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埴(1637年—1718年),字曠生,號肅齋,晚號塞翁南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祖父為明代福建清流知縣蔣育馨;伯父為明末山東布政使司參議、兵備天津蔣燦;父蔣煒順治十七年(1660年)庚子科舉人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乙丑科三甲進士[1]

康熙三十年(1691年)授浙江樂清縣知縣。作風低調簡樸,隻身赴任,立志潔身清廉,革除陋規,聽審訴訟時斷案精明。縣有虎患,為此特別前往祭拜城隍廟

蔣埴所公告〈革除陋例示〉:
照得本縣素心耿介、廉潔自持;去冬蒞任伊始,查得樂邑陋例相沿,幾成錮疾,隨而力加振刷,事事俱要實心實行。
如徵收錢糧向有重,今本縣確遵法馬,一兩止徵一兩、一錢只徵一錢;
或折封間有多出分文者,亦必照數給還。該戶如開徵糧米,除嚴飭書役不許勒索外,本縣亦常親自監收,一照官斛平量,誰敢淋尖踢斛。
即折耗例有贈頭,亦不許私取升斗。此本縣替百姓省一分間費,就替百姓添一分正供,較之歷來似亦無少補。
然此乃我居官職分之所當然,並非矯情干譽。至雜項如奏銷貼費、刑名貼費、顏料、蠟茶硃價、贖緩、架木芽茶貼費,
以及學租銀價、功績聽差役費、各憲轅門工食、修理城垣等銀,舊例俱出里下,今本縣一一照數捐墊,應解者俱已解訖,應發者俱已發訖。
但聞向來俱是管圖催取,茲本縣業已盡數代賠,恐管圖及經管吏胥敢指稱前項名色、按都灑派、私自催收,鄉民不知緣故,
只道還是歷來舊規,仍將使費付給,徒飽蠹腹。合行布告知悉,如有里胥管圖私派擅收,許爾等據實赴縣呈告,
以憑盡法嚴究處死追賍給還,斷不使百姓脂膏供此輩肥家潤身享用。本縣現在密行察訪,書役各情弊定行治罪。
特示。

著作

著有《經書精義》、《肅齋詩文集》、《閩游錄》、《三山草》、《宦海慈航》、《金台問答》、《樂清紀略》、《塞翁雜錄》、《居廬迂語》、《吳越聯吟》等。

家庭

夫人為鄉飲賓沈兆咸女;繼妻為光祿寺吳昌明孫女;側室戴凌濤[2]。有三子:蔣紹鋼蔣應鑨蔣一鍔[1]

參考文獻

  1. ^ 1.0 1.1 婁關蔣氏本支錄右編 吳縣蔣德驊 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 中國國家圖書館中華古籍資源庫. 
  2. ^ 卷一百七十五•名媛卷•戴凌濤. 江蘇詩徵. 戴凌濤:字文姬,又字文淑,江都人,蔣塞翁簉室,著有《綠窗遺稿》。 
  • 光緒《樂清縣志》卷七·職官·文職·頁十九
  • 民國《吳縣志》卷六十八上·列傳六·長洲縣·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