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權限申請/方針草案


Patrol及Rollback
權限申請方針

2008.12.01-200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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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用於有關「新頁面巡查權」(Patrol)及「回退權」(Rollback)的開放與否,申請門檻,以至申請辦法的討論及投票。

議題

因為兩個權限的層次差不多,故合一討論。有關兩權的開放,根據較早以前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的相關討論,將會有以下的議題需要討論及/或投票。有遺漏者,請於「其他討論」提出。

  1. 是否開放巡查權及回退權?
    • 已於互助客棧中作初步討論及投票 2008.12.01-2009.01.04 取得共識
  2. 巡查權限及回退權限申請門檻
    • 討論由2008.12.13開始至2009.03.01結束
    1. Wikipedia:投票/巡查權及回退權的門檻應否相同
      • 投票始於2009.01.29且終於2009.02.12
    2. Wikipedia:投票/巡查權及回退權的門檻
      • 投票始於2009.02.14且終於2009.02.28
  3. 兩權之產生辦法
    • 討論由2009.02.13開始至2009.04.09結束
    1. Wikipedia:投票/巡查權的產生辦法
      • 投票由2009.03.15開始至2009.03.22結束
    2. Wikipedia:投票/回退權的產生辦法
      • 投票由2009.03.15開始至2009.03.22結束
    3. 進一步確認巡查權的產生辦法
      • 投票由2009.04.02開始至2009.04.09結束
  4. 是否需要此二權的解任制度?
    • 討論由2009.02.14開始並於2009.03.10結束,而投票則始於2009.03.03終於2009.03.10
  5. 兩權之解任門檻及辦法
    • 討論由2009.03.11開始並於2009.04.17結束

兩權討論自2008.12.01開始,經過138天的馬拉松式討論,於2009.04.17全部結束。

較早前的討論存檔 (其他議題)

「Rollback」與「Rollbacker」之翻譯

討論存檔

過了一星期,觀乎上面的初步投票,暫無人反對開放「Rollback」權限的情況下,我相信此事項是可以進一步討論的。而其中一樣本人認為需要進一步討論的是「Rollback」與「Rollbacker」之中文譯名。在上所列的「恢復」是過往所作出的翻譯。但此名是否真切反映了一個擁有「Rollback」權限的用戶的職責何在?如非,在下希望各位提出建議。此名將會用於多處,敬希各位注意及提出建議。—J.Wong 2008年12月20日 (六) 09:29 (UTC)[回覆]

不如叫做「恢復員」?—JNIV 2008年12月22日 (一) 10:18 (UTC)[回覆]
現在MediaWiki:Group-rollbacker有個默認的名字:回退員。--KEGNS 2008年12月22日 (一) 17:10 (UTC)[回覆]
很像和一般用戶俱有的回退權沒有分別 :P。—J.Wong 2008年12月23日 (二) 05:26 (UTC)[回覆]
不如叫「返回員」?—JNIV 2008年12月23日 (二) 05:44 (UTC)[回覆]
一般用戶都具有的那個權限用正式的名稱來說,應是「撤銷」編輯的權限。因此,用「回退」一詞並沒有什麼不妥,在能夠使用Rollback權限的管理員的頁面上,也顯示的是「回退」。—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12月23日 (二) 06:53 (UTC)[回覆]
支持使用回退員-『Skjackey tse』 2008年12月29日 (一) 12:59 (UTC)[回覆]

其他討論

{{patrol}}及{{rollback}}

本人發現此二模板不能同時使用。請設法解決該問題。--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3月12日 (四) 10:37 (UTC)[回覆]

RESOLVED. 見J.Wong 2009年3月12日 (四) 10:50 (UTC)[回覆]
那麼就是需在同一行使用此二模板。--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3月12日 (四) 11:04 (UTC)[回覆]
不。絕對可單獨使用。—J.Wong 2009年3月13日 (五) 07:52 (UTC)[回覆]
您理解錯了。我的意思是如果同時使用的話,要在同一行里。--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3月13日 (五) 14:28 (UTC)[回覆]

巡查員及回退員當選管理員的情況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是解權?還是保留?如果解權,那麼被罷免的時候怎麼辦?如果保留,一些頁面的有權限人數重複計算怎麼辦?--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3月13日 (五) 14:28 (UTC)[回覆]

我認為巡查員、回退員當選管理員後,其所有的巡查回退權限應移去,因為管理員權限已包含兩項權限。若果出現被罷免情況,可重新對其作出授權。-Advisory 2009年3月13日 (五) 15:22 (UTC)[回覆]
當選後,移去權限。當被除去管理員權限後,可再透過申請獲得此二權限。—J.Wong 2009年3月13日 (五) 16:10 (UTC)[回覆]

兩權討論已經接近尾聲,現提請通過Wikipedia:新頁面巡查Wikipedia:回退功能成為指引方針。請討論,如無異議將於2周後通過此兩頁面為指引方針。--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4月3日 (五) 03:25 (UTC)[回覆]

另請參見Wikipedia:權限申請/方針草案/巡查權及回退權的解任門檻及辦法並參與討論。目前的草案將部分加入WP:PATROLWP:ROLL。--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4月3日 (五) 03:32 (UTC)[回覆]

另外,亦連同Wikipedia:權限申請一併提交,以致兩周後一併成為方針。有反對者,請提出。—J.Wong 2009年4月3日 (五) 04:25 (UTC)[回覆]

WP:ROLL: (+)支持; WP:REQPERM: (+)支持; WP:PATROL: 請修改WP:PATROL#巡查者並建議像WP:ROLL一樣加上 權限的獲得與喪失 章節--Liangent留言 2009年4月3日 (五) 04:45 (UTC)[回覆]
主要是目前解任的方針仍然在討論中,達成共識後便可直接加入了—Ben.MQ 2009年4月3日 (五) 06:59 (UTC)[回覆]
解任的方針仍然在討論不影響現在的內容成為方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3日 (五) 09:19 (UTC)[回覆]
我們預計2周後所有討論都將結束,所以屆時解任的方針肯定會加入到現有頁面中。--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4月3日 (五) 10:07 (UTC)[回覆]

WP:PATROLWP:ROLL作為方針還是指引?--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4月3日 (五) 10:07 (UTC)[回覆]

既然牽涉到授權和解任,應作為方針—Ben.MQ 2009年4月3日 (五) 10:09 (UTC)[回覆]
在下也認為應該作為方針。—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4月3日 (五) 15:27 (UTC)[回覆]

嗯,沒有其他意見了?--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4月10日 (五) 10:47 (UTC)[回覆]

未見反對,已過1周,可以視為達成共識根據討論開始時的說明再過一周—Ben.MQ 2009年4月10日 (五) 13:52 (UTC)[回覆]

無異議。—Dingar (留言) 2009年4月13日 (一) 03:08 (UTC)[回覆]

三項皆(+)支持章·安德魯 (留言) 2009年4月13日 (一) 08:37 (UTC)[回覆]

已有兩周,該提案通過。--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4月17日 (五) 02:59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