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圖爾·利伯亨舍爾
阿圖爾·利伯亨舍爾(德語:Arthur Liebehenschel,德語發音:[ˈaʁtuːɐ̯ ˈliːbəhɛnʃl̩] (ⓘ);1901年11月25日—1948年1月24日)是一位德國納粹黨黨衛軍軍官,也是奧斯威辛集中營和馬伊達內克集中營的指揮官。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他被波蘭政府判定犯有戰爭罪,並於1948年被處決。
阿圖爾·利伯亨舍爾 Arthur Liebehensche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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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德意志帝國波森省波森 | 1901年11月25日
逝世 | 1948年1月24日 波蘭人民共和國克拉科夫蒙特盧皮奇監獄(Montelupich Prison) | (46歲)
死因 | 絞刑 |
刑事處罰 | 死刑 |
刑事狀況 | 死刑 |
兒女 | 5 |
動機 | 納粹黨 |
定罪 | 反人類罪 |
黨衛軍 | |
效命 | 納粹德國 |
軍種 | 骷髏總隊 |
服役年份 | 1934–1945 |
軍銜 | 上級突擊隊大隊領袖 |
統率 | 奧斯威辛集中營(1943年12月1日 – 1944年5月8日) 馬伊達內克集中營(1944年5月19日 – 1944年7月22日) |
生平
1932年,他加入納粹黨,並於1934年加入黨衛軍,並在骷髏總隊部隊服役。利伯亨舍爾成為利希滕堡集中營的副官,兩年後被調往柏林集中營監察局。1942年,當黨衛軍主要經濟和行政辦公室成立時,利貝亨舍爾被分配到D部(集中營)擔任DI(中央辦公室)負責人。
1943年12月1日,利伯亨舍爾接替魯道夫·霍斯,並被任命為奧斯威辛一號集中營的指揮官。 在繼續大規模處決的同時,他做了一些小的「改進」,包括拆除站立式牢房,並停止將普通囚犯送入毒氣室[1]。奧斯維辛醫務室的囚犯赫爾曼·朗拜因(Hermann Langbein)表示:「大體來說,我們可以確定,即使是那些以前非常嗜血的黨衛軍成員也變得更加保守,因為他們意識到自己的狂熱不一定會被繼續容忍。」
1944年5月8日,霍斯返回奧斯維辛,接替利伯亨舍爾,利伯亨舍爾於1944年5月19日接替馬丁·戈特弗里德·魏斯(Martin Gottfried Weiss),被任命為已經空置的馬伊達內克集中營的指揮官。由於蘇聯進軍波蘭,該集中營解散。
利伯亨舍爾搬遷到意大利的里雅斯特,任職於亞得里亞海海岸行動區 (OZAK) 黨衛軍和警察領導人奧迪洛·格洛博奇尼克(Odilo Globocnik)的辦公室。利伯亨舍爾成為當地黨衛軍人力辦公室主任。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利伯亨舍爾被美國陸軍逮捕引渡到波蘭。利伯亨舍爾在克拉科夫舉行的奧斯威辛審判中被判犯有反人類罪,被判處死刑,隨後於1948年1月24日被處以絞刑[2]。
參考資料
- ^ David Bankier; Dan Mikhman. Holocaust Historiography in Context: Emergence, Challenges, Polemics and Achievements. Berghahn Books. 2008: 560– [30 June 2012]. ISBN 978-965-308-326-4.
- ^ Hermann Langbein. Auschwitz Trials (Cracow). Auschwitz-Birkenau. Jewish Virtual Library. 2013 [24 April 2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20).
Source: Encyclopaedia Judaica. Bibliography: Naumann, Auschwitz (Eng., 1966); H. Langbein, Der Auschwitz-Prozess: eine Documentation, 2 vols. (1965); Brand, in: Yad Vashem Bulletin, 15 (1964), 4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