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偕得
林偕得(1945年—)[1]台灣屏東人[2],中華民國檢察官。
林偕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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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
出生 | 1945年(78—79歲) 日治臺灣高雄州恆春郡車城莊 或 中華民國臺灣省屏東縣車城鄉 |
國籍 | 中華民國 |
語言 | 國語、台語 |
教育程度 | 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 (今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 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乙等考試推事檢察官科及格 |
生平
林偕得畢業於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今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於2004年獲第四屆國立臺北大學傑出校友。1972年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乙等考試推事檢察官科及格。歷任基層檢察官,台東地檢署、屏東地檢署、桃園地檢署、板橋地檢署檢察長、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檢察長,法務部參事及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等職。2010年3月19日,行政院發布代理檢察總長曾勇夫接任法務部長,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林偕得代理檢察總長。[3]
參考文獻
- ^ 《台當局宣布林偕得代理「檢察總長」》中稱其現年65歲,案2010年65歲,故可推知其大約生於1945年。
- ^ 財訊1997年第178-179期,第32頁
- ^ 台当局宣布林偕得代理“检察总长”,中国网,2010-03-19. [2013-06-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1-05).
司法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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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曾勇夫 (代理) |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2010年3月—4月 (代理) |
繼任: 黃世銘 |
前任: 黃世銘 |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2014年4月 (代理) |
繼任: 顏大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