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猷
生平
崇禎九年(1636年)丙子科浙江鄉試四十二名,崇禎十年(1637年)聯捷丁丑科二甲進士,崇禎十七年任遵化道僉事[3],後官至直隸井陘道[4]。曾降大順,後仕清。初任薊遼監軍道僉事[5]。順治元年五月,為監軍副使招撫山東[6]。順治元年七月,擔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山東巡撫[7],疏請將荒地沒為官田,分給流民和守兵屯種,三年後,再行起科。順治二年六月,貶為山東按察使司僉事密雲兵備道[6]。順治二年九月,任河南管河道按察使。順治十三年,遭彈劾罔上行私,革職下獄。四年後,死於獄中。
參考資料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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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首任 |
清朝山東巡撫 順治元年八月 - 順治二年七月 1644年-1645年 |
繼任: 丁文盛 |
前任: 首任 |
清朝湖廣巡撫 順治五年 - 順治八年 1645年-1648年 |
繼任: 遲日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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