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天錫(?—1636年),公純,號默雷[1]直隸常州府武進縣[2]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曹天錫是崇禎三年(1630年)應天鄉試舉人,次年(1631年)聯捷進士[3],吏部觀政,六年(1633年)癸酉獲授莆田知縣,任內設置義田防備旱災,又增建學舍薪給與諸生;其中有幾位由他親自教授的生員都在科舉中式,為他建坊紀念。寧海有荒廢的橋長三十多丈,過河者多入水淹死,他捐出俸祿重修橋樑,立碑為記,崇禎九年(1636年)在任內去世[2] [4]

引用

  1. ^ 《崇禎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進士履歷》:曹天錫,默雷,詩三房,庚子正月初六日生。江陰人,庚午八十八,會一百七十八,三甲二百六十五名。吏部政,癸酉授莆田知縣,丙子卒。曾祖宸。祖應奎。父以隆。
  2. ^ 2.0 2.1 道光《武進陽湖縣合志·卷二十四·人物誌三》:曹天錫,字公純,崇禎辛未進士。知福建莆田縣,置義田備災荒,增學舍廩給諸生。親課藝,其中數科內中式者皆其所獎拔,士因建坊,顏曰:「曹公衡鑒」。寧海橋長三十餘丈,久廢,渡者恆遭漂沒,天錫捐俸成之,有碑記。卒於官。
  3. ^ 道光《武進陽湖縣合志·卷十八·選舉》:崇禎三年庚午科(舉人)……曹天錫 江陰籍,聯捷
  4. ^ 《玉堂薈記》:同年曹天錫,偶於寓所之側,見一婦甚美,使人偵之,則夫沒且欲嫁也,以五十金得之。其婦日索衣飾,曹極力奉之,未幾以天且暑,別遷一寓,婦親擇多不如意,最後一寓稍遠,乃僦之。婦先往,曹在舊寓發諸裝橐,會天雨久之未完,迨完而往,則婦與細軟俱不知所在矣。曹大駭,天已莫,無可如何。明日至其嫁處訪之,杳然無蹤,曹甚悔恨,越數日,其婦忽從外至,曹欲執而尤之,絕無懼色。大言曰:我本有夫婦人,被汝強佔多時,速寫兩無相干一字與我,不然與汝到個是處。曹默然久之,有呵殿者過,婦欲出大叫,曹恐失體,即寫與之而去。同年吳一元云然。

參考文獻

  • 道光《武進陽湖縣合志》·卷十八·選舉志
  • 道光《武進陽湖縣合志》·卷二十四·人物誌三
官銜
前任:
張拱機
明朝莆田縣知縣
1633年-1636年
繼任:
楊兆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