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申請解除權限/存檔/2021年

由JHICBCGC在話題濫用權限上作出的最新留言:2 年前

濫用權限


結果是除權。當事人自稱在引用量逾萬的極高風險模板{{Country data South Korea}}開展編輯測試,且未及時回退。這種行為導致其它頁面中國家名稱的顯示方式發生了變化,並在事後被證實引發了一定程度的爭議。此行為有違於模板編輯方針中關於爭議性編輯的限制性規定「如果您的編輯是或可能有爭議的,避免進行單方面無共識的編輯,而是應該要在模板的討論頁面上提出修改,並在幾天後無反對意見的狀況下做出編輯」。雖然解除權限方針要求管理員在決定申訴是否成立時考慮「蓄意犯規」、「執於己見」、「沒有悔意」等因素,但模板編輯權限是這樣一個高風險權限,以至於社群共識認為「在下列任何情況下,管理員隨時可以不經過任何通知而撤銷模板編輯員的權限...模板編輯員在沒有依照共識的情況下,對於受保護的模板進行明顯的有爭議的編輯。」

故而決定投訴成立,當事人的模板編輯權限被立即解除。--Antigng留言2021年1月12日 (二) 08:54 (UTC)

  • @Antigng本人服從決定。(話說您除權日誌給出的差異連結似乎不對)但是我做出測試編輯到下一位模板編輯員覆蓋我的編輯之間只有隔16分鐘,而且《模板編輯員方針》也規定「一位模板編輯員不應該在沒有良好理由的狀況之下,回退一個受模板保護的模板的一次編輯」,我當時並沒有想出一個良好理由去撤銷另一位模板編輯員的正規編輯(而非測試編輯)。另外,我不認為我在那個時間點當下做的是「明顯的有爭議的編輯」(事後是有爭議的沒錯),因為當時還不存在編輯爭議,是事後才有人提出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12日 (二) 12:30 (UTC)
另參我在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Sanmosa的解説。SANMOSA SPQR 2021年2月1日 (一) 06:32 (UTC)
提醒,請今後慎用權限。—AT 2021年2月9日 (二) 08:59 (UTC)
請管理員參考我除權案的例子作出裁決。我還只是改顯示內容而已,他直接把模板改壞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2月9日 (二) 09:47 (UTC)
首先,該名用戶並非蓄意破壞。其次,在更改模板後源碼變得更可讀,使後期維護更加便捷。再者,此次編輯因未提前測試而導致(而不是由於不熟悉模板的編輯方法所導致),且未造成大規模的不良影響。個人認為該名用戶惟需被提醒在編輯精密模板前需進行測試,不至於到「撤職」的地步。--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2月9日 (二) 10:10 (UTC)
(※)注意@Yining Chen他不使用沙盒測試就直接改還出錯一事是累犯2020年2月2020年3月,而且提醒不曉得已經提醒多少次了,未見承諾的履行。 如果他不承諾以後都會先用沙盒測試就直接編輯模板,到底要怎麼讓社群信服?--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9日 (二) 10:19 (UTC)
*在此承諾日後會先用沙盒測試再編輯模板-- Sunny00217  2021年2月9日 (二) 13:59 (UTC)
per Yining Chen--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2月9日 (二) 12:33 (UTC)
確有濫用,已除權-千村狐兔留言2021年2月9日 (二) 13:16 (UTC)
尊重管理員決定  吐槽:10:03 (UTC)的到13:16 (UTC)才貼-- Sunny00217  2021年2月9日 (二) 14:02 (UTC)
  • SCP-2000討論 | 貢獻
    狀態:   駁回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回退權
    理由: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裡利用這個權限移除不違反Wikipedia:討論頁指引的留言,甚至於其他人提出疑問時仍繼續運用該權限,沒有留下任何解釋(沒有任何自訂編輯摘要)。我看到的留言就是說有1,500個版本被監督,內容也沒有不文明與人身攻擊等,看歷史連被回退那位也不能一目了然了解被回退的原因。而且當(已隱藏)這位IP與他持相反觀點時(也就是事實上有爭議存在),在爭議中用此權來獲取優勢。回退權明明不容許用於爭議上。這人已經不只一次這樣了,他持有回退權只會有害無益。還連續幾次用權,不可能是手滑按錯。
    (已隱藏) 2021年2月12日 (五) 04:22 (UTC)
  • 另外,在下相信一個正常的回退員,看到這類型的擾亂時也會直接使用較快速的回退功能,而非使用相對速度較慢的TW來回退至特定版本。謝謝。--SCP-0000留言2021年2月12日 (五) 04:50 (UTC)
    • 至少有一筆不違反討論頁指引的留言被你回退了。這樣和「因為條目其中一段侵權,所以要刪掉整個條目」有什麼分別?你處理侵權的時候是這樣的嗎?你處理侵權時會一併移除不違反方針與指引的內容嗎?你仍然認為回退權用得恰當嗎?--(已隱藏) 2021年2月12日 (五) 04:58 (UTC)
    • ip 用戶疑似惡意惡意惡意地執行惡意推定!強烈譴責!強烈抗議!—-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12日 (五) 05:03 (UTC)
ip 用戶故意不使用善意推定之實,已舉報。—-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2月12日 (五) 05:15 (UTC)
該IP行為確為不當,回退操作妥當,乃駁回所請。--J.Wong 2021年2月13日 (六) 11:07 (UTC)
  • Sidishandsome討論 | 貢獻
    狀態:   警告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WP:回退功能
    理由:亂用「移動時不留重新導向」功能,並且事後不自行收拾善後(例如:自行重建重新導向)。最近一次在Special:Diff/64248093,在此案例中,Johnny Orlando明顯是符合方針的非中文重新導向,卻被她(Sidishandsome)不留重新導向移動。而且不是第一次了,Special:Diff/63752352這樣算是別名重新導向,但她還是不留重新導向移動。事後還要別人來重建Insta360這個重新導向。在去年12月中也有不當移動分類頁的情況(Special:Diff/63242841)。以上事例可見,她不熟悉重新導向應該怎麼用,或者不熟悉非中文重新導向的方針,導致不懂判斷何時應移動不留重新導向。麻煩從75位管理員裡找幾個出來注意並覆檢她的用權情況。她回退及處理破壞倒是不錯,不知為何會犯這種錯誤呢?
    42.200.199.67留言2021年2月12日 (五) 09:25 (UTC)
    分類移動的事早已與之溝通完畢,當時我的確因為不瞭解詳細進行移動我也道歉了。至於非中文條目名我是依據我對方針的了解進行移動,我的移動並不在「
    1. 時區:世界各地的時間UTC+8、GMT+8等等
    2. 化學品CAS號:文獻中所記載的每種化合物的唯一編碼,如106-98-9→1-丁烯
    3. Emoji符號可以根據Unicode定義的名稱(即Full Emoji List中的CLDR Short Name)建立指向該定義的重新導向
    4. 機場的ICAO代碼,如ZSSS(→上海虹橋國際機場)」規範內。~~Sid~~ 2021年2月12日 (五) 09:41 (UTC)
    你方針只讀一半嗎?--219.76.13.193留言2021年2月12日 (五) 09:48 (UTC)
    致管理員:她方針只讀一半。「此語言(或操此語言的文化)與目標條目有明確關聯(例如:公司/作品/人物/地方的外文原名)」這句她直接看不見。一個加拿大籍、母語是英語的人,連一個英語重新導向都不能建。整個中維沒人這樣讀方針的,她的閱讀能力簡直名列前茅,這次還是別把她除權了。--219.76.13.193留言2021年2月12日 (五) 10:00 (UTC)
    你quote那個只是「應為外語重新導向提供可靠來源」的例外列表。如果你不能正確閱讀中文方針,最好什麼權限都別持有。--219.76.13.193留言2021年2月12日 (五) 10:05 (UTC)
    已詢問過AT閣下,已知道哪裡需要改進,會在注意並改進的。~~Sid~~ 2021年2月12日 (五) 12:56 (UTC)
    sidishandsome君,請問與AT君之相關溝通紀錄在哪?--J.Wong 2021年2月13日 (六) 10:25 (UTC)
    「AT, [12.02.21 20:37] 不需要剔選移動時不留重新導向
    sid ishandsome, [12.02.21 20:37] 了解謝謝
    AT, [12.02.21 20:38] 不留重定向只是用於原標題並不適合用作重定向的情況例如全形括號、亂碼、不正常標點之類
    sid ishandsome, [12.02.21 20:39] 謝謝了我會在注意並改進的」
    在這裡請複查。~~Sid~~ 2021年2月13日 (六) 10:32 (UTC)
    同樣,乃念初犯,且有悔意,亦已保證不會再犯,遂決予以警告。請確保往後每個操作都合理合規,否則這次將會是最後警告。--J.Wong 2021年2月13日 (六) 10:50 (UTC)

 未完成,per Sanmosa--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2月22日 (一) 02:42 (UTC)
  • 銀河市長討論 | 貢獻
    狀態:   提醒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WP:回退功能
    理由:於以下兩筆編輯透露「編輯其他人的用戶頁」非公開過濾器之運作原理:Special:Diff/64366824Special:Diff/64366711。明確表明不受該過濾器限制的門檻,使破壞者有機可乘,達到門檻後進行破壞。
    219.76.13.209留言2021年2月21日 (日) 07:31 (UTC)
    (:)回應由於安憶君曾於Wikipedia:防濫用過濾器/錯誤報告#User:韓玉森公布相關運作原理(見特殊:差異/64310982),且部分方針亦有提到成為自動確認使用者後可避開部分過濾器,故本人認為此舉僅為再次公布「已公開資訊」。若閣下認為相關編輯違反規定,本人謹在此致歉。--銀河市長☎️2021年2月21日 (日) 10:34 (UTC)
    嗯…我處理的那例報告是那個用戶用自己的賬號編輯自己另一個賬號的用戶頁,我認為和他說一下解決方式也無妨。--安憶Talk 2021年2月21日 (日) 11:16 (UTC)
    據權限方針:我們假定獲取自動確認用戶權限的新用戶,都不會是只為破壞而註冊的賬號,或者是由他人控制的傀儡賬號。我們亦假定該等用戶已在維基百科累積一定的經驗,並對維基百科運作有一定的認識。--安憶Talk 2021年2月21日 (日) 11:18 (UTC)
    有一句是自動確認使用者不受限制於部分過濾器,可更自由地編輯。設定防濫用過濾器的目的,是為了防止新註冊使用者或匿名使用者進行破壞。--銀河市長☎️2021年2月21日 (日) 11:22 (UTC)
    (-)反對:只是為了讓新手明白為什麼而已,並沒有進一步公開,私以為不至於解除權限,依WP:AGF表示反對。--海の向こうは敵だ!|歡迎訂閱維貓報! 2021年2月21日 (日) 11:28 (UTC)
 未完成:沒有用回退權,而且提請人沒有和當事人溝通。--蟲蟲飛♡♡→♡℃留言 2021年2月21日 (日) 11:52 (UTC)
推翻User:蟲蟲飛的結案,2021-02-13的Sidishandsome案中,洩漏非公開過濾器資訊確實可能構成濫用回退員權限,回退員相比普通用戶能透過權限來看到過濾器語法,「沒有用回退權」一句顯然有誤。--Xiplus#Talk 2021年2月22日 (一) 04:10 (UTC)
(※)注意:U:銀河市長U:AlexLeeCN當時是出於善意指導新手,並非惡意洩露過濾器資訊,希望管理理員能酌情處理,也請兩個當事人回應;此外,也請在申請除權前先與當事人溝通或者警告,而非直接前來申請除權。--蟲蟲飛♡♡→♡℃留言 2021年2月22日 (一) 04:22 (UTC)
@蟲蟲飛有句方針為:當任何依據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使用者有濫用權限的嫌疑,任何使用者均可以在本頁舉報,由其他使用者討論是否除權。故認為該IP提報無程序問題。--銀河市長☎️2021年2月22日 (一) 12:10 (UTC)
(※)注意安憶君曾於特殊:差異/64310982公布過我所公布的資訊,故在下認為此舉僅為再次公布「已公開資訊」。--銀河市長☎️2021年2月22日 (一) 12:13 (UTC)
 考量到該過濾器被隱藏的原因,透露繞過過濾器的方法確實可能對反破壞造成影響,但考量到當事人是出於善意在幫助新手解決問題,故不作處置。
然而仍要提醒當事人@銀河市長就該案例來說,回覆新手的留言有所不妥,按過濾器的警告訊息,該案例最佳解決方案是在頁面上放上{{AllowEdit}},並請新手再次編輯。另外向新手透露這種門檻,有時會導致新手去刷編輯來達到門檻,反而使他們被封鎖,如有必要,建議以「貢獻維基百科一定程度」這種含糊表述來代替明確的編輯數。最後感謝您在過濾器錯誤報告的貢獻,希望您能在給新手最大的協助時能權衡透露非公開內容的必要性,繼續給予新手妥善的幫助!--Xiplus#Talk 2021年2月22日 (一) 13:10 (UTC)
 未完成:沒有用回退權,而且提請人沒有和當事人溝通。--蟲蟲飛♡♡→♡℃留言 2021年2月21日 (日) 11:54 (UTC)
@蟲蟲飛查閱過濾器條件是回退員權限的一部分……建議您還原並交由其他管理員覆審兩案。--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1日 (日) 13:28 (UTC)
  • 兩個用戶都沒有濫用權限,他們是在指導新手,而且這樣被解除回退權的以前是沒有先例,而且方針是針對濫權回退權,見WP:ROLL#GRANT:「當回退員有濫用權限的嫌疑(例如利用回退功能進行破壞,或在未自訂回退編輯摘要的情況下回退非破壞性編輯等)時,任何使用者均可以前往Wikipedia:申請解除權限檢舉」。或者其他管理員覺得須要解除權限,也可以覆檢並處理。--蟲蟲飛♡♡→♡℃留言 2021年2月21日 (日) 13:41 (UTC)
    「沒有先例」與「沒有用回退權」有差異。「例如」是包括但不限於,方針是共識參考而不是規則。考慮到您處在爭議中,不願見您引得更多爭議。基於善意推定來解釋值得接受,直接結案定論就不好說了。鑑於提報人是IP、尚無回復,等等看有無補充意見吧。--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1日 (日) 14:05 (UTC)
推翻User:蟲蟲飛的結案,2021-02-13的Sidishandsome案中,洩漏非公開過濾器資訊確實可能構成濫用回退員權限,回退員相比普通用戶能透過權限來看到過濾器語法,「沒有用回退權」一句顯然有誤。--Xiplus#Talk 2021年2月22日 (一) 04:10 (UTC)
(※)注意:U:銀河市長U:AlexLeeCN當時是出於善意指導新手,並非惡意洩露過濾器資訊,希望管理理員能酌情處理,也請兩個當事人回應;此外,也請在申請除權前先與當事人溝通或者警告,而非直接前來申請除權。--蟲蟲飛♡♡→♡℃留言 2021年2月22日 (一) 04:19 (UTC)
 考量到該過濾器被隱藏的原因,透露繞過過濾器的方法確實可能對反破壞造成影響,但考量到當事人是出於善意在幫助新手解決問題,故不作處置。
然而仍要提醒當事人@AlexLeeCN就該案例來說,回覆新手的留言有所不妥,按過濾器的警告訊息,該案例最佳解決方案是在頁面上放上{{AllowEdit}},並請新手再次編輯。另外向新手透露這種門檻,有時會導致新手去刷編輯來達到門檻,反而使他們被封鎖,如有必要,建議以「貢獻維基百科一定程度」這種含糊表述來代替明確的編輯數。最後感謝您在過濾器錯誤報告的貢獻,希望您能在給新手最大的協助時能權衡透露非公開內容的必要性,繼續給予新手妥善的幫助!--Xiplus#Talk 2021年2月22日 (一) 13:10 (UTC)
  • (?)疑問其實既然如此,為什麼不在該用戶討論頁面溝通?每個維基百科用戶都有權掛上模板,實在難以計入濫用權限的範圍之內,另外未見提報者及被提報者之間有任何溝通,直接提報濫用權限實屬不妥。EveryDayMood 簽名 2021年2月24日 (三) 13:55 (UTC)
駁回。未經有效溝通。--Techyan留言2021年2月24日 (三) 19:45 (UTC)

  • Billytanghh討論 | 貢獻
    狀態:   提醒
    需覆審或解除之權限:回退員
    理由:1.Billytanghh閣下對於中立的判斷已明顯出現偏差;2.Billytanghh閣下對在下警告,再下提出質疑,目前為止未做回應;3.持續刪除有來源內容;4.未自定義編輯摘要對非破壞性編輯進行回退,並且拒絕就此做出說明或討論。綜上且類似行為發生不止一回,本人認為其已不再適合擔任此職位。
    MINQI留言2021年2月28日 (日) 14:14 (UTC)

注意回退權應小心使用,此次作提醒。-千村狐兔留言2021年3月1日 (一) 09:15 (UTC)

@MrBingxin您怎麼看?--Hamish 2021年3月5日 (五) 13:23 (UTC)
維基百科已經對編輯出台KPI考核了麼?每位編輯必須按照維基百科的考核標準如質如量地完成編寫工作?如果覺得我的詞條不符合百科收錄標準,可以提刪。如果這符合解除巡查豁免權限的標準,我沒有意見。我說過,我非常不喜歡和維基百科管理層打交道。在我看來,維基百科管理層的官僚作風已經越來越嚴重。所以,你們也可以學習百度百科對用戶及義務編輯提出KPI考核標準嘛。--一片冰心玉壺2021年3月5日 (五) 13:37 (UTC)
舉例的條目是不太好。查閱了他最近創建的十幾個條目,感覺質量還行,也算認真,僅個人對完工條目中留下大量空章節的習慣不贊成。挑些毛病:馬可·帕納里沒有列出來源。獨立少年合唱團引用IMDb和豆瓣等作主要來源,可能不夠可靠。即便被除權,也請冰心不要灰心,沒有巡查豁免,能增加巡查員對所創條目的參與度,接觸更多觀點。--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5日 (五) 14:25 (UTC)
提醒@MrBingxin看過當事人近期創建的條目之後,很同意YFdyh000的總結。大多數條目都能通過巡查,但小毛病始終都有。倒不是說一定要滿足如何如何的品質,但持有這個權限至少應該做到創建之後不需要別人再來看一遍。比如創建了沒有來源的條目,就應該自行掛上{{unreferenced}},表格里全是「範例」這不應該再犯,這樣做讀者會讀到完全無效的信息,而又很難有其他人發現這個錯誤。各位巡查員@AINH可關注當事人後續創建的條目,如仍持續存在問題,可回報至此。--Tiger留言2021年3月7日 (日) 04:31 (UTC)

作為管理員,不能以理服人,袒護另一名老用戶回退員AINH的破壞活動,並直接莫名刪除詞條大段內容,說是侵權而不能拿出證據。並強迫舉報者花費時間改成「百科」語氣,這是當官的威風吧?

 未完成:這裏不處理管理員權限。--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4日 (日) 06:30 (UTC)
@蟲蟲飛 請問在哪裡舉報管理員濫用職權,煩請指點。--Kawins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6:33 (UTC)
您可參考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發起解任投票按步驟進行,但是您的解任條件明顯不成立。--東風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6:38 (UTC)
「明顯不成立」是你說的,請給出理由。你之前的論斷和被舉報人一樣,直接下決定而不能讓人信服。當然,如果你們就是想這樣讓大家都不能發言而離開,我沒你時間多,拿你們沒辦法。見識了。--Kawins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6:43 (UTC)
居然發現最新的管理員解任投票就是你@蟲蟲飛,那些爭論比我這個厲害多了。太驚喜了,哈哈 --Kawins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6:46 (UTC)
那我建議您直接走流程,「讓大家都能發言」。--東風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6:49 (UTC)
(※)注意:請User:Kawins先理解甚麼叫濫權,而且即使濫權,也只有在溝通無效才能提案彈劾管理員。您和管理員可能有誤會,請您先與管理員溝通。謝謝﹗--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14日 (日) 06:53 (UTC)
那我再花時間解釋一下:被訴管理員沒有解釋清楚相關詞條何處侵權,並在沒有證據證明侵權的情況下,直接刪除原文大段文字(大於四萬字),並語焉不詳的要求讓我改成「百科」語氣重發。我仔細查閱了刪除的文字,那些本來就已經是百科的格式,到底應該怎麼改?普通用戶的時間就這麼不值錢嗎?另外,原文頁面也處在保護狀態而不讓我加回去。這都算濫權吧?如果不是,那我確實不習慣諸位的管理風格,這是要逼異見者去別處嗎?--Kawins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7:07 (UTC)
@Easterlies不好意思,我原本只是想省時間,在維基能查到我需要的詞條內容。現在發現碰到管理員們刪帖,還需要花更多的口舌爭辯。謝謝你一開始幫我熟悉發帖格式。不過這個較真的事情,看來只有等我退休有閒時再說了。各位管理員,惹不起,我還是去別的網站查吧 --Kawins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7:07 (UTC)
我想表達的意思是遇到分歧時儘量多溝通,是否為管理員或其他並不重要,如果可以協商解決的話就沒有必要彈劾或者舉報,這樣對大家都不是很友好。--東風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7:17 (UTC)
溝通在這裡( 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3RR#%7B%7Bvandal%7CAINH%7D%7D )的AINH舉報區里已經很明了了,管理員拒絕進一步溝通,強行要求我修改四萬字的內容為「百科」語氣。原詞條也被他刪除到被破壞時的狀態而不許加回。這對我友好嗎?這是合適的處理方法?--Kawins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7:24 (UTC)
@Kawins:請回到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3RR,此處不受理編輯爭議。另,關於解任管理員,請見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安憶Talk 2021年3月14日 (日) 07:27 (UTC)
我建議拒絕此解除權限申請,先前已說明理由。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6日 (二) 10:27 (UTC)
對不起,我不會上傳網路的照片到維基百科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Kapol6360討論貢獻)加入。
@Kapol6360您沒有過錯,這是程序問題。--Xiplus#Talk 2021年3月22日 (一) 07:28 (UTC)
(※)注意:
  1. 這個新手先是向我求助,表示不懂如何上載相片到條目。
  2. 新手申請權限時已明確表明希望上載自己拍攝的相片到絛目,我判斷為有合理申請理據。
  3. 新手獲得權限後,不懂分辨版權,上載了版權有問題的相片,我建議先指導新手如何分辨版權,善待新手,因為新手也須有一個學習過程,不宜對新手太嚴厲,因此建議對新手可以有多一點耐性。
  4. 從新手向我求助的留言,及在此頁的留言,我都能感受新手有善意貢獻的態度,希望大家可以多幫助這個新手。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22日 (一) 07:32 (UTC)
@蟲蟲飛:對於該等申請案,管理員需要事先確認新手要上傳的照片版權狀態,若為自由版權則應直接上傳共享資源,不需權限,反之則要檢查是否符合合理使用依據,而不是等新手上傳侵權檔案後,增加其他人處理侵權的工作量,還讓新手被警告、檔案最終被刪除而被打擊信心,您所做的行為與您常常說要幫助新手的口號實際上是相違背的。--Xiplus#Talk 2021年3月22日 (一) 07:45 (UTC)
除權。用戶已成功在共享上傳圖片,因此已不需要此權限。—AT 2021年3月22日 (一) 10:36 (UTC)
  • Walter Grassroot討論 | 貢獻
    狀態:   保留巡查豁免權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AWB權限、巡查豁免權
    理由:參見貢獻紀錄,大量建立胡明乾等缺乏關注度的條目,明顯涉及濫用AWB且不符巡查豁免資格,特此申請。
    Koala0090留言2021年3月23日 (二) 14:37 (UTC)
    附知@Antigng--Koala0090留言2021年3月23日 (二) 14:41 (UTC)
    @Koala0090老對手了,這次又找個理由想除我呢。胡明乾條目我隨手補了,關注度來源很多呢。要不然再舉三個看看我補不了的?Walter Grassroot留言2021年3月23日 (二) 14:59 (UTC)
    我沒興趣把任何人當對手。補足關注度的責任在您自己身上,如果您自認自己的文章內容有關注度,那請將每篇文章的關注度全數補齊再創建。您所創建的條目顯然完全不符合巡查豁免的標準,且並未合理操作AWB,故維持原提案。--Koala0090留言2021年3月23日 (二) 15:07 (UTC)
    你錯了,誰主張誰舉證,我已經有足夠的來源支持。你如果認為我創建的人物關注度不足,舉證責任是在你的一方。請停止潑污水的這種行為。我的貢獻和精力都在條目域,我知道此事後又有很多人主動給我截圖你們在TG裡面對我的討論,不過很抱歉我知道你們言論很自由很活躍,但我沒興趣。Walter Grassroot留言2021年3月23日 (二) 15:47 (UTC)
    請注意我今天並非提刪條目,我今天提請撤銷的權限是「巡查豁免權」,要擁有這項權限的資格,條目內容必須符合免巡察的基本要求,列明關注度和引用有效的參考文獻僅是其中的基本要求。如果閣下想要用AWB大規模先建立基礎架構再慢慢補完,那應該先建立於子頁面或草稿空間,等條目完善之後再移入條目空間。閣下的理據無法合理化大量產出不符合免巡查的標準的條目的事實,故維持原議。--Koala0090留言2021年3月24日 (三) 05:31 (UTC)
    「你錯了,誰主張誰舉證,我已經有足夠的來源支持」這句話才是錯的。根據方針,只有加入內容的用戶才有責任去舉證,舉證責任從來不會落在要求舉證的人身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3月29日 (一) 10:52 (UTC)
  • 利益申明:本人留意到此案件是因為UTC+8今日下午IRC上的討論。
  • BAG和非管理員的普通用戶身份發言:
    • 依據現行機器人方針
      • 「以自動或半自動方式批量創建條目或頁面分類前,必須先提出申請。『批量』指50項編輯或以上。你應先到互助客棧及相關專題尋求共識。操作者必須確保所創建的條目符合社區的要求。」
    • 方針在此處的措辭極為嚴厲(「必須提出申請」),並且明文規定50項以上即屬批量;故,當事人未先於「客棧或相關專題」尋求討論共識,即使用AWB創建此批(超過50筆)新條目,是不符合現行機器人方針中的要求的。--Antigng留言2021年3月23日 (二) 15:32 (UTC)
  • (-)反對:當事人沒有濫用權限,創建的人物條目關注度足夠。--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3月23日 (二) 16:51 (UTC)

AWB除權 完成

  1. AWB權限:尊重並同意兩位BAG成員對於機器人方針的專業解釋
  2. 巡查豁免權:請依關注度流程提交受影響條目,本項留待存廢討論結束後繼續裁定,是次申請暫先不存檔
  3. 經查,該用戶2019年已因AWB濫權被警告一次(存檔1)、2020年再因AWB被提醒一次(存檔2

--章安德魯留言2021年3月28日 (日) 19:31 (UTC)

@Koala0090Ch.Andrew剛剛留意到胡明乾條目。我看了以後,覺得未必不符合關注度,但感覺是廣告宣傳。已提AFD,想社群定奪一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3月29日 (一) 10:37 (UTC)
順便也說一下他之前建立的全國脫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條目,他還曾提交到DYK,但我看到好幾個自然段(同一章節)通篇新聞稿,於是我和Newbamboo投了反對票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3月29日 (一) 10:43 (UTC)
然後我再看了一下,WG單是巡查豁免權就已經被多次除權,其中一次除權的理由是加入侵權內容。管理員可能需要重新排查他加入的內容是否仍有侵權內容(我不清楚大段照抄新聞稿算不算侵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3月29日 (一) 10:47 (UTC)
已仔細過目多篇條目,結果如下:
  1. 能找到證明關注度之來源,但有部分條目未引用,已補上。
  2. 條目無侵權內容。
  3. 語調客觀中立,不構成廣告宣傳。
--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3月29日 (一) 11:02 (UTC)
我對WG建立的條目是否有關注度有信心,所以我比較關注的是你說的第2點和第3點是不是實情。全國脫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條目之前被其他用戶掛過{{newsrelease}},痛心疾首的處理是把它搬到章節開首,然後適用章節模式。通篇新聞稿算不算侵權和廣告宣傳可能是這部分的重點。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3月29日 (一) 11:11 (UTC)
該討論目前處於不活躍狀態,結合討論和實際情況而言,對剩餘未處理的巡查豁免權部分,雖然認為被提報人創建的條目可能在一定範圍内存有爭議,但是總體來說確實在撰寫條目方面有一定貢獻,且擁有權限也不代表就要做到十全十美,即便出現了編輯爭議也應該以討論為最優先的解決方案。因此,綜合考慮,此次對於巡查豁免權部分予以保留。--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残夢 2021年4月18日 (日) 09:52 (UTC)
作為申請除權模塊,此處只討論與權限有關的問題。因截至目前未有任何證據證明與IP封禁豁免權有關的濫用行為,不作處理。--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残夢 2021年4月18日 (日) 09:56 (UTC)
@Kuon.Haku此人濫用IP封鎖豁免權進行擾亂、人身攻擊,而且涉嫌對我實行維基跟蹤,打擊我編寫維基百科的興趣(到現在我還沒心情回歸),你可以參考ANM存檔(Sanmosa的連結已經失效,可以看這個這個),只是你們一直不管,凡事包容,凡事忍耐。雖然我不想當「維基祥林嫂」,這個人「潛水」到現在也半個多月了,但是只要你們對他的問題視而不見,他就贏了一半。你很難估計他會在甚麼時候蹦出來重施故技。--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21年4月19日 (一) 10:11 (UTC)
感謝意見。如果確有濫用傀儡等證據,請提出。--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残夢 2021年4月19日 (一) 11:56 (UTC)
@Kuon.Haku個人認為其行為已足以封禁,但是否能援引DE、NOTHERE處以永久封禁(進而解除其IPBE)可以探討。如果你認為這種行為應該根據累進原則,處以短期(而非長期或永久)封禁,我反對但是不再回覆這個議題。--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21年4月19日 (一) 13:20 (UTC)
關於封禁問題,個人認為可以由大家和議,形成共識之後執行。至於是否除權,個人還是認為主要取決於有沒有對職權本身的濫用行為。--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残夢 2021年4月19日 (一) 13:39 (UTC)
  • Nucleus hydro elemon討論 | 貢獻
    狀態:   完成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豁免權
    理由:所創條目翻譯品質不佳,需人工檢查。例如亞磷酸三甲酯「這個分子由中心磷(III)和三個甲氧基組成」;馬來炒麵「在文萊、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可以找到許多炒麵的衍生變體」/「一種版本認為馬來炒麵是由海外印度人開發的」;草酸鈾酰「它在核燃料循環的前端和後端,以及在工業核反應中經常遇到」/「在常溫下,這種粉末為單斜晶系」等
    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0日 (日) 10:00 (UTC)
 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6月21日 (一) 14:07 (UTC)
後一個你也不先看看是甚麼模板,那個模板是半保護的,和模板編輯員權限無關,而且看talk page也已經是兩個月前的事了(這好比把用Twinkle回退當作解除回退權理由一樣)。套用了{{Infobox road2}}格式後你長度參數輸入的不是純數字當然會出紅字,我把那條目給調整了一下。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23日 (一) 04:31 (UTC)
而且在事情都完了這麼多天才來翻舊帳,我着實看不出來有何意義,這除了對用戶造成滋擾外,並沒有任何其他效果。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23日 (一) 04:44 (UTC)
什麼叫做「這除了對用戶造成滋擾外,並沒有任何其他效果」?須知閣下這種不顧模板實際使用情況就開始適配,已經影響了眾多條目?聲稱別人給你「滋擾」,其他編者和讀者是什麼感受?看到這種報錯,我感覺我的眼睛受到了滋擾。--DreamerBlue留言2021年8月23日 (一) 11:01 (UTC)
模板本來的參數就不是讓你們這樣的去填寫,現在我反過來要為錯誤的輸入方式提供正常的顯示方法,我做不到。我只能認為你做的這些完全只是出於要把我「弄掉」的心態,以致你連{{中國高速公路信息框}}是半保護的模板也不知道,就拿來拼湊除權理由。我辭掉權限了,現在你滿意了吧?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24日 (二) 01:00 (UTC)
@AnYiLin該警告是基於編輯的,不是基於回退權的,已將此改為獨立的報告。--Xiplus#Talk 2021年9月3日 (五) 01:36 (UTC)
了解。--安憶Talk 2021年9月3日 (五) 01:38 (UTC)
@DreamerBlue這次的回退MINQI在VIP提報後Xiplus指出我的回退是正確的。請再找證據。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9月3日 (五) 07:40 (UTC)
相關回退並顯然不符合WP:ROLLBACKWP:UP,屬於濫用回退權。MINQI所作編輯並不屬於「明顯的非建設性的編輯」,你要回退可以,別用回退權。--DreamerBlue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07:57 (UTC)
「你要回退可以,別用回退權」???此外閣下已在wp:vip對我多次濫告,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指責本人為真人傀儡,誠然有違agf,我不認為閣下在此事能做出公正的評判。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9月3日 (五) 08:20 (UTC)
說明一下:回退權的「回退」和TW的「回退」不一樣,前者是rollback,後者是undo。--安憶Talk 2021年9月3日 (五) 08:25 (UTC)
(?)疑問-在下好奇的是,該討論頁的該討論串,涉及多位用戶討論,討論是否已經結束?如果結束,尊重用戶清空。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9月3日 (五) 08:06 (UTC)
說明一下:無論討論是否結束,用戶都可以整體清空自己討論頁上的某一話題。--安憶Talk 2021年9月3日 (五) 08:19 (UTC)
解封申訴未被審核情況下,可以移除這一討論嗎?
另外,鄙人一向尊重wiki的程序正義,如果除權符合程序,我走就可以了,我也不會如同某些人一樣輸打贏要,非得揪出什麼不合儀式的東西。--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9月3日 (五) 08:34 (UTC)
(?)疑問-也許半個題外話:只是好奇,在個人討論中議題移除他人留言、直接清空,某程度算不算不符合WP:文明方針?不是針對哪一個案,這情況在下看過多次,是挺疑惑。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9月3日 (五) 08:41 (UTC)
如果用戶願意連同一段落的封禁申訴一齊移除,未嘗不可。--Jimmy Xu 2021年9月3日 (五) 13:09 (UTC)
既已籍此編輯受到警告,在無他例時當以警告作結。還望今後注意。--Jimmy Xu 2021年9月3日 (五) 13:07 (UTC)
 完成,確實於Template:Short description不當匯入致使模板錯誤,既使用者自行除權,狀態標示為撤權。--Xiplus#Talk 2021年9月7日 (二) 02:38 (UTC)
此用戶並未使用回退權。--安憶Talk 2021年9月6日 (一) 23:47 (UTC)
 未完成,未使用權限。--Xiplus#Talk 2021年9月7日 (二) 02:38 (UTC)
不進行反駁,只是聲明用權的想法:
  1. 正如我在編輯摘要里所說,該網頁是WMC的組織頁面,並非誰誰誰的個人網頁。T某個人和該網頁的關係僅僅是因為必須找個備案,而很明顯,無法以WMC名義進行備案。備案並非是指這是T或任何個人的私人網站。
  2. 基於1,我並不認同移除該鏈接是WMF的Office action的一部分。
  3. 基於1、2,我認為移除鏈接的操作是未經允許修改他人留言。
  4. 綜合考量1、2、3,我使用了回退權,並註明編輯摘要。
另:如果鏈接是WMF加入spam列表中的,又或是WMF認定該頁面是T的個人網站,本人認可甚至贊同移除鏈接的操作。但目前不是,因此,恕我無法贊同移除鏈接的二位。--阿卡林阿卡林了 維基已死 2021年9月17日 (五) 13:43 (UTC)
個人的看法是除了處理傀儡或者IP用戶的破壞、騷擾性文字,在討論頁中永遠不要用回退功能。鑑於前段時間曾有類似案例,可參照作警告處理。--東風留言2021年9月17日 (五) 15:34 (UTC)
 @Jimmyshjj結果為提醒:使用回退功能不受過濾器或垃圾連結黑名單檢查是讓回退員在回退破壞時免受非針對性的限制(例如禁止加入棄用模板,但回退到舊版本到那時候是可以使用該模板的,這時過濾器是無法修復的誤判),然而本例來說,經查閱垃圾連結黑名單日誌,當事人在手動回退後,發現遭受垃圾連結黑名單警告,才動用回退權,但黑名單警告內應有註明受禁止的連結為何,當事人應知道他要加入的連結就是由管理員設下針對性的限制,但當事人仍使用回退權刻意繞過管理員設下的限制,有所不妥。除了使用回退權,還有向管理員請求協助的方法,使用回退權並非唯一選擇;進一步來說,若認為該限制不當,更應該向管理員反應糾正。回退功能方針「只要編輯摘要充分地解釋回退的原因,回退功能可以用於其他任何情況」中「其他任何情況」應是前段方針「明顯的非建設性的編輯」的相反,而非授予「可以繞過額外的限制」權利,但考量該限制相當罕見,且對於該連結是否應該限制目前尚未有定論,單就使用回退權繞過黑名單限制一事予以提醒。--Xiplus#Talk 2021年9月25日 (六) 03:04 (UTC)
這個罕見問題應考慮修訂到方針內以提醒所有回退員。--Xiplus#Talk 2021年9月25日 (六) 03:14 (UTC)
(-)反對:是閣下將維基方針無限放大到不合理的地步,本人不認同閣下所說,有鼓勵其他用戶作出違反核心方針的編輯的行為。而本人只有在一個港鐵條目被指違反方針,並非你所說有多個港鐵條目。每個人也對違反方針內容的定義和呎度亦不同。要解除本人之權限與清除異見人士有何分別?--Wpcpey留言2021年9月25日 (六) 17:04 (UTC)
如果一個用戶偽造來源,就算解除巡查豁免權也一樣不可能馬上能看出偽造來源,反而會增加巡查工作。鼓勵其他用戶作出違反方針行為與是否可以擁有巡查豁免權有甚麼關聯?你們覺得Wpcpey的編輯有問題,解除巡查豁免權並不會使這些「問題」更有效、更快得到處理。—Baycrest (作客) 2021年9月25日 (六) 18:59 (UTC)
本以為閣下既然是WP:AP,熟知維基方針及方針應該是必然,哪有說「內容可能並沒有來源根據,請自行判斷以下內容的可信性及真確性。」的道理...--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9月26日 (日) 10:45 (UTC)
呵呵,說我把方針放大到不合理地步。可供查證方針和非原創研究方針都是核心方針,關乎維基百科內容的可信度。維基百科應當是直接提供可信材料而非要讀者自行判斷內容可信性和真確性。你們長期收錄的很多內容從來沒有提供可靠來源,純屬閣下和其他愛好者的個人研究觀察所得,對非鐵路愛好者閱讀造成嚴重阻礙之餘也長期違反維基百科規則;維基百科也從來沒有習非成是的道理,就算你們是自很久之前加入的內容,違反現行規則也是要被刪除,更何況有關內容已經在2019年被清理過一次(Talk:港鐵客運列車#港鐵列車系列條目內容問題)並已明確告知違反核心方針,再度加入有關內容已屬嚴重違規,只是一直沒有人察覺而已。
閣下多項的聲稱顯示閣下對維基百科方針指引的不熟悉,因此已經不符合獲得巡查豁免權的條件:任何管理員均可將此權限授予熟知維基方針及指引(特別是生者傳記和關注度)的可信賴用戶。其體現對方針指引的不熟悉,對其建立的頁面是否符合方針指引要求存疑,故此用戶不再適合獲得此權限。
@Baycrest維基百科幾千個沒有巡查豁免的用戶,多一個不會顯著增加巡查工作;且,不解除此權會導致這些問題不可能得到處理,因為巡查豁免導致其創建頁面沒有經過巡查而沒有人發現存在問題,使這些問題完全得不到處理,解除巡查豁免權可讓這些問題經過其他巡查員審核以確認其創建頁面不會因為此用戶對方針指引的忽視而出現嚴重質素問題。--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9月28日 (二) 03:55 (UTC)
你的說法是對不少長期貢獻鐵路條目的用戶不尊重,何來是「對非鐵路愛好者閱讀造成嚴重阻礙」?過往10多年來除了DarkWizard,根本沒有其他用戶說這些東西是嚴重阻礙。我只看到的是,目前維基變成官僚體制的心態看待方針下,維基的編寫空間只會越來越少。而閣下給我的感覺是盲目照本宣科執行規條和盲目跟隨預設的方針,讓我感覺到是沒有讓步的空間可言--Wpcpey留言2021年9月28日 (二) 04:29 (UTC)
既相關編輯並非創建新頁面,此案當與用戶該權限關係淺薄。故駁回申請。--Jimmy Xu 2021年9月30日 (四) 14:40 (UTC)
(-)反對 我是在編輯摘要如實中寫了原因的,但是對方的並沒有好好交流的意願而是直接說別人「掩耳盜鈴」然後進行回退,這在別人看來就是在搞破壞,所以我並沒有濫用權限。--侧耳倾听 2021年9月29日 (三) 03:39 (UTC)
  • 說謊,你沒有使用編輯摘要,而我重頭到尾未使用回退,我將你舉報至VIP,結果LuciferianThomas是贊同我,怎麼就沒回覆LuciferianThomas(WP:VIP#Whisper of the heart)?你的編輯確實符合破壞(Wikipedia:破壞#破壞類型的「破壞正式方針頁面」),你並不符合「對方針頁面內容正常的文字修改不是破壞」豁免,因為Sanmosa早就對你的編輯提出異議,所以已經不算「正常的文字修改」,否則你才不必至VPP取得共識,而方針寫得很清楚,在互助客棧的共識須經公示(WP:7DAYS),你可以繼續道聽塗說,我奉陪到底。-- 2021年9月29日 (三) 03:50 (UTC)
  • 首先,你也使用回退了;其次,WP:VIP中的內容你們倆人說的內容的要點差不多,我就統一回復了(所以我並沒有ping人);另外,對於「方針頁面內容正常的文字修改不是破壞」這句話並沒有表明某項內容在受到異議之後怎麼處理,所以我覺得依然算「正常的文字修改」,但是應當和對方進行討論,我確實是這麼做的(和Sanmosa進行了討論)。另外,Sanmosa老哥可比你友善多了,不會亂扣帽子,我跟他在討論頁里談笑風生。--侧耳倾听 2021年9月29日 (三) 04:17 (UTC)
    • 首先請指出我哪一筆編輯的標籤寫「回退」,代表我有使用到「回退權」。再者,你的編輯並不算「正常的文字修改」,所以Sanmosa才要求你走VPP程序,而後續你就該遵循WP:CON,但你沒有,我並沒有亂扣帽子,我講述事實罷了。-- 2021年9月29日 (三) 04:28 (UTC)
      • 你的編輯標籤都是寫的的已回退呀。關於「正常的文字修改」,並不因為有用戶有異議它就不正常了,之所以提交互助客棧討論是為了維基禮儀互相尊重以及避免編輯戰等原因,我自認為還是比較光明磊落的,有什麼問題討論的時候也都就事論事說了,也沒有訴諸人身也沒有幹嘛,怎麼就掩耳盜鈴了,想不通。--侧耳倾听 2021年9月29日 (三) 05:12 (UTC)
        • 標籤「已被回退」完全與回退權無關(Special:Diff/67954368),我完全都只使用「復原」。有用戶有異議當然就不會是「正常的文字修改」,走VPP程序並不只是尊重或避免編輯戰等原因,而這就是規定,你正在自欺欺人,使用「掩耳盜鈴」根本沒有不妥。-- 2021年9月29日 (三) 06:27 (UTC)
          • 作為回退員如果做出了有「已回退」摘要的編輯,就是在行使職權,使用撤銷功能的話編輯摘要里是不會出現回退的。另外不光是「正常的文字修改」,任何類型的修改只要碰到異議都應該進行討論,但這並不影響這些內容的性質,所以我在看到Sanmosa的異議後就去討論了,並沒有做錯什麼。--侧耳倾听 2021年9月29日 (三) 07:00 (UTC)
標籤含有「已回退」字樣:該編輯被其後續的編輯復原了,不管是用撤銷,還是回退
標籤含有「回退」字樣:該編輯是使用了回退功能做出的,該次編輯與回退員權限有關
編輯摘要含有「回退」字樣:說明不了任何問題,使用Twinkle也能讓編輯摘要含有該字樣
使用Twinkle做出的「回退」不是使用回退員權限,其標籤亦寫明了「TW」
側耳傾聽在上面的發言已經完全說明其無法正確認清回退和撤銷的區別,不應擁有該權限。 --Milky·Defer 2021年9月29日 (三) 07:32 (UTC)
(:)回應 我並非無法認清回退和撤銷的區別,但是由於這些標記體現在編輯歷史中有一定的相似性,在個案中有一定概率認錯,我很願意就此做出改正,但並不能說明我濫用權限了。--侧耳倾听 2021年9月29日 (三) 08:08 (UTC)
方針寫得清清楚楚,『當回退員有濫用權限的嫌疑(例如利用回退功能進行破壞,或在未自訂回退編輯摘要的情況下回退非破壞性編輯等)時』,反正對你來說,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責任都是別人要扛。被提報濫用回退權,就只會亂扣我帽子,我一開始指哪一筆編輯的標籤寫「回退」、使用到「回退權」,結果你稱你的編輯出現標籤「已被回退」代表我使用到「回退權」,接者被我表示「已被回退」無關回退權,又想改扯我的編輯摘要出現「回退」字樣就是行使回退權,現在怎麼只會認錯?怎麼就沒向我道歉呢?你在上方的理直氣壯又去哪了?上方回覆以及無法依照方針指引在互助客棧作出提案,種種現象表明你無心遵從規定,你完全無法讓人信服你會願意學習、修正錯誤的地方,完全支持移除「回退權」。-- 2021年9月29日 (三) 08:45 (UTC)
  • 我並沒有甩鍋呀,看錯編輯歷史這事我也沒推諉,但並不代表我不懂回退和撤銷地區別。另外我並不覺得互助客棧里的討論有什麼不妥,而且我看錯編輯歷史並沒有對你造成不良後果,所以無需向你道歉。另外我當然不「氣壯」,我一直都平心靜氣地發言解釋問題,不是很明白你為啥覺得我理直氣壯。--侧耳倾听 2021年9月29日 (三) 13:48 (UTC)
    • 當一位第三方用戶出來提點支持我移除你的「回退權」,你才突然認清「回退和復原的區別」。當一位第三方用戶出來提點支持我你並沒有遵從WP:7DAYSSpecial:Diff/67952019),你才開口願意要做公示。都不是第一時間就願意「改正」,而非得出現第三方用戶的出現才願意認清,這就是想要甩鍋呀,不想被說甩鍋,那就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被除權。你看錯編輯歷史當然會對我造成影響,浪費我的時間「教學」,影響我的編輯節奏,還亂扣我帽子。-- 2021年9月30日 (四) 00:54 (UTC)
此筆編輯是為使用回退功能進行編輯戰,故此提出警告,還望注意。--Jimmy Xu 2021年9月30日 (四) 14:40 (UTC)
閣下既然亦認可此為編輯爭議,此便是閣下使用回退功能參與編輯戰而不可取。故此提出警告。內容爭議不會因對方多次加入就變為明顯破壞,請妥善使用編輯摘要。--Jimmy Xu 2021年10月6日 (三) 16:22 (UTC)

  • 寒吉討論 | 貢獻
    狀態:   未完成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員、回退員
    理由:二次和用戶爆發編輯戰及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一次被管理員封禁,一次被管理員實施禁止編輯,請看此人的封禁記錄[9],請看此人於台灣民衆黨在2021年11月1日13:08至2021年11月1日15:42(UTC+8)之間的編輯記錄[10],請看此人於盧秀燕在2021年5月5日18:21至‎2021年5月6日17:42(UTC+8)之間的編輯記錄[11]。於他人討論頁進行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譏諷並試圖激怒他人[12]
    Diraged3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23:22 (UTC)
    就臺灣民眾黨來說,被回退者原創研究在先;至於盧秀燕,他在編輯摘要亦有給出理據。討論頁的部分就是冤家路窄了,畢竟前幾天你自己才因為一樣的理由被封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1月7日 (日) 09:15 (UTC)
    @Eric Liu--Ianbu先説(台灣民眾黨章程:對外關係上則採取務實路線以爭取台灣最大之生存空間,確保主體性),後又(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發表選後聲明表示,這次選舉,台灣主體性、民主自由的核心價值已經確認,不要在同胞中分出敵人,超越藍綠不是要消滅藍綠,回應時力 柯文哲:過去哪條作為違反台灣主體),以上都被寒吉認爲「台灣主體性」是原創研究,但從Ianbu給出的來源看不是完全無關,因爲主詞是台灣受詞是主體性,更像是編輯爭議。Diraged3留言2021年11月7日 (日) 10:51 (UTC)
    「台灣主體性、民主自由的核心價值」並未指出是台灣民眾黨,這句話哪裡有說到「核心價值」是誰的核心價值?柯文哲的核心價值?台灣民眾黨的核心價值?參與2020年大選的選民的核心價值?來源必須要能直接舉證,而非自己從來源推測。-- 2021年11月7日 (日) 11:04 (UTC)
    上方的無聊指控跟巡查員、回退員的權限全完無關,反倒是Diraged3該從LuciferianThomas葉又嘉Ericliu1912的意見中學習到不該做出違背「原創研究」、「可靠來源」相關方針指引的編輯行為,雖然我早就多次提醒過不要做出違背「原創研究」、「可靠來源」,只是Diraged3堅稱是「我自己個人的主觀想法」,現在這些事實已經不再是我的主觀想法了,他們三人都已經指出我是復原「原創研究」。-- 2021年11月7日 (日) 11:13 (UTC)

@寒吉 我是說Ianbu第一句是編輯爭議,還有盧秀燕中Cbls1911語「不應大量刪除」,細看是被刪除爭議事件,你未給理由接著便開始編輯戰,這也是編輯爭議甚至為內容審查。我嘲諷他人一句就被封三天,你也譏諷我了但沒人管,維基還處於中世紀。總之回退濫權是很明顯的。從民衆黨和盧秀燕可觀察你的政治傾向,你在用自己的身份維護或美化他們,你不接受也沒關係。@Cbls1911、@Ianbu也可來討論。Diraged3留言2021年11月7日 (日) 14:29 (UTC)

Ianbu直到最後一筆才有提供直接的來源佐證,在那之前都是原創研究,包括上方說的「核心價值」是誰的核心價值?『「爭取台灣最大之生存空間,確保主體性」等於「臺灣主體性」是你個人原創研究」,這不存在所謂編輯爭議。至於Cbls1911,Ericliu1912也說了,我在編輯摘有給出理由,我復原Cbls1911的編輯哪筆沒給過理由?搞笑?而且事後有在客棧發起討論,Cbls1911自己沒參與,而有參與客棧討論的編者也同意不需有「贅言」內容,要當上巡查員基本上也要有能力清理掉「贅言」內容。
耐心教導單一條目貢獻者好好理解方針重寫「蔡英文學位門」,條目內容存在過多沒有第三方來源佐證、對蔡英文不利的負面指控,所以負面指控須大幅刪減,並且在「蔡英文學位門」的存廢討論中表示條目需要刪後重建又清理條目「徐國勇」重複的內容和抄襲的內容,所以我的政治傾向應該是綠的。結果我碰了台灣民眾黨和盧秀燕的條目,政治傾向變藍的。啊不對,我有更新條目「台灣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我支持兩岸統一,政治傾向是紅的才對。我在維基的編輯從不帶政治傾向,結果還要被貼上標籤?而我在台灣民眾黨和盧秀燕復原Ianbu、Cbls1911與Diraged3你的編輯又沒使用回退權,哪來「回退濫權」。快去重新理解方針指引,不要再做出違背「原創研究」、「可靠來源」的編輯。之後不再回覆沒有意義的內容。-- 2021年11月7日 (日) 15:49 (UTC)
你認為我說「加心得,添加與來源不符的內容,把無聊當有趣」是對你人身攻擊、「反正在那邊也被人忽視不答」是對你進行譏諷、「拉低條目的品質、添加垃圾內容」是對你抹黑和對人格尊嚴進行攻擊。
你在台灣民眾黨的編輯LuciferianThomas認為是瑣碎內容葉又嘉則認為是不恰當的政治口水內容,我講「拉低條目的品質、添加垃圾內容」哪裡不妥?
而你在台灣民眾黨的編輯確實是原創研究,又如前述是瑣碎內容、政治口水內容、垃圾內容,我講「加心得,添加與來源不符的內容,把無聊當有趣」哪裡不妥?
韓國瑜在議會被黃捷備詢時一直回答高雄發大財,如果黃捷說韓國瑜「忽視不答」她的質詢,韓國瑜能說黃捷對他進行譏諷?你確實在User talk:Iokseng#管理員您好請處理User:寒吉在台灣民衆黨中的編輯忽視我之後在你討論頁再次提出的問題,我講「反正在那邊也被人忽視不答」哪裡不妥?
之後也不再回覆上方三點指控,講一個過去已發生的事實還叫譏諷?-- 2021年11月7日 (日) 16:29 (UTC)

@寒吉 蔡英文的學位門是某些人對一件是否真實存在私生活事項事項進行評論和指控,尺度把握不好就變成污衊和人身攻擊。盧秀燕狀況不同,這非她的個人領域,是對她正在進行中的公共施政進行批評,對她的政績批評是現實生活真實存在的有實際證據的,選舉出來的外界有權批評,你刪除內容別人肯定會有不一樣的想法阿。Diraged3

  • 完全未見使用回退權參與編輯戰,所有有關違反3RR的行為均只是使用Twinkle工具回退他人編輯。查提報人提出的理據:
    1. 兩次因編輯戰而被局部編輯禁制:明顯翻舊帳,管理員已作禁制並提醒;
    2. 台灣民眾黨 (2019年)
      • 回退提報人Diraged3之原創研究無任何問題,多名用戶已明確指出提報人編輯屬原創研究,但Diraged3仍然避而不談或選擇性忽視,並重複指控被提報人寒吉的相關編輯為編輯戰行為,明顯為Diraged3之不妥;
      • 回退Ianbu之編輯:15RR,但未見使用回退權進行編輯戰,無濫用之嫌。
    3. 盧秀燕:明顯翻舊帳,早已有管理員處理,同樣未見使用回退權;且觀編輯歷史可見被提報人寒吉確有嘗試邀請對方溝通,但對方並未理會,「蓄意犯規」、「草率行事」、「執於己見(不聽取他人意見)」顯然不成立。
    4. 在討論頁譏諷他人:與兩項權限沒有半點關係;且「譏諷」定義「譏笑諷刺」,我只見諷刺不見譏笑,相較起提報人Diraged3在管理員Tigerzeng討論頁明目張膽地以顯然不文明語言及明顯恥笑語調攻擊寒吉那些才明顯是「譏諷」他人,Diraged3在管理員封禁期間的申訴可見仍然毫無悔意,此理據作除權不可理喻。
  • 以上多項除權完全不涉回退權、巡查權的使用,此除權請求顯然是無稽之談。差點就IAR關閉這個討論--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11月8日 (一) 02:03 (UTC)

@LuciferianThomas 我沒有討論到我和韓吉的問題哦,你提我和他的問題與我毫無悔意的問題也是翻舊帳,管理員已作出處置。還有我也沒有用翻舊賬來攻擊他,現在提到的是他現有的權限,提出他不適任我總要有證據,而且他的封禁也沒牽涉到他的權限問題。我也沒在Tigerzeng的討論頁明顯恥笑語調攻擊寒吉,請你看仔細了,相反用戶Matt Smith才有翻舊賬的問題,我憤怒是很正常的。至於是不是人身攻擊只是你的自由心證罷了,沒有規則可以做判斷。Diraged3

  1. 「和其他用戶爆發編輯戰,不就代表你在此條目有明確且主觀的個人觀點嗎,上次我已經剋制住了,你是巡查員,覺得這樣的行爲是否符合巡查員的要求?」
  2. 「巡查員是要對新頁面進行巡查做出決定的人,你有個人主觀想法怎麽可以做到公平?」
  3. 「至於適任與否不用再説了,你發生的這種行爲在現實世界早就上新聞下臺了,可惜維基百科不是一個公平的地方,不然你做出這樣的行爲怎麽還可任官員?」
  4. 還有你是不是忘了自己也是回退員,回退員因自己爆發編輯戰被管理員實施禁止編輯是不是很諷刺?你如果有羞恥心該自己申請解除職務,而不是貪圖權位,辜負大家對你的期待,繼續擾亂破壞維基百科。」
以上來自Diraged3在User talk:Diraged3的發言,他覺得什麼都能成為證據。-- 2021年11月8日 (一) 04:05 (UTC)
 未完成。—AT 2021年11月8日 (一) 08:07 (UTC)
  • TIY討論 | 貢獻
    狀態:   完成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豁免權
    理由:不小心建立新條目,而且溝通無效
  1. 建立以鎮、街道等重複的文物保護單位列表(區作單位也有些和上級重複)
  2. 大量建築物條目並不合WP:GNG或者NT:BUILD的指引。(國家級才合NT:BUILD,但他的是省級單位,甚至似乎有些是市級單位)
  3. 使用不可靠的來源:圓通寺_(大同)府衙署帝君廟大同清真大寺大十字街五龍壁
  4. 明顯可被代替的失效來源:趙承綬舊居沙嶺墓群
  5. 來源不能支持的原創研究或無查證內容:帝君廟大同市基督教西堂辦公樓
  6. 建立相同條目:大同純陽宮純陽宮 (大同)
聖公會聖保羅堂_(哈利法克斯)甚至沒有分類。Ghren🐦🕛 2021年12月21日 (二) 16:10 (UTC)
  • HuangQQ討論 | 貢獻
    狀態:   完成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豁免權
    理由:劣質的文言翻譯,見大多數新建立的條目。
  1. 來源不能支持的原創研究或無查證內容:鄭元禧閻汝梅
  2. 沒有考慮《崇禎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進士履歷》能否作為進士的有效介紹的問題,引致部份條目關注度不足:謝簡沈幾

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

已封禁或除權用戶覆審

 完成--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23日 (六) 12:41 (UTC)
 完成--蟲蟲飛♡♡→♡℃留言 2021年6月4日 (五) 12:32 (UTC)
 完成--蟲蟲飛♡♡→♡℃留言 2021年8月11日 (三) 09:03 (UTC)
 完成--蟲蟲飛♡♡→♡℃留言 2021年8月11日 (三) 09:03 (UTC)
 完成--蟲蟲飛♡♡→♡℃留言 2021年8月30日 (一) 01:11 (UTC)
完成。--Jimmy Xu 2021年9月24日 (五) 13:41 (UTC)
 完成。--Xiplus#Talk 2021年11月18日 (四) 06:06 (UTC)

請辭或棄去無用權限

  • sidishandsome討論 | 貢獻
    狀態:   完成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權
    理由:在下覺得在下比較適合做反破壞,當然即便辭職在下一樣會巡查條目抓侵權與符合快速刪除的條目及修一些能修復的問題。也非常感謝當時賦權的管理員的信任。
    ~~Sid~~ 2021年1月29日 (五) 13:36 (UTC)
@Sidishandsome:您可以在Special:用戶權限/Sidishandsome自行除權。--安憶Talk 2021年1月29日 (五) 15:15 (UTC)
已自行除權。祝金榜題名,高考加油!--海の向こうは敵だ!|歡迎訂閱維貓報! 2021年3月30日 (二) 14:20 (UTC)
+1千村狐兔留言2021年3月30日 (二) 14:28 (UTC)
 完成。--Xiplus#Talk 2021年4月19日 (一) 01:50 (UTC)
完成。--Jimmy Xu 2021年9月17日 (五) 15:28 (UTC)
 完成。--Xiplus#Talk 2021年9月19日 (日) 04:4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