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五大支柱

可否添加五大支柱的簡練說法?

比如我看到有人這樣引用五大支柱:百科 中立 開放 互重 無權威
但我沒有找到條目中有這樣的說法
請大家討論是否有必要添加簡練說法

個人覺得使用簡稱 有利於維基百科的推廣 宣傳 公正形象 --CCFS 06:20 2006年4月2日 (UTC)

簡稱有時會產生誤解。—Isnow (留言) 2008年4月4日 (五) 10:19 (UTC)回覆

修改語言使之得體

"所以您貢獻的任何作品會被社群隨意殘酷無情的編輯並重新發布"這句話不怎麼動聽啊。可以修改一下嗎九零後 2008年4月4日 (五) 05:58 (UTC)

不斷完善,使得規章制度簡練且更加準確

  1. 「所有維基百科的正式方針與指引都是建築於定義了維基百科的特性的五根不可動搖的支柱之上」
    • 五大支柱決定了維基百科的性質(特性),所有維基百科的正式方針和指引都是建築於其上的。
  2. 維基百科是一本 「百科全書」:維基百科是一本結合了普通與專業的百科全書年鑑。所有文章與編輯必須遵循非原創研究且求準確的原則;維基百科不是一讓您發表個人意見、經驗、或討論的地方。同時,維基百科亦不是雜亂無章資訊的存放站。維基百科既不是集合瑣事的地方,也不是您個人的臨時演說台與出版社,更不是一個無秩序或民主的實驗。維基百科不能當作辭典、新聞媒體或文獻庫;此類內容請查閱維基辭典、維基新聞、維基文庫等維基計畫。
  3. 維基百科採用「中立觀點」:這意味着我們必須按照中立、準確的立場來撰寫條目。可供查證資料,以及權威資料的引用會對其(尤其是對於有爭議的話題)有很大程度的幫助因為這使條目更加可靠。如果針對評價某一版本是否是最中立時發生了衝突,公布一個冷靜期並標明該條目是有爭議的,在討論頁中深入討論細節並且遵循爭論的解決。
  4. 自由和免費內容:維基百科是自由內容的:維基百科在GFDL許可下是自由內容的,並且可以自由的發布和鏈接。認識到條目普遍由社群所有而不只是某個人或者單獨的群體所有,所以您貢獻的任何作品會被社群不受約束的編輯並重新發布。所以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不要提交有版權爭議的作品,否則管理員可能封禁你的帳戶。
  5. 維基也有編輯準則:維基人是講求文明的,請避免人身攻擊或者不加區別的概括。在討論白熱化的時候保持冷靜;在回退三原則的指導下避免編輯戰;記住中文維基百科現在有246,669篇條目在被編輯和討論。請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不要假定別人缺乏有說服力的反方證據,以此表達自己的善意。不要使用傀儡壞事或繞過方針。請一直保持開放、好客和包容的心態。
  6. 不墨守成規:除了上面闡述的思想總體原則之外,維基百科沒有一成不變的規則。勇敢地去編輯、移動、修改條目,因為編輯的樂趣就在於並不需要做到十全十美,只要滿意就足夠了。

Msscmm (留言) 2009年4月17日 (五) 10:01 (UTC)回覆

(+)支持--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4月21日 (二) 02:47 (UTC)回覆
動手去改吧!原本由英文維基百科翻譯過來的修辭是有改善空間的。—Tlrmq (留言) 2009年4月22日 (三) 03:09 (UTC)回覆
支持修改,好讓方針更易懂。如果維基的方針和指引都像法律條文一樣,盡是不通順的翻譯腔,找誰看哪?--Nthgd 2009年4月22日 (三) 06:00 (UTC)
一本→一部—Fire Jackey 2009年4月23日 (四) 13:22 (UTC)回覆
 完成,部分內容我曾再修改,所以顯示的版本會跟這裡的版本不一樣。—Altt311 (留言) 2009年5月3日 (日) 07:54 (UTC)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風雨同舟留言)於2013年4月6日 (六) 07:5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YFdyh000留言)於2013年2月21日 (四) 00:20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於2013年5月9日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社群氛圍的反思

維基百科是通過不同用戶的合作建立起來的,她的正常運轉也建立在整個社群的良性合作之上。為了確保這一良性循環,我們需要對社群所面對的各種相關新的問題進行總結與修正。本項目頁面用於整理相關的問題並收集解決方案,並幫助相關方針的完善以及相關重大事件的妥善解決。


歡迎完善相關項目頁面、推動相關方針完善以促進維基百科良性發展--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4年8月31日 (日) 04:33 (UTC)回覆

有關更改

1. 主要是對字詞的修正和翻譯的校對,含義的變更自然是不會。對某些部分的更改可能感覺改變了含義,但是以英文的為準,一些內容翻譯來的時候被編者過於意譯以及加上了自己的想法,感覺含義有所變化的地方請參考英文。2. 版式的更改,一是參照英文,二是在某種程度上五大支柱不適合目錄式排版。基於以上兩點,撤銷了12年現被封禁用戶的更改(並不是說被封禁用戶的編輯是不對的,在此點出只是說明版式原為和英文一致,後被更改。) 以上所說的基於英文,並非認為英文是絕對正確,但不能否認的是,英文的五大支柱經過當初和這麼多年的討論以及更改其穩定性和準確度很高。 @Cwek基於您的疑問一併寫在這裡了。--王家林留言2015年12月25日 (五) 05:37 (UTC)回覆

五大支柱

已通過:
公示已達七日,先修訂後審議完成,通過。--J.Wong 2018年8月21日 (二) 16:37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修訂,鏈結、字眼及地區詞轉換。--J.Wong 2018年8月9日 (四) 19:56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關於五大支柱

我瀏覽之後,感覺說得很全面、周祥,希望大家可以將平台越做越好,越做越完善! 心影悄悄留言2018年9月25日 (二) 11:20 (UTC)回覆

Wikipedia:五大支柱不是方針

五大支柱是維基百科的基礎準則(fundamental principle),是維基百科的基石,不應和其他方針(比如忽略所有規則、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等量齊觀。建議去掉{{方針列表}}標識。Fire and Ice 2018年10月4日 (四) 14:01 (UTC)回覆

正是這個問題,理念、實際操作和教條主義的問題。(「方針」不允許輕易修改,而「5P」從理念上比方針高,但由於術語和操作上沒有「方針」以上的級別,如果不冠以方針容易被教條主義利用破壞,所以實際操作上,需要冠以「方針」並給予「方針」相應的待遇。)——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8日 (一) 01:09 (UTC)回覆
五大支柱作為基礎的精神指導,並不如方針會因施行遇到的情況而經常被提請修改條文,五大支柱作為維基百科的基礎在各語言版本都是共通的,因此五大支柱在實則上可供修飾的地方是很少。5P是作為制定方針指引的精神,而不是作為實際執行的條文,5P只是籠統地表達在維基編輯應持的觀點,至於詳細執行則由方針指引的條文訂明,所以相對於方針指引,5P很少機會可更改,仍可維持頁面保護,隨意改動內文而沒有合理解釋,以至於亂改都會被視為破壞。--Thomas.Lu留言2018年10月8日 (一) 05:47 (UTC)回覆
  • 五大支柱的確是不應該修改。問題是,單靠保護手段並不足夠——事實上,絕大部分其他方針都沒有長期保護,以方便用戶進行各類不涉及內容的小修改。「方針」的待遇,重點在於實質修改時必須經過VP議決,這並不是技術措施,而是一種共識。如果現在撤掉共識模版改為全保護,小修改就無法進行;如果改為半保護,任何自動確認用戶都可以任意修改5P。
  • 如果你的意思是要創造一個新的基石級,專供5P使用,就要留意維基各部分方針環環相扣,比如維基百科:共識維基百科:保護方針等都需要修改,還要解決法律位階問題。(如何體現5P比方針高?要設立違憲審查制度?)我認為維持現狀,是最簡單而又沒有壞處的方法。--Temp3600留言2018年10月8日 (一) 14:10 (UTC)回覆

五大支柱不是方針

五大支柱本身是一項原則但不是方針。 方針必須是具體可執行的政策。 按照目前的寫法,五大支柱各自都是有獨自頁面的。它們各自為方針。那麼五大支柱頁面本身是作為essay存在的,是一個合集,而方針的合集是不能作為方針的。 viztor 2018年11月4日 (日) 13:00 (UTC)回覆

在用戶頁聲稱支持核武器毀滅某國,並稱某國人是垃圾,是否合理正當?

原標題為:提案明確禁止極端/仇恨言論

目前各方針及指引中,只能間接的禁止極端言論,以此提案明確禁止在用戶頁或討論中發表極端/仇恨言論。

比如: 聲稱支持消滅中國,核平台灣,支持核平某一國家/地區的,認為應將某一國家滅絕,殺光***、*那人、*燦、*蛙等仇恨言論/極端言論

WP:UPNOTWP:文明WP:SOAPWP:NOTSOCIAL等似乎只能間接禁止。 foundation: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似乎有明確禁止,但本地沒有類似方針。

--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2日 (四) 16:45 (UTC)回覆

我說,這種事情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線,應該是常識性的東西了吧。發表仇恨言論應該是直接牴觸五大支柱第四條以禮相待的吧。不過你要明文規定我也不反對就是了。--Milky·Defer 2021年12月2日 (四) 18:18 (UTC)回覆
暫時(-)反對此提案。「沒壞別修」,WP:5P4已經囊括的這當中的大多數情況。如果曾經有出現因為沒有就本具體事項明確規定而導致處置有難度的事件,那麼請 ping 在下討論。至於之前有用戶作出「支持納粹」的言論而未遭處理,也似乎不是因為對此沒有直接規定。--Yangwenbo99 誠邀諸君參與自主隔離運動 2021年12月2日 (四) 22:54 (UTC)回覆
@Yangwenbo99:比如User:Fggddforchina的用戶頁。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3日 (五) 02:00 (UTC)回覆
此人明顯地違反了WP:UPNOT#12,應該不需要另起條文。但我對於為何沒有管理員依照指引進行處置,深表疑惑。--Yangwenbo99 誠邀諸君參與自主隔離運動 2021年12月3日 (五) 02:25 (UTC)回覆
您認為該行為是否違反WP:文明及五大支柱?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3日 (五) 02:24 (UTC)回覆

另外還有一個疑問想請教,foundation: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是否可以約束本地?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3日 (五) 02:28 (UTC)回覆

當然,為何不能?--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3日 (五) 02:43 (UTC)回覆
仍需要本地通過才有約束力,見meta: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zh「本文件為通用行為準則的鏡像版本,已於2020年12月9日送經信任理事會批准(見通知及原文),但仍需社羣同意。關於如何實現、運用UCoC的全域討論仍在進行。更多資訊請參閲 答客問。如果您要提出進一步的變更提案,請至通用行為準則的主討論頁。」-- 2021年12月3日 (五) 20:04 (UTC)回覆
請教一下,meta的全域方針需要本地通過嗎?比如禁止開放代理。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4日 (六) 02:22 (UTC)回覆
否。foundation: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寫明:It may not be circumvented, eroded, or ignored by Wikimedia Foundation officers or staff nor local policies of any Wikimedia project.--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4日 (六) 02:30 (UTC)回覆
而且「仍需社群同意」也不是你維社群,而是整體維基媒體社群。--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4日 (六) 02:33 (UTC)\回覆
就算是這樣,當前咱也沒啥辦法,只能等UCoC通過。另外UCoC只是訂定說OO行為是違反準則的,並沒有列出違反準則後的後果。-- 2021年12月4日 (六) 11:45 (UTC)回覆
註:「關於如何實現、運用UCoC的全域討論仍在進行」,換句話說,當前並沒有一個如何把UCoC實現並帶入本地社群的計畫,所以也無法執行。-- 2021年12月4日 (六) 11:51 (UTC)回覆
違反UCoC的行為基本上T&S跑不掉。本地執行或未明確通過,但因該方針為基金會方針,故仍需儘量執行。--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7日 (二) 17:41 (UTC)回覆
我是不太喜歡把T&S當靠山這種想法,光是他們的執行效率有待觀察了(請注意如果是T&S做事的話那就是另類的基金會行動)。另外您說執行,您在中維連執行辦法都沒有的情況下您應該是去問管理人員願不願意執行,而不是在這問。-- 2021年12月14日 (二) 15:22 (UTC)回覆
某種程度上,這可能是管轄力最強的了。通用行為準則不得被任何基金會雇員、志願者或本地方針繞過。--Milky·Defer 2021年12月3日 (五) 03:18 (UTC)回覆
要麼就不允許發表任何個人看法,(-)反對只禁止某些類型的看法,不管是所謂「仇恨言論」還是「政治敏感」、「破壞民族團結」。--7留言2021年12月3日 (五) 03:56 (UTC)回覆
通用行為準則已禁止,任何本地方針不得繞過。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3日 (五) 15:44 (UTC)回覆
建議修訂WP:UP,不建議另立新案。另  吐槽,以中國的現狀,這種行為只會越來越多--Nrya ✰武漢肺炎兩週年•Xi病毒來襲 2021年12月3日 (五) 12:29 (UTC)回覆
可以考慮參照英維訂定反分裂維基社群相關的修訂,不過應該會花蠻久時間通過。-- 2021年12月3日 (五) 19:57 (UTC)回覆
不必吧,將UCOC本地化就可以了。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4日 (六) 02:20 (UTC)回覆
參見維基百科:通用行為準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STE 2021年12月3日 (五) 14:41 (UTC)回覆

移除Wikipedia:五大支柱的方針模板

經查,Wikipedia:五大支柱頁面的{{Policy}}模板由2010年的這筆編輯加入,但未見當時有任何相關討論。我已將該模板移除,在此說明一下。--Lt2818留言2022年1月5日 (三) 12:44 (UTC)回覆

那就,在這裡,討論,將五大支柱列為方針。
(我覺得這是顯然的,這五大支柱哪個不是方針,哪有頁面的所有組成部分都是方針,整體加起來不是方針的道理啊)--Milky·Defer 2022年1月5日 (三) 12:47 (UTC)回覆
可參見Viztor在該頁面討論頁的發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5日 (三) 12:52 (UTC)回覆
雖然此頁面持有方針地位已十年有餘,不過從歷次相關討論看來社群多數不認為其為方針,故基本(+)支持此修訂。然而社群所提出關於「保護」此頁面的問題也還請注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5日 (三) 12:49 (UTC)回覆
@Ericliu1912:如認為他既不是方針也不是指引也並無不可,只是此種定義在中文維基百科本地並未得到正式地明確,如有必要可以加以明確。無論是方針還是原則,惟不應通過本案賦予五大支柱以地位。本案所牽涉的修改在五大支柱已然明確為方針(且自始具有最高地位)的情況下,要移除模板並重新通過討論來賦予其地位,是不妥的。--Kirk # 2022年1月5日 (三) 23:05 (UTC)回覆
KirkLU謹對本案提議持異議,理由有下(所提及編號,載於中文維基百科圖書檔案館方針指引資料庫):
  1. 五大支柱是基金會政策和全域方針在本地實施的原則性(或可稱「憲制性」)本地方針,本地無權也不應當在運作中途(即2022年)重複賦予其方針地位。
    • (五大支柱是方針)方針指引是本地唯一具有強制力的本地規則,五大支柱(PL001)作為一項在本地具有強制力的規則也不例外。
    • (五大支柱自始是方針)五大支柱作為方針的地位是自始的。五大支柱(PL001)是中文維基百科的原則性(ZHWP-PL000系列)方針,是中文維基百科作為維基媒體的一個項目運作的基礎,五大支柱的初始版本即指明」所有維基百科的正式方針與指引都是建築於定義了維基百科的特性的五根不可動搖的支柱之上「。也即先有五大支柱,後有本地社群。
    • (不應重複而降格地確立其地位)本案無權重複賦予五大支柱(PL001)以方針地位,因為他先於本地社群而存在,也因此他作為一個整體不能由本地社群創立方針的程序來賦予其地位。如本案成立,不僅否定了五大支柱(PL001)的原則性地位,更建構了一個「社群共識創立方針」的權限從何而來的矛盾。
  2. 方針創立修訂和模板標識制度後於許多方針建立,沒有也不能否認此前已有方針的有效性。
    • 察中文維基百科方針發展的歷程,是先有議定的方針(這包括了早期的刪除方針)後有現今存在的方針創立修訂和模板標識制度的雛形。相關制度建立的要旨並不在於推翻制度建立前的所有方針指引的有效性,而在於促使此後的創立和修訂更為規範化。
    • 早期方針作為後續許多修正案的基礎,被納入現行方針中。這其中有部分文本並沒有在後續任何修正案中得到提及,而是延續性地作為現行方針的一部分得到執行。對這種有效性的否定實際上也將會否定先行許多方針的一部分,這是破壞性的亦不是社群訂立有關方針創立和修訂製度的原意。
  3. 此外,即使共識是本案中需要考察的一方面,五大支柱作為方針也並非沒有共識。
    • 共識方針(PL302)就明確指出了這一點(「……假如其他編者後來修改了舊的版本,而新的版本也不被質疑,我們可以就認為新的共識已經形成……」),五大支柱作為應被標註的方針不僅不是沒有共識,而是已持續十年以上的共識。
因此在下認為,本案如通過,對於五大方針的地位、現行方針指引制度的地位、現行許多方針中已廣為接受的一些部分的地位都是摧毀性的。故持異議,並認為方針模板應自始地(而不是通過本案授權地)得到加回。--Kirk # 2022年1月5日 (三) 22:53 (UTC)回覆
留言較長,僅選擇性回應一些。
  • 「五大支柱是……原則性本地方針」:請說明一下五大支柱在英文維基百科是不是方針。
  • 該模板加入時Wikipedia:方針與指引§方針是如何決定的?羅列了三種「使某項方針成為正式」的方式,不經任何討論並非其中之一。
  • 「新的版本也不被質疑」不成立,Wikipedia talk:五大支柱上不止一位說它不是方針。
  • 「持續十年以上的共識」:加入模板未經規定程序,方針地位自始無效。即使是竊國七十年的政權也不會自動獲得法統。
--Lt2818留言2022年1月6日 (四) 02:06 (UTC)回覆
KirkLU觀點的要點在於,五大支柱的地位並不是本地社群賦予的,而是先於本地社群而存在(更先於《Wikipedia:方針與指引§方針是如何決定的?》而存在)。即使Wikipedia talk:五大支柱中有主張五大支柱不是方針,也主要主張其為高於方針的基石。而如果五大支柱的地位需要通過本案才能確立,實際上是削弱了其地位,或者使得先後關係倒置。到底是方針、原則還是基石不要緊——
  • 如果應以方針定義,那麼五大支柱自始即是方針;
  • 如果應以基本準則(或「基石」等其他方針指引外的概念)定義,那麼五大支柱自始即是準則;
而不應到今日才賦予其地位。(與之相反的,社群的地位,反而是五大支柱所賦予的)。--Kirk # 2022年1月6日 (四) 05:56 (UTC)回覆
認為五大支柱地位高於方針是合理的。--Lt2818留言2022年1月6日 (四) 06:09 (UTC)回覆
在此基礎上我覺得就是說,五大支柱的地位本質上說是一套必須被執行的規則。在本地,必須被執行的規則就是方針和指引,而「基準」、「基石」等稱呼作為強制性規則的地位——與方針指引不同——是從未得到明確的,所以認為是「自始即是方針」最為妥當。當然,如經此次討論單獨在方針指引外開闢一種新的強制性規則類型,來定義五大支柱這種具有特殊地位的規則並無不可。只是他在整個本地規則體系中的最高地位應當是自始有之的,從前應采規則體系中最高者(即,方針),此後可以繼續沿用這個定義、也可以有新的突出定義。--Kirk # 2022年1月6日 (四) 10:30 (UTC)回覆
五大支柱在英維的地位,見en:Wikipedia:Principles上的說明,有不少同類頁面。看起來僅僅是個規則集合。--Lt2818留言2022年1月6日 (四) 16:13 (UTC)回覆
關於支柱高於方針的說法,可以參考WP:IAR,起初IAR沒有任何方針或指引的的標識,但因為5P之一的原因,和長期沒有相應的方針標識,最終還是討論被追加上為方針。雖然何謂IAR也說了「規則的力量並不源於一個頁面被標記上了「指引」或「方針」,而是反映共同的觀點和眾多編者的看法與做法」,但架不住某些人好這一口。——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月6日 (四) 06:20 (UTC)回覆
我認為五大支柱是各個原則性方針的集合,性質和方針有根本上的分別,故不應為方針頁,要麼資訊頁、要麼新建模板「原則性規則」--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1月8日 (六) 00:57 (UTC)回覆
(~)補充5P不是方針的理由:「方針是所有用戶通常應該遵守的標準」,而5P沒有相關效力。例如如果有貴賓大量加入無來源內容,你只可以用WP:可供查證控告而不是5P;又例如有人把維基百科當社交平台,你得用WP:NOT控告而不是5P。再者,5P也說了:「維基百科的基礎準則可以總結為五大支柱」,指出5P只有總結用途,而非正式方針。在此也為個維基人的論點發表自己的看法:
  1. 先有五大支柱,後有本地社群(KirkLU):的確,但5P本身只是歸納總結;
  2. 單獨開闢一種新的強制性規則類型(KirkLU):( ✓ )同意
  3. IAR因5P而得到方針地位(Cwek):其實那也是社群討論結果,和5P的地位沒有關係。
以上。--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1月8日 (六) 15:00 (UTC)回覆
(~)補充本案處理方法:「由既有慣例產生的傳統有時是難以鑑別的。如果某項實踐沒有受到反對,可能會難以將社群的注意維持足夠長時間,以完成採納方針的正式程序。在這種情況,最好的解決辦法可能是把現有實踐記載於一個適當的頁面。這樣提供一個討論該項實踐及對方針或指引進行可能修改的地點,並讓人們在需要時能夠引證有關方針或指引的出處。」--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1月8日 (六) 23:22 (UTC)回覆

清除方針的重要觀念模板

雪球關閉:
由於有多位用戶對提案人的提案的意義予以強烈質疑,此提案顯然地不可能獲得通過,故提早結束並關閉討論。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6月5日 (一) 23:00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如果是某人持有的想法(包括:超越自然的虛構模稜兩可的語言),達到可供查證的門檻以外,除非是普遍認可的常識,否則需要註明發表者,修飾後成為準確的描述。

如果分為兩個支柱,關於條目的規則就很亂(命名/結構/比重/語調),我認為百科裏有客觀的元素,它們彼此相輔相成;加入模板抬高中立的觀點,讓人感覺較非原創研究重要。

歷史悠久的五大支柱,上述指出不建議的理由,所以提倡四大支柱:成就 + 文明 + 自由 + 百科,第四根專屬於條目空間,旨在成為主流的百科全書。

-- 月都 2023年6月3日 (六) 16:32 (UTC)回覆

(-)強烈反對,移除核心方針模板的任何提案不會接受,且提案整體不知所云邏輯跳躍,每個字都認識但放一起完全看不懂想表達何意,完全無法理解提案人在表達什麼。--西 2023年6月3日 (六) 23:23 (UTC)回覆
請問您是指移除重要觀念模板的內容,還是移除方針裏面的重要觀念模板。 -- 月都 2023年6月4日 (日) 23:31 (UTC)回覆
他都說了「完全無法理解」了,那就是一個字都看不懂。--Ghren🐦🕛 2023年6月5日 (一) 04:29 (UTC)回覆
嘿,我唯一能理解的是標題。--西 2023年6月5日 (一) 11:53 (UTC)回覆
我目前只看懂了第一段,他的意思是任何評價性內容,在有來源的基礎上還要必須寫明是誰的評價。除非該評價已經成為普遍常識。後面的我看不懂了。--MilkyDefer 2023年6月4日 (日) 01:15 (UTC)回覆
後面所說的是補充,解釋為甚麼不建議加入重要觀念模板。 -- 月都 2023年6月4日 (日) 23:31 (UTC)回覆
標準的描述為何?--newerdrawn留言2023年6月4日 (日) 01:56 (UTC)回覆
例如:自古以來,月都是中維的參與者 ⇒ 2022年3月9日,月都成為中維的參與者。 -- 月都 2023年6月4日 (日) 23:31 (UTC)回覆
實話說我無法理解閣下希望做出哪些改變。--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6月4日 (日) 02:35 (UTC)回覆
我希望移除五個方針內的重要觀念模板,尤其是關於百科的方針。 -- 月都 2023年6月4日 (日) 23:31 (UTC)回覆
閣下寫的文字真的是看不懂,我看這一段話確實滿符合閣下引述的所謂模稜兩可的語言。同意路西法人說的,同樣(-)強烈反對移除或無厘頭的修改作為「中文維基百科運作的基石」的五大支柱。——玖宸 2023年6月4日 (日) 03:41 (UTC)回覆
我從來沒有刪除或修改下述方針的打算:五大支柱重要觀念模板。 -- 月都 2023年6月4日 (日) 23:31 (UTC)回覆
因為五大支柱的內容是「維基百科不是什麼」,而不是「維基百科是百科全書」啊。您維根本就沒有「維基百科是百科全書」的詳細說明。--Ghren🐦🕑 2023年6月4日 (日) 06:11 (UTC)回覆
( ✓ )同意:維基百科不是單純的百科全書。 -- 月都 2023年6月4日 (日) 23:31 (UTC)回覆
(-)強烈反對對純精神象徵的方針進行沒有實質的更改--SunAfterRain 2023年6月4日 (日) 08:08 (UTC)回覆
毫無疑問的是五大支柱具有深遠的意義。 -- 月都 2023年6月4日 (日) 23:31 (UTC)回覆

上方主要的反對理由:我沒有具體提議而產生憂慮;沒壞別修就引起爭議,即便沒有人提出反對意見,我想也知道不可能刪除相關頁面、大改五大支柱或重要觀念模板,任何人都有閱讀五大支柱的自由。 -- 月都 2023年6月4日 (日) 23:31 (UTC)回覆


提議移除下述方針裏面的重要觀念模板:維基百科不是甚麼中立的觀點著作權信息文明忽略所有規則

  • 五大支柱本身就帶有概括性,所有的方針和指引都在體現它的精神。
  • 除了有重要觀念模板的方針外,其他的方針或指引也值得重視,例如:WP:RULES、三大內容核心方針。
  • WP:NOT是綜合型支柱,社群一節傾向於不墨成規和相互尊重。

-- 月都 2023年6月4日 (日) 23:31 (UTC)回覆

(-)強烈反對,麻煩不要再POINT了,這種行為一點意義也沒有--SunAfterRain 2023年6月5日 (一) 05:14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編輯請求 2024-08-19

  請求已處理

將最後「被輕易的改正」改為「被輕易地改正」--Tjw123hh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06:12 (UTC)回覆

 完成Special:Diff/83872802)--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9日 (一) 06:13 (UTC)回覆

疑似五大方針的第一個方針"維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書"的小logo錯位了

誰有辦法修復一下?--Sermayde留言2024年11月6日 (三) 15:47 (UTC)回覆

 完成已修復。--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20:5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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