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武帝
齐武帝萧赜(440年—493年8月27日),字宣远,齐高帝萧道成长子,母刘智容。南齐第二任皇帝,病死时54岁,葬景安陵。年号永明。
齐武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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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治 | 482年4月11日-493年8月27日(11年138天) | ||||||||||||
出生 | 440年 | ||||||||||||
逝世 | 493年8月27日 | (52—53岁)||||||||||||
安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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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 | 南齐 |
生平
早年
太子时期
前期统治
武帝十分关心百姓疾苦,即位后,就下诏说:“比岁未稔,贫穷不少,京师二岸,多有其弊。遣中书舍人优量赈恤。”不久,再次下诏说,“水雨频降,潮流荐满,二岸居民,多所淹渍。遣中书舍人与两县官长优量赈恤。”
第二年,他又下诏酌情遣返军中的囚徒,大赦囚犯,对于百姓中的鳏寡和贫穷之人,要加以赈济。他提倡并奖励农桑,灾年时,还减免租税。在位第四年,他下诏说: “扬、南徐二州,今年户租三分二取见布,一分取钱。来岁以后,远近诸州输钱处,并减布直,匹准四百,依旧折半,以为永制。”
武帝还下令多办学校,挑选有学问之人任教,以培育人们的德行。武帝以富国为先,不喜欢游宴、奢靡之事,提倡节俭。他曾下令举办婚礼时不得奢侈。
齐武帝登基后,延续其父萧道成的检籍政策。那些被认为有假的户籍,都须退还本地,称为“却籍”。核查出本应服役纳赋而户籍上造假的,便恢复原来的户籍,继续承担赋役,称为“正籍”。检籍政策虽然增加了赋税,却严重伤害了庶族地主的利益。
公元485年富阳唐寓之为此起兵叛乱,虽然这次叛乱被齐武帝迅速平息,但检籍的政策依然受到庶族的激烈反对。最终,在490年,齐武帝被迫妥协,宣布“却籍”无效,对因为“却籍”而被发配戍边的人民准许返归故乡,恢复刘宋升明时期户籍所注的原状。
后期统治
武帝对于其后事,特意下诏说:“我识灭之后,身上著夏衣,画天衣,纯乌犀导,应诸器悉不得用宝物及织成等,唯装复袷衣各一通。常所服身刀长短二口铁环者,随我入梓宫。祭敬之典,本在因心,东邻杀牛,不如西家禴祭。我灵上慎勿以牲为祭,唯设饼、茶饮、干饭、酒脯而已。天下贵贱,咸同此制。未山陵前,朔望设菜食。陵墓万世所宅,意尝恨休安陵未称,今可用东三处地最东边以葬我,名为景安陵。丧礼每存省约,不须烦民。百官停六时入临,朔望祖日可依旧。诸主六宫,并不须从山陵。内殿凤华、寿昌、耀灵三处,是吾所治制。”
齐武帝时,还与北魏通好,边境比较安定。高帝和武帝的清明统治使江南经济也有了一定的发展,社会也暂时安定。
大体而言,齐武帝是一个英明刚断的君主。他基本继承了齐高帝的作风,对外崇尚节俭,努力实施富国政策。[1]
家庭
父母
- 父:齐高帝萧道成
- 母:高昭皇后刘智容
兄弟
- 二弟 萧嶷:豫章文献王,母高昭皇后刘智容。
- 三弟 萧映:临川献王,母谢贵嫔。
- 四弟 萧晃:长沙威王,母谢贵嫔。
- 五弟 萧曅:武陵昭王,母罗太妃。
- 六弟 萧暠:安成恭王,母任太妃。
- 七弟 萧锵:鄱阳王,母陆修仪。
- 八弟 萧铄:桂阳王,母袁修容。
- 九弟 :未命名,早亡。
- 十弟 萧鉴:始兴简王,母何太妃。
- 十一弟 萧钧:衡阳王,母区贵人。
- 十二弟 萧锋:江夏王,母张淑妃。
- 十三弟 :未命名,早亡。
- 十四弟 :未命名,早亡。
- 十五弟 萧锐:南平王,母李美人。
- 十六弟 萧铿:宜都王,母何太妃。
- 十七弟 :未命名,早亡。
- 十八弟 萧𨱇:晋熙王,母陆修仪。
- 十九弟 萧铉:河东王,母张淑妃。
后妃
- 皇后
- 武穆皇后裴惠昭(正室,追封)
- 妃嫔
子女
- 子
影视形象
延伸阅读
[编]
注释
参见
齐武帝 出生于:440年逝世于:4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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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治者头衔 | ||
前任: 齐高帝 萧道成 |
南齐皇帝 483年-493年 |
继任: 南郡王 萧昭业 |
中国南部君主 483年-49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