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李作乂是南京大理寺卿李炳的侄子,個性方正嚴肅,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中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成進士,授山西汾陽縣知縣,有惠政。任滿後,陞兵部武選司主事,辭官回鄉。
回盧氏後,他出租盈餘,捐獻糧食,在城內設立瞻士社倉,澗西村立設立廣濟社倉;倣效朱子於荒年計算人口授與食糧,方便賑濟,數萬人得以存活。卒祀鄉賢祠[1]。
引用
- ^ 1.0 1.1 光緒《盧氏縣志·卷八·人物》:李作乂,字研極,萬厯丁酉科舉人,丙辰科進士。遼東巡撫、大理寺卿炳之胞侄也。性方嚴,敦古好義,初任山西汾州府汾陽縣知縣,多惠政,考滿陞兵部武選司主事,後歸休,出租積之贏餘,輸栗千石,在城立瞻士社倉,澗西村立廣濟社倉。倣朱子古法,每遇歲荒,計口授食,隨時賑濟,賴以全活數萬人,至今邑人仍思其德焉,卒祀鄉賢。
參考文獻
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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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九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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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汾陽縣知縣 1618年-16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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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黃纘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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