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官,明清掌管醫學事務的衙門官吏。

歷代沿革

明代[1]

醫學。府正科一人,從九品。州典科一人。縣訓科一人。洪武十七年置,設官不給祿。

清代[2]

醫學。府正科,州典科,縣訓科,各一人。俱未入流。由所轄有司遴諳醫理者,咨部給劄。宣統元年,奉天模範監獄成,置醫務所所長,省府正科。

參考資料

  1. ^ 《明史》卷七十五 志第五十一/職官四/醫學
  2. ^ 《清史稿》卷一百十六 志九十一/職官三 外官/醫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