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汝明(1895年5月12日—1975年4月28日),子亮河北獻縣人,中華民國陸軍二級上將馮玉祥手下的「十三太保」之一。

劉汝明
第8任察哈爾省政府主席
任期
1936年6月26日—1939年1月14日
前任張自忠
繼任石友三
個人資料
出生(1895-05-12)1895年5月12日
 大清直隸省清河道河間府獻縣
逝世1975年4月28日(1975歲—04—28)(79歲)
臺灣臺北市
國籍 大清(1895年-1912年)
 中華民國(1912年-1975年)
獲獎青天白日勳章
軍事背景
效忠 中華民國
服役 中華民國陸軍
服役時間1912年-1952年
軍銜 二級上將
部隊西北軍
指揮29軍副軍長、第68軍軍長、第四綏靖區司令長官、第8兵團司令官
參戰

生平

1895年5月12日,劉汝明生於獻縣拋莊。十三歲時,父親在關外行醫去世。1912年1月,十七歲時到景州投軍,入馮玉祥領導的第16混成旅。國民軍成立後,劉汝明就任警備第1旅旅長。後來升任西北軍暫編陸軍第10師師長。[1]

北伐後的1929年,任國民革命軍第五路軍總指揮兼國民革命軍第十二軍軍長。1930年中原大戰之後,被任命為宋哲元領導的國民革命軍第二十九軍副軍長。[1]

1933年,劉汝明參加長城抗戰,任第一四三師師長。1936年,兼任察哈爾省政府主席抗日戰爭爆發後的1937年,就任國民革命軍第六十八軍軍長。不久被剝奪軍指揮權。[1]

抗日戰爭結束後,劉汝明出任第四綏靖區司令官。1948年,被任命為第八兵團司令官。在第二次國共內戰中,劉汝明的軍隊參加徐蚌會戰,其間受到中國共產黨方面策反,但被劉汝明拒絕,劉汝明還扣押前來策反的中國共產黨方面的周鎬等人,押往南京。蔣介石也極力拉攏劉汝明。1949年,中國人民解放軍執行渡江戰役時,劉汝明自行決定率其第五十五軍和第六十八軍從安徽貴池撤至福建漳州[1]

1949年8月,奉蔣介石、陳誠之命,駐漳州的劉汝明第八兵團率第五十五軍接防廈門,廈門原來的守軍、蔣介石嫡系的李良榮第二十二兵團第二十五軍和第五軍的第二〇〇師則奉命調往大小金門。中國人民解放軍於1949年10月17日攻佔廈門時,劉汝明即率殘部乘船逃往台灣高雄港。由於陳誠規定,凡來台灣部隊,首先必須放下武器,然後按指令登陸、行軍、宿營。劉汝明殘部抵達高雄時,不肯繳械。陳誠遂下令,限期徒手登陸,否則便將船擊沉。劉汝明殘部乃被陳誠收編,劉汝明兵團徹底瓦解。劉汝明下船時,有憲兵前來「陪同」。湯恩伯稱:「廈門失守,是部隊執行命令未能徹底。」台北中央日報》也發文責備廈門守軍執行上級命令不力,矛頭直指劉汝明。劉汝明由此不再活躍。 [1]

1975年4月28日,劉汝明在台灣逝世。享年81歲。[1]

家庭

腳註

參考文獻

劉汝明. 劉汝明回憶錄. 傳記文學出版社. 1979-3. ISBN 9789570109917. 

第五章 國民革命軍,福建省情資料庫,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