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隨機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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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化回答曾於2006年9月26日通過新條目推薦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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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目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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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行問卷訪問,怎樣處理敏感課題?(自薦,非翻譯)--Johnson Lau 09:41 2006年9月24日 (UTC)
- (+)支持--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09:53 2006年9月24日 (UTC)
- (+)支持--Ffn 10:12 2006年9月24日 (UTC)
- (!)意見,我有點想投反對,因為你已經是在同一天自薦兩篇文章,不過找不到可批駁之處 (對不起,我是一個很討厭自薦的人)。居港權問題那個事例我認為你最好在條目中言明那是事例,而且好像長了一點。 派翠可夫 (我的討論處) 10:26 2006年9月24日 (UTC)
- (!)意見, 以現在的制度, 不自薦是絕對沒有可能被推薦的. 要寄望一篇新文章可以在五天內有人發現並放到這裏, 根本是沒有可能的事, 過了五天就算再好也沒有機會了 (看看下面空難的一篇就知道). 如果說我同一天自薦兩篇, 只是因為我一天寫了兩篇吧. 如果我可以一天寫十篇不太差的, 我都會放上來. 中文維基的問題不是文章太多, 而是太少了. 關於居港權的問題我會修改一下--Johnson Lau 13:10 2006年9月24日 (UTC)
- (:)回應,「以現在的制度, 不自薦是絕對沒有可能被推薦的」,這句似乎說不過去。我拿創作獎還不到一個月,可從來沒有自薦過。另外,中文維基條目太少,我完全贊成,太多的是質量不好的條目。 派翠可夫 (我的討論處) 13:16 2006年9月24日 (UTC)
- (:)回應, 只要沒有用馬甲來為自己投票, 自薦不應該有問題. 如果中文維基條目太少, 質量不好的條目太多, 那麼能在這裏通過的文章愈多便愈好了. 隨機化回答我寫了接近五小時, 如果15分鐘可以一個stub, 便可以寫二十條了.--Johnson Lau 13:40 2006年9月24日 (UTC)
- 看不出自薦有何不妥。普天下的撰稿人向媒體投稿就是自薦,有幾個人有幸被編輯三顧茅廬來邀請投稿?無視條目質量,僅僅是因為自薦招致的反對票,在我看來是屬無辜,鄙人將自動跟一支持票對沖。守夜者 19:21 2006年9月24日 (UTC)
- 問題不是他自薦,而是一天自薦兩次。而且還沒有人真投下反對票。 派翠可夫 (我的討論處) 01:23 2006年9月25日 (UTC)
- 「一天兩次」觸犯了維基的何規何條?您一天能夠自薦10條,只要質量夠格,本人不吝嗇10張贊成票。守夜者 03:08 2006年9月25日 (UTC)
- 我從來也不自薦。 派翠可夫 (我的討論處) 03:55 2006年9月25日 (UTC)
- 如果因為內容不好, 有人提意見, 投反對票, 我非常樂意接受指教; 但如果投反對票是因為寫得太多, 我真的難以理解了. 一天兩次自薦的唯一原因, 就是因為一天寫了兩篇; 如果限制了一天只能自薦一篇, 我便只會一天寫一篇; 如果不能自薦, 我可能懶得寫了. 不敢妄言這對維基有什麼損失, 大概就是條目計數少了一兩篇吧. 如果說我沽名釣譽, 那就是沽名釣譽吧, 這種吃不飽的東西也有人搶着要, 也是有趣的事 --Johnson Lau 04:22 2006年9月25日 (UTC)
- 正因如此,所以我不能投反對票而只能提意見。 派翠可夫 (我的討論處) 04:30 2006年9月25日 (UTC)
- 你的意見也許無異於說一個人不要寫得太多可推薦文章吧. 即使這未必是你的本意, 但你想清楚其實就有這個意思.--Johnson Lau 04:39 2006年9月25日 (UTC)
- 我不反對這個解讀。 派翠可夫 (我的討論處) 04:44 2006年9月25日 (UTC)
- wiki有種東西叫做激勵特別貢獻, 你有權不encourage別人, 但請不要discourage任何以認真態度寫作的人. 我還有很多東西要寫, 你也一直會在這裏見到我, 除非你替我寫我要寫的條目, 或替別人寫他們要寫的條目, 否則請不要叫人寫少一點. 我的話到此為止 --Johnson Lau 11:09 2006年9月25日 (UTC)
- 我不反對這個解讀。 派翠可夫 (我的討論處) 04:44 2006年9月25日 (UTC)
- 你的意見也許無異於說一個人不要寫得太多可推薦文章吧. 即使這未必是你的本意, 但你想清楚其實就有這個意思.--Johnson Lau 04:39 2006年9月25日 (UTC)
- 正因如此,所以我不能投反對票而只能提意見。 派翠可夫 (我的討論處) 04:30 2006年9月25日 (UTC)
- 如果因為內容不好, 有人提意見, 投反對票, 我非常樂意接受指教; 但如果投反對票是因為寫得太多, 我真的難以理解了. 一天兩次自薦的唯一原因, 就是因為一天寫了兩篇; 如果限制了一天只能自薦一篇, 我便只會一天寫一篇; 如果不能自薦, 我可能懶得寫了. 不敢妄言這對維基有什麼損失, 大概就是條目計數少了一兩篇吧. 如果說我沽名釣譽, 那就是沽名釣譽吧, 這種吃不飽的東西也有人搶着要, 也是有趣的事 --Johnson Lau 04:22 2006年9月25日 (UTC)
- 我從來也不自薦。 派翠可夫 (我的討論處) 03:55 2006年9月25日 (UTC)
- 「一天兩次」觸犯了維基的何規何條?您一天能夠自薦10條,只要質量夠格,本人不吝嗇10張贊成票。守夜者 03:08 2006年9月25日 (UTC)
- 問題不是他自薦,而是一天自薦兩次。而且還沒有人真投下反對票。 派翠可夫 (我的討論處) 01:23 2006年9月25日 (UTC)
- 看不出自薦有何不妥。普天下的撰稿人向媒體投稿就是自薦,有幾個人有幸被編輯三顧茅廬來邀請投稿?無視條目質量,僅僅是因為自薦招致的反對票,在我看來是屬無辜,鄙人將自動跟一支持票對沖。守夜者 19:21 2006年9月24日 (UTC)
- (:)回應, 只要沒有用馬甲來為自己投票, 自薦不應該有問題. 如果中文維基條目太少, 質量不好的條目太多, 那麼能在這裏通過的文章愈多便愈好了. 隨機化回答我寫了接近五小時, 如果15分鐘可以一個stub, 便可以寫二十條了.--Johnson Lau 13:40 2006年9月24日 (UTC)
- (:)回應,「以現在的制度, 不自薦是絕對沒有可能被推薦的」,這句似乎說不過去。我拿創作獎還不到一個月,可從來沒有自薦過。另外,中文維基條目太少,我完全贊成,太多的是質量不好的條目。 派翠可夫 (我的討論處) 13:16 2006年9月24日 (UTC)
- (!)意見, 以現在的制度, 不自薦是絕對沒有可能被推薦的. 要寄望一篇新文章可以在五天內有人發現並放到這裏, 根本是沒有可能的事, 過了五天就算再好也沒有機會了 (看看下面空難的一篇就知道). 如果說我同一天自薦兩篇, 只是因為我一天寫了兩篇吧. 如果我可以一天寫十篇不太差的, 我都會放上來. 中文維基的問題不是文章太多, 而是太少了. 關於居港權的問題我會修改一下--Johnson Lau 13:10 2006年9月24日 (UTC)
- (!)意見插一句,鄙視在數票支持票之後繼續投支持票的用戶,支持勇於投反對票的用戶,對自薦無異議,對一日多投無異議。另根據目前本頁規則限定,投反對票者無解釋投票理由的義務。 --Ffn 12:00 2006年9月25日 (UTC)
- (:)回應.根據目前本頁規則限定,投支持票者無需理會之前有多少人投支持票; 反對而不解釋, 被反對者根本無從辯護, 有違Wikipedia:文明中"民主的討論方式"原則.--Johnson Lau 16:55 2006年9月25日 (UTC)
- (+)支持,但是英文維基連結錯誤。 -- てんくうのおか(talk) 10:33 2006年9月24日 (UTC)
- (!)意見, 已為英文版補上一個stub, 餘下的留待有心人寫了. --Johnson Lau 13:56 2006年9月24日 (UTC)
- (+)支持--蜜蜂 (Talk) 11:43 2006年9月24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