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彪(195年—251年),字朱虎三國曹操之子,母孫姬

生平

建安二十一年(216年),封壽春侯。黃初二年(221年),升為汝陽公。黃初三年(222年),升弋陽王,同年又升吳王。黃初四年(224年),改封壽春縣。黃初七年(226年),魏明帝即位,徙封白馬太和六年(232年)改封楚王

嘉平三年(251年),曹彪與王凌通謀起事對抗掌握魏國實權的司馬氏,最後在六月被司馬懿賜死[1]。享年五十七歲。妃及諸子皆免為庶人,徙平原。曹彪官屬以下及監國謁者坐知情無輔導之義之罪,皆伏誅。國除為淮南郡。此為壽春三叛的第一次叛亂。

兒子

正元元年,皇帝曹髦下詔赦免曹彪家人,封曹彪原世子曹嘉為常山真定王。西晉建立後,曹嘉改封高邑公,官東莞郡太守。與石崇相友善,吏部郎李重啟稱其在魏宗室中才幹、學識次於曹志曹翕,但德行過之。[2]

逸聞

  • 有一次,曹彪參與曹丕的宴會,朱建平為曹彪看相,說:「您將統領藩邦,五十七歲時有刀兵之災。要妥善預防。」
  • 曹植作品《贈白馬王彪》的對象,正是曹彪。
  • 曹彪也喜歡好文學,常常以賈洪為師,對待他比對待三公還尊敬。

評價

  • 司馬懿以曹芳的名義指控曹彪「作籓於外,不能祗奉王度,表率宗室,而謀於奸邪,乃與太尉王凌、兗州刺史令狐愚構通逆謀,圖危社稷,有悖忒之心,無忠孝之意。宗廟有靈,王其何面目以見先帝?朕深痛王自陷罪辜,既得王情,深用憮然。有司奏王當就大理,朕惟公族甸師之義,不忍肆王市朝,故遣使者賜書。王自作孽,匪由於他,燕剌之事,宜足以觀。王其自圖之!」「故楚王彪,背國附奸,身死嗣替,雖自取之,猶哀矜焉。」(《三國志卷二十·魏書·武文世王公傳第二十》)
  • 陳壽:「魏氏王公,既徒有國土之名,而無社稷之實,又禁防壅隔,同於囹圄;位號靡定,大小歲易;骨肉之恩乖,常棣之義廢。為法之弊,一至於此乎!」(《三國志卷二十·魏書·武文世王公傳第二十》)
  • 魚豢:「楚王彪有智勇。」
  • 鍾嶸:「白馬與陳思答贈,偉長與公幹往復,雖曰以莛扣鍾,亦能閒雅矣。」(《詩品》)
  • 胡應麟:「詩未有三世傳者,既傳而且煊赫,僅曹氏操、丕、睿耳。然白馬名存鍾《品》,則彪當亦能詩。又任城武力絕人,倉舒智慧出眾。阿瞞何徳,挺育多才?生子如此,孫仲謀輩詎足道哉! 」(《詩藪》)

相關人物

藝術形象

影視

動漫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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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國志·卷20》,出自陳壽三國志

參考資料

  • 三國志·卷二十·卷二十·楚王彪傳》,陳壽著,中華書局出版,1995年
  • 《三國志·卷二十九·卷二十九·方技傳》,陳壽著,中華書局出版,1995年

註釋

  1. ^ 《三國志·魏志·齊王紀》:六月,彪賜死。
  2. ^ 王隱《晉書》載吏部郎李重啟云:「魏氏宗室屈滯,每聖恩所存。東莞太守曹嘉,才幹學義,不及志、翕,而良素脩潔,性業逾之;又已歷二郡。臣以為優先代之後,可以嘉為員外散騎侍郎。」
前任:
曹魏弋陽王
222年
繼任:
前任:
孫權
曹魏吳王
222年—224年
繼任:
前任:
曹魏壽春王
224年—226年
繼任:
前任:
曹魏白馬王
226年—232年
繼任:
前任:
曹魏楚王
232年—251年
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