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州 (北周)
北周天和三年(568年)置;隋朝時廢;武周大足元年(701年)復置,治所在漢源縣(今四川省漢源縣北,明朝時廢入黎州)。神龍三年(707年)黎州廢,開元四年(716年)復置。天寶初年,改漢源郡,乾元初年,復稱黎州。下轄大渡河兩岸三縣十一城,黎州都督府領五十五州,為劍南西部邊防要地;明朝洪武八年(1375年),改黎州長官司,又升黎州安撫司,萬曆時降為黎州千戶所;清朝初年,改為黎大千戶所,雍正八年(1730年),改置清溪縣。
唐朝黎州轄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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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年 | 漢源縣、飛越縣[1]、陽山縣[2] |
706年 | 漢源縣、飛越縣(陽山縣改屬巂州) |
707年 | 廢除黎州,漢源縣、飛越縣改屬雅州 |
716年 | 漢源縣、飛越縣、陽山縣(復置黎州) |
668年 | 漢源縣[3]、(廢除飛越縣)、陽山縣(改為通望縣) |
780年 | 漢源縣、通望縣(復置飛越縣) |
869年 | 漢源縣、通望縣[4]、飛越縣 |
- 唐朝黎州刺史(都督)
註釋
參考資料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唐代卷》
- 《唐刺史考全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