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學益
王學益(1495年—1561年),字虞卿,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南京兵部尚書王學夔之弟。
王學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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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工部尚書致仕 | |
籍貫 | 江西吉安府安福縣 |
出生 | 弘治八年 |
逝世 | 嘉靖四十年十二月十二日 |
親屬 | (子)世種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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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江西鄉試第四十二名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會試第四名,登第二甲第十一名進士[1][2]。初授工部都水司主事,改刑部主事,嘉靖十年與戶部主事莊一俊主考陝西鄉試。改兵部武庫司,清理京衛及各省軍伍。遷職方司員外郎,進郎中。十九年十一月升福建按察司副使,不久以陝西軍功量升京職,授應天府府丞,二十四年七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貴州。二十六年閏九月因鎮壓貴州銅仁、湖廣鎮筸叛苗不力,被巡按御史袁鳳鳴彈劾養寇玩兵,詔錦衣衛差官校逮至京師詔獄,後被革職釋放。
之後貴州守臣上其平苗功,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九月起復任南京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十二月改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協管院事,三十年五月升左副都御史、協管院事,三十一年十月升刑部右侍郎,兵部員外郎楊繼盛彈劾嚴嵩十條罪狀,被下獄,由刑部定罪,王學益為嚴嵩黨羽,受其囑託,判處繼盛絞刑。三十二年六月轉左侍郎,三十三年十月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三十四年九月以疾乞休。詔許回籍調理。三十六年三月起復任總理河道右都御史,九月升南京工部尚書,未赴任,因病請休,十月令以右都御史原職致仕。嘉靖四十年去世,享年六十七[3]。
家族
參考文獻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吉安府志》:王學益字虞卿,安福人。嘉靖己丑進士,授都水主事,改武庫,上疏清京衛及各省軍伍,一湔宿滯。遷職方員外,進郎中。時大司馬欲用某為將官,學益執不可,竟從所執,當時兩賢之。林希元陳伐安南,學益寓書毛伯溫,以為東南生靈所系,乞慎動以惠交人。擢福建按察副使,隨論邊功,擢應天府丞、巡撫貴州兼理軍務。適貴之銅仁與湖之鎮筸諸苗構煽,學益得土目心,致宣慰感德誓報。會有擠之者誣以稽怠,被逮,湖貴人士相率陳冤,事乃白,起南院僉都御史,隨改北,轉刑部左右侍郎、南工部尚書,以疾乞休,年六十七卒。所著有《兵曹疏議》、《撫貴按留》撰著。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八年己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