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剛
朱志剛(1950年5月—),北京市人,曾任財政部副部長、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2009年6月,因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規低價購買和收受他人所送住房。被中共中央紀委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1]
參考文獻
- ^ 中纪委:朱志刚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9-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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