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儀

臺灣憲法學者・前司法院大法官

林子儀(1954年1月12日),臺灣著名憲法學者。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碩士,美國康乃爾大學法學碩士、博士,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兼任研究員及前特聘研究員兼所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前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曾任澄社社長(1996-1997年)[1]

林子儀
 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
任期
2003年10月3日—2011年9月30日
提名陳水扁
個人資料
出生 (1954-01-12) 1954年1月12日70歲)
母校康乃爾大學
國立台灣大學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簡介

  • 林子儀大法官自1978年起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任教,其教學及研究之主要領域為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私隱權、資訊科技與基因科技對於憲法基本權利之衝擊等。
  • 近年來,專注於私隱權以及新興科技(如網絡、基因資訊、生物科技)對於法律之影響之研究,並持續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開設課程。
  • 林子儀大法官任期於2011年9月30日屆滿榮退。林子儀大法官於司法院釋字第567號解釋開始擔任大法官工作,至司法院釋字第690號解釋止。主筆解釋文及發表意見書無數,對臺灣的憲政發展以及人權保障有非常大之貢獻,並因此榮獲司法院頒發一等司法獎章。
  • 林子儀教授自2012年1月17日起獲聘為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兼所長,至2019年1月31日退休。現為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兼任研究員。

經歷

主要著作

  • 權力分立與憲政發展(1993)
  • 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元照初版第一刷,1999)
  • 憲法:權力分立(合著)(2003)
  • 其餘另著有多篇學術論文

參考文獻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