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州 (北周)
北周天和三年(568年)置;隋朝时废;武周大足元年(701年)复置,治所在汉源县(今四川省汉源县北,明朝时废入黎州)。神龙三年(707年)黎州废,开元四年(716年)复置。天宝初年,改汉源郡,乾元初年,复称黎州。下辖大渡河两岸三县十一城,黎州都督府领五十五州,为剑南西部边防要地;明朝洪武八年(1375年),改黎州长官司,又升黎州安抚司,万历时降为黎州千户所;清朝初年,改为黎大千户所,雍正八年(1730年),改置清溪县。
唐朝黎州辖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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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年 | 汉源县、飞越县[1]、阳山县[2] |
706年 | 汉源县、飞越县(阳山县改属巂州) |
707年 | 废除黎州,汉源县、飞越县改属雅州 |
716年 | 汉源县、飞越县、阳山县(复置黎州) |
668年 | 汉源县[3]、(废除飞越县)、阳山县(改为通望县) |
780年 | 汉源县、通望县(复置飞越县) |
869年 | 汉源县、通望县[4]、飞越县 |
- 唐朝黎州刺史(都督)
注释
参考资料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
- 《唐刺史考全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