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寶可夢系列

由Jimmy-bot在話題繼續探討港譯「寵物小精靈」的問題上作出的最新留言: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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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擴充

我看完日文版介紹後,覺得中文版並未提及pokemon誕生前的歷史和過程,所以把該部分日文原文翻譯成中文版本,包括概說及前史部分, pokemon原本的交貨期為1991年,並非1997年,已作出修改。

各地差異

  • 我把常見的台港中差異列出來,如果以後要開新頁面,請把它貼在對應的地方(這一篇有誰可以幫忙的~)

寵物小精靈 純白鎮 夢夢 皮卡超 奇異種子 車厘龜 利基亞 火箭兵團 精靈球 沙加 掌門 練功場 場主 深灰市 淺藍市 秋色市 艾莉嘉 麗姿 黃金市 常磐市 科拿 小渡 Andychay2 15:42 2006年7月23日 (UTC)

把動畫版拆出去吧

介紹太長了,新開一個條目會比較好。另外我會從英文維基翻譯一部分條目過來(很想寫城市)。 hikari[[User_talk:長樂未央|(這裏找我 *^ ^*)]] 05:54 2006年9月16日 (UTC)

  • 報告長官,我有此打算,但是因為動畫這部份很亂,所以我打算等我有時間再整理移出成新頁面(如果你認為要立刻移走,也是可以討論的)。城市部份,建議你從開新頁面-寵物小精靈地區(←直接點吧,已經翻譯成簡體了)。創建後,記得放在寵物小精靈的最底端的相關條目,加油,趕快寫喔^^。Andychay2 15:11 2006年9月17日 (UTC)
    • 原來已經移了,那...改天我再去整理整哩,期待你那頁寵物小精靈地區的誕生唷^^。Andychay2 15:59 2006年9月17日 (UTC)

爭議那邊

爭議那邊的宗教的基督教請把資料來源加上去,還有不要寫啥麼『尤其是那些基督教徒。與新教徒相比天主教並未鬆弛對寵物小精靈的看法。』 這種句子能放在維基嗎?基督教分成很多宗派,不要一竿子打翻一條船—金肅 (留言) 2008年6月21日 (六) 05:11 (UTC)回覆

關於關注度問題而提出的合併方案

由於寵物小精靈屬性寵物小精靈球技能學習器徽章_(寵物小精靈)均有關注度問題將有可能被提刪,所以建議將其合併為一個大「設定」章節或設定列表進行保存,並剔除一些瑣碎的可能攻略信息,追加簡單的遊戲系統(如操作,劇情與場館流程的介紹等),以提高保留的可能性。以上——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26日 (三) 04:01 (UTC)回覆

官方譯名相關

中國譯名

精靈寶可夢?。。我勒個去。。-治癒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1:41 (UTC)回覆

「精靈寶可夢」?我聽都沒聽過— PurpleHyacinth 2012年8月16日 (四) 00:50 (UTC)回覆
「精靈寶可夢」由中國大陸則於2010年底時原「寵物小精靈」改成「精靈寶可夢」當譯名,據說在中國大陸發行Pokémon之前要重新命名,主要原因就是大家熟悉的「寵物小精靈」、「寵物小精靈」的中文譯名已經被其他企業在很多領域搶先進行了商標註冊。可以說本次「寶可夢」大陸地區重新譯名是不得已而為之。--斗黎古凱亞納 2012年8月16日 (四) 06:46 (UTC)回覆

關於大陸官譯對維基的影響

本詞條原本是給正體/繁體維基開路的,但是「精靈寶可夢」官譯並不是所有的「寵物小精靈」簡單簡繁轉換就可以的,除了用於標題翻譯為「精靈寶可夢」外其他地方都是使用「寶可夢」的,所以我打算用大陸官譯替換掉「寵物小精靈」,通過簡繁轉換再轉換回寵物小精靈。在該討論頁下得到3個同意回復我將進行修改。14.212.90.96留言2013年9月6日 (五) 12:24 (UTC)回覆

同大陸的情況一樣,香港的也是除標題外直接使用小精靈……14.212.82.176留言2013年9月7日 (六) 04:03 (UTC)回覆
大陸官譯極少使用,依據方針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電子遊戲),此處應使用通用名稱「寵物小精靈」,而不是「寵物小精靈」或「精靈寶可夢」。—Chiefwei - - - 2013年9月7日 (六) 04:42 (UTC)回覆
該詞條是一個系列,如果按通用度算97年「寵物小精靈」的動畫引進明顯早於04年的「寵物小精靈」譯名的出現,照理應該改為寵物小精靈。既然是一個系列,而且在官方中文電子遊戲出現之前就出現了「系列相關的」「高通用度」「官方中文名稱」,優先度明顯比「寵物小精靈」高。而且改成寶可夢也不是破壞詞條╮(╯▽╰)╭14.212.82.176留言2013年9月7日 (六) 05:27 (UTC)回覆
98年是寵物小精靈,00年是寵物小精靈,還沒算上香港播動畫片對廣東地區的影響呢。14.212.82.176留言2013年9月7日 (六) 05:48 (UTC)回覆
通用度和時間無關,僅僅是指通用程度。您也是大陸人,目前在大陸最為通用且幾乎是唯一通用的名稱是哪個,相信不用在下多費唇舌。請您按方針執行,不然在下可以理解為破壞。—Chiefwei - - - 2013年9月7日 (六) 05:49 (UTC)回覆
同樣高通用度的「寵物小精靈」和「口袋XX」,用時間定奪又有何不妥當。並且香港繁體部分單純使用字詞轉換也有不符合當地用語習慣的地方。14.212.82.176留言2013年9月7日 (六) 06:23 (UTC)回覆
「寵物小精靈」在大陸通用度遠低於「口袋XX」,遊戲方面從未有稱「寵物小精靈」習慣,而動畫您可以看看即將出的新番,幾乎一致都是翻譯為「寵物小精靈」,這已能說明問題。—Chiefwei - - - 2013年9月7日 (六) 07:00 (UTC)回覆
順帶說一句,「寵物小精靈」這一譯名同樣源於90年代,與遼藝版「寵物小精靈」同期,遠早於「寵物小精靈」。況且,方針並不認可按時間定奪,通用度只關注當下。—Chiefwei - - - 2013年9月7日 (六) 07:03 (UTC)回覆
就算是依據方針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電子遊戲),也應該選用更接近pocket monster的口袋怪獸而並非寵物小精靈吧?monster本身就很少譯作妖怪,在這部作品中更是和妖怪沾不上邊。122.239.36.205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6:12 (UTC)回覆
請仔細看看方針,哪個譯名正確不在我們的討論範圍,我們只選擇最通用的譯名。—Chiefwei - - - 2013年10月9日 (三) 08:54 (UTC)回覆
清清楚楚寫着「對於通用譯名,若存在與官方原文名稱相符的名稱,則不應使用非官方名稱」(「不應使用非官方名稱」應該是表述不當)這句話的意思很明確是表示在通用名中選取更合理的而並非更通用的。122.239.59.248留言2013年10月10日 (四) 04:39 (UTC)回覆
中文命名規範第一條就白紙黑字寫着「使用最為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第二條也寫明「譯名翻譯是否正確」不屬於討論範圍。您說的這一條是為了避免出現某些不恰當的俗稱(比如「命令與征服:泰伯利亞黎明」),現在的表述方式的確會造成誤解,稍後會做修正。—Chiefwei - - - 2013年10月10日 (四) 05:27 (UTC)回覆
順帶一提,在下不認為「寵物小精靈」是與官方原文名稱不符的名稱。—Chiefwei - - - 2013年10月10日 (四) 05:33 (UTC)回覆
我也沒說不符合,但怎麼說都是口袋怪獸更貼近原名吧?122.239.34.147留言2013年10月10日 (四) 08:44 (UTC)回覆
但是通用程度遠低於寵物小精靈啊。—Chiefwei - - - 2013年10月11日 (五) 08:27 (UTC)回覆

隨着官方中文遊戲公佈,本案至此應可塵埃落定。當然,在媒體完全改口之前,理論上現在移動條目還有點為時尚早,但也許早一點也無妨。—Chiefwei - - 2016年2月27日 (六) 10:39 (UTC)回覆

質問

chiefwei,你自己說過要遵守詞條名先到原則,卻把詞條移動到了「寵物小精靈系列」,我沒看懂你什麼意思。14.144.96.94留言2014年8月20日 (三) 11:54 (UTC)回覆

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電子遊戲),摘錄如下:
1. 使用最為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對於外文遊戲通常即是由發行商或代理商確定的官方譯名,但如果代理商影響力較弱,導致其官方譯名通行程度遠低於通用譯名(多見於中國大陸),應選用通用譯名命名(例如中國大陸譯名馬里奧系列)。
2. 鑑於華語各地區遊戲譯名往往不同,條目命名地域歸屬由編寫者「先到先得」,並通過地區詞轉換解決譯名差異問題。
3. 台灣、港澳地區命名使用繁體中文,中國大陸、新馬地區使用簡體中文。除技術限制外,條目命名應與轉換後名稱之一相符
5. 若遊戲與其衍生跨媒體作品(如動漫等)原名相同而中文譯名不同,應以遊戲譯名為準
之前的轉換名就是寵物小精靈系列,現在只是把轉換名和條目名相統一而已。—Chiefwei - - - 2014年8月20日 (三) 12:30 (UTC)回覆

大陸標題譯名。

消息顯示在剛公佈此系列於中國大陸的新動向時,其所用的尾三字的發音是以近似原文發音/英譯發音而非中文漢字發音來念。是否需要添加旁註標記?——C933103(留言) 2015年7月11日 (六) 07:05 (UTC)回覆

中文和日語不同,沒有人可以自行規定漢字的讀音。—Chiefwei - - 2015年7月11日 (六) 13:19 (UTC)回覆
[來源請求] ? ——C933103(留言) 2015年7月11日 (六) 17:12 (UTC)回覆
日語漢字讀音多變且隨意,起名時可以脫離原漢字自行規定與其完全無關的讀音。中文漢字的讀音是死的,怎麼讀都是按詞典來,中國大陸尤其如此。—Chiefwei - - 2015年7月12日 (日) 01:35 (UTC)回覆
並沒有規定漢字讀音,僅僅是發行官方規定了標題的讀法。從CCTV6播放的動畫就知道了。來源略。218.13.32.105留言2016年3月1日 (二) 15:21 (UTC)回覆

大陸命名

我想知道是哪個機構命名了「精靈寶可夢」這種別口的詞。表示無語。--Leiem留言2016年3月2日 (三) 14:35 (UTC)回覆

「精靈寶可夢」不是代理譯名,而是官方譯名,任天堂自己這樣翻的,跟中國方面無關--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3月2日 (三) 14:50 (UTC)回覆
無論如何,這篇文章都要重新定位,以前的寵物小精靈跟寵物小精靈,全部都要重定向。雖然大家感到不愉快,包括我本人在內亦同感,但沒有辦法。 2016年3月9日 (三) 16:45 (UTC)回覆
目前僅遊戲適用了官方譯名,動畫及漫畫可等相關代理商響應再作修改,不衝突。183.28.10.72留言2016年3月9日 (三) 19:40 (UTC)回覆
本以為這是大陸的行為其他的譯名能挺住,現在任天堂決定了沒辦法必須改了。--Qa003qa003留言2016年3月15日 (二) 09:07 (UTC)回覆
但不能明確只有遊戲的,還是包括改編。如果改編也有跟進的話,就肯定是全部媒體系列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15日 (二) 09:21 (UTC)回覆

關於3月10日血洗翻修

有重大意見請跟topic,沒有就請允許我做個悲傷的表情。 作為一個負責任的IP用戶,我會跟進你們的意見的:-D 183.28.10.72留言2016年3月9日 (三) 22:39 (UTC)回覆

不小心弄的小毛病可能有點多,請大家看到順手修下,蟹蟹。
關於生物「寶可夢」這一稱呼沿用於CCTV6播出版本的用法,儘管在CCG EXPO展播的劇場版也有使用「精靈寶可夢」的完整說法,但我相信6台播出的譯配版是更接近官方的意圖的,和香港的「小精靈」說法是完全一樣的。我建議在目前的情況下,在動畫/漫畫等代理商尚未做出反應的,相關詞條下的生物「小精靈」也使用縮寫,並使用手工轉換適配簡中「寶可夢」和繁體「寵物小精靈」(當然,標題另轉)。218.13.32.105留言2016年3月9日 (三) 23:21 (UTC)回覆

Template:Pokemon formal issue 編輯其他相關詞條請用模板。218.13.32.105留言2016年3月11日 (五) 05:57 (UTC)回覆

寵物小精靈、神奇寶貝條目被大規模移至精靈寶可夢

有關寵物小精靈、神奇寶貝條目被大規模移至精靈寶可夢,雖然精靈寶可夢定為全球華文譯名,但寵物小精靈和神奇寶貝也是沿用多年的正式譯名,有沒有必要作出如此大的改動?抑或從第七世代開始才使用精靈寶可夢。-日月星辰【留言簿】 2016年3月13日 (日) 18:39 (UTC)回覆

理論上除了系列和第七代外,其他改編及第六代以下遊戲可以使用ACG命名常規3的規則不用移動命名。不過現在感覺已經變成混亂了。還是到時叫人來討(撕)論(逼)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14日 (一) 02:02 (UTC)回覆
@Lucas two風中的刀劍光子加農砲KyleRGiggs:,先叫着這幾個。還有一批自把自為的IP,招呼不到,他們自便就是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14日 (一) 02:05 (UTC)回覆
@油条烧饼麻花:。——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14日 (一) 02:06 (UTC)回覆
我認為官方中文是必要的。官方譯名的問題我希望大家不要把它看成是某個地區的產物,畢竟我們更熟悉的是「寵物小精靈」這個名字,我們的主張可能有不同(事實上我本人也非常支持雨傘以及太陽花等),但我希望大家能把寶可夢看成一個音譯,因為它寫做寶可夢,但它卻不讀作bǎo kě mèng、bou2 ho2 mong4或者ㄅㄠˇ ㄎㄜˇ ㄇㄥˋ,而是讀作Pokémon。就像多啦A夢/多啦A夢/多啦A夢一樣,按照藤子·F·不二雄的遺願將原來的阿蒙、小叮噹、機器貓轉為了全球同一的發音Doraemon。 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夠接受這個譯名,因為回憶並未有隨着讀音的轉換而消失,而升華成與世界相連的經驗。油條燒餅麻花留言2016年3月14日 (一) 03:19 (UTC)回覆
好夢夢的想法。但就ACG和遊戲命名常規來看,只有七代遊戲和系列名被官方聲明了中文,而六代以下遊戲及改編都只有正式譯名或常用譯名,所以只有七代遊戲和系列才需要考慮移動命名,其他依照命名常規來看,都暫沒需要移動。而且遊戲命名常規也提到,譯名是否信達雅不影響命名移動,所以任何認為讀音優美為由的都省着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14日 (一) 04:38 (UTC)回覆
@油条烧饼麻花:,突然想起,再補充一句,不要用WP影響現實,而是WP反映現實。只有七代遊戲和總系列名(可能)存在官方翻譯,而且還有常用名稱,不一定要移動。而改編及六代以下遊戲,一官方翻譯不明確;二同樣有常用名稱存在,實際上也暫沒有移動的需要。所以希望明白這一點。正如Chiefwei所說。——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14日 (一) 08:42 (UTC)回覆
認同「不要用WP影響現實,而是WP反映現實。」個人看法是漫畫和動畫按照各地區代理商的最新規範譯名為準比較好,遊戲這方面,既然港任已經表態,作為一個傳承的系列,譯名最好還是應用一致的新規範比較好。否則有可能造成第一次接觸的用戶混淆。油條燒餅麻花留言2016年3月17日 (四) 11:10 (UTC)回覆
如果官方譯名普及得力的話,這樣的移動是遲早的事,但問題是目前這個時間點還是太早(嚴格說來精靈寶可夢系列的移動都太早)。在沒有可靠來源佐證前幾代譯名的情況下,有生造譯名之嫌。—Chiefwei - - 2016年3月14日 (一) 04:49 (UTC)回覆
認同,WP不是一成不變的,但不是現在。對於六代以下遊戲的移動的確太早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14日 (一) 05:14 (UTC)回覆
確實稍早,但是應用新的規範代替舊的規範……我覺得早一點還是可以的。另外動畫漫畫個人認為按照原來各代理商的習慣比較好,但是遊戲既然已經規範化了,wiki百科自然也要跟着官方來,任何的事也是按照香港任天堂……去產生。油條燒餅麻花留言2016年3月17日 (四) 11:05 (UTC)回覆
個人是認為至少動漫的部分可以先別移動,待日後再說,反正目前該說明的主條目也說明得差不多了。Lucas two留言2016年3月14日 (一) 07:47 (UTC)回覆

關於寵物小精靈(精靈寶可夢)條目的攜帶獸一詞......

你們贊同攜帶獸這個名字和其他常用譯名相提並論嗎?因為都有同一位用戶堅持要將攜帶獸與精靈寶可夢、寵物小精靈、寵物小精靈、寵物小精靈這些常用譯名並論,我試着跟他說攜帶獸一詞不適合與其他譯名並論以補述替代,他還是堅持要將攜帶獸與其他譯名並論,明明各大討論網(包含日本)就沒啥人在用的詞也硬要說有人在用。或許攜帶獸是官方曾提出的用詞,但官方也只用過這一次,而已這且這詞的普及度及官方地位(僅出現於動畫裏設定裏一次,且之後官方就未曾用過)怎麼說都很有爭議,就連日本維基主條目也都半字未提,還是專門條目以一句帶過,這樣以補述替代不是比較恰當。 Lucas two留言2016年7月13日 (三) 13:31 (UTC)回覆

因為透過Google一搜,就可以知道攜帶獸(攜帯獣)就是在指Pokemon,不管在日文區或是中文區使用情況皆是一把抓的有人卻要極力的掩蓋。另外日文維基的オーキド・ユキナリ也提到了三句,所謂「一句帶過」不是睜着眼睛說謊嗎?

日文:

中文:

其實搜尋結果各有數十頁,這些還是抽樣而已。光子加農砲留言2016年7月13日 (三) 14:28 (UTC)回覆

用Google搜尋了一下,果然如同我在編輯裏所說的,首頁跟K島病PO有關的文就佔去了九點九成......。另外日文搜攜帶獸,並非只會出現寵物小精靈,還會出現攜帶電獸這一作品,且從數量來看,明顯只有一小部分領域的人在使用(用Google搜尋其他譯名,到了十幾頁都還是相關內容(甚至包含近期的精靈寶可夢也是),然而用攜帶獸搜則已脫離相關內容),說很多人在使用未免言過其實(你給的那些都只是零星的例子,甚至有些還只是標題攜帶獸內文卻是其他譯名,實際上就是各大討論網極少會以攜帶獸來代指寵物小精靈),和其他譯名並論明顯不適合,既然想提,才想說採折衷的補述方式,日文維基百科不也是用類似的方式。By the Way,他也不是什麼官方漢字,這誤解頗大......。Lucas two留言2016年7月13日 (三) 15:29 (UTC)回覆

但從第2頁起就看得到PTT與百度的頁面。攜帶獸搜尋結果還是Pokemon相關頁面佔最大宗與最前頭,知名度夠就好了,不必一定要跟那樣一樣多。神奇寶貝、寵物小精靈可是代理商選用的名字,中文區民間自主流傳的名子怎麼可能跟代理商用發行商品、新聞稿與宣傳撐起來的量一樣多。
《ポケットモンスター The Animation》是寵物小精靈動畫腳本首藤剛志寫的,封面與標題都使用動畫版的標題與角色外形,如果這都不是官方作品,那麼寵物小精靈動畫也不能算是官方作品了。光子加農砲留言2016年7月13日 (三) 16:42 (UTC)回覆
WP:可靠來源。論壇帖子的說法沒有任何參考價值。—Chiefwei - 2016年7月14日 (四) 13:33 (UTC)回覆

非論壇帖子的使用例:【趣聞】寵物小精靈都市傳說大合集!(6)光子加農砲留言2016年7月14日 (四) 23:32 (UTC)回覆

這依然不是可靠來源,而且一兩條可靠來源也不能證明是「常用譯名」。—Chiefwei - 2016年7月15日 (五) 11:41 (UTC)回覆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即使網絡上再怎麼通行,但只要沒有出現在你所認定的可靠來源上就不算常用譯名?比如說Warframe官譯為星際戰甲,但民間譯為戰爭框架,但是維基百科只能收星際戰甲而不能收戰爭框架,這樣常用譯名不就等於只能填前官譯了嗎?。光子加農砲留言2016年7月15日 (五) 12:07 (UTC)回覆

WP:可靠來源,一件事講三遍很累誒。「戰爭框架」的譯名有大量新聞媒體(可靠來源)可供查證[1]。 —Chiefwei - 2016年7月15日 (五) 12:45 (UTC)回覆

根據WP:可靠來源,中文維基百科沒有說過不能引用外文資料當文獻,可以拿包括《ポケットモンスター図鑑》與 《ポケットモンスター The Animation》當作來源把該詞放在日文別名上。而中文區對在ACG圈也會直接使用裏面的漢字,這樣也能當作中文常用譯名的來源。光子加農砲留言2016年7月16日 (六) 09:46 (UTC)回覆

當然可以引用外文文獻,但不可能引用外文作為「譯名」,這完全不符合邏輯。其他ACG作品怎麼處理是他們的事,本案顯然就是沒有可靠中文來源可以佐證。總之,我同意Lucas two的看法,攜帶獸不應列入譯名。—Chiefwei - 2016年7月16日 (六) 10:41 (UTC)回覆

漢字文化圈的漢字本來通用度就很高,從古至今直接拿日文漢字當作譯名的例子也很常見,例如:幽遊白書、遊戲王、北斗之拳。這沒有什麼不合邏輯的地方。反而是網絡上有的名稱卻不能用,而且主題還不是一個知識觀念上的正確與否,而是一個民間譯名卻無法被放上,稍微正式的出版物當然會去用官譯,這反而才不合邏輯。不過,只少它能放在日文別名上。光子加農砲留言2016年7月16日 (六) 11:30 (UTC)回覆

立刻停止編輯戰

@220.142.82.12桄榔你們倆鬧夠了沒?不知道討論頁幹什麼用的? -KRF留言2017年4月24日 (一) 15:43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精靈寶可夢系列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8月7日 (二) 10:35 (UTC)回覆

建議改名:「精靈寶可夢系列」→「精靈寶可夢」

精靈寶可夢系列」 → 「精靈寶可夢」:「精靈寶可夢」五字即可使人聯想到該條目所描述之內容為一作品系列;目前「精靈寶可夢」為「精靈寶可夢系列」的重定向頁。--三天境留言2019年5月10日 (五) 13:15 (UTC)回覆

建議改名:「精靈寶可夢系列」→「精靈寶可夢」

精靈寶可夢系列」 → 「精靈寶可夢」:該條目由系列作構成,且我隨便搜尋一下,都可以找到有可靠來源使用"精靈寶可夢/寶可夢/寵物小精靈系列"一詞的介紹。例如[2][3]。--218.166.71.139留言2019年5月30日 (四) 14:01 (UTC)回覆


  無共識--Iokseng留言2019年6月24日 (一) 00:26 (UTC)回覆
[4]這裏有再另外討論了,移動為"精靈寶可夢系列"應沒什麼問題。218.166.57.40留言2019年7月2日 (二) 13:57 (UTC)回覆
關於此頁面的條目名稱,先前就已在討論頁討論,結果明明討論頁是贊成的人較多(其他則表達意見),也有官方引述來源,卻被管理員強制以無共識結束,甚至被禁止移動長達一年,這樣沒問題嗎? 桄榔留言2019年6月28日 (五) 16:11 (UTC)回覆
因最初執行移動保護的管理員是我,這裏解釋一下禁止移動的原因:我在保護請求看到一項請求,指該條目被反覆移動多次,說明存在命名爭議,故以移動保護制止潛在編輯戰並期待討論結果。又因為幾次移動時間跨度大,不見有停歇的跡象,故選擇較長的期限。若對移動保護有不同意見,亦可提出,管理員理應執行社群共識.
關於後來討論頁上的移動請求討論,我的看法是:一位支持者提到首作與系列本身同名的問題,但下方意見反駁了這個論據,指出首作與系列不同名。至於其他可以導致更名的理據,請各位在此討論。--Tiger留言2019年6月29日 (六) 12:47 (UTC)回覆
「精靈寶可夢」這詞本身能包含很多意思,加上系列會比較明確,「精靈寶可夢系列」一詞也確實很多人使用(包含官方,討論區裏有給連結)。至於首作名稱問題,首作就是叫「精靈寶可夢/寵物小精靈」啊,「紅.綠版」則是版本名稱。桄榔留言2019年6月30日 (日) 13:12 (UTC)回覆
這裏先提出一點,在第七世代以前,並沒有所謂官方中文,由於任天堂總社對日本以外的市場採取消極態度,任由代理商、子公司自行發揮,所以兩岸三地有多種譯名,包含台灣也存在兩種版本的譯名,要拿哪一個譯名為準都會有問題,所以「首座與系列作不同名」這個理由恐怕是站不住腳的。而第七世代以後,因為任天堂總社的態度改變,高調、甚至可以說強硬地發表了「官方中文名」,精靈寶可夢這個官中以很高的頻率出現在各類宣傳品中,玩家社群對此譯名的使用也具有相當數量,因此也不存在官中因為使用率過低而會被常用譯名取代的問題,以「精靈寶可夢系列」為條目名稱應該沒有什麼問題。風鳴留言2019年6月30日 (日) 13:30 (UTC)回覆
那麼我想把「有使用者建議將精靈寶可夢移動至精靈寶可夢系列」這個模板放上去,有人可以幫忙放嗎? 桄榔留言2019年7月4日 (四) 15:18 (UTC)回覆
名稱又要換了,依據[5][6],中文官方已經逐漸將名稱改為「寶可夢」了,所以寶可夢應該從重定向改為作品系列,精靈寶可夢精靈寶可夢系列都改為重定向,精靈寶可夢 (消歧義)也變得可有可無,要改的頁面還不少。-KRF留言2019年8月2日 (五) 10:46 (UTC)回覆

建議改名:「精靈寶可夢」→「寶可夢」

精靈寶可夢」 → 「寶可夢」:The Pokémon Company(總公司:東京都港區六本木 代表取締役社長:石原恆和)自2019年8月1日(星期四)起,將逐步變更「精靈寶可夢」的名稱為「寶可夢」。同時,也製作發佈了「寶可夢」的標記設計。[7]。--78.159.99.208留言2019年10月1日 (二) 17:16 (UTC)回覆

建議改名:「寶可夢」→「寶可夢系列」

寶可夢」 → 「寶可夢系列」:見上方討論。--Lopullinen留言2019年10月7日 (一) 10:37 (UTC)回覆

The Pokémon Company變更「精靈寶可夢」的簡體字名稱為「寶可夢」

The Pokémon Company(總公司:東京都港區六本木 代表取締役社長:石原恆和)自2019年8月1日(星期四)起,將逐步變更「精靈寶可夢」的名稱為「寶可夢」。同時,也製作發佈了「寶可夢」的標記設計。[8]—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19年10月1日 (二) 16:14 (UTC)之前加入的。

建議移動:「寶可夢」→「寶可夢系列」

如題,在寶可夢討論區已有許多人有同樣的意見,由於先前只是放上移動模板並遭封禁,還煩請管理員處理一下。 桄榔留言2019年10月6日 (日) 15:13 (UTC)回覆

譯名轉換錯誤

自從任天堂將「精靈寶可夢」更名為「寶可夢」之後,本條目以香港繁體顯示時,標題會顯示為「小精靈系列」。請幫忙更正。--吳宗錡留言2019年12月27日 (五) 14:48 (UTC)回覆

字詞轉換的修改

我將港譯的系列名從寵物小精靈轉換為了寶可梦,而在其它地方保留了作為正式譯名的寵物小精靈,儘可能的在應該使用官方譯名的場合進行了統一,官方在港的譯名應該也是寶可夢,在發行的港版上還有可以參見[1][2]之類

--太西浜留言2021年1月2日 (六) 14:06 (UTC)回覆

繼續探討港譯「寵物小精靈」的問題

幾年過去了,Viu使用的名字亦是寶可夢。時過境遷,我覺得沒有必要再為一些執念而堅持非官方譯名的問題吧。我覺得正如達拉斯牛仔被官方指定中文名稱為達拉斯獨行俠一樣吧。--

要聊嗎 2022年11月7日 (一) 14:20 (UTC)回覆

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22年11月#迪士尼樂園及相關條目的中國大陸譯名可參考,且已提及寵物小精靈。--Factrecordor留言2022年11月8日 (二) 11:43 (UTC)回覆
說句無關的,上一個使用這種簽名的人可是被維基媒體基金會封了啊--有困擾的話,就讓魔女用魔法幫你排憂吧! 2022年11月12日 (六) 18:5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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