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武帝
齊武帝蕭賾(440年—493年8月27日),字宣遠,齊高帝蕭道成長子,母劉智容。南齊第二任皇帝,病死時54歲,葬景安陵。年號永明。
齊武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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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治 | 482年4月11日-493年8月27日(11年138天) | ||||||||||||
出生 | 440年 | ||||||||||||
逝世 | 493年8月27日 | (52—53歲)||||||||||||
安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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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權 | 南齊 |
生平
早年
太子時期
前期統治
武帝十分關心百姓疾苦,即位後,就下詔說:「比歲未稔,貧窮不少,京師二岸,多有其弊。遣中書舍人優量賑恤。」不久,再次下詔說,「水雨頻降,潮流薦滿,二岸居民,多所淹漬。遣中書舍人與兩縣官長優量賑恤。」
第二年,他又下詔酌情遣返軍中的囚徒,大赦囚犯,對於百姓中的鰥寡和貧窮之人,要加以賑濟。他提倡並獎勵農桑,災年時,還減免租稅。在位第四年,他下詔說: 「揚、南徐二州,今年戶租三分二取見布,一分取錢。來歲以後,遠近諸州輸錢處,並減布直,匹準四百,依舊折半,以為永制。」
武帝還下令多辦學校,挑選有學問之人任教,以培育人們的德行。武帝以富國為先,不喜歡遊宴、奢靡之事,提倡節儉。他曾下令舉辦婚禮時不得奢侈。
齊武帝登基後,延續其父蕭道成的檢籍政策。那些被認為有假的戶籍,都須退還本地,稱為「卻籍」。核查出本應服役納賦而戶籍上造假的,便恢復原來的戶籍,繼續承擔賦役,稱為「正籍」。檢籍政策雖然增加了賦稅,卻嚴重傷害了庶族地主的利益。
公元485年富陽唐寓之為此起兵叛亂,雖然這次叛亂被齊武帝迅速平息,但檢籍的政策依然受到庶族的激烈反對。最終,在490年,齊武帝被迫妥協,宣佈「卻籍」無效,對因為「卻籍」而被發配戍邊的人民准許返歸故鄉,恢復劉宋升明時期戶籍所注的原狀。
後期統治
武帝對於其後事,特意下詔說:「我識滅之後,身上著夏衣,畫天衣,純烏犀導,應諸器悉不得用寶物及織成等,唯裝復裌衣各一通。常所服身刀長短二口鐵環者,隨我入梓宮。祭敬之典,本在因心,東鄰殺牛,不如西家禴祭。我靈上慎勿以牲為祭,唯設餅、茶飲、乾飯、酒脯而已。天下貴賤,咸同此制。未山陵前,朔望設菜食。陵墓萬世所宅,意嘗恨休安陵未稱,今可用東三處地最東邊以葬我,名為景安陵。喪禮每存省約,不須煩民。百官停六時入臨,朔望祖日可依舊。諸主六宮,並不須從山陵。內殿鳳華、壽昌、耀靈三處,是吾所治制。」
齊武帝時,還與北魏通好,邊境比較安定。高帝和武帝的清明統治使江南經濟也有了一定的發展,社會也暫時安定。
大體而言,齊武帝是一個英明剛斷的君主。他基本繼承了齊高帝的作風,對外崇尚節儉,努力實施富國政策。[1]
家庭
父母
- 父:齊高帝蕭道成
- 母:高昭皇后劉智容
兄弟
- 二弟 蕭嶷:豫章文獻王,母高昭皇后劉智容。
- 三弟 蕭映:臨川獻王,母謝貴嬪。
- 四弟 蕭晃:長沙威王,母謝貴嬪。
- 五弟 蕭曅:武陵昭王,母羅太妃。
- 六弟 蕭暠:安成恭王,母任太妃。
- 七弟 蕭鏘:鄱陽王,母陸修儀。
- 八弟 蕭鑠:桂陽王,母袁修容。
- 九弟 :未命名,早亡。
- 十弟 蕭鑑:始興簡王,母何太妃。
- 十一弟 蕭鈞:衡陽王,母區貴人。
- 十二弟 蕭鋒:江夏王,母張淑妃。
- 十三弟 :未命名,早亡。
- 十四弟 :未命名,早亡。
- 十五弟 蕭銳:南平王,母李美人。
- 十六弟 蕭鏗:宜都王,母何太妃。
- 十七弟 :未命名,早亡。
- 十八弟 蕭銶:晉熙王,母陸修儀。
- 十九弟 蕭鉉:河東王,母張淑妃。
后妃
- 皇后
- 武穆皇后裴惠昭(正室,追封)
- 妃嬪
子女
- 子
影視形象
延伸閱讀
[編]
註釋
參見
齊武帝 出生於:440年逝世於:4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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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治者頭銜 | ||
前任: 齊高帝 蕭道成 |
南齊皇帝 483年-493年 |
繼任: 南郡王 蕭昭業 |
中國南部君主 483年-49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