袁文傑頁面,請閣下繼續把他封禁和回退頁面至 Tw drama 版本,謝謝。 -- Iron Daruma留言2017年10月3日 (二) 14:15 (UTC)回覆
@Manchiu 勞煩閣下繼續封禁 [30][31][32];騷擾本用戶,在對話頁面胡言亂語 [33]。 -- Iron Daruma留言2017年11月17日 (五) 08:58 (UTC)回覆
@Manchiu 袁文傑頁面再次被吳霆謙破壞(123.203.120.10182.239.120.225),勞煩閣下繼續封禁和延長半保護期限,謝謝。 -- Iron Daruma留言2017年12月29日 (五) 00:42 (UTC)回覆

對馬來西亞政治進行的破壞編輯

目前User:LalatEnn0221對許多馬來西亞政治人物創建不合理且帶有污衊元素的重定向,希望閣下能夠儘速永久封禁該用戶,謝謝。 angys 2017年9月17日 (日) 10:18 (UTC)回覆

請看看WP:當前的破壞,有人正在對檳城進行破壞,請儘速處理謝謝。 angys 2017年10月15日 (日) 06:43 (UTC)回覆

鍾嘉欣版面再次被破壞

剛剛解除了保護狀態後立刻有匿名用戶再次使用ip(應該係上次嗰個匿名用戶)胡亂更改鍾嘉欣版面在劇集上的備註資料(無故刪減某項資料或更改奬項的排位次序),希望管理員能夠繼續對鍾嘉欣版面展開半保護以防止這個匿名用戶繼續破壞版面,麻煩唒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7年9月21日 (四) 02:01(UTC)

給您一個星章!

  管理員星章
感謝您的辛勤工作,讓我們繼續一起反!破!壞! Leolleous留言2017年9月21日 (四) 06:22 (UTC)回覆

解除封禁

User talk:Shi0978631898有甚麼看法?--B dash留言2017年9月21日 (四) 09:12 (UTC)回覆

我在保護隱私

親尊重個人隱私

請尊重個人隱私!

請尊重個人隱私!

User:Ttsrsyz

小小詢問,3RR的話是否應該同其他用戶都封24小時。--A2093064#Talk 2017年9月23日 (六) 14:47 (UTC)回覆

了解。--A2093064#Talk 2017年9月24日 (日) 01:28 (UTC)回覆

證實本人袁文傑出生日期是1972年1月28日

2017年袁文傑45歲 吳霆謙留言2017年9月25日 (一) 22:54 (UTC)回覆

永久封禁

您好。永久封禁時,請同時保護用戶頁,例如User:Naysclan。—AT 2017年9月27日 (三) 12:22 (UTC)回覆

請教

中央隧道 在上一次保護[34]一個月 才剛結束 IP用戶馬上再度破壞 因此之後您決定保護三個月 可是這個條目保護期就要結束了 如果再有IP用戶破壞的話要怎麼處理?Lily135留言2017年9月27日 (三) 13:02 (UTC)回覆

剛才在看鐵路條目時注意到多了三個條目枋野 枋山 枋寮都是草稿 而且愈目前的調目榮幾乎都一樣 其中枋野車站的草稿今年7月才被您以G3刪除 要怎麼處理?Lily135留言2017年9月28日 (四) 09:49 (UTC)回覆

給您的星章!

  管理員星章
感謝快速封禁107.6.9.193 ,不過據其創建高妍雯和作為來看,恐和59.120.4.225為同一人,封禁時間可能太短 IMJENRY ✆留言 2017年9月27日 (三) 13:53 (UTC)回覆

其作為有胡亂添加[35]、莫名改英文[36]、惡意修改[37]、大量刪除[38]、不明所以[39]--IMJENRY ✆留言 2017年9月27日 (三) 14:00 (UTC)回覆

File:Anthony Ho Yuen Tung ~ 何遠東.jpg

您好,這張照片是本人透過email聯絡何遠東本人,並指導他上載,請問有何問題?基於舊有那張出現問題 [40],所以親自請他上載從未曝光的自拍照。 Gm King留言2017年9月29日 (五) 02:56 (UTC)回覆

典範條目存檔

注意下這個情況,謝謝。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7%89%B9%E8%89%B2%E6%9D%A1%E7%9B%AE/2016%E5%B9%B48%E6%9C%88

-- 晴空·和岩 留言板·無錫社群·秋季聚會 2017年10月1日 (日) 04:44 (UTC)回覆

已經修正,我覺得舊有存檔不需要動。--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10月3日 (二) 11:01 (UTC)回覆

發現了袁文傑的相片但又放不到

管理員您好,我在瀏覽維基共享資源時見到這張相片 File:霸氣 ‧ 游生.jpg,但不能放到袁文傑的條目裏,請問可不可以幫忙,感謝。86.24.103.103留言2017年10月2日 (一) 02:11 (UTC)回覆

謝謝幫忙抓[41]

他有特點是會去時事的條目惡作劇,像2017年拉斯維加斯襲擊也被他加入假資訊。--Outlookxp留言2017年10月3日 (二) 00:37 (UTC)回覆

證實袁文傑出生年份和日期是1972年1月28日

由於袁文傑今年2017年是45歲,所以袁文傑在1972年1月28日(星期五)出生是0歲(農曆十二月十三)。 吳霆謙(留言) 2017年10月3日 (二) 04:36 (UTC)

Wikipedia:中國大陸維基人用戶組

此頁面為黏貼移動自User:WQL/中國大陸維基人用戶組,而翻查編輯歷史,可知該頁面之原作者並非僅有一人,故不適用於快速刪除方針G10款(剛剛正要轉交......),宜責存廢覆核討論商議。——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3日 (二) 07:2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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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星章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C%8B%E7%AB%8B%E5%AE%9C%E8%98%AD%E5%A4%A7%E5%AD%B8

這個網頁常被惡意修改 詳情請管理員檢視歷史紀錄 並保護該頁面不受破壞 Bnm9999留言2017年10月3日 (二) 14:30 (UTC)回覆

這個網頁常被惡意修改 詳情請管理員檢視歷史紀錄 並保護該頁面不受破壞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C%8B%E7%AB%8B%E5%AE%9C%E8%98%AD%E5%A4%A7%E5%AD%B8 這個網頁常被惡意修改 詳情請管理員檢視歷史紀錄 並保護該頁面不受破壞 感謝 Bnm9999留言2017年10月3日 (二) 14:32 (UTC) 他惡意用引起公憤字眼"卓越表現傲視全臺"請管理員保護該頁面回覆

編輯戰的雙方都十分可笑,一個是一直加入大量沒來源的廣告內容,另一個則是加入像是「傲視全台」等荒謬字眼。本人已經將上述的問題解決,並希望雙方都不要再發生編輯戰。39.12.171.249留言2017年10月4日 (三) 08:59 (UTC)回覆

濫用權利,誣衊他人。

此用戶 Bcxxxxx 多次破壞郭子豪頁面,並濫用提報破壞的權利以誣衊他人[42] ,勞煩閣下跟進,謝謝。 - Iron Daruma留言2017年10月6日 (五) 09:20 (UTC)回覆

愛孟君相關封禁事宜

閣下既然已經看了這頁,在下想問一句要到什麼境地才應該永久封禁?要攻擊多少名用戶才到永久封禁境地?翻查過往紀錄,愛孟君並非第一次知道「人身攻擊」有問題,違反方針。上列頁面之中,指控無數,但一一缺乏證據。閣下解封愛孟君,乃是援引《封禁方針》條款,給予機會永久封禁者。並表示此間乃觀察期,容讓社群觀察其表現。閣下解封辭亦認同當初人身攻擊是恰當封禁。如今,愛孟君再犯。「苟非用戶在解封後於維基媒體豁下網站有新的違規情況,不應以往昔之行再施封禁或推翻本決定。」閣下是否應該檢示封禁重設是否妥當?再說,其他管理員固然要參考,但援以否定其他管理員永久封禁亦是那個。照此道理,在下豈不可援引其他管理員意見以反對解封?--J.Wong 2017年10月6日 (五) 16:22 (UTC)回覆

技術問題:10月5日03:57+3日=10月8日03:57,您少算了1日。--Antigng留言2017年10月7日 (六) 03:18 (UTC)回覆
謝謝指出!--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10月7日 (六) 03:34 (UTC)回覆
不客氣。--Antigng留言2017年10月7日 (六) 03:35 (UTC)回覆

該等暗諷以及其他指控,若然能夠推斷出對象,而又沒有提出合理證據,則亦應視為人身攻擊。未應一句「編輯爭議」了事。尤其指一個已受基金會認可的組織為不受認可,亦是對他人或該組織的貶損。團伙或者是擦邊,但不斷又不斷地不提證據地指責另一個組織或其他維基人阻礙其他維基人聚會。如此攻擊,絕不應輕視。如此,會嚴重傷害社群互信。維基百科是協作計劃,互信是基礎。摧毀互信猶如摧毀維基百科。尤其該等言論出於一位資歷相當的用戶,就更加不應輕視。人身攻擊著重應為其對象而非地點,站外攻擊之所以等同站內攻擊,亦是因為如此道理。所以不能說因為之前是站外攻擊,現在是站內攻擊,所以就應該分開處理。至於用戶核查結果問題,雖然討論後期有另外兩位用戶核查員已經表明「可能」,但既有爭議則暫且撇開不理。因為排除此項原因,翻查封禁日誌,愛孟之前亦已因無禮行為及人身攻擊而受到較長時間封禁。至於所謂站外騷擾成為共識亦是說不通,當初共識只是先行排除該項有爭議條文先且恢復其餘未有爭議條文,而非有共識表示可以豁免站外行為。然後至少《騷擾方針》相關條文仍然存在,此點無可爭議。其次,《封禁方針》亦無規定該觀察期為期一個月。況且八月十五日至今,未足兩個月呀?豈有如此道理?那叫遊戲3RR規則而封禁變得如何蒼白無力呀?一個月內不人身攻擊就可以把過往紀錄都洗清,然後繼續去攻擊,然後封禁期又再重新累積。所以這個循環要重複多少次呀?在下固然反對Jason君如此武斷,但整個理由後者失效不至於等於前面亦無效吧?勿以惡小而放任。今日愛孟君可以如此攻擊他人,破壞協作氛圍,他日可能會有人仿效,如此下去,整個社群風氣將會變得如何?且當其所言屬實,Addis君一行人肆意打壓,那Antigng君、Bluedeck君及在下呢?又參與打壓了啦?所以要受其攻擊?綜上,請檢視封禁期限,就算不再設為永久封禁,亦應追溯至二○一四年一月Jimmy君單以人身攻擊及無禮行為而封禁廿八日基礎上,兼考量是次事發於解封兩個月內,改處以較長時間封禁,例如以月計算,以敬效尤。--J.Wong 2017年10月7日 (六) 09:52 (UTC)回覆

如果僅僅是批評或者僅僅是不文明,在下深信諸位反應不至於此。簡單歸因於批評或編輯爭議無助於解決問題。其實首先應該定義一下什麼是「不作為」。從「昨日的事」可見,大陸現時的政治及法律環境根本不容許舉辦聚會。如此而言,用戶組停辦線下聚會亦是合理之舉。始終沒人應該要為此負上法律責任。網上維基百科才是本業。閣下可能會說這年來亦有成功地舉辦聚會呀。但作為一個基金會認可者是否應該帶著社群成員去冒險呢?大陸並不等於香港及台灣,可以自由結社。社群成員要自己私下辦活動,如此亦不是什麼大問題。但就沒道理到出事之後,把責任轉嫁及歸咎去用戶組。如此,根本是不負責任。不負責任者不負責任批評他人。既然法律環境不容許,如此就不應該標為「不作為」。「不作為」是明知可為而不為。例如在香港、台灣或其他法律容許自由結社之地都仍然尸位素餐,不辦聚會,不辦活動,如此方能稱為「不作為」。所以在下才會說有人在摧毀互信,摧毀維基百科。當一個人明明說手上有大量證據,而竟然捨本逐末,不願意提交基金會,對CU有意見,亦極不願意提交申訴專員,只顧不斷撥弄輿論,在下會很好奇其背後究竟在盤算什麼。僅為個人意見。

話回正題,是次封禁,閣下如此肯定,亦非完全無理,在徵集其他管理員意見後,本人決定放棄再作如此要求。其餘的不理了,只是在下實在無辦法接受把對Antigng君的攻擊視為單純戲謔。就算是戲謔,也已經明顯超出很多人所能接受的範圍。希望閣下評判的標準會有所調整。話多了。--J.Wong 2017年10月8日 (日) 04:17 (UTC)回覆


呵呵,我拿出證據了吧,他們還是可以說「你沒有證據」,如果面對鐵錚錚的證據,實在不行,他們就說:「你既然有證據,怎麼不去基金會投訴」。反正呢,定義從一開始就有了「愛孟是摧毀維基百科」,所以說什麼都多餘。謝謝千村君主持公道,我無所謂,他們這麼想封,就隨他們願好了,封與不封,「中國用戶組」並未在中國(大陸)推廣維基的事實,都在那裡,誰都賴不掉。就讓他們不在中國大陸推廣維基的所謂「中國用戶組」封了我這個在大陸推廣維基的「在摧毀互信、摧毀維基百科」的人好了,到時候大家都看得到,中國大陸維基無法發展,和政治什麼都沒有關係,只是內部有些人不讓她發展。Oh Yeah!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7年10月8日 (日) 05:35 (UTC)回覆

朴正熙

保護方針有指「如果只是個別特定的使用者進行持續的編輯戰,封禁可能是一種更好地處理方式,以免妨礙其他的使用者進行正常的編輯。」考量此次編輯戰僅涉及二位編輯,並為了保障更多使用者的編輯權,在下已暫停了全保護的實施,並在通盤考量下對參與編輯戰雙方分別祭出封禁(累犯)與警告措施,在此特別通知原執行保護之管理員。——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9日 (一) 16:50 (UTC)回覆

關於SiuMai

如果能夠確認,是否需要根據whois的CIDR數據對一個IP段進行段封?——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10月10日 (二) 03:19 (UTC)回覆

暫時根據已知的IP來看,都是同一個段上的家用線路,由於浮動性,單個封禁效果並不足夠,所以建議按whois段封,適當加長時間(例如一周,最多一個月),附加條件相對減少(只用限制匿名用戶(減少對已登錄用戶的影響),不用禁止創建賬戶(除非有創建賬戶的情況))。這樣會更好。如果太大,例如超過/16的,我覺得用段計算器(T:Blockcalc)算一個小一些的段來處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10月10日 (二) 06:28 (UTC)回覆

誠邀閣下參與2017年維基百科亞洲月香港區活動籌備討論


re:SiuMai

他在15年透過郵件列表申訴過,但是直到現在都沒有一個管理員寄出回信。--Antigng留言2017年10月10日 (二) 15:49 (UTC)回覆

通知

早安。感謝閣下於回退異體字之繁簡破壞的不遺於力,在下現已製作專門的{{uw-vcc}}模板供警告異體字轉換者之用,推薦閣下將其加入TW之自定義模板使用。特此通知。——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11日 (三) 18:50 (UTC)回覆

User:Dragoon17cc

我覺得難以相信他。--Lanwi1(留言) 2017年10月12日 (四) 15:10 (UTC)回覆

關於詞條「胡陳鄉」的版權說明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E6%97%A5%E5%BF%97/delete&page=%E8%83%A1%E9%99%88%E4%B9%A1

您聲稱2017年10月12日 (四) 12:50‎ 明顯侵犯版權:http://blog.sina.com.cn/s/blog_12fa63dbb0102w6t6.html)

事實上,我從未訪問過該鏈接。

我僅僅在原詞條的基礎上,變更了表述,分段,使得更容易閱讀。刪除了過時信息。

後來我和那篇文章比對了一下,應該是我的先前版本就存在版權問題,請不要將侵犯版權加在我的頭上。

希望恢復我的版本。 Xhtongyin 2017年10月13日 (五) 05:56 (UTC)

各國執政黨列表

保護方針有指「如果只是個別特定的使用者進行持續的編輯戰,封禁可能是一種更好地處理方式,以免妨礙其他的使用者進行正常的編輯。」考量此次編輯戰僅涉及二位編輯,並為了保障更多使用者的編輯權,在下已暫停了全保護的實施,並在通盤考量下對參與編輯戰雙方分別祭出嚴正警告,如編輯戰繼續將考量暫時中止繼續編輯戰者之編輯權,在此特別通知原執行保護之管理員。——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13日 (五) 07:22 (UTC)回覆

「我都看不出持續編輯戰要封禁用戶的地步,編輯爭議是常有的事,難道沒有3RR也要封禁嗎。」確實如此,有沒有3RR並不是方針中認定編輯戰以及認定是否需編輯戰的唯一標準,在下不了解閣下會認為「祗要用戶沒有嚴重違反3RR不應封禁」及認為對於只有兩個當事人的編輯爭議保護應在封禁前的原因。
編輯戰方針中對編輯戰做出明確的定義,即「如果兩位或團體多位作者就一個問題無法達成協議,因此不斷地互相刪改或撤銷對方的編輯內容時,就被稱為『編輯戰』。」並進一步聲明「當然,未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的編輯戰也可能招致封禁。」而在管理員指引章節抑明確將一般編輯戰行為與3RR分開表列為「初次封禁可能是因為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或是有編輯戰行為,而持續的編輯戰行為會導致進一步的封禁。」並針對管理員警告或封禁編輯戰的使用者說明「採取這些行動是為了避免、制止爭議行為,鼓勵理性編輯」管理員能不能與是否在是次爭議中採取封禁舉措(在下只做了警告)的答案是十分明確的,各國執政黨列表的現況即可說明了以較好的做法——封禁——取代保護的好處,是次爭議中在在下對兩造發出可能封禁的嚴厲警告後,便可以觀察到編輯戰未持續的現象,而其他編者抑可持續修訂條目
總的來說,是次爭議中沒有人被封禁、沒有人因保護而編輯權受到影響、編輯戰沒有繼續,在保障多方權益的同時,抑符合編輯戰方針保護方針封禁方針中的社群共識,在下認為無所不妥。至於其他管理員於其他個案所做出的處置,在下希望在完整審視後才做評論,而不是直接評判好與不好、對與錯,然而很遺憾在下目前沒有時間一一審視這些個案,故歉不做回應。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14日 (六) 08:41 (UTC)回覆

就在下看來,閣下這是陷入把編輯戰回退不過三劃上等號的泥沼。在下要再次強調,回退不過三只是辨別編輯戰的其中一種方式,在社群的定義中,只要是「如果兩位或團體多位作者就一個問題無法達成協議,因此不斷地互相刪改或撤銷對方的編輯內容時,就被稱為『編輯戰』。」因為編輯戰而封禁與回退不過三(儘管回退不過三也是編輯戰的一種)而封禁更是兩件事,這在編輯戰方針中均有明列,在下不解閣下怎會認為「這時,管理員在未發現3RR下,採取保護就是唯一方法。」這個看法與編輯戰方針及保護方針顯然是牴觸的。單就回退不過三的部分,閣下的解釋未必有錯,然而在編輯戰方針部分,在下認為閣下有明顯的認知錯誤。——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15日 (日) 10:16 (UTC)回覆

西遊記

我加入了網址與新聞報導 不是我的原創研究 Haudai留言2017年10月13日 (五) 15:22 (UTC)回覆

關於全域封禁的提示訊息

除了MediaWiki:Globalblocking-ipblocked-range,還有MediaWiki:Globalblocking-ipblockedMediaWiki:Globalblocking-ipblocked-xffMediaWiki:Wikimedia-globalblocking-ipblockedMediaWiki:Wikimedia-globalblocking-ipblocked-xff。封IP段是MediaWiki:Globalblocking-ipblocked-range,但是我被監管員全域封禁了單個IP,結果看到的是MediaWiki:Wikimedia-globalblocking-ipblocked。--175.167.138.46留言2017年10月15日 (日) 07:26 (UTC)回覆

香港維基媒體用戶組的訊息

Manchiu君台鑒

感謝閣下參加本用戶組。(誠邀閣下加入香港維基媒體用戶組IRC頻道(#wikimedia-hk IRC://)/Telegram群組商議社群事項。) 本用戶組必須完成命名、標誌設計等程序,方能得到基金會承認。關於上述事項的討論已於元維基展開,歡迎提案。您也可以在元維基、IRC頻道或Telegram群組獻議。佇候示覆。

順頌

台祺

春卷柯南慶祝加入維基十週年 ( ) 2017年10月15日 (日) 15:12 (UTC)回覆

詢問

請問特色條目存檔中需要地區詞轉換嗎?在WP:特色條目/理性與感性 (電影)中,我發現了一些其他地方使用了地區轉換的,比如簡·奧斯汀與珍·奧斯汀,希望您能處理一下。謝謝!——傑里毛斯留言2017年10月16日 (一) 13:24 (UTC)回覆

以及文中出現了奧斯汀和奧斯丁兩種稱呼,我不知是否需要修改一下。——傑里毛斯留言2017年10月16日 (一) 13:25 (UTC)回覆
謝謝您。——傑里毛斯留言2017年10月17日 (二) 04:51 (UTC)回覆

Dragoon17cc

您好,剛剛看到您解封了Dragoon17cc,我個人的感覺是他長期用傀儡賬號而其傀儡賬號沒幾次編輯後就被封。所以他沒辦法了才來尋求申訴,否則的話應該是剛得知被永久封禁的時候就提出申訴,而不是繼續用傀儡,所以本人對解封他不甚理解。另外想問一下,如果他繼續有無理或其他違反方針的行為,那接下去去繼續永久封禁呢還是?--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0月17日 (二) 12:45 (UTC)回覆

請求執行編輯請求

我在"河南竇氏"討論區提出了編輯請求,並附帶了理由。到現在已經3天了,既無人有異議,也無人執行請求。原條目的保護,無意中肯定了爭議內容。請管理員執行請求,以使條目更客觀,更中立化。

野狐蟬留言2017年10月18日 (一) 16:02 (UTC)回覆

User:CIH0426是163.20.151.196

他的相關IP因屢破壞颱風條目,喜歡刪除颱風對臺灣的影響用破壞字詞轉換,特別是此條目[43],也對苦主亂用警告[44],其相關IP被我封後,他就註冊此賬號繼續破壞,亦對同苦主亂用警告[45],還想用上述條目反誣反破壞者[46]。這貓膩我看不出來,我就白當抓傀儡反破壞的管理員了。—Outlookxp留言2017年10月20日 (五) 23:31 (UTC)回覆

提議廢除分類「任天堂Switch中文遊戲‎」

看到閣下早前在維護該分類,我對該分類希望可以提刪。原因如下:該分類的出現將導致需要創建其他平台的中文化遊戲分類,像《ICO》這樣從PS2世代就有中文的遊戲,在PS3時代復刻過,在該條目下加入PS2中文化遊戲和PS3中文化遊戲兩個分類,我個人認為會顯得多餘。或者是現在的全平台的獨立遊戲,一出中文,是不是分類中要加上所有平台的中文分類?

誠然英文維基上有基於一個平台的遊戲分類,例如PS2冒險遊戲、NDS角色扮演遊戲、PS3第一人稱射擊遊戲,等等。但是這些分類是細化遊戲平台和遊戲類型的。中文化遊戲不是一種遊戲類型,而是一個附加信息。個人認為沒有必要為其細化。(之前的拆分為繁體和簡體已經夠細了)

這是我對此分類的意見,歡迎討論。以上 '''灰糖'''留言2017年10月21日 (六) 04:22 (UTC)回覆

有用戶建立左名為鍾嘉欣演出作品列表的版面,但是建立後嗰個匿名用戶再次使用ip(應該又係之前嗰個匿名用戶,一直都係佢!!!)胡亂更改鍾嘉欣版面在劇集上的備註資料(無故刪減某項資料或更改奬項的排位次序),希望管理員能夠對鍾嘉欣演出作品列表的版面一併展開半保護以防止這個匿名用戶繼續破壞版面,麻煩唒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7年10月24日 (二) 05:16(UTC)

佢又破壞啦,不過幸好建立版面的用戶幫忙還原,但是嗰個匿名用戶多次破壞,希望管理員能夠對鍾嘉欣演出作品列表的版面一併展開半保護以阻止這個匿名用戶繼續破壞版面,麻煩唒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7年10月26日 (二) 01:32(UTC)

頁面希望管理員留意維基百科:請求保護頁面

頁面希望管理員留意維基百科:請求保護頁面。敝人已經解封。解除保護敝人的使用者頁面Taipei999留言2017年10月26日 (四) 07:05 (UTC)回覆

您好

千村狐兔 您好,

您有看我的編輯嗎?你為什麼一直罵我是傀儡。

請在封禁別人之前,再進行確認。不是任何用戶被懷疑是傀儡,你就直接封禁對方。--59.115.171.207 2017年10月28日 (六) 08:07

當然有看,看IP段與你這種全域編輯等[47],當然能確定[48]。這IP段我上次封半年結束後,你又拿來破壞,這次還在2016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政見加你的造謠[49],真是害維基、害台灣。--Outlookxp留言2017年11月7日 (二) 01:41 (UTC)回覆

有關魏氏的條目

本人也同意維基可以加入負面內容,但要有充份的來源參考。維基也應該以中立的角度撰寫,不應出現主觀詞語;但Ihatesmoker這個用戶在沒有充份來源的情況下,運用異於一般慣常的寫法,惡意加上一些負面色彩的附加資料,藉着對客觀資料的負面描述,間接抹黑在世人物,其實是一種很高明的破壞手段。--屈原蟲留言2017年11月1日 (三) 06:02 (UTC)回覆

我由Ihatesmoker的編輯紀錄,我高度懷疑此用戶與魏氏有私人恩怨,由行文的主觀性,我估計他想製造一個感覺:「魏氏是工作極不穩定」,我同意在充份的來源下,可以加入此內容;但Ihatesmoker並沒有充夠的來源。而如果純粹想增加魏氏的工作履歷,我覺得又不必加很多不同學校的負面描述,而且傳記的條目不應羅列太多個人履歷,Ihatesmoker這樣加上去,其實是不必要。--屈原蟲留言2017年11月1日 (三) 06:02 (UTC)回覆

您好 諮詢您正確的處理流程

您好,我建立的條目最近被人亂添加關注度模板,我想問您一下,如果有人亂給條目添加關注度模板,然後還把條目惡意添加到維基百科:關注度/提報,正確合理的處理流程是怎麼樣的?我可以怎樣做?可以到哪裡舉報?以及我是否可以直接移除關注度模板?以及如何移除惡意添加的維基百科:關注度/提報條目?--Jasonnn~zhwiki留言2017年11月2日 (四) 09:52 (UTC)回覆

203.168.191.39那是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台灣用詞地域中心破壞者

你2017年10月30日封禁的是這位,見ip地區與喜歡換節目、藝人的編輯就知道。我對另外印象深的是其他地方是1.他堅持把台語改成上面的閩南語,他大概不知道也屬於閩南話的潮州話跟台灣閩南語是難以溝通的;2.堅持把台灣的客家人加上廣東,閩南人加上福建,他也不知道有些台灣一些客家人是來自福建(如我),還有從浙江大陳來台灣有一堆閩南人;3.堅持日本時代,台灣人都沒有米可吃,不過這台灣國中考題就有否定他的見解。--Outlookxp留言2017年11月3日 (五) 08:43 (UTC)回覆

您好我是新手想請教一下問題,肯請協助謝謝

抱歉我是新手,還在學會如何建音維基,之前有建立(元和妙音)條目,結果被快刪, 現在我重新整理過,可否請您協助幫我看一下,這樣重新編輯可以嗎?謝謝您 或是那裡有問題必需要修改的請您給我建議,再次感謝.

元和妙音


承秉著文殊菩薩娑婆眾生所揀選的觀世音菩薩耳根圓通,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之殊勝妙法因緣。藉以音聲(於今娑婆,立其假名,方便稱:「元和妙音[1]」)的修持及領會,應緣發音,聞聲回性,捨識用根,離言說相、名字相、心緣相,反聞聞自性,性成無上道。

佛以音聲作佛事。廣說音聲乃一切耳受,涵蓋言語,今元和妙音則為狹說特說,呼頌為方。

元和者,本元淨和也。妙音者,妙法音聲也。元和妙音乃自性心咒,是真言,是梵唱,是禪頌,是佛音,以離相離念為宗,唱而無唱,無唱而唱,啟用隨緣,消歸覺元(源)。本契無為以應有為,亦就有為而入無為,無為而為,為而無為。於聞受上圓具響、徹、清、柔、哀、亮、和、雅。具足極好音、柔軟音、和適音、尊慧音、不女音、不誤音、深遠音及不竭音等八大特色。

元和妙音是一覺元學脈的主要修行課程及應世普化的特色之一。於自我修持淨化的同時,形於外則是利他之器,此器中有氣,即光即能,能化通世間障難。於靈昇提、於心解結、於身脫病。拜當今科技之賜,並可將其能場儲存、拷貝、隨身攜行,張其質性,窮其效能,濟急緩解皆宜,聞受者若能循聲入性,更稱究竟。然自成無上道是主,而依緣利化他為附。並自行化他於同時,終至主他不二,物我兩忘,寂照雙融。凡聞者多有心生歡喜、欣慰、氣動、祥和、寧靜之感,而顯於外則常見淚涕、豎毛、呵欠、靈動、呈敬拜相、合目養神等現象。經云:若有眾生,得聞佛聲,慈心清淨、踴躍歡喜、衣毛為起或淚出者,皆由前世曾作佛道,故非凡人。然業深障重者,初聞此音則常帶怯畏難耐感,若能勇於持續領受,不假時日,塵垢滌洗必得欣然。畢竟妙音觀世音,梵音海潮音,勝比世間音,無上覺加被,威力不思議。

一切佛法修持的總目標在於覺,而覺悟的根基則為禪定亦即三昧。透過元和妙音的修持,有助於深入定靜的功夫,而相較於打坐,則更易於檢視及伏住昏沉與掉舉,以致甚深禪定,進而萬緣放下萬念歸寂而達開悟見性,所謂是音通心地,聲達性海,可謂之音流禪。並元和妙音的深度修練,則具有淨化身心靈的功能,不僅自利且可利他,所謂淨極光通達,一呼萬山應天地彌不從,未能呼頌者深浸其中亦必得大利。深鍊的元和妙音波動能場,德術等濟,德為體本,術為相用,無實本則無實用,本偏則用邪。故欲精深元和妙音,必具深厚德本及大願力。

修持元和妙音首重誠敬,古聖言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至誠合淨,淨入平等,平等發覺。屏息萬緣,專注呼頌元和妙音至不起心不動念,不分別不執著時,即得契入自性本定,致自性本定遇不定緣分於突然之間便得大徹大悟。三昧淺深千差萬別,不得三昧不生智慧,智慧通達能量顯發。故圓滿高度元和妙音的力量即是大覺悟的作用。

宇宙的形成來自念頭的震動,而一切有為物質的存在則是波動的現象。元和妙音是清淨平等靈覺的波動能場,願力為體、波動為相、能場為用。至心運持聞受能穩身心、蓄精元、安神識,調理磁場,連通維次,啟動人體密碼,開發潛能,恢復本能,釋冤解結,善轉命運。所謂是依報隨著正報轉,心淨則佛土淨。心誠則音誠,音誠則境界誠,極誠則寂。故得大解脫自在。


參考文獻

  1. ^ 元和妙音,弘聖上師 親述元和妙音義理,2014年

香港維基媒體用戶組的訊息

Manchiu君台鑒

感謝閣下參加本用戶組。本用戶組必須完成命名、標誌設計等程序,方能得到基金會承認。過去數星期用戶組成員已提出三組名稱,以及兩幅標誌草案,現誠邀閣下稍移玉步,前往元維基專頁審視,並挑選心儀的草案。表決程序將在11月8日(星期三)結束,請踴躍參與。佇候示覆。

順頌

台祺

--春卷柯南慶祝加入維基十週年 ( ) 2017年11月3日 (五) 16:32 (UTC)回覆

有關條目關注度問題

Manchiu:有一事想請教。我看到魏鵬展條目被掛上了關注度模板。我翻查過google,發現這位作家的作品曾多次被用作全香港的朗誦比賽誦材,不知這些資料能否用作可靠的關注度的來源參考? --屈原蟲留言2017年11月4日 (六) 15:20 (UTC)回覆

此外,梁世聰是國際知名詩人,現在也被掛上了關注度模版,可怎樣改善?--屈原蟲留言2017年11月4日 (六) 15:23 (UTC)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人身攻擊,違反文明方針,已由安迪4討論|留名)於2017年12月22日 (五) 02:02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Manchiu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IP用戶User:93.216.71.125極度惡毒的人身攻擊,已由雲間守望 · 💬留言2017年11月13日 (一) 15:10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致管理者,請問這樣的條目和依據可以建立嗎?請指導,謝謝!

元和妙音

簡述

承秉著文殊菩薩為娑婆眾生所揀選的觀世音菩薩耳根圓通,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之殊勝妙法因緣。藉以音聲(於今娑婆,立其假名,方便稱:「元和妙音[1]」)的修持及領會,應緣發音,聞聲回性,捨識用根,離言說相、名字相、心緣相,反聞聞自性,性成無上道。

佛以音聲作佛事。廣說音聲乃一切耳受,涵蓋言語,今元和妙音則為狹說特說,呼頌為方。

義理

元和者,本元淨和也。妙音[2]者,妙法音聲也。元和妙音乃自性心咒,是真言,是梵唱,是禪頌,是佛音[3],以離相離念為宗,唱而無唱,無唱而唱,啟用隨緣,消歸覺元(源)。本契無為以應有為,亦就有為而入無為,無為而為,為而無為。於聞受上圓具響、徹、清、柔、哀、亮、和、雅。具足極好音、柔軟音、和適音、尊慧音、不女音、不誤音、深遠音及不竭音等八大特色[4]

於自我修持淨化的同時,形於外則是利他之器,此器中有氣,即光即能,能化通世間障難。於靈昇提、於心解結、於身脫病。拜當今科技之賜,並可將其能場儲存、拷貝、隨身攜行,張其質性,窮其效能,濟急緩解皆宜,聞受者若能循聲入性,更稱究竟。然自成無上道是主,而依緣利化他為附。並自行化他於同時,終至主他不二,物我兩忘,寂照雙融。凡聞者多有心生歡喜、欣慰、氣動、祥和、寧靜之感,而顯於外則常見淚涕、豎毛、呵欠、靈動、呈敬拜相、合目養神等現象。經云:若有眾生,得聞佛聲,慈心清淨、踴躍歡喜、衣毛為起或淚出者,皆由前世曾作佛道,故非凡人。然業深障重者,初聞此音則常帶怯畏難耐感,若能勇於持續領受,不假時日,塵垢滌洗必得欣然。畢竟妙音觀世音,梵音海潮音,勝比世間音,無上覺加被,威力不思議。

一切佛法修持的總目標在於覺,而覺悟的根基則為禪定亦即三昧。透過元和妙音的修持,有助於深入定靜的功夫,而相較於打坐,則更易於檢視及伏住昏沉與掉舉,以致甚深禪定,進而萬緣放下萬念歸寂而達開悟見性,所謂是音通心地,聲達性海,可謂之音流禪。並元和妙音的深度修練,則具有淨化身心靈的功能,不僅自利且可利他,所謂淨極光通達,一呼萬山應天地彌不從,未能呼頌者深浸其中亦必得大利。深鍊的元和妙音波動能場,德術等濟,德為體本,術為相用,無實本則無實用,本偏則用邪。故欲精深元和妙音,必具深厚德本及大願力。

修持元和妙音首重誠敬,古聖言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至誠合淨,淨入平等,平等發覺。屏息萬緣,專注呼頌元和妙音至不起心不動念,不分別不執著時,即得契入自性本定,致自性本定遇不定緣分於突然之間便得大徹大悟。三昧淺深千差萬別,不得三昧不生智慧,智慧通達能量顯發。故圓滿高度元和妙音的力量即是大覺悟的作用。

宇宙的形成來自念頭的震動,而一切有為物質的存在則是波動的現象。元和妙音是清淨平等靈覺的波動能場,願力為體、波動為相、能場為用。至心運持聞受能穩身心、蓄精元、安神識,調理磁場,連通維次,啟動人體密碼,開發潛能,恢復本能,釋冤解結,善轉命運。所謂是依報隨著正報轉,心淨則佛土淨。心誠則音誠,音誠則境界誠,極誠則寂。故得大解脫自在。

外部連結網站

參考文獻

請解編二二八事件

  • 二二八事件目前並未發生編輯戰,而是Barter84三次回退本人正當之編輯,我已編摘警示("列表-背景"修與主文一致,是正當編輯,再無理回退或過三,提請管理員糾處)
  • Barter84於討論頁貼文:若是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那他怎麼不回退Winertai的所有編修?他是有二套之標準,不足為取。他、我、任何人都沒那麼大的權限,條目已解編,任何人都可正當的(編修),但也可回退有爭議之編修至"討論頁"再論,而不是他所謂的-哪怕是片面的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他沒那麼大,請閣下了解原委,應是警告於他,不可因他一人妄行,而影響其他人之編輯權益。
  • 二二八事件在以前是長期發生編輯戰,在3月進入冗長編修討論後,版本大趨穩定,然應仍尊重有意願修編者之權益,盡管幅度不是很大。
  • 正當之修編作為,若修編時,該編提以前有論述已獲"共識"者,自不應該推翻,然欲推翻或修改,其新的編修則應先提出討論,確保修改有共識基礎及沒有爭議的內容,若"貿然逕修或破壞將予回退",以免生爭議與再引編輯戰。而維基人之編修,本有權利對未曾討論過之內容,或前討論是"無結論、無共識"者,當可再做條目編修,如編修者自認(信)是應無爭議之編輯,可逕自提出編修,他人無權干涉,社群會看會審視,合宜者會認同而不回復,反之,有爭議者會遭回退,建議其移交"討論頁"論述來取得平息爭議,獲取結論與共識,這就可以避免編輯戰之發生。
  • 據上,請閣下糾處Barter84已三次回退本人正當之編輯,並解除條目管制,回復他人之編輯權。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0:27 (UTC)回覆
(※)注意,抱歉,我剛沒細看,現在情況更糟,Barter84將"解編"後之"合理"編輯全部回退,無理又狂妄。請閣下端看"解編"後之"編輯摘要"即知,請撤銷Barter84最後之無理回退,並解除保護。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0:50 (UTC)回覆

(-)反對,幾個月來漫長的爭執,都是Chinuan12623挑起的,由於特定意識形態,他要大幅改造此條目,導向非主流論述。--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0:56 (UTC)回覆

(!)意見

  1. 維基百科需要有聲譽、可靠的文獻支撐,而不是民間傳遞的流言、投稿到報紙的部落格文章、宣傳性質的文章、極少數私人觀點發揮的場所。
  2. 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歷史條目「不能背離文獻」。喜歡表達個人觀點以土法煉鋼堆砌文字的方式進行人數表決爭奪、以立場進行內容編修,最終將搞成偽基百科。--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1:08 (UTC)回覆

(!)意見,Barter84刻意漏掉這一句。摘: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8日-兩岸愛國、愛黨的人很多,誰給恩惠、誰給奶水,所以要效忠誰,那是個人的問題,要報恩可以在外面進行相關活動。除少數人以外,大多數並不會在維基百科進行相關操作。Barter84這麼會對人抹紅、抹藍、戴帽,違反維基善意推斷之原則,將二二八自10月21日解編後,在無編輯戰的情況下,全數回退多人之合理編輯,他有這麼大的權限?請遏阻其妄行,並解除條目保護,維基條目不是由個人來獨斷專行的。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1:24 (UTC)回覆

請閣下詳閱10月21日解編來之編輯,就知道問題所在:
  1. 有6人是做善意之編輯,即勘字誤、修來源、去餘內鏈、修符號、修錯辭..,而閣下上舉"背景"新、舊版本,我認為應將"列表"與"主文"一致,Barter84憑什麼將此全盤式回退。
  2. 當然啦,上述人員對前有討論過"共識"之內容都有克制未動到,但未曾論過或前次未有共識、結論者,就編輯規範本可修編,如社群無異議認同,就是正常編輯,有異議者自會遭回退,移"討論頁"再議,也未因此引發重複回退三次之編輯戰啊,Barter84憑什麼將所有人正常之編輯全盤式回退,剝奪大家編輯權。 
  3. 有討論過"共識"之內容當然不應推翻,要推翻提新的編修,當然要則應先提出討論,確保修改有共識基礎及沒有爭議的內容,若"貿然逕修或破壞將予回退",以免生爭議與再引編輯戰。然任何人都無權阻擋對"先前"無共識及無結論者,"於後"再提出編修或討論,如要對此先不討論而逕提編修,就要有雅量被回退之風險。
  4. 條目當然不應長期保護,但也不能縱容因Barter84一人之不善,令大家無法編輯。
  5. 你說一些小修小改,請告知以幫忙修正。21日解編來之善意之編輯-勘字誤、修來源、去餘內鏈、修符號、修錯辭..,不是只我的,我不能自私的只談自己,就像我責Winertai請求管理員只回改他那部份,閣下若有心,將"編輯摘要"看一下就知道,幫忙將那些被Barter84回退的改回來吧。
  6. 另閣下所提"引言-首段",我也知編修之頻頸所在,曾善意提出可有效之方案,請注意該案在我撤案前四天,是無人有異,本有契機可來解套,但在Barter84無理的全盤式回退多人的正常編輯,提出與我天南地北之編修要求-條目即是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一定要先提"討論頁"通過才可編修,我已心涼撤案,以後再說了。
  7. 閣下對此條目之保護過於急促,因條目並未發生編輯戰,你該制止的是Barter84無理的全盤式回退多人的正常編輯,而不是事後再說要幫忙來一些小修改,我們6個人本來就有持續在做了啊,而真正有編輯爭議回退的,本就改移"討論頁"再論中,並無往來退復之編輯戰啊。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14日 (二) 02:22 (UTC)回覆

(!)意見,該條目自從11月3日以來已發生許多起相互回退,Chinuan12623本身還逕自將文本替換成他所強推沒有共識的編輯[50],明顯違背他自己所說的「有共識或結論才宜編修,以避免編輯戰」[51],沒有共識而強行編修就會挑起編輯戰,況且二二八事件是公認的爭議條目,敝人已將頁面回退到爭議發生前的較早版本,在爭議之前一個清晰的點,大家按照共識的規矩走,請管理員代勞修正討論頁中所反映符合維基百科格式的無爭議編輯,避免再度發生被穿插無共識的爭議性編輯而引爆編輯戰。--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14日 (二) 09:43 (UTC)回覆

(!)意見,請管理員有空可以瀏覽二二八事件條目討論頁的存檔內容,就可以看到有人懷抱強烈動機想盡辦法,拿那些明顯有問題、背離歷史的不可靠來源與敘述要來替換掉原本內容的過程。敝人認為如果管理員們能花時間多了解這段歷史,就能對這種行為做出明快處置,而不是任由此條目的可信度一直受到損害,這幾個月來此條目所遭受到的主要問題就在這裡,畢竟這段戰後台灣最黑暗的歷史曾被中華民國政府刻意封鎖信息四十年,過去在政府力量的強力控制下根本就不想讓人民知道該事件,更何況是事件的正確歷史細節,現在政府已經認錯、道歉、平反、賠償了,並表示二二八事件絕對不容再度發生,希望管理員對這些能夠有所認知,並制止有心人替換加入不可靠來源與不實資訊。--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14日 (二) 10:50 (UTC)回覆

有關梁世聰條目問題

@Manchiu有一件事想請教你。梁世聰條目被人掛上關注度的模板。現在加入一個獨立媒體的來源,請幫忙看看能否解決關注度的問題,謝謝﹗--屈原蟲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2:22 (UTC)回覆


  感謝您這幾天來的幫忙,對新人很有耐性地解答疑問,祝您編輯愉快! --屈原蟲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3:04 (UTC)回覆

有關秀實的來源

Manchiu:我有一事想請教你,我在網上看到秀實有一條來源[1],不知這條條目能否反映關注度?另一事,我也想請你幫忙:我覺得維基是一個百科全書,內容應該越豐富越好。我同意豪無關注度的內容,及一些廣告應刪去,但一些稍有關注度的作家及明星,應該被收錄在維基,因為讀者對於一些名人,如特首、四大天王,很少上維基查閱,反而一些稍有關注度的人物,我們很想瞭解他們的背景,維基等網上百科正好滿足了這個需要。不知閣下能否幫忙在管理員會議中反映一下本人這個看法?謝謝﹗--屈原蟲留言2017年11月13日 (一) 12:22 (UTC)回覆

參考資料

請問電視劇 俠骨仁心的 版權問題

您好,我已重新做這個條目俠骨仁心 的編輯, 也補上來源,這樣是否就可以開放了? 原本有的資料是電影版,但我新增的是電視劇版的 內容我也重新編輯了

2017年11月14日 (二) 08:03 (UTC)Yunen1012Yunen1012留言

抱歉 再打擾一下,我要如何才能增加這個條目的編輯,我似乎無法在做任何的修正了

感謝幫忙,已重新更新條目了 謝謝

您好 我重新更新的條目是我自己寫的,沒有抄襲,如果因為跟官方釋出的劇情簡介很像,我就把劇情簡介都先刪除了,謝謝 ~~Wennyyunen~~ (留言

優良條目評選

你好,本人推薦了條目「戚繼光」參加優良條目評選,不知先生是否有空加以評審,給予意見?謝謝。Banyangarden留言2017年11月14日 (二) 13:06 (UTC)回覆

移動條目

剛才注意到您對颱風洛坦 (2016年)用移動保護一個月 但就現在的條目版本 是已經移動條目名稱後的版本 是否需要移動回爭議前的條目版本?Lily135留言2017年11月14日 (二) 14:51 (UTC)回覆

問候

Manchiu君您好,鑒於近期頻繁針對閣下的破壞行爲,不知閣下是否有意半保護自己的討論頁(或包括用戶頁)? Kou Dou 2017年11月16日 (四) 02:05 (UTC)回覆

邀請出席2017年香港亞洲月編輯聚


請協助關心臺灣白色恐怖時期條目的破壞式刪除現象

尊敬的閣下,您好,User:Barter84於該條目保護狀態結束後,又立即重複保護前的行為,對符合維基三項核心內容方針[52]的段落再次進行全段落破壞式的刪除[53]。懇請一起協助關心,謝謝!--Skipeco留言2017年11月18日 (六) 20:34 (UTC)回覆

關於Dragoon17cc

您好,Dragoon17cc今天開始了解封後的第一次編輯,本人對其部分編輯不苟同,於是去他討論頁非常禮貌地留言,但是他的態度確是這樣的,*請見

同上,該用戶至今拒絕就他對本人的無禮言行道歉,看不到有改過的誠意,希望管理員代為溝通,謝謝。另外注意到該用戶最近參與的編輯爭議,私以為他發表的「門外漢就不要亂搞」、「笑死別人」等言論與他「注意與其他維基人之關係」的承諾可謂背道而馳。--胡蘿蔔 2017年11月19日 (日) 14:20 (UTC)回覆
門外漢, 解作外行人, 從他對REgional Airlines的理解便明顯知道他是外行人,是中性詞語--Dragoon17cc留言2017年11月19日 (日) 18:06 (UTC)回覆


懇請考察Barter84之行為,是否實質上為破壞

尊敬的管理員閣下,編安。

維基百科是一自由的百科全書,其對自由的重視及評價之高,甚至允許使用者可直接以ip身份編輯。在所有的線上知識社群,這樣的自由度都鮮見而可貴。

這高度開放自由的精神,其下的基石即是維基核心三原則: 中立的觀點[54],可供查證[55],非原創研究[56]。只要綜合性地合乎此核心三原則,任何人便可享有將其提供的知識內容登錄於維基百科的自由,與其他資訊並存,而免受不同意見的扭曲,排擠及刪除[57]

--

但近來不幸有一使用者user:Barter84,觀察其歷來編輯軌跡及方式[58],於多項條目[59][60][61][62],多次對依維基三原則自由建立的不同意見資訊,大規模刪改[63][64],又或以疑似假造的來源重複添加有違中立原則的可疑內容[65],並往往導致所觸及的多個條目長期封鎖保護。

請閣下撥冗逐一檢視其編輯操作[66],即可發現,其操作乃是"持續性、排他式的刪除式編輯",造成之實際效應已阻止其他資訊被自由收錄"並存"於維基,破壞維基自由與中立的精神。而其操作軌跡上所引致的眾多條目遭長期封鎖,其實正是此種排他刪除式編輯,所引起眾多其他編友[67][68]的抵抗所致。

--

據此,懇請管理員閣下考查:


1. 維基百科是否賦予符合維基核心三原則的內容,能被自由收錄,與其他觀點並存?

2. Barter84的操作行為,是否屬持續刪除他人符合維基三核心原則的其他觀點內容? (以在下觀察,其亦會以剪接移動方式掩飾,故可能需撥冗比對前後內容才可察覺)


若二者皆是,則此類持續性的排他刪除式編輯,是否不應僅視為"內容"層次的編輯戰;若二者皆是,是否此類持續性的排他刪除式編輯,應視為一種玩弄"維基原則"層次的"破壞",阻礙維基賦予其他編者添增符合核心三原則的資訊的自由權利?

若僅視為內容層次的編輯戰,則在下恐懼Barter84所引起,橫跨多條目的長期封鎖保護[69][70][71]情況終將擴大且難以改善,並且加深危害維基"公正地表述一個主題的不同觀點"的基本方針[72]

若實為玩弄維基原則層次的"破壞",則目前情況可能並非一般編友僅依討論即可完全處理[73][74],而正急需管理員閣下的協助關心。

再祝,編安。 --Skipeco留言2017年11月20日 (一) 07:55 (UTC)回覆

「過去Dragoon17cc 未因編輯戰被封。」這就不對了

請看他本人的封禁記錄以及他的高度疑似傀儡的封禁記錄。關於兩者的關係,其他不說,請看最近的關於國泰航空大量內容被刪除的例子,以下幾條編輯記錄: 編輯記錄就可以發現這兩個賬戶都曾大段刪除中的新聞內容。--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20日 (一) 18:2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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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幫助恢復維基百科的「明月網站」頁面?十分感謝!

您好,明月網站以前的訪問量超過十五萬次以上,我有數字截圖,後來被中國內地封鎖過,明月網站不是我建立的網站,並且作者聲稱對明月網站的內容無著作權和版權。能否給予恢復?十分感謝您的幫助!!!陳少靜 | 月立龍頭留言2017年11月21日 (二) 10:33 (UTC)回覆

管理員好,近來常有用戶拿小眾的問題觀點在維基百科進行宣傳式口吻的編輯,請管理員能多多關注

中立的觀點是維基百科的支柱,但是近來一直有用戶拿帶有偏見與錯誤訊息的邊緣觀點來導入維基百科條目,拿明顯有問題的小眾立場觀點聲稱要來取中立,在文本區拿這些立場觀點用宣傳式的口吻進行文字編輯。若是正確的觀點當然沒有問題,但是帶來的往往是有嚴重的偏見立場,以及帶來曾被其他文獻說明有明顯問題的觀點,就為了達到所要取得的特定外在動機,敝人就時間、能力所及引據釐清與修改,理所當然引來反撲。近來致力於良善維護編輯維基百科的用戶變少了,以前積極參與相關條目的用戶現在幾乎都沒再出現,導致抱持少數意識形態的用戶有利於在條目宣揚其所屬意的言論,在討論到相關問題時就不斷以個人詮釋觀點來跟你做時間消耗戰。用戶先前有違規記錄,也不怕跟你打編輯戰,有努力就有斬獲,條目就這樣一點一滴失去可信度而遭人批評,請管理員能多多關注這種情況。--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23日 (四) 12:35 (UTC)回覆

有關菊梓喬出生日期

本用戶與另一用戶:Silvermetals 已協助解決問題,勞煩閣下檢查完相關資料來源後解禁,謝謝。 -- Iron Daruma留言2017年11月23日 (四) 16:42 (UTC)回覆

維基條目的收錄標準

@Manchiu我個人覺得作家和藝人只要有一點關注都應該建立條目,方便網民查閱。但維基似乎越來越極端,我看到有些條目已經上了報紙,有專題報導,卻被提刪,說甚麼「只是一時的關注度」,我感到疑惑:有誰能持續上報紙,持續成為媒體焦點?而這個標準又沒有一致性,維基條目其實很多都沒有媒體介紹,但仍然保留,但有些已有媒體介紹,卻被刪去﹗維基條目的保留與否變成現實生活中人事的鬥爭平台﹗--屈原蟲留言2017年11月26日 (日) 01:57 (UTC)回覆

Jessechi冒用你的名了

你拒絕他IP180.176.30.235後,他用該IP與新創模仿你的的馬甲,見[75][76]。--Outlookxp留言2017年11月26日 (日) 14:29 (UTC)回覆

謝謝

  感謝您這幾天來的幫忙,對新人很有耐性地解答疑問,祝您編輯愉快! --屈原蟲留言2017年11月28日 (二) 13:04 (UTC)回覆

鍾嘉欣版面三度被破壞

唔好意思經常麻煩到你,但是問題又再一次發生,剛剛解除了保護狀態後嗰個匿名用戶(119.236.93.250 )又再一次使用ip(一直都係同一個匿名用戶)胡亂更改鍾嘉欣版面在劇集上的備註資料(無故刪減某項資料或更改奬項的排位次序),佢真係好變態!!!!所以請你繼續對鍾嘉欣版面展開半保護以防止這個匿名用戶繼續破壞版面,麻煩唒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7年11月29日 (三) 02:33(UTC)

你行動很快啦,衷心感謝你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7年11月29日 (三) 03:09(UTC)

馬德鐘版面

唔好意思經常麻煩到你,但是今次有個問題,有關馬德鐘版面的右側欄內代表作資料似乎存在爭議性,本人與另一名匿名用戶在該名演員的代表作上存在不同看法,為免引起編輯戰,我建議刪除馬德鐘版面的右側欄內代表作資料,亦希望請你對馬德鐘版面展開半保護以繼續引起編輯戰,麻煩唒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7年12月1日 (五) 07:00(UTC)

注意凱擘大寬頻180.176.0.0/16為Jessechi所用

你上次封禁的凱擘大寬頻[77],不覺得這種無厘頭[78]很像某人?我觀察到他假日時間多使用凱擘大寬頻,還有,他今天自稱14歲[79],我以為是學井上喜久子。--Outlookxp留言2017年12月2日 (六) 11:28 (UTC)回覆

給您的星章!

  管理員星章
感謝閣下協助調節誤封之事,畢竟在下曾是其他區的管理員,維護這事的確不容易做好。 小躍撈出記錄2017年12月4日 (一) 03:13 (UTC)回覆

給您一個星章!

  管理員星章
感謝閣下的辛勤工作! 雲間守望者傳奇未了 2017年12月5日 (二) 14:42 (UTC)回覆

您好,因為個人原因想要註銷賬號,請問需要做什麼?

您好,因為個人原因想要註銷賬號,請問需要做什麼? Gloomy1223留言2017年12月6日 (三) 10:12 (UTC)回覆

請協助處理先前發生編輯戰的內容

您好。閣下先前曾保護發生了編輯戰的條目台灣地位未定論,後來編者們雖然針對發生編輯戰的內容(引言第四段)的寫法進行了討論至今,但對於該段應該如何重寫,仍遲遲未有共識。因此可否請閣下依方針「WP:保護方針#編輯被保護的頁面」將該段恢復至編輯戰發生前的穩定版本(兩句話:主張臺灣地位未定論的人包含但不限於臺灣獨立運動人士[5][4],訴求臺灣的法律地位須由臺灣人民自決。[6])?或者另一個顧及更多編者的立場的辦法是先將第四段整段移除,然後等編者們對於該段的寫法達成共識之後再加上。請閣下衡量。

雖然條目已經解封,但如果敝人以編者的身份去修改第四段,恐怕只會引發另一場編輯戰,因此希望管理員能出面協助。謝謝。--Matt Smith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11:28 (UTC)回覆

唉,如果敝人知道終止保護後就可以直接去回退,敝人一定會去做的。好吧,謝謝,算是敝人學到了一課(頁面一旦終止保護後可以直接回退成往日版本)。
那麼請問如果在頁面被保護的情況下,就可以請管理員協助回退成往日版本吧?--Matt Smith留言2017年12月8日 (五) 01:13 (UTC)回覆
了解。謝謝。--Matt Smith留言2017年12月9日 (六) 04:15 (UTC)回覆

管理員好,敝人從開始編輯此條目到今已經3年多,Matt Smith也是3年多,只是敝人略早一些,但是貢獻度Matt Smith比敝人還多很多,他的貢獻排第一,敝人的貢獻排第二[80]。敝人認同Matt Smith將該段恢復至編輯戰發生前的穩定版本。有些事說給管理員聽,Skipeco首次進到這個條目來,是維基跟蹤敝人而來的,而Chinuan12623首次進來這個條目,是昨天(12月7日)凌晨由Skipeco呼叫過來的,這兩個用戶顯然不太了解這個條目,但是相互搭配試圖要改造這個條目。--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8日 (五) 14:24 (UTC)回覆

敝人上個月21日回退Skipeco在台灣日治時期連續刪除式編輯,隨後Skipeco就開始跟蹤並反制敝人正在編輯的多個條目,非常明顯是針對敝人而來的,但是敝人過去並沒有跟Skipeco有過節,一般用戶不可能會有這種反應,好像有舊恨一樣,發生這種事顯然不尋常。--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8日 (五) 14:53 (UTC)回覆

台灣地位未定論條目,經由Skipeco呼叫Chinuan12623之後,Chinuan12623從昨天開始發起提案編修引言[81],與Skipeco配合,抱持特定立場想藉由修改內容反制這個條目的合理性。但隨後敝人指出Chinuan12623發起這個提案[82]違反維基百科的規則。這種討論沒有效力、不能建立共識,且可能被視為擾亂,敬請管理員關注這種情況

以下行為被視為不適當的通知的特徵(且可能被視為擾亂):


推銷立場

「推銷立場」是指嘗試透過使用非中立的語調、措辭、含意或目的的傳達,意圖影響閱讀該訊息的人的態度。雖然這可能在個別具體的討論場合下是可以接受的,但它不適用於絕大部分使用這種行文訊息做出的拉票。

堆積票數

「堆積票數」是指透過選擇性通知某些擁有、或被推測具有特定觀點或意見的編輯(可能從用戶框、用戶分類等使用者頁面聲明,或是其他方式預先確定),從而促使他們參與討論,企圖影響共識的形成

--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8日 (五) 15:26 (UTC)回覆

可否協助加回被移除的來源及模板?

謝謝管理員協助處理條目被數度回退一事。不知可否再請閣下協助將條目恢復到此版本,以補救被移除的一個可靠來源(中國時報)和一個模板({{fact}})?請閣下評估。感謝。--Matt Smith留言2017年12月9日 (六) 06:53 (UTC)回覆

Skipeco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已經不是第一次

請管理員檢視Skipeco的封禁日誌[83],上一次Skipeco違反3rr被封禁31小時,這一次又完全無視敝人即將提報破壞的警告,執意回退到底,再度違反3rr[84],以及違反維基百科:共識:「假若編者無視討論頁內容,而繼續編輯或回退爭議性內容的話,便可能會為爭議性的編輯負責從而招致制裁」,而屢次強行更動內容,顯然不受維基百科方針的約束,請求管理員再度檢視「再犯者」只處封禁1日,比第一次的31小時還短,是否太輕?--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9日 (六) 07:21 (UTC)回覆

@ManchiuBluedeck(~)補充,Skipeco被封禁後在其個人討論頁完完全全沒有任何反省的意思,不斷要求解禁,還加碼要求封禁別人,顯示其不受控制[85]。--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9日 (六) 07:50 (UTC)回覆
如果是我我應該也會選擇一日,我多數情況會對一年以上的警告或者查封不予以特別多的考慮分量,以免用戶一次犯錯一生受罰的情況出現。不知道manchiu是不是也是這個考慮。Bluedeck 2017年12月9日 (六) 08:00 (UTC)回覆
@ManchiuBluedeck管理員好,該用戶的問題行為很多,還有上面所述違反共識方針規範、從上個月開始就在各條目維基跟蹤敝人(包含今天提報到當前破壞的這個條目)、到各條目故意回退敝人的編輯、在敝人用戶討論頁進行誇張不實的警告騷擾、到許多其他用戶討論頁發言,串聯其他用戶針對敝人[86],這只是該用戶其中的一部份問題而已,請管理員能持續關注該用戶的編輯行為。--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9日 (六) 08:43 (UTC)回覆
@Barter84我和bluedeck看法一樣。封禁並非懲罰用戶,一段時間以前的短期封禁不會累加至今,封禁方針:「封禁不應被用作記錄用戶的警告⋯⋯」。至於監視跟蹤一說,您們編輯集中於少數幾個條目,有不少交集理所當然。檢閱監視列表條目更改並非跟蹤。--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12月9日 (六) 15:32 (UTC)回覆
@ManchiuBluedeck就上面敝人所述被Skipeco跟蹤的這一方面來說,不如使用列表來給管理員看,Barter84目前編輯就集中於這少數幾個條目[87],Skipeco同樣編輯集中這少數幾個條目[88],關鍵出在細節中,這些條目Skipeco先前從來不曾編輯關注過,哪裡會來檢閱監視列表條目?底下表格只是雙方交集的開頭而已。如果這不是跟蹤的話,那麼請問管理員,什麼才叫做跟蹤呢?
條目名稱 Barter84編輯時間 Skipeco首次編輯此條目 Skipeco的行為 連結
台灣地位未定論 2017年11月22日(三)12:22‎ 2017年11月22日(三)15:25 回退Barter84的編輯 [89]
中國台灣 2017年11月18日(六)07:53‎ 2017年11月18日(六)16:34 回退Barter84的部分編輯 [90]
臺灣白色恐怖時期 2017年11月18日(六)07:04 2017年11月18日(六)16:47 回退Barter84的編輯 [91]

--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9日 (六) 17:22 (UTC)回覆

這個列表的內容似乎對您的理論有所支持。如果您有這個感覺,請您向 Skipeco 發送一枚警告(不使用警告模版,直接貼上這個表格,並說明問題和您感受到的困擾。這樣比警告模版有效)。如果 Skipeco 也沒有什麼解釋,我會附議您的警告。@Barter84Bluedeck 2017年12月9日 (六) 19:45 (UTC)回覆

@Bluedeck已經發送完成[92],謝謝管理員,不過Skipeco應該會找理由辯解合理化他這種違反方針的作為。--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10日 (日) 01:54 (UTC)回覆
@ManchiuBluedeck在Skipeco的個人討論頁可以看到其誇大的言詞與回嗆[93],將敝人的證據說成誣指、將敝人的警告說成恐嚇、惡行,顯見其對敝人的警告不予理會,請管理員關注。--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10日 (日) 03:37 (UTC)回覆

Category:原先是優良條目的特色條目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Category:原先是優良條目的特色條目」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內容,您可以前往已刪除內容查詢。如需對刪除結果上訴,請在存廢覆核請求處按格式提出請求,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2017年12月13日 (三) 05:41 (UTC)回覆

緊急求助

懇請管理員立即將IP用戶59.149.155.93封禁,因為IP用戶持續地在維基百科多個條目內搗亂,胡亂更改資料。

部分證據:[94][95][96][97]

本人亦曾提報就該用戶的破壞行為,但不獲理會,而該IP用戶被提醒過後仍沒有停止破壞,唯有在此提出請求。Ken留言2017年12月13日 (三) 13:54 (UTC)回覆

Invitation to Blocking tools consultation

Hello,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s Anti-Harassment Tools team is inviting all Wikimedians to discuss new blocking tools and improvements to existing blocking tools in December 2017 for development work in early 2018.

We are specifically contacting you for your ideas because you are one of the top users of the blocking tool on zh Wikipedia. We think that your comments will help us make better improvements. You can post to the discussion in the language that you are most comfortable expressing your ideas.

Other ways that you can help

  1. Spread the word that the consultation is happening; this is an important discussion for making decisions about improving the blocking tools.
  2. Help with translation.
  3. If you know of current or previous discussions about blocking tools that happened on your wiki, share the links.
  4. Help summarize the discussion to share back to your wiki.

If you have questions you can contact me on wiki or send an email to the Anti-Harassment Tools team.

For the Anti-Harassment Tools team, SPoore (WMF), Community Advocate, Community health initiative (talk) 2017年12月13日 (三) 16:52 (UTC)回覆

  • I apologize for posting in English.
  • Please let us know if you wish to opt-out of all massmessage mailings from the Anti-harassment tools team.

今日的歷史上的今天

麻煩把1911年的「探險團隊」加上內鏈阿蒙森南極探險隊,謝謝。--蟲蟲超能研究所實驗志願者報名入口教母改善計劃 2017年12月14日 (四) 04:01 (UTC)回覆

模板:User wikipedia

您好,在下近日瀏覽各權限的分類時發現有些被除權或由頭到尾都沒擁有該權限的用戶仍在這些分類裏(如分類:維基百科巡查員)。而這些用戶之所以會自動歸入這些分類。在下有兩問。一、如果透過系統確定該人已經沒有擁有某/某些權限,在下是否可以將該編輯用戶頁上的有關該權限模版和topicon(例如Template:User wikipedia/Patroller)一併刪除?二、這些行為(前提為被刪除模版和topicon的編輯的確已無該權限)會否被定義為「用戶頁破壞」?謝謝。--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2月15日 (五) 16:15 (UTC)回覆

2017年12月

  您好,當您在所有討論頁或開頭是「Wikipedia:」的頁面中參與討論時,例如Wikipedia:當前的破壞#MCC214(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請記得在您的留言結尾加入四個波浪號標記(~~~~,可使用 按鈕)來簽名,使系統自動將您的用戶名或IP地址以及發表評論的時間加入到頁面中。這些信息在參與討論時對其他人將很有用。謝謝您的參與。 --B dash留言2017年12月16日 (六) 07:07 (UTC)回覆

致 《維基百科政策公報》讀者:

我們想要讓您知道,以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為期,共有針對方針與指引的新提案25項,已通過4項。謹就通過者加以介紹:

  • 特色圖片標準已經修訂,圖像最少大小放寬至1000像素並訂下例外條款。
  • 翻譯指引已經修訂,增加翻譯注意事項。
  • 勇於提問指引已經確立,提醒用戶要勇於發問,以達致減少爭議。
  • 簽名指引已經修訂,提醒用戶毋須於結構討論頁簽署。


編撰小組

R96340
Aotfs2013
J.Wong

2017年12月21日 (四) 11:54 (UTC)

藉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所發送

《維基百科政策公報》是第一份關注於維基百科政策建設的刊物,由R96340Aotfs2013J.Wong等編撰小組共同編撰,幫助社群成員掌握方針與指引的脈動。《維基百科政策公報》將以月為周期,於每月15日定期發刊,歡迎任何感興趣於維基百科政策的維基人訂閱《維基百科政策公報》。若您沒有主動訂閱《維基百科政策公報》而收到《維基百科政策公報》,是因為您被編撰小組認為是應掌握維基百科政策脈動的使用者,您可以將您的使用者名稱從公報發送名單訂閱清單中移除,並在您的使用者頁面添加特殊分類以停止透過《維基百科政策公報》掌握維基百科政策脈動。

2019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全保護

依自動用戶與ip用戶爭執內容,是否全保護比較適當? 自動用戶是沒有可靠來源的原創者,ip用戶還增加了可靠來源(雖然不會操作多次警告不聽勸)。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7:33 (UTC)回覆

不會,現況應該先等管理員判定是否過早成立,再說了Zenk0113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04:56 (UTC)回覆
我是提半保護的人。全保護我覺得似可不必全保護,但有別人提全保護我當然也是歡迎的。只是這個提全保護的人,又提移動又提刪除,這不是自相矛盾嗎?提刪討論期間你又想要移動條目,那怎麼會提出全保護。令人不解。既然提移動,理應自己撤銷提刪。提刪的目的不只是刪除,也是經由討論把條目改善到可以不刪除。而且,發生破壞時,把破壞前的內容放到草稿是標準的編寫做法。如今變成全保護,全保護期間在草稿編寫也是標準做法,甚至這就是當初引入草稿系統的原因之一吧?這人卻主張要把草稿連帶刪除,若是如此,當初幹嘛提全保護?完全自相矛盾。--Fauzty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08:39 (UTC)回覆

關於Superman12345刪除封禁警告

閣下在該頁面留言之封禁警告已遭該用戶逕自刪除,特此告知,煩請給予適當處分。 https://zh.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Superman12345

關於Manchiu閣下對Superman12345的封禁警告

閣下在該Superman12345頁面留言之封禁警告已遭該用戶逕自刪除,如此行徑已嚴重違背維基百科之編輯規則,請閣下不要縱容該用戶到處破壞頁面,造成不必要的紛爭與困擾。

RRD時的狀態標記問題

建議您在處理完修訂版本刪除後更改處理狀態,感謝合作,祝編輯愉快。-- Stang 2017年12月27日 (三) 04:10 (UTC)回覆

郭新林版權問題

請確認到底有何版權問題,否則請取消舉報。

關於鄙人所建百度百家號以及大魚號疑似侵權事宜

感謝千村狐兔君的批評指正,鄙人已經知曉百度百家號以及大魚號兩個詞條疑似侵權,現在請求您予以刪除,下不為例!再次感謝!!^_^Qidyzuens留言2017年12月27日 (三) 18:40 (UTC)回覆

煩請執行228條目編輯請求-回復勘誤

閣下前次提示對228條目一些小修小改,不牽涉條目爭議部分改動,請告知以幫忙修正,本人時覆-21日解編來之善意之編輯-勘字誤、修來源、去餘內鏈、修符號、修錯辭..,不是只我的,我不能自私的只談自己...。現在難得Barter84表示認同-此無爭議的錯字、錯詞等修改(此編修內容無關當時仍有爭議之版本),故煩請依編輯請求-執行程序來回復勘誤編輯,盡求條目之完善。

而另項之"編輯請求-賠償案例"增加(末段),並請參處。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2月29日 (五) 07:13 (UTC)回覆

感謝回復被Barter84無理刪除之正當編輯。但其中11.4-賠償人數與實際受難人數落差原因-之內容重複,煩請移除。
並祝跨年、新春愉快!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2月30日 (六) 10:52 (UTC)回覆

請教

有一件事我想聽聽你意見,我看到很多人物條目由於不符合關注度要求被刪,但又以符合《人物收錄準則》而通過存廢覆核而保留,如陳寶燕陳冠宏陳志強 (配音員)等多個條目都完全沒有來源證明關注度,但由於符合《人物收錄準則》而被通過存廢覆核而復原。

  • 《人物收錄準則》WP:BIO規定作家、編輯只要「出版作品超5000」就可以收錄;香港文學裏超過一半以上的作家都完全沒有來源證明關注,但仍建立了條目,如西西吳煦斌阿濃關麗珊湯禎兆等雖完全沒有來源證明關注度,但因符合《人物收錄準則》而被保留。
  • 一位作家如果身兼作家和編輯雙重身份,條目已有來源證明他的著作及其主編的期刊於世界各地圖書館上架,其中包括香港所有大學及院校圖書館,幾乎所有香港圖書館,多間台灣圖書館,多間大陸圖書館,新加坡圖書館,澳門圖書館等,作品肯定超過5000份,而且不限於一地,請問是否符合《人物收錄準則》?

陳寶燕陳冠宏陳志強 (配音員)等不符合關注度,但又因為符合《人物收錄準則》而被通過存廢覆核而復原。由此看,是否條目要只要符合關注度或《人物收錄準則》其中一個要求就可以保留?本人編輯經驗不深,很想聽聽你意見,謝謝﹗--屈原蟲留言2017年12月29日 (五) 14:26 (UTC)回覆

要求全保護的那傢伙到處訛詐刪除,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要求全保護的傢伙(2019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現在要求刪除在全保護時期的草稿,又四處以「2019條目」遭刪除為由,四次要求快速刪除「2020條目」,四處進行刪除訛詐,我是要求半保護的人(提案者)。半保護就是可供編輯。WP:保護方針寫明,不可以預測性地進行全保護(這是方針)。WP:半保護也寫著,「不用於提前保護可能遭到破壞的條目」。現在這個要求全保護的傢伙又在請求保護頁面請求了白紙保護(期限六個月)。這合乎預期嗎?不合理吧。--Fauzty留言2017年12月30日 (六) 11:06 (UTC)回覆

當初這個條目就是半保護就可以,這個傢伙提全保護、又提刪刪刪、又提白紙保護,這種行徑已經超過情理了吧。他提的快速刪除根本沒有半點合理性。請問這是該被刪除的條目嗎?根本不是。--Fauzty留言2017年12月30日 (六) 11:06 (UTC)回覆

請管理員考慮WP:存廢覆核請求#2019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核准覆核。--Fauzty留言2017年12月30日 (六) 11:17 (UTC)回覆

草稿就是因為IP用戶六次不斷破壞條目,才會存在草稿。而原本半保護之後,大家都可以在半保護條目編寫,草稿也就不必存在。這個可疑人士卻藉口提出將半保護升級為全保護,而全保護之下要編寫當然會有草稿。而同一個人居然提全保護又聲稱草稿必須刪除。這人行徑完全違反方針,也違背常理。--Fauzty留言2017年12月30日 (六) 11:30 (UTC)回覆


給您一個星章!

  管理員星章
感謝多次之調處~
本人對編修之看法:1.對已有"共識"之編輯不應破壞。2."餘"內容維友可在有理據來源之狀況下合理編修。3 .他人有權對"有異議"之內容"回退",待共識再編。4.絕不認同Barter84年來已對228有三次無理的"全盤式"刪除"多人"之編輯,他可對"有"異議之內容來"回退"討論,但絕對不可全盤式刪除"當中"他人之正常編輯。5.編修無主、非主流之分,一些非主流觀點,只要具可靠來源證明其內容真實不虛,存在於百科是沒有問題的,應兼具採用,不可有排他性。煩請閣下賡續注意Barter84此不當全盤式刪除"他人"正常編輯之慣行。
敬祝跨年、新春愉快~ 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2月31日 (日) 02:43 (UTC)回覆
閣下前曾表示,對化解長期編輯爭議,用戶應就修改方案達成初步共識。就"引言"部份乃條目之精華,重中之重,各方珠字必較,若採"整段-包裹式"編修勢難成共識,故而此回復討論:引言-化繁為簡,分句逐修,是我想到處理"引言"編修解套之方法,應也可行,見前次初提四天無人有異雖我因故撤案,今再提有四天仍無人有異,足見匯集此"各方"之分段提案的"內容"應是合理可行,若提案滿乙週仍無人有異,煩請閣下再予編修,我想那此條目應就大致底定為穩定之版本。我一向反對貶他人為非主流或不熟條目,以一人或極少數人之主觀意識,來阻擋"多人"之正當編修,或阻退絕多數人之"編輯請求"看法(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理想情況下,共識不會存在任何反對意見;但假如無法實現這點,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重大修改更應獲得絕大多數的同意),為求條目之完善,不應夾雜情緒、悲憤、渲染之詞彙色彩,應以中立、客觀之角度來詮釋才對。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6日 (六) 11:13 (UTC)回覆

唔好意思經常麻煩到你,但是問題又再一次發生,由於有用戶設立了鍾嘉欣演出作品列表的新版面,而新版面並無半保護狀態保護版面,之前你在鍾嘉欣版面設定的半保護已不能起到作用,所以之前嗰個匿名用戶(119.236.122.84)又再一次使用ip(一直都係同一個匿名用戶)好快手咁胡亂更改鍾嘉欣版面在劇集上的備註資料(無故刪減某項資料或更改奬項的排位次序),佢真係好變態!!!!所以請你對鍾嘉欣演出作品列表的版面展開半保護以防止這個匿名用戶繼續破壞版面,麻煩唒!!! 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8年1月2日 (二) 05:35(UTC)


因為在鍾嘉欣演出作品列表新版面上並無半保護狀態保護版面,所以我將演出作品的資料轉返去主版面上,主版面有半保護狀態保護版面可以防止佢破壞版面,但其後 有用戶已經幫忙作出舉報,我亦同佢達成左共識,所以暫時鍾嘉欣演出作品列表版面上的資料已還原返,不過嗰個匿名用戶(119.236.122.84)經常分身使用不同ip(119.236.xxxxx)破壞版面,佢亦係之前破壞鍾嘉欣版面的嗰位匿名用戶,所以希望管理員能對鍾嘉欣演出作品列表的版面一併展開半保護以防止這個匿名用戶繼續破壞版面,我知經常麻煩到你真係唔好意思 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8年1月3日 (三) 02:23(UTC)

唐登傑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唐登傑」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

謝謝封禁今年J的第一個傀儡

剛發現他上一個傀儡連政府文書都造假[98],真不知道他花這麼多時間惡搞造假要幹嘛?反正我都一律回退,免得他浪費我時間。--Outlookxp留言2018年1月4日 (四) 00:58 (UTC)回覆

打擾

打擾,關於金泫雅及其媒體作品列表,在引發爭議時,在下以在該討論頁發起討論希望可以達到共識,然而不見IP用戶願意友善溝通,且仍然在金泫雅媒體作品列表持續的沒有理由的撤銷編輯,在下認為已經是拒絕溝通了,若是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呢?謝謝。--Joshua Zhan Talk ☎ 2018年1月4日 (四) 10:08 (UTC)回覆

閣下可以再閱一次在下上述提及到的兩個條目,仍不見對方願意友善溝通,希望閣下可以協助。--Joshua Zhan Talk ☎ 2018年1月13日 (六) 14:12 (UTC)回覆

請協助恢復為穩定版本的詞語

您好。請閣下協助將舊金山和約的詞語恢復為編輯戰發生前的穩定版本「主權」。謝謝。--Matt Smith留言2018年1月14日 (日) 11:43 (UTC)回覆

可否請閣下依方針WP:保護方針#編輯被保護的頁面:「若頁面出現編輯爭議需要全保護,管理員可以在執行保護之後,由保護的管理員本人將頁面回退到爭議發生前的較早版本,如果在爭議之前有一個清晰的點。」協助之?--Matt Smith留言2018年1月15日 (一) 09:09 (UTC)回覆

感謝閣下。--Matt Smith留言2018年1月15日 (一) 16:20 (UTC)回覆

《維基百科政策簡報》2018年1月號

在過去一個月(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14日),互助客棧方針區有新提案29項,已通過有8項。請注意,因應政策變化,原《維基百科政策公報》現已更名為《維基百科政策簡報》。
  人事變動

  • 9old9已離任管理員。

  方針指引變動

  方針指引小更改——沒有經互助客棧討論而已修改者有︰


本期公報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編撰小組藉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發送於 2018年1月14日 (日) 15:50 (UTC)回覆


SiuMai

User_talk:Manchiu#re:SiuMai,SiuMai好像透過郵件列表申訴過,但是直到現在都沒有一個管理員寄出回信,希望你多加留意,本人不想再因為SiuMai繞過永封而再報上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了。--MCC214留言2018年1月15日 (一) 07:41 (UTC)回覆

WP:PRIZE

您好,在下想就上述頁面一個問題徵詢閣下的意見。Sanmona君現正自薦獲獎。他創建投票頁面的時間是2017年12月30日,但是他在2018年1月5日才放上WP:PRIZE供投票之用。授獎第一階段投票為14天。如果以12月30日計算,第一階段於2018年1月13日完結,而為期7天的第二階段投票會由1月13日開始到19日。不過正如上面提及,他在1月5日才將這個頁面放到WP:PRIZE供大家投票。那麼投票開始的第一天應是12月30日或1月5日?謝謝。(在下想討論完整一點,閣下可於這裏留言。在下會看見的。)--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8年1月16日 (二) 08:03 (UTC)回覆

我認為應以其創建投票頁面起作第一天,因他創建該頁面已開始投票程序,換言之投票第一階段今已結束。沒有放到公示頁面不影響計票時間,謝謝您的提問。--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1月16日 (二) 14:33 (UTC)回覆

Reminder about Blocking consultation

Hello again,

The discussion about new blocking tools and improvements to existing blocking tools is happening on meta now and is in the final days.

We contacted you because you are one of the top users of the blocking tool on this wiki. We think that your comments will help us make better improvements. There is still time to share your ideas. You can post to the discussion in any language.

Thank you if you have already shared your thoughts. You can also help out by sharing a link to the meta discussion with users on this wiki. Or you can translate the summary of the discussion and share it on this wiki.

If you have questions you can contact me on wiki or by email.

  • I apologize for posting in English.

For the Anti-Harassment Tools team, SPoore (WMF), Community Advocate, Community health initiative (talk) 2018年1月16日 (二) 22:33 (UTC)回覆

228編輯請求

依閣下保護228條目的用意匯集了"各方"多項提案,經社群這三周的熱烈討論,欣見其中"幾項"提案能獲有"絕大多數"認同之成果,符合了"共識方針"編修之條件,讓條目能更臻完善。

略見本次"各方"之提案,貌似多僅Barter84一人獨排眾議,雖應尊重,但其觀點也曾多次阻礙了條目"眾議之正常編輯",其也扭曲了共識方針之涵義,甚為可議。(共識方針: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理想情況下,共識不會存在任何反對意見;但假如無法實現這點,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重大修改更應獲得絕大多數的同意,共識雖是應保持其穩定性與持續性不宜變動的,但他仍是可被改變挑戰與再論)。
討論結果
  • 第一案,撤回。(撤案前,仍未獲大多數認同)
  • 第三、四、七案-等案,未獲大多數認同,不予修編。
  • 第二、五、六、八、九案-等案,獲絕大多數同意,煩請閣下依-共識方針:(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重大修改更應獲得絕大多數的同意),來執行"編輯請求"
  • 修編後之內容
  1. 引言第一段:二二八事件是臺灣於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發生的事件。1947年2月27日,因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查緝私菸時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死傷,引起28(次)日的陳抗傷亡,更擴及後續臺灣民眾大規模反抗政府與攻佔官署,當地人對外省人的報復攻擊,期間長官公署和二二八處理委員會談判解決未果,後因國民政府出兵鎮壓與殺害臺灣民眾而平息,事件造成大量民眾傷亡,然而傷亡數字眾說紛紜,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
  2. 引言第三、四段合併為第三段:1945年,國民政府接替日本治理臺灣,然而來台的軍政人員,甫經歷中日戰爭,抱持著勝利者的優越感對滿是日本風的臺灣生起排斥與歧視的心態[3][4][5][6][7],而長期在日本統治下的台灣人民,對於當時中國的社會風氣、生活習慣、衛生條件等缺乏瞭解,見聞了來台人員的言行之後,由原本的滿懷期望轉變成失望[8][9][6][10][1][11],又因來台人員的法紀觀念不佳而接連發生違法犯紀情事[12][6],與臺灣日治時期的軍政效率和治安形成明顯對比[13],使得臺灣人民對國民黨與長官公署感到反感[14]。於是在政策不善[註1]、軍紀不佳、官員貪腐、經濟通膨、民眾失業、經濟倒退、歧視打壓[5]等情形下,導致官民關係愈趨惡劣,終於因一起緝菸血案而使累積一年多的民怨爆發[7]。
  3. 引言末段:二二八事件是臺灣現代史最重要的事件之一,之後臺灣緊接著實施長達38年的戒嚴,至少數萬名民眾在白色恐怖時期死亡、失蹤、監禁;二二八事件數十年來成為禁忌的話題,成為後來族群對立衝突的原因。歷經國民黨政府多年的嚴密封鎖與噤聲,在黨外人士對黨國體制的持續衝撞下,二二八事件在1980年代後期的臺灣已經逐漸可以公開討論,而不必擔心因為觸犯禁忌而遭到國民黨政府的政治迫害,政府和學術單位也對事件進行大量研究。1995年,時任總統李登輝公開向二二八事件受難者道歉,各地陸續為受難者建立紀念碑與紀念園區,中華民國政府後來將2月28日訂定為和平紀念日,建碑並對受難者家屬賠償和恢復名譽,但台灣每年到了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前後,還是紛傳抗爭與蔣介石銅像及228紀念碑遭破壞之情事[1][2][3][4][5][6][7]。
  4. 提請注意:引言"列表"同修為「事件造成大量民眾傷亡」。原引言-第五段-將「二二八事件造成造成臺灣與外省籍民眾傷亡」,改為「二二八事件造成大量民眾傷亡」。並請檢視條目中如有「事件造成臺灣與外省籍民眾傷亡」之用詞,請同改為「事件造成大量民眾傷亡」。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24日 (三) 07:13 (UTC)回覆

(-)反對投票不能代替討論,何況這是歷史條目,要求引經據典、依據史實,而不是一直去別人的用戶討論頁叫人,靠搶人數來爭輸贏,Chinuan12623一直執意老調重彈、在維基百科以少見的冗長辯論與長期耐力戰術來達到目的,屢次翻出先前無共識、被否決的舊案、以低質量來源使用土法煉鋼進行作文式編修、執意加入已被指出有明顯錯誤的資訊,請管理員能注意Chinuan12623的編輯行為。--Barter84留言2018年1月24日 (三) 11:37 (UTC)回覆

(&)建議,請管理員能撥空抽閱幾本高質量的二二八事件專書,就能知道Chinuan12623的問題出在哪裡。--Barter84留言2018年1月24日 (三) 11:46 (UTC)回覆

  • 請Chinuan12623不要用不精確的言詞引導管理員,歷史條目不走文獻路線,而去靠找人搶人數爭奪,這根本不是維基百科的做法。Chinuan12623所稱絕大多數也只是少數幾個用戶;敝人表示反對的提案,有其他用戶也選擇跳過去,不表示支持,就知道該提案有明顯的問題;敝人明確反對的提案,以及包含Mewaqua跟敝人2個人都表示反對的最後一項提案,Chinuan12623照樣向管理員提出編輯請求,這倒底算什麼?更不用說請求他人代為編輯的模板白紙黑字清楚標明:「確保修改有共識基礎及沒有爭議,否則請先在受保護頁面的討論頁進行討論」,這是維基用戶包含管理員都要遵守的,Chinuan12623到底在做什麼?不會太離譜嗎?--Barter84留言2018年1月24日 (三) 17:31 (UTC)回覆

(:)回應

  1. 曲解方針Barter84你很行?當你所謂共識基礎ㄠ指是完全共識,被我以方針是可涵指"絕大多數的同意"後,現在反變ㄠ指是要沒有爭議,意指是你Barter84"一"人吭個氣,大家就停擺,所以你很大。方針是編寫的規則,模板是在他下面所做的"輔助"標示,你更要知道方針有說到"共識"是可被挑戰與改變的,所以在討論編修時,你要有尊重"絕大多數的同意"之雅量,你沒有很大,一句話可以推翻眾論。
  2. 我為何沒提Mewaqua,因他意見多有但書,就好像我給他人異議時我也會給,如對方善回可受,我會畫票,但有些人他是從不改票,你也是其中一人。你也常找Matt Smith,就228討論你在以前跟這次第八案都曾要他改票,但他有主見而未允,就是客觀的表現。你在數看這次討論中,你有點連了幾人要他們改意,但他們還是未允,這些你都要尊重。
  3. 我一向反對情緒、渲染用詞,這不符合維基之"中性"用詞原則,如同我將遭惡意誣衊炒股與貪污移除了"惡意"二字,是善意、惡意、有無憑據、誰說了算?但重點是有"誣衊"。Matt Smith對第三、四段在保留來源下來精簡之用意,不也如此,冗長、重復、情緒用詞過多,裡面還有"例如...."等不嚴謹之用詞,"眾人"皆議修,唯"你"獨擋,對嗎?歷史是什麼?他會被"階段性主政者"所左右,專書是什麼?他也有正、反之述,但不管為何,中立與平衡的敘述很重要。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25日 (四) 02:42 (UTC)回覆
  • (*)提醒請管理員閣下依"共識"方針,執行獲得"絕大多數"同意編修案之"編輯請求"。本次修編發起討論時已公諸社群,並連知管理員Manchiu、Outlookxp、Antigng、霧島聖、A2093064,編列諸案,均可單獨成修,不會破壞時序與原文涵義。如某"個案"有絕大多數同意"或"無異議,即請管理員編修。此各方討論內容長串詳實,請Barter84要有雅量接受"眾人"之議,不可有"一人"獨擋之非議。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25日 (四) 02:52 (UTC)回覆
(:)回應Chinuan12623一直在舊案重提再重提,一直到其他人的用戶討論頁找人充人數、一直煩管理員,卻不反省自己的編輯問題。包含Winertai、WildCursive,以及本人都很清楚知道Chinuan12623對於被政府噤聲40年不得談論的二二八事件條目的強烈編輯動機為何,Mewaqua也反對背離文獻的編修,Chinuan12623這麼愛找人來,怎麼不去通知他們來充場面呢?這樣不是更熱鬧嗎?連政府依法設立、調查嚴謹、唯一負責賠償受難者的二二八基金會,Chinuan12623都表示不服了[99],要玩得起歷史修正主義,也得要有憑有據,若是證據力大到足以壓倒普羅大眾、學術界的認知,那麼閣下再來把自身認同的觀點拿來維基百科修改、覆蓋、淡化,但問題是Chinuan12623的根據是什麼?從過去Chinuan12623在二二八事件討論頁的發言就看得出來,是私人部落格網誌文章的愛好者。--Barter84留言2018年1月25日 (四) 04:24 (UTC)回覆

  警告Barter84,希望這是我最後一次回復你,你我不要在管理員處浪費頁面資源,你要有分寸,不要在此開闢戰場:

  1. 你所謂一直在舊案重提?摘方針-共識是可以改變的,過去的共識可被挑戰,也並非必須遵守。據此,連"共識"都可再提討,那何來"舊案重提"之說。再問此"一-九案"有哪一案曾有被管理員或社群認定是有"否決"該提案之共識?沒有,只有是未有"絕大多數同意"之共識而未被處理之裁核,既然在當時是"未有絕大多數"認同狀況,怎可依此推斷爾後也不會有"絕大多數"認同,就如同方針所說-共識是可以被改變挑戰的,只要有足夠論證於此之道理般。因此如有某人提案曾被某一、二個少數人反對而未果,事後當然可再提案,那曾反對過的某一、二人沒那偉大,可阻人不可再提舊案,因可能會有更多的人會翻案認為原案是合理的。反之如原案是因絕大多數人反對而未果,事後就不宜再提出,但也不是絕對的,同方針說的"共識"都可改變與挑戰的。而第二-九案中某些案就是屬於被某一、二個少數人反對而未果,其事後當然可再提案。
  2. 維基可貴之處,就是不以官方(基金會)之第一手來源為依據。又何以普羅大眾、學術界的認知?如真此,那很多"台灣"條目在二岸現況下,也不必寫了。而管理員給你的規勸,你都沒在聽(摘:一些非主流觀點,只要具可靠來源證明其內容真實不虛,存在於百科是沒有問題的-千村狐兔)
  3. 厭惡你的雙重標準。略觀此各方"一-九案",請注意是"各方",不要老是強冠是我挑起編修,此等是無一案有"完全"共識,但這都拜Barter84所賜,因十之八九都有你的反票,你是意見非凡,所以第二、五、六、八、九案-等案獲絕大多數同意,採共識方針-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理想情況下,共識不會存在任何反對意見;但假如無法實現這點,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重大修改更應獲得絕大多數的同意;但厭惡你的雙重標準,第二、五、八、九案-是你討厭,多僅你"一人反對",你倒離題的掛個-模板有共識基礎及沒有爭議時才使用,那第六案也有一人反對(摘-反對移除"省籍",這樣反而會不清楚-S89176),你倒瞬盲視而不見,怎不也掛個模板有共識基礎及沒有爭議時才使用,厭惡你的雙重標準,喜惡隨你挑,以一人之力要霸佔此條目,沒你老大一聲"可",就算全社群都說要改,還得看你臉色,你不自慚嗎?
  4. Winertai、WildCursive一向是你會通知找來的(含傀儡Qqqyyy、Mapayna),本不需勞我,雖此,但我還是有知會Winertai此項討論(你怎裝不自知)?想不到我還被他反諷是到他討論頁吵他,所以撤了"幫"他的第一個提案,真是拿熱臉貼冷屁股,所以爾後我不會自拍再找Winertai。但依你性,想也找過WildCursive他,這個昔稱我學長前輩的WildCursive是個翻臉如翻書之人,我明哲保身都來不及,怎會去找他。但很奇怪的是Winertai、WildCursive他倆都未附和你的看法,從第二-九案沒投一張反票,Barter84你還砍了"第一案-Winertai的正名提案,這二人一直都是條目的貢獻者,但是都未支持你的論點,故而你應關門自躬你的言行與論點,怎還好意思在此大放厥詞。而我會通知的,是曾在此頁面論述過之人(社群當可檢視),請他們來持續關注以求客觀,亂扯什麼拉票,但似乎多怕你纏擾而不太敢來發聲,令人遺憾。
  5. 至於Barter84會慣性亂拉連結來斷章取義,誣指本人有雙重標準,如-(他人提案被我擅掛上無共識結案擋掉,或前已討論結案不應再提避免浪費討論資源..)等,此斷章取義之述,若社群要不爬梳來去,還真被他誆以為真。此我已回復不知幾次,一再回應也煩,社群見我重構討論頁時序之回應便知,此不再贅述。
  6. 是誰一直煩管理員?是你不是我,我是依討論之"絕大多數意見"來申請"編輯請求",但是你來此曲解方針,長篇大論,我迫於無奈回應。你要有分寸,不要在此開闢戰場,我說了,希望這是我最後一次回復你此題,希望你也節制,給管理員個清靜空間,編修討論的紀錄都在,他自會判處。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25日 (四) 06:05 (UTC)回覆

(:)回應

  1. 不走文獻路線,還抱持強烈個人觀點與動機,這是個人的問題,請注意這裡是維基百科而不是讓個人抒發的部落格。
  2. 維基百科:共識方針:「在發起一項議題前,編者應先檢查條目的討論頁存檔,閱讀過去的討論:老調重彈,強迫所有人去討論舊議題是沒有意義的。」例如現在的案八,去年6月提出過,被管理員拒絕(管理員裁核未見共識,拒絕 ) [100] ,現在又再次提出。現在的案二,去年10月就提出過[101],被Winertai反對[102] ,現在又再次提出。案五,去年11月就提出過[103],被Winertai反對[104] ,現在又再次提出。案九,去年6月提出 [105]、去年10月又提出[106]、去年11月又提出[107],現在又再次提出[108],先前敝人已提出上述方針請Chinuan12623遵守,Chinuan12623仍執意而行,為達目的不受方針約束。
  3. 反觀Winertai的提案[109],被Chinuan12623逕行加入如下文字:「前已討論過,結案」[110]Chinuan12623還連續兩次對Winertai強調:「已論過之版本不應再提,這是尊重討論,避免浪費討論資源」[111]這如果不是雙重標準,那麼什麼才是雙重標準?方針都只約束別人,自己都不受約束。
  4. Winertai(2006年就編輯過[112])、WildCursive(2011年就編輯過[113]),一直都是條目的貢獻者,Chinuan12623也認識他們,既然一直找人(就是拉人充數藉以壓制熟悉條目用戶的論述,搶佔高度主導編輯,或全保護當中以此籌碼向管理員要求編輯,這是任何一位管理員都知道的戰術,各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為了防止這種人為操控弊端才會有「投票不能代替討論」的補充解釋來保障條目),為何Chinuan12623要選擇性濾除他們,包含可能跟自己唱反調的用戶?這道理再簡單不過。Chinuan12623在2016年剛來到此條目就拿林明珠個人的問題爆料取代掉歷史事實[114],馬上被一名管理員介入處理,隔天就被另一名管理員進行條目全保護,這是Chinuan12623在此條目的首度挑起爭議。之前長期伴隨Chinuan12623投票的S89176、Ebay5678(這次都一同出現了),以及Chinuan12623所呼叫的其他陌生帳號,這些帳號過去對此條目到底有什麼貢獻?就這件事Chinuan12623要不要向管理員交代?根據「維基百科:拉票說明」:「以下行為被視為不適當的通知的特徵(且可能被視為擾亂):垃圾郵件:過量張貼訊息給個別使用者,或是給與當前主題沒有顯著關係的使用者。」相信管理員很清楚這是怎麼一回事。--Barter84留言2018年1月25日 (四) 09:35 (UTC)回覆

Barter84對228討論常重複跳針事項之我見

  1. 林明珠在場否-Barter84酸諷Chinuan12623在2016年剛來到此條目就拿林明珠個人的問題爆料取代掉歷史事實,馬上被一名管理員介入處理?此...我至今還是認為林明珠在場,也請注意那是林明珠本人現身(影視)說法,不是誰在爆料,但我尊重維基以資料文獻之記載。我昨想,如果有車輛衝過撞我子女時,我一定捨命衝出代他傷亡;現在很多父母也偽證來替出事的子女頂罪,這是保護子女的天性,一些228影集視頻也都有製演他女兒在現場,228這事情搞的驚天動地死傷如此多,我當初在討論頁說"林江邁"為保護女兒,而說(筆錄)只她一人在場,故而未說有子女在旁之可能(合理)性,此看法迄今未變,我再強調,換做我是林母,我也會如此做,而林兄說他妹未在場,因其為綠獨屬性,我無法評論。請(※)注意我事後也尊重管理員之以資料文獻之記載為準,管理員當時雖建議可另段摘述是"他項"說法,但我也沒如此做,是事後有人來登錄此段。此段我要說的很詳細,因為Barter84很容易把它斷章取義,我現已下"標題",Barter84可直拉,不要日後又斷章取義來誆我。
  2. 在現今社會如果有人攻佔官署警局搶奪槍械,政府定會派軍警維安,各國皆然。228當時全台官署幾乎被攻佔,老蔣派兵道理同此一般,但重點是在維安"主官-陳儀"有無濫殺無辜,陽奉陰違,條目記述時應中立,不要偏頗方向。而動亂時藉故滋事趁機打殺之地痞混混當然也有,共產黨、潛台日人、教會、流氓介入也見一般,然此在省籍情結與民粹主義下,官方與228研究基金會已少著墨,故當時趁機打殺之劣者也全都變了英雄拿了賠償金,更嘆那些被波及枉死的外省人很可憐,在官方報告與碑文中沒人幫他們說個話。至於是「鎮壓殺害」或「屠殺」一詞雖來源文獻各有所見,但條目宜"引言"應以"多數"之「鎮壓殺害」為主述,此也討論多次,管理員也做了中和調節如現今"引言"之版本,故Barter84也不需將此套於我固之己見,乃眾論之決而已。
  3. 對人不對事離題討論-本省人死亡人數?還有Barter84常會抨擊我以前曾説的二二八死亡人數:「我早先說"本省人"死亡人數太多版本,但應以申領賠償金之八百餘人為準,在怎麼差距,也不可能晃到變數千或數萬」,這觀點迄今也沒變,是"沒有仍在世的遺族是會跟錢過不去,不去申領,和申請名譽回復的",但請(※)注意,我說的是"本省人死亡人數",這不包含"受傷"。又我曾說如果爾後證實真是如此(死千餘人,而非上萬人),我當然會很高興,怎會要去排斥,難道我們不該慶幸沒枉死那麼多人嗎,還是Barter84你心底真希望要死幾萬人才夠,希望Barter84你要有悲天憫人之心,如果可以選改歷史,是要挑死亡最少之人數。但無論死亡版本之多的無法證實人數,請(※)注意我仍是尊重維基以當前資料文獻來記載此死亡人數,Barter84可不要再來斷章加料誣誆。另外Barter84很喜歡拿我對血緣歷史文化的認同來指控我不能寫維基條目,此已有多位管理員告誡他(討論條目要以文獻為依據,對事討論,而不是對人),但都如耳邊風,且又屢勸不聽常常「離題」敘述,無助於議討,其冗長頁述而搞亂修論之題,讓人迫於無奈而做出「離題討論」的文字標識,以利區隔出正確的討論區塊,此等,希望Barter84能深切反省與改進。
  4. 強置所謂主流認知-還有Barter84會反覆強調228官方(基金會)的資料如何可信云云,又是要以主流認知為主,而排斥其他有來源內容是質量低之非主流編述。殊不知維基可貴之處,就是不以官方(基金會)之第一手來源為依據。又何以普羅大眾學術界的認知?如真此,那很多"台灣"條目在二岸現況,藍綠分圍下也不必寫了,因國際現實、主政者可操控歷史、民粹可操控意識、課改可操控思想...何者為真?故維基只能客觀平衡敘述來由讀者參評,切不可喜好取樣,特別是請(※)注意管理員給Barter84的規勸,你也都沒在聽(摘:一些非主流觀點,只要具可靠來源證明其內容真實不虛,存在於百科是沒有問題的-千村狐兔)
  5. 誣指拉票-又Barter84常會將我續通知"原參論者"繼續來關注議題,誣為是拉票,扯什麼"原參論者"是跟主題沒顯著關係的使用者。質疑為何不通知Winertai、WildCursive..等人,此想來好笑。就228議題Barter84早就勤於固定通知友他之人,他怎不都說自己是拉票(你是強輸己見,要其配合支持),如Qqqyyy、Mapayna、Winertai、WildCursive、Matt Smith...等人,其中Qqqyyy、Mapayna是傀儡已永久封禁,而我也有知會過Winertai、Matt Smith此項討論(你怎裝不自知)?想不到我還被Winertai反諷是到他討論頁吵他,所以撤了"幫"他的第一個提案,真是拿熱臉貼冷屁股,所以爾後我不會自拍再找Winertai。但依你性,想也找過WildCursive他,這個昔稱我學長前輩的WildCursive是個翻臉如翻書之人,我明哲保身都來不及,怎會去找他。但請(※)注意的是討論這三週時間Winertai、WildCursive他倆都未附和你的看法,從第二-九案沒投一張反票,Barter84你還砍了"第一案-Winertai的正名提案,這二人如一直都是條目的貢獻者,但是都未支持你的論點,故而你應關門自躬你的言行與論點,怎還好意思在此大放厥詞。而我會通知的,是曾在此頁面論述過之人,通知內容為-閣下前次曾參論,續請關注-用戶有:Matt Smith 、Tigerzeng 、Fauzty、葉又嘉、Tp0910 、S099001‎、Chanchokit、Skipeco、Willy1018,他們都是曾228參論者,續請參論眾求客觀,何來不宜。是不是像Barter84說的只能他班底之人才是與228條目有關、嫻熟、專家的主流用戶,而其餘參論的人都被Barter84歸類是與228條目無關、不熟、非主流之人,手法粗超又自大,亂扯什麼拉票。值得(※)注意的是以前你常會去找的Matt Smith,在以前跟這次有好幾個提案中他是不同於你之見解,你幾次要他改票也未允,就是理性與客觀之舉。
  6. 曲解共識方針-Barter84獨斷要求此條目即使-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一定要先提"討論頁"通過才可編修,所以"全盤式"的回退了10月21日解編來的6個人之合理編輯,Barter84的反覆回退,已誤導管理員是發生"編輯戰"而保護條目,然保護條目,並非是認同當前之版本。管理員後已回復前項228條目被Barter84無理刪除之正當編輯。摘方針: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理想情況下,共識不會存在任何反對意見;但假如無法實現這點,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重大修改更應獲得絕大多數的同意。方針與指引反映既定共識,並應保持其穩定性與持續性。共識是可以改變的,過去的共識可被挑戰,也並非必須遵守。...綜上,對條目如有新編修看法,應先對照往前編輯討論,已有論述"共識"者,本不應推翻(保持其穩定性與持續性),如欲新的編修(共識是可以改變、挑戰)則應先提出討論,確保修改有絕大多數同意基礎或沒有爭議的內容,若"貿然逕修或破壞將予回退",以免生爭議與再引編輯戰。前述有共識的都可有條件的來改變予挑戰,更何況是對於未曾討論過之內容,或前討論是"無結論、無共識"者,維基人當然是更有權利可再做檢討編修,如編修者自認(信)是應無爭議之編輯,可逕自提出編修,社群會看會審視,合宜者會認同而不回復,反之,有爭議者會遭回退,建議其移交"討論頁"論述來取得平息爭議,獲取結論與共識,這就可以避免編輯戰之發生。
  7. 曲解老調重彈-至於Barter84摘說"共識"裡之-老調重彈,強迫所有人去討論舊議題是沒有意義的,此又是曲解涵義。任何議題發起前,應去翻閱前討論紀錄,如有已獲"完全"共識或"絕大多數"意見者,當然是不應去討論舊的議題(保持其穩定性與持續性);但如不是,是前討論「無結論、無完全共識或無絕大多數意見者,維基人當然是有權利可再做檢討編修,如第八案前次是1:1未成案,而第九案是6支持:2反對(本該核定而未核),而其他個案也是前幾次討論都-無結論、無完全共識或無絕大多數意見者,這些當然是可再議,怎會被曲解是"老調重彈"。難道Barter84是要告訴大家,只要有他"一人獨反"過的議案,若再提都是老調重彈,再誣套所謂-強迫所有人去討論舊議題是沒有意義的,此無理至極
  8. 誣指標準不一-以上所述,是Barter84常會跳針誣我之事,另包含Barter84會常說我"老案重提、討論舊題沒意義、標準不一"之慣性亂拉連結來斷章取義誣我,如-(他人提案被我擅掛上無共識結案擋掉,或前已討論結案不應再提避免浪費討論資源..)等,此我已回復不知幾次也煩,請(※)注意我已重構討論頁時序之回應社群詳閱便知,不再贅述。(*)提醒Barter84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討論紀錄都再,段章曲解足不可取,你討論常重複跳針之事項,只是冗長詭論,一次次覆述只是讓維基人失去耐心,這三週討論你所謂的-條目貢獻、主題有顯著關係的使用者,如Winertai、WildCursive他倆都未附和你意投一張反票,而Matt Smith在以前跟這次所有提案也幾乎是不同於你之見解,你真的是要思索你的理論與觀點應該要做調整了。(本段同傳Barter84及本人存檔,提醒與方便調閱)。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25日 (四) 16:32 (UTC)回覆

228編輯請求之續見

管理員閣下可不必急於處理"編輯請求",可就Barter84之疑慮、我之說明,最好是撥冗來看"這八個編修討論案"之來龍去脈,再決定如何按討論結果來修訂條目內容。(※)注意@Manchiu閣下可參見在去年三月迄今,也有管理員幾次對討論做出"中和調節"之編修,故閣下可就"編輯請求"之"絕大多數認同"之五個案,或可參酌Barter84疑慮之處,做出適度合理之"中和調節"(也可逕依討論結果編修),我相信社群會認同閣下客觀之編輯裁修。Chinuan12623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08:19 (UTC)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25日 (四) 16:41 (UTC)回覆

  • @Manchiu管理員先執行第二、八案之編輯請求,理據:
  1. 第二、八案都是5支持、1反對之獲得"絕大多數的同意",依(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重大修改更應獲得絕大多數的同意)而決。
  2. 第二案是去年五月討論時即有加入"肇因"之議,當時是因採"整段包裹式"修改之討論,又"版本過多"而未成行;然現已縮採"句落"提修成案也過,故應執行。
  3. 第八案是有多項來源之增修,僅Barter84一人將其曲解會(引起讀者厭惡二二八紀念日的意圖)而獨反。然五人認同之意,就概同Matt Smith之理據(敝人倒沒有覺得它是在削弱該節日、引起讀者負面觀感,而是覺得它描述了兩個群體之間至今仍然不認同彼此,這確實是正在發生的事實,應該讓讀者知道),又誠如管理員對Barter84之規勸(一些非主流觀點,只要具可靠來源證明其內容真實不虛,存在於百科是沒有問題的-千村狐兔),故應依獲得"絕大多數的同意"來執行編修。
  4. 餘案多為4支持、1反對之獲得"絕大多數的同意",請閣下可做出適度合理之"中和調節"(也可逕依討論結果編修),當前"引言"之編修已討論多次,故是必須修訂的,難得有"絕大多數認同"。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30日 (二) 03:22 (UTC)回覆

(*)提醒如果未依共識方針-對獲得"絕大多數同意"的提案來做編修,則爾後此條目之任何編修,可能將更無其理據來執行,切不可因"一"人之異而阻卻不前,失了完善條目之機會。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2日 (五) 16:20 (UTC)回覆

@Manchiu條目有"爭議"是正常,所以要靠"討論"來處理,請閣下參閱我對Barter84常重複質疑事項之我見,悉依"共識"方針之意涵妥處"編輯請求",至2月24日"編輯請求"已滿一個月,准、否、或中和調節,是該有個結論了。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15日 (四) 16:34 (UTC)回覆

請管理員能探查認知Chinuan12623在二二八條目的許多爭議作為

  • Chinuan12623的許多提案都是過去的舊案重提維基百科共識方針就說明:老調重彈,強迫所有人去討論舊議題是沒有意義的
  • Chinuan12623所挑選過並呼叫用戶前來要達成所謂的多數共識以取得戰術優勢,問題是這些用戶對條目的貢獻到底在哪裡,更不用說有何顯著關係。維基百科─拉票就說明:以下行為被視為不適當的通知的特徵(且可能被視為擾亂):給與當前主題沒有顯著關係的使用者,請管理員對此特別留意。
  • 所挑選引用的來源質量低、還被其他來源證明有問題,被引經據典訂正後,Chinuan12623還要進行巧辯維護、以打字詮釋觀點的方式進行合理化敷衍掉,憑個人的偏好觀點與鮮明立場來引導編輯走向
  • 在二二八事件討論頁對他發動的討論只能完全配合他一己所要引導的方向,不然就會被他以編輯手法在不喜歡的留言上面加掛「離題」的文字標籤,上面再用分格線切割開來,或者把別人的標題降級打成他標題底下的次標題,就是不肯承認及面對自己的諸多編輯問題。
  • 打時間消耗戰、發表冗長辯論,以大量時間進行冗長辯論佔據討論頁空間的戰術,一次又一次重覆提出議題,直到維基人失去耐心,再來趁機闖關。為了防止條目被繼續置換及添加不實資訊造成誤導,請願意承擔此責任的管理員多擔待一些。
  1. Chinuan12623所認定的二二八事件:「我早先說"本省人"死亡人數太多版本,但應以申領賠償金之八百餘人為準,在怎麼差距,也不可能晃到變數千或數萬,這觀點沒變,沒人會跟錢過意不去[115]
  2. Chinuan12623在討論頁表示:「如果真相是本省與外省死亡人失蹤總數在1304至1512人之間,而不是原先既有概數好幾萬人,那應該是慶幸還好沒枉死這麼多人,我們不是應該更要高興嗎,怎好一直去排斥呢。」[116]
  3. Chinuan12623在討論頁表示:「原本省人傷亡各版本我並沒動,只是把台大生研究的總死亡總數1304至1512人列在"其他說法",如果爾後證實真是如此,我們不該慶幸沒枉死那麼多人嗎,還是你們心底真希望要死幾萬人才夠。」[117]
  • 上面三點是Chinuan12623抱持的觀點,就是為了壓低事件死亡人數的合理化說詞,如果有人會去採信、會去認同這些挑戰人性底線的言論,還能理直氣壯,敝人也服了。任何個人偏好的觀點自己喜歡就好、也請自己收好。試看,我不相信維基百科南京大屠殺條目與討論頁的討論真的有幾人敢拿個人觀點這樣逆勢操作。--Barter84留言2018年1月25日 (四) 18:25 (UTC)回覆

@Manchiu(&)建議,建議管理員能撥空抽閱幾本高質量的二二八事件專書,以及具備一定公信力的文獻等可靠來源做比對,就能夠判斷討論頁問題爭議點的實際情形。--Barter84留言2018年1月25日 (四) 18:50 (UTC)回覆

(※)注意請管理員參閱Barter84對228討論常重複跳針事項之我見,即知Barter84自我矛盾誣人之說,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此不再贅述。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29日 (一) 11:59 (UTC)回覆

釋日常 引用已被確定侵權資訊

--iFree4all 2018年1月24日 (三) 17:24 (UTC)1. 本頁中「接班人爭議」 註釋12: [《54新觀點》 2017-09-15 日常師父死因不明 死狀悽慘 女班長變女接班上師! 三立新聞台] 原本的超連結引用已被YouTube視為侵權的影片為來源. (請參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4i86YPzD4 : "20170915 54新觀點完整版 日常師..." The YouTube account associated with this video has been terminated due to multiple third-party notifications of copyright infringement.) 根據維基百科不能接受違反版權、取自其他網站或出版物的文字或圖片為由,我編輯刪除了爭議文字.

2. 數小時後,不顧公開侵權的證據,此段文字又被恢復,不了解這麼公開侵權的內文為什麼要堅持恢復? 侵權的文字,不論篇幅大小,自然應該完全下架,誰看到了都應該主動去刪除侵權文字,保護維基精神.篇幅大,更應該要警惕,迅速全面刪除! (請參考編輯歷史)

3.再次刪除後,發現刪文又被恢復.此次消除了註釋11和12的超連結,可見刪除者同意侵權的事實,故而不再引用. 但是,儘管超連結刪除,侵權的內文和實情卻不會因此而消失. 條目的合法性和正確性,也不可能只列個標題就能成立.這種掩耳盜鈴的行為,有違維基原則.

因為已來來回回幾次,也在討論頁反應為避免編輯戰,在此希求管理員協助編輯,刪除確定為侵權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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