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逢(?—?),字不详,稷州扶风(今陕西省扶风县)人。

贞元五年(789年)卢顼榜进士。二十年,官盩厔尉。[1]宪宗元和年间,为咸阳县尉[2]后为大理评事。元和八年,以殿中侍御史充任荆南节度使从事。《全唐诗》存其诗五首。

注释

  1. ^ 元稹《天坛诗》自注
  2. ^ 唐会要》卷七八“诸使”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