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毓秀(1891年3月20日—1959年12月16日),別名蘇梅,女,廣東省新安縣西鄉鄉屋下村(今為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樂群村)人,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第一位女性律師、第一位省級女性政務官及地方法院女性院長與審檢兩廳廳長。

鄭毓秀
鄭毓秀
出生(1891-03-20)1891年3月20日
 大清廣東省新安縣
逝世1959年12月16日(1959歲—12—16)(68歲)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市
職業清末民初革命家、政治家、法官、律師
政黨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配偶魏道明
1927年結婚—1959年結束

生平

革命與留學

鄭毓秀的父親是清朝戶部官僚鄭文治,家境富裕。鄭毓秀幼年學習儒學,研讀四書五經,後來到天津市由美國女傳教士主持的天津崇實女塾教會學校念書,開啟對西方生活及西式教育的認識。1905年(光緒31年),她到日本留學,其間經廖仲愷介紹加入中國同盟會。1911年(宣統3年)歸國,擔任革命派暗殺要人任務的聯絡員等職務,曾參加京津同盟會分會暗殺袁世凱計劃。1912年(民國元年)1月,暗殺袁世凱行動開始前,受到京津同盟會分會的緊急指示而中止,改爲刺殺良弼而取得成功,鄭毓秀在其中也作出了貢獻。[註 1]

同年中,鄭毓秀到法國勤工儉學。1914年,她在巴黎學習法律,1917年得到巴黎大學法學碩士學位,隨即加入法國法律協會。1919年,據説出席巴黎和會的中國代表團在壓力下準備簽署凡爾賽條約,時任代表團隨員的鄭毓秀在簽字日的前日即6月27日組織留學生數百人包圍首席代表陸徵祥養病所在的聖·克盧德醫院,要求中國拒絕簽字[註 2]。1925年,她獲得巴黎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成爲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女性法學博士,也是目前有確切資料可查的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註 3]此後她被北京政府任命為駐歐調査委員,同年中歸國。

歸國後的活動

歸國後,她和留學時代的友人魏道明上海公共租界合作開設律師事務所。她也成爲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女性律師。1926年(民國15年),南方政府派的大學教授楊杏佛被上海當局逮捕之際,鄭毓秀擔任其辯護律師,使其獲得釋放。同年4月,她當選西山會議派的國民黨第二屆候補中央監察委員。

1927年(民國16年)4月,鄭毓秀任江蘇省政務委員會委員,年末成爲上海臨時法院院長,但未就任。政治前途上,她接連被遴選為國民黨上海市黨部委員,江蘇省政務委員會委員,並升任到江蘇地方檢察廳廳長。此外,她還兼上海法政大學校長。同年8月,她和魏道明結婚。1928年,她任國民政府駐歐特使,特別負責中國和法國的雙邊友好事務。同年中歸國,11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員,是51名立委中僅有的兩名女性之一(另一位為宋美齡)。其間她任民法編纂委員,為五位編纂委員中唯一的女性,在起草中華民國民法草案時特別提出增加多條女性權利保護條文。[3]

晚年

以後鄭毓秀曾任建設委員會委員、賑災委員會委員。抗日戰爭爆發後,她兼教育部次長。1942年,其夫魏道明任駐美國大使,她隨行赴美國。1943年她任各國援華會名譽主席。戰後,她和魏道明一同回國。民國37年(1948年)1月,鄭毓秀投身第一屆立法委員的選舉,角逐上海市全國分區立委。並於1月28日,獲得全市152,275張選票,當選上海市的立法委員。魏辭任台灣省政府主席後的1948年(民國37年)末,夫婦一同移居巴西。後來因商業失敗等原因,她們夫婦又一同到了美國。

1954年,鄭毓秀發現罹患癌症。1959年12月16日,鄭毓秀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市去世。享年68歲。

家庭

註釋

  1. ^ 同盟會上層認爲南北議和的妨害者不是袁世凱而是良弼。[1]
  2. ^ 據説6月28日簽約時刻逼近時,鄭毓秀在陸徵祥寓所的後花園中曾折下一段玫瑰樹枝,藏在衣服中,頂住陸徵祥的後腰說「你要是簽字,我的這支手槍亦不能寬恕你」。[1]實際上,顧維鈞等代表團內的多數人均力主拒絕簽字,中國國內的輿論也一致聲言拒簽,陸徵祥拒絕簽字的意向固已明朗。而據《顧維鈞回憶錄》記錄,1919年6月27日在聖·克盧德聚眾事件中被留學生圍困及被鄭毓秀恐嚇的是代表團秘書長岳昭燏,並非陸征祥。
  3. ^ 關於鄭毓秀的博士論文,胡適在其日記中曾經記錄過他從友人口中聽聞的軼事,指出鄭毓秀博士論文乃王寵惠代作,答辯時漏洞百出。[2]不過目前還沒有其他資料佐證胡的說法。

參考資料

引用

  1. ^ 1.0 1.1 中国第一个女律师竟刺杀过袁世凯(图). 半島晨報. 中新網. 2011-04-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1-07). 
  2. ^ 蔡登山. 胡適日記中的鄭毓秀——「讀人閱史」之三. 全國新書資訊網. 2009-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1-07). 
  3. ^ 人物傳奇|「民國女漢子」鄭毓秀. 2022-07-31 [2022-07-31] (中文). 
  4. ^ 王志強. 萬千星輝楊盼盼. No. 2035. 明報周刊. 2007-11-10. 

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