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偕得(1945年[1]台灣屏東[2]中華民國檢察官。

林偕得
性別
出生1945年(78—79歲)
日治臺灣高雄州恆春郡車城莊

 中華民國臺灣省屏東縣車城鄉
國籍 中華民國
語言國語台語
教育程度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
(今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
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乙等考試推事檢察官科及格

生平

林偕得畢業於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今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於2004年獲第四屆國立臺北大學傑出校友。1972年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乙等考試推事檢察官科及格。歷任基層檢察官,台東地檢署屏東地檢署桃園地檢署板橋地檢署檢察長、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檢察長,法務部參事及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等職。2010年3月19日,行政院發佈代理檢察總長曾勇夫接任法務部長,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林偕得代理檢察總長。[3]

參考文獻

  1. ^ 《台當局宣佈林偕得代理「檢察總長」》中稱其現年65歲,案2010年65歲,故可推知其大約生於1945年。
  2. ^ 財訊1997年第178-179期,第32頁
  3. ^ 台当局宣布林偕得代理“检察总长”,中国网,2010-03-19. [2013-06-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1-05). 
司法職務
前任:
曾勇夫
(代理)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2010年3月—4月
(代理)
繼任:
黃世銘
前任:
黃世銘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2014年4月
(代理)
繼任:
顏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