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光啟
孫光啟(1550年—1603年),字子貽,號區吳,浙江嘉興府嘉興縣民籍,秀水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孫光啟 | |
---|---|
大明福建布政使司右參政 | |
籍貫 | 浙江嘉興府秀水縣 |
字號 | 字子貽,號區吳 |
出生 |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十月初二日 浙江嘉興府秀水縣 |
逝世 | 萬曆三十年(1602年)十二月十三日 |
墓葬 | 嘉興縣楊墩上九里亭之阡 |
配偶 | 娶徐氏、繼娶吳氏 |
親屬 | (弟)孫光裕 |
出身 | |
|
生平
萬曆元年(1573年)癸酉科浙江鄉試第十四名舉人,十一年(1583年)中式癸未科會試第二百三十六名,二甲第十六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升郎中,十七年(1589年)出為惠州府知府[3],十八年(1590年)因惠州異人王子龍被殺而棄官歸里,十九年(1591年)起為延平府知府,不到任,改濟南府知府,升山東按察司副使、兵備沂州,升福建布政使司右參政,三十年(1602年)十二月卒於官。
軼事
萬曆十八年(1590年),惠州異人王子龍,號稱能點化奇方,兵部右侍郎、兩廣總督劉繼文求之不得,訛稱其為翁源叛賊王子龍,欲以叛臣法誅殺,當時王子龍被惠州府知府孫光啟所囚,卻被劉繼文在獄中滅口,孫光啟棄官而去,後來劉繼文被兵科給事中王德完論劾妄殺無辜而罷歸。孫光啟從廢籍再起,事始得白[4]。
家族
父孫志道,號玉淵。弟孫光裕,萬曆二十九年進士。子孫麟趾,早夭。
參考文獻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惠州府志》
- ^ 《萬曆野獲編·卷29》:妖人王子龍 向來白蓮無為之教盛行,如宋人所謂吃菜事魔者,南北並起,蓋不勝書。惟稍涉時事,展轉蔓延者,姑記其略。己丑年,廣東始興縣人李圓朗者,習先天演禽,自云能剪紙為人馬,飛劍斬人頭,有起死回生之術。因結翁源人王子龍,稱黃巢後裔,祖遺金十二窖,欲與人均用,因以聚眾,托云彌勒下生,至龍南縣亦有從之者。因肆焚掠,攻南雄府不下,虔撫秦耀檄兵討捕,擒斬於陣,事已結矣。至次年庚寅,而兩廣督臣劉繼文,因惠州異人王子龍,能點化奇方,索之不得,詭稱此真王子龍。逃逸未獲,欲以叛臣法誅之。為知府孫光啟所持,乃潛斃之獄。孫棄官去,劉事彰聞,為給事王德完論劾罷歸。光啟從廢籍再起,事始得白。乃知妖妄固當誅滅,即九轉真丹,亦徒足殺身。但兩人同姓名,同在一方,一時並罹非命,真天壤間怪事。劉既弄假成真,失官歸家,尋亦鬱死。大抵燒煉一說,高明士人溺之尤深。往日王曇陽辭世,以不信黃白。男女為第一戒,真療狂格論。曾見一二少年,躬親爐火,被藥物之毒熏腹夭歿,安得見死水銀分毫也?如王子龍遇真仙,授仙術,不幸橫死者,萬中無一。
官銜 | ||
---|---|---|
前任: 王約 |
明朝惠州府知府 萬曆十七年(1589年)上任 |
繼任: 林國相 |
前任: 徐榜 |
明朝濟南府知府 萬曆年間 |
繼任: 沈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