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逢(?—?),字不詳,稷州扶風(今陝西省扶風縣)人。

貞元五年(789年)盧頊榜進士。二十年,官盩厔尉。[1]憲宗元和年間,為咸陽縣尉[2]後為大理評事。元和八年,以殿中侍御史充任荊南節度使從事。《全唐詩》存其詩五首。

註釋

  1. ^ 元稹《天壇詩》自注
  2. ^ 唐會要》卷七八「諸使」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