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軏
王軏(1467年—?,字載卿,萬全都指揮使司開平衞(今河北省赤城縣北獨石口)官籍,南直隸江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己未進士,官至南京兵部尚書。
王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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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戶部尚書 | |
籍貫 | 萬全都指揮使司開平衞 南直隸揚州府江都縣籍 |
字號 | 字載卿 |
出生 | 成化三年丁亥四月十四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李氏,繼娶張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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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王軏先世以軍功授虎賁左衞百戶,後調萬全都司開平衞。其父遷居江都定居[1]。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應天府鄉試第六十四名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登會試第四十四名,二甲二十四進士[2],授戸部主事。
正德初年,任工部員外郎。正德五年(1509年),任廣東布政司左參議[3]。正德九年,任山西布政司左參政[4]。正德十一年,任甘肅行太僕寺卿[4]。歷官河南參政[5]。
嘉靖元年(1522年),任山東右布政使[5]。次年改左布政使。同年,入朝擔任順天府府尹。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討伐芒部土官知府隴慰之子隴政叛亂。幷於貴州兵分道進,於水西擒隴政。拜為工部右侍郎,督採大木,建造仁壽宮。工程結束後看,召還擔任戶部右侍郎,勘御馬監草埸,升爲戶部左侍郎[6]。
因平定隴政後,請求設立流官,兵部尚書李鉞等贊同,隨後設立鎮雄府。但不久隴氏部署沙保等攻執洸奪權,巡撫王廷相等攻破。嘉靖帝命伍文定平定,後因朝廷商議不和,命召還。御史戴金於是請求追究最初原因,王軏被罷官[7]。由兵部尚書李承勛舉薦,恢復舊職,總督倉場,再遷南京戶部尚書。御史龔湜彈劾其老悖,吏部則稱王軏居官儉素。明世宗遂指責龔湜妄言。久之,升任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詔舉將材,薦鄭卿、沈希儀等二十一人,皆擢用。四年後,因老乞罷,疏中言享年若干,帝以為非告君體,勒令為民。久之去世[8]。
紀念
家族
曾祖王大海。祖王信,百戶贈千戶。父王英,義官。前母楊氏;嫡母蕭氏;生母徐氏。慈侍下。兄王輔千戶;弟王軾,義官;王輅;王輨[10]。
參考文獻
- ^ 清刻本《歐虞部集·廣陵十先生傳》:王軏字載卿先世以軍功授虎賁左衞百戶後調萬全都司開平衞至父乃來江都家焉爲諸生時父卒哀痛如不欲生因父病嘗思食柿以非時弗得遂終身不食柿弘治己未舉進士授戸部主事……
- ^ 《弘治十二年己未科會試錄》:弘治十二年會試第四十四名 王軌直隸江都縣人監生易第四十五名。
- ^ 明實錄:武宗實錄 ,108卷
- ^ 4.0 4.1 明實錄:武宗實錄 ,137卷
- ^ 5.0 5.1 明實錄:世宗實錄 ,12卷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01):王軏 ,開平衞人,弘治十二年進士。正德初,歷工部員外郎,屢遷山東左布政使。嘉靖初,入為順天府尹。房山地震,軏言召災有由,語多指斥。忤旨切責。尋遷右副都御史。芒部土官知府隴慰死,庶子政與嫡子壽爭立,朝議立壽。政倚烏撒,數搆兵,使人誘殺壽,奪其印。軏請討之。乃會貴州兵分道進,擒政於水西,招降四十九砦。璽書奬勞。時將營仁壽宮,就拜軏工部右侍郎,督採大木。工罷,召還,改戶部。覈九門苜蓿地,以餘地歸之民。勘御馬監草埸,釐地二萬餘頃,募民以佃。房山民以牧馬地獻中官韋恆,軏釐歸之官。奸人馮賢等復獻中官李秀,秀為請於帝,軏抗疏劾之。帝雖宥秀,竟治賢等如律。出覈勛戚莊田,請如周制,計品秩,別親疏,以定多寡,非詔賜而隱佔者俱追斷。戶部尚書梁材採其言,兼幷者悉歸官。稍進左侍郎。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01):初,軏之平隴政也,以隴氏無後,請改設流官,兵部尚書李鉞等然之。遂改芒部為鎮雄府,分置四長官司,授隴氏疎屬阿濟等為長官,而擢重慶通判程洸為試知府。隴氏舊部沙保等攻執洸,奪其印,欲復立隴氏後。巡撫王廷相等破保,洸得還。保子普奴復連烏撒、水西苗攻剽畢節諸衞。帝命伍文定圖之。以朝議不合,召還。御史戴金因言:「芒部改流之議,諸司咸執不可。軏徇洸邪說,違眾獨行,致疆埸不靖。」遂罷軏官。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01):以兵部尚書李承勛薦,起故官,總督倉場,再遷南京戶部尚書。御史龔湜劾軏老悖,吏部言軏居官儉素,搢紳儀表。帝乃責湜妄言。久之,就改兵部,參贊機務。詔舉將材,薦鄭卿、沈希儀等二十一人,皆擢用。居四年,以老乞罷。疏中言享年若干,帝以為非告君體,勒為民。久之卒。
- ^ 明嘉靖二十一年刻本《嘉靖維揚志·卷之七》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二年己未科進士登科錄》
延伸閱讀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