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徐至琦
由陳仁宏在話題協作改善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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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至琦
我是台灣藝人徐至琦本人的助理, 你們這篇關於她的維基百科內容資訊錯誤, 已經造成了我們很大的損失! 若不更改的話我們考慮提出告訴! 首先 徐小姐是1992年8月15日生, 已經從選美皇后變成中國的華娛衛視的主持人,更已經沒有被媒體繼續稱為腥三寶,此稱呼已經傷害徐小姐的名譽, 而且上面寫的參考資料是來自徐至琦微博, 但那微博是假造的並非徐小姐本人的! 徐小姐本人的微博是 http://weibo.com/1747632492/profile?topnav=1 麻煩請更改這些錯誤的內容以免導致徐小姐名譽受損 --Kaoridonna(留言) 2012年11月26日 (一) 07:01 (UTC)
- 助理小姐你好,不知道該怎麼稱呼你。可能你對維基百科的規則不是太熟悉,所以我想問,「我是台灣藝人徐至琦本人的助理, 你們這篇關於她的維基百科內容資訊錯誤, 已經造成了我們很大的損失!」的你們是指誰?--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11月26日 (一) 07:13 (UTC)
- 本來微博就不是可靠來源來的,而且有錯能舉得出可靠來源(新聞,重點書籍期刊等之類)就能改,而且能避免質疑。——Sakamotosan 2012年11月26日 (一) 07:21 (UTC)
- 助理不一定是小姐……--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26日 (一) 07:23 (UTC)
- 不好意思,我....(淚奔)--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11月26日 (一) 07:33 (UTC)
- 徐至琦的助理,既然您說沒有被媒體繼續稱為腥三寶,那麼我在這些語句上加了「曾經」二字,以此告知大眾這是「過去的情況」。您覺得此方法是否可接受?另外補充一點,請您不要訴諸法律威脅,訴諸法律威脅有可能令您被禁參與維基百科的編輯工作,這樣您不可能在法律以外渠道解決問題。--M940504(留言) 2012年11月26日 (一) 11:28 (UTC)
- 不好意思,我....(淚奔)--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11月26日 (一) 07:33 (UTC)
- 無法接受,而且當初創造「腥三寶」ㄧ詞的媒體「壹周刊」已被她提告二次並被判賠共60萬元,此乃惡意中傷;何況徐目前已不是藝人,而是企業人,需承載社會責任,現況更不該有此誹謗性的形容詞。--經紀公司(留言) 2022年11月10日 (四) 03:05 (UTC)
- 你好:我們並不是「法律威脅」。而是你方幾位維基人反覆強調網上具公信力的媒體報導爲「不中立」但又提不出理由。莫非這些媒體(而且撰稿記者/編輯)均有署名,甚至有「責任編輯」,代表是足夠公信力才會掛名!不是類似時下的網紅稿寫個「編輯部」交稿,因為不真實所以不敢署名。
- 對於徐至琦這類新進企業家來說,過往的商業屢歷極爲重要,是大眾檢視的門檻,更是商場上檢視與快速了解對方的方式;
- 但被你們ㄧ刪再刪(只說媒體們都不中立,但又說不出為何媒體不中立)這已有構成民事侵權之嫌(非刑事誹謗),我們只是直話直說,因為ㄧ晚被刪了幾十次,已幾近無法忍受。
- 請諒解我們的立場,實在無法合理化看待。--經紀公司(留言) 2022年11月10日 (四) 03:26 (UTC)
- 你剛說完我又補了一條來源.....--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11月27日 (二) 02:21 (UTC)
- 「助理不一定是小姐」!這話我與Liberté ou La Mort有同感,蔡依林她身旁助理就是一名男性擔任,可是這麼說起來,會不會變成大家是在討論職業性別議題?覺得頓時間,不知這議題是討論到哪去?--36.232.217.104(留言) 2012年11月27日 (二) 13:29 (UTC)
- 助理不說話我們只好在這裏扯淡。--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11月28日 (三) 03:17 (UTC)
- 「助理不一定是小姐」!這話我與Liberté ou La Mort有同感,蔡依林她身旁助理就是一名男性擔任,可是這麼說起來,會不會變成大家是在討論職業性別議題?覺得頓時間,不知這議題是討論到哪去?--36.232.217.104(留言) 2012年11月27日 (二) 13:29 (UTC)
經歷加入問題
一些經歷描述不能全部寫入 不然會過於瑣碎,也不能使用太過宣傳的用詞--葉又嘉(留言) 2022年11月10日 (四) 02:57 (UTC)
- @ Leslieliu47:,請經紀人來此討論一下 避免違反方針。--葉又嘉(留言) 2022年11月10日 (四) 02:58 (UTC)
- 你好,葉:我是助理非經紀人。經紀人不做(也不會)弄這些網上的東西,只會按老方式做事。這些網上事由助理做。--經紀公司(留言) 2022年11月10日 (四) 03:07 (UTC)
- @Leslieliu47:我想確認一下上面2012年的討論裏面的這個人Kaoridonna是不是你的帳號--~~Sid~~ 2022年11月10日 (四) 03:32 (UTC)
- 不是。我是新助理,不是以前的助理,公司有好幾位助理打理--經紀公司(留言) 2022年11月10日 (四) 03:35 (UTC)
- 好OK。--~~Sid~~ 2022年11月10日 (四) 03:38 (UTC)
- 不是。我是新助理,不是以前的助理,公司有好幾位助理打理--經紀公司(留言) 2022年11月10日 (四) 03:35 (UTC)
- @Leslieliu47:我想確認一下上面2012年的討論裏面的這個人Kaoridonna是不是你的帳號--~~Sid~~ 2022年11月10日 (四) 03:32 (UTC)
- 經歷是宣傳性內容,條目主目前主經商,故應刪除不放入。--Mafalda4144(留言) 2022年11月10日 (四) 03:11 (UTC)
- 這樣標準的話郭台銘條目內容不能寫他跟鴻海、富士康有關係,不是很怪嗎?經歷可以寫(雖然沒有什麼必要性,說拿掉有損商譽真是黑人問號),但應該以傳記式寫成例如「棄影從商」段落,用條列並不妥,這又不是徐本人的履歷表。--Reke(留言) 2022年11月10日 (四) 05:01 (UTC)
- 這樣標準的話郭台銘條目內容不能寫跟鴻海富士康?曹興誠不能寫聯電?
- 這不是很怪嗎?
- 既然徐也已是商人,其過往的經商過程當然有關係,需供大眾檢驗(而且諸多主流媒體早已報導過了)
- 維基只是陳述事實。
- 且我已學習維基人所講的傳記式,而非單純條列。--leslie(留言) 2022年11月11日 (五) 18:35 (UTC)
- 你好,葉:我是助理非經紀人。經紀人不做(也不會)弄這些網上的東西,只會按老方式做事。這些網上事由助理做。--經紀公司(留言) 2022年11月10日 (四) 03:07 (UTC)
- @ Leslieliu47:,請經紀人助理 注意一下來源格式,不要只放上網址,請修正成跟我類似的格式 ,有網址、有標題 、有哪家媒體名字 、新聞時間等。 如果這真是你的工作 應該要學習一下,如何把格式寫的符合維基標準。。。感謝--葉又嘉(留言) 2022年11月11日 (五) 15:24 (UTC)
- 修正她的維基百科並非我的「工作」,而是無償編輯,為了不讓她的重要資料消失因為是長年的公眾形象。
- 好的,但我不知道如何學你講的模式,正摸索中。
- 我剛剛主要是先填上「來源」,以免被某幾個維基人誤以爲不公立來源不明(新聞非常多)。
- 我只填上權威型媒體及主流媒體。
- 謝謝你。--leslie(留言) 2022年11月11日 (五) 18:27 (UTC)
- @Leslieliu47:Help:引用。––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2年11月11日 (五) 18:47 (UTC)
- 請問維基百科能引用臉書嗎?(臉書網址)?
- 關於徐的雅虎搜尋榜佔名,其實「理財週刊」內文已經提過了;當時中彈的台北市市長連勝文是第二,徐至琦是第一位。https://www.moneyweekly.com.tw/Magazine/Info/理財周刊/50674/
- 但榜單的照片,我2天前有上傳維基,但維基人駁回(好像說是什麼非自由版權);
- 但雅虎的「雅虎搜尋榜」已於幾年前被雅虎停用,以往存在時人人可看,理應不存在版權問題了?
- 我這邊有保留當年的榜單圖片,若無法直接用於維基,是否可上傳fb並帶網址於維基?
- 謝謝。--leslie(留言) 2022年11月11日 (五) 19:31 (UTC)
- @Leslieliu47:儘量不要用臉書證明某件事發生過,我個人的意見是其最多可以證明某人說過某事,儘管在實際條目中針對臉書的限制要松一些(沒記錯的話港澳台的很多選舉結果是用的臉書)。一般認為,即便是臉書上有可靠機構認證的言論也會比該機構的網頁稿可信度差一點。後半段的圖片問題,我並不十分清楚(我有了解,但是並不熟悉相關內容,我的理解大致是,你使用截圖工具獲得的圖片仍然遵循該頁面的版權,比如某頁面遵循虛構公司所用的虛構版權,那麼截圖的版權仍然遵循虛構版權,而非進入共有領域或屬於您。除非網頁所有者表明放棄版權,否則維基百科上傳照片可能侵權),在這裏幫您ping一下掛刪的User:Wcam。--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2年11月11日 (五) 21:26 (UTC)
- 維基百科規定在世人物不得使用非自由版權圖片,這包括絕大多數取自網絡的圖片。詳見WP:CRFAQ。--Wcam(留言) 2022年11月11日 (五) 22:55 (UTC)
- 收到,謝謝回覆。--leslie(留言) 2022年11月12日 (六) 05:08 (UTC)
- 謝謝你的回覆。--leslie(留言) 2022年11月12日 (六) 04:34 (UTC)
- Hi 想請問,我想恢復她原百科上的二句人物介紹,請問你會反對嗎?
- 中國大陸媒體曾譽她為《選美三冠王》。2011年,出道半年登上台灣「中國時報-政治版」頭版https://zh.m.wikinews.org/zh-hans/2011%E5%B9%B43%E6%9C%883%E6%97%A5%E5%8F%B0%E7%81%A3%E5%A0%B1%E7%B4%99%E9%A0%AD%E6%A2%9D?fbclid=IwAR05q03mgcF6BjMiozuLssRi5iAvrEUIivY_s2i_WMtLRZz9hz8ps12dGlw&mibextid=Zxz2cZ
- 這應該是她選美及藝人職涯的榮譽與重要事件;均有可靠來源(本就已存在參考資料1、4內文中);具關注度、原維基此二句亦沒有不客觀文字敘述,是中立直述事實。
- 主角昨天,有在粉專提供新的來源(上面的維基新聞網址;報紙照片)再度強化中立可靠事實。https://www.facebook.com/Alina.fans?mibextid=LQQJ4d--Anaboy888(留言) 2022年11月20日 (日) 17:44 (UTC)
- 該條目目前編輯已經鎖定,故暫不開放一般編者編輯,另外雖然有來源,但是如果將其個人經歷全數添加回去會顯得過於瑣碎,這樣讀者在閱讀時也會感覺有點困難,像是在看個人履歷一樣。--陳仁宏today來個🍩吧 2022年11月20日 (日) 20:14 (UTC)
- 你好陳大大,你誤會了,我沒有要「全數」恢復唷!只是恢復三個重要東西,而且管理員也說了這不是固定版本能在討論區討論。這三句都是直述她的職業、稱號、重大新聞事件,應屬合理恢復,請再度參考,這些在她百科存在很久了,以維基客觀中立原則理當被恢復:
- 職業欄補上「選美皇后」;媒體曾譽她為《選美三冠王》;2011年,出道半年登上台灣「中國時報-政治版」頭版
- https://zh.m.wikinews.org/zh-hans/2011%E5%B9%B43%E6%9C%883%E6%97%A5%E5%8F%B0%E7%81%A3%E5%A0%B1%E7%B4%99%E9%A0%AD%E6%A2%9D?fbclid=IwAR05q03mgcF6BjMiozuLssRi5iAvrEUIivY_s2i_WMtLRZz9hz8ps12dGlw&mibextid=Zxz2cZ
- 。
- 這些是她職涯的榮譽與重大新聞事件,均有可靠來源(本就已存在參考資料1、4內文中);符合關注度、原沒有不客觀文字敘述,屬中立直述事實。
- 主角還有在粉專提供新證據(維基新聞網址;報紙照片)再度強化中立可靠事
- --Anaboy888(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1:45 (UTC)
- 該條目目前編輯已經鎖定,故暫不開放一般編者編輯,另外雖然有來源,但是如果將其個人經歷全數添加回去會顯得過於瑣碎,這樣讀者在閱讀時也會感覺有點困難,像是在看個人履歷一樣。--陳仁宏today來個🍩吧 2022年11月20日 (日) 20:14 (UTC)
- 維基百科規定在世人物不得使用非自由版權圖片,這包括絕大多數取自網絡的圖片。詳見WP:CRFAQ。--Wcam(留言) 2022年11月11日 (五) 22:55 (UTC)
- @Leslieliu47:儘量不要用臉書證明某件事發生過,我個人的意見是其最多可以證明某人說過某事,儘管在實際條目中針對臉書的限制要松一些(沒記錯的話港澳台的很多選舉結果是用的臉書)。一般認為,即便是臉書上有可靠機構認證的言論也會比該機構的網頁稿可信度差一點。後半段的圖片問題,我並不十分清楚(我有了解,但是並不熟悉相關內容,我的理解大致是,你使用截圖工具獲得的圖片仍然遵循該頁面的版權,比如某頁面遵循虛構公司所用的虛構版權,那麼截圖的版權仍然遵循虛構版權,而非進入共有領域或屬於您。除非網頁所有者表明放棄版權,否則維基百科上傳照片可能侵權),在這裏幫您ping一下掛刪的User:Wcam。--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2年11月11日 (五) 21:26 (UTC)
- 題外話,其實不是你的工作可以不用管吧?維基百科不是公眾形象的唯一來源。跟傳統媒體關係搞好比較重要。那些資料老實說,沒有很重要,畢竟都是些規模不到一線、二線,產業也不太特殊的公司。藝人轉投資其他事業的一堆,列那幾個對她的公眾形象也沒有什麼幫助。即使無償,只要抱着「為誰誰誰怎麼樣」的想法都不可能寫好維基的,只有「為了讓維基百科更像一部百科全書」才有辦法寫出好作品。--Reke(留言) 2022年11月13日 (日) 07:07 (UTC)
- 嗯,非我的工作,我是法務部門的,維基是我無償編輯。我們提供的僅為媒體曾經大量報導過的主要經商代表作,真實狀況何止於此但我沒寫上也不會去寫。商人企業家明星運動員也好,敘述其代表性的經歷是合理存在:好比鴻海/永齡對郭台銘,藍球對林書豪,這都是需要重點記載的。商人/公司,無分ㄧ線二線三線,她是被媒體廣泛報導的公眾人物,其職涯的重要轉折是該被計載於她的維基百科上。(否則她的百科要寫什麼?三圍嗎)謝謝。--leslie(留言) 2022年11月13日 (日) 07:22 (UTC)
- 如果閣下說的公司不符合關注度標準,那麼建議不要加入。--Sean0115 2022年11月13日 (日) 10:33 (UTC)
- 你好,絕對符合關注度喔!全台媒聯訪+理財週刊+中國國媒-中國網 均有報導。經商的人通常會知道,徐是新進優秀台商。新聞內文均有說明她已售出股權,但仍是藝人從商成功的代表性人物。提醒您:投資跟經營,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藝人投資不奇怪,灑錢就好,但藝人投身經營就很少見,所以當初媒體報這樣大,因為她不只是投資還經營。你若不在商界或對商業無感,很難理解這個意義。謝謝。--leslie(留言) 2022年11月13日 (日) 17:59 (UTC)
- (:)回應:如果沒有獨立於徐君的參考資料,那麼基本上就不符合。--Sean0115 2022年11月14日 (一) 08:56 (UTC)
- 你好,為免專業度不足,今天下午已循問委任律師事務所:符合。另,百科記載徐之選美/演藝/經商爲長期廣受之公評、可認證之事實;懇請勿再度任意刪其重要資料,以免造成百科主角徐小姐不可預期之損失,特此留言轉告表達,謝謝您的關注。--leslie(留言) 2022年11月14日 (一) 09:10 (UTC)
- 維基和律師事務所無關。讀法律的律師是沒有學過維基方針的。--Sean0115 2022年11月14日 (一) 10:00 (UTC)
- Bingo,檢察官跟法官也沒真的學過,老法官甚至完全不懂。但都會知道維基百科是高公信力的網媒(網站),足以影響被描寫的人物。除非您或「反覆」刪除其大眾/傳媒認可重要資料的所謂維基人,能「舉證」其刪除行為是100%按維基百科方針所以刪除她的重要資料+證實 沒有惡意(可能問你認識她本人嗎?為何反複刪除她的資料?有什麼目的?))還有,您也需找ㄧ位有時間耐心聽你教學維基百科方針的律師,see ? 但當事人卻只要做兩件事:(1)證實被反覆刪除了(2)舉證其名譽商譽因此間接受損。--leslie(留言) 2022年11月14日 (一) 10:15 (UTC)
- 維基和律師事務所無關。讀法律的律師是沒有學過維基方針的。--Sean0115 2022年11月14日 (一) 10:00 (UTC)
- 抱歉,我轉述漏掉了幾個字:「修改」與「刪除」定義完全不同。「修改」為合乎維基百科方針的方式(維基化、除贅字)這類不影響當事人聲譽並陳述事實,是合理的;但「刪除」重要資料乃破壞(因人而異);除非刪除者能舉證其刪除的行爲100%合乎維基方針並不帶惡意,才站的住腳。百科爲具公信力的媒介,需以中立/客觀/事實陳述爲標準;而她的百科經我及另外二位維基人整理,符合標準,甚至已過於精簡。謝謝關注。--leslie(留言) 2022年11月14日 (一) 09:25 (UTC)
- 和閣下交流的每一位維基人對於什麼是破壞比閣下清楚多了。請閣下不要胡亂指控他人破壞,謝謝。請詳讀一遍WP:POV、WP:COI的說明。--Sean0115 2022年11月14日 (一) 10:09 (UTC)
- 我不是說「你」破壞,我也忘了是誰大量刪除的,徐本人目前也沒要做任何事。但我被問了幾天實在太煩了也無法做主,今日已詢問公司的執牌律師,回覆如上,單純陳述律師轉達。--leslie(留言) 2022年11月14日 (一) 10:21 (UTC)
- 我可以告訴你大量刪除的那位是有依據方針的,方針同上--Sean0115 2022年11月14日 (一) 10:26 (UTC)
- Hi 想請問,我想恢復她原本百科上的二句人物介紹,請問你會反對嗎?
- 中國大陸媒體曾譽她為《選美三冠王》。2011年,出道半年登上台灣「中國時報-政治版」頭版https://zh.m.wikinews.org/zh-hans/2011%E5%B9%B43%E6%9C%883%E6%97%A5%E5%8F%B0%E7%81%A3%E5%A0%B1%E7%B4%99%E9%A0%AD%E6%A2%9D?fbclid=IwAR05q03mgcF6BjMiozuLssRi5iAvrEUIivY_s2i_WMtLRZz9hz8ps12dGlw&mibextid=Zxz2cZ 。
- 這應該是她職涯的榮譽與重要新聞事件;均有可靠來源(本就已存在參考資料1、4內文中);具關注度、原維基此二句亦沒有不客觀的文字敘述,屬中立直述事實。
- 主角昨天,還有在粉專提供新的來源(維基新聞網址;報紙照片)再度強化中立可靠事實。https://www.facebook.com/Alina.fans?mibextid=LQQJ4d--Anaboy888(留言) 2022年11月20日 (日) 17:30 (UTC)
- 你好,請提供此粉專的「擔保來源」,否則不排除此粉專是愛好者持有,並非她本人持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1日 (一) 11:57 (UTC)
- @HK5201314:我覺得這就沒什麼好質疑,臉書專頁上有出現一個小藍勾勾基本上就是已經有經過身份驗證了,問題是粉專不是可靠來源。--E.D.(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00:35 (UTC)
- @Ephemeral Days:
- 你肯定沒有留意最近就WP:GUNREL的更新,關於 「粉專不是可靠來源」已有詳細解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03:36 (UTC)
- 謝謝你的提醒,只是以現在爭議的狀況下,徐的粉專可靠性也存疑,大概還要補充其他地方的來源吧。--E.D.(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04:00 (UTC)
- 簡單來說,如要使用粉專,需提供能證明帳號真確性的報導或官方網頁,而且還要符合四個要求才能使用。即使能夠提供證明,但來源地位只是第一手。為何不直接使用第二手或第三手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04:09 (UTC)
- 其實原參考資料1、4內文就有了⋯⋯當事人本人在粉專提供新證據再度加強事實,但我覺得恢復它即可--Anaboy888(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1:02 (UTC)
- 這樣的話粉專來源就與四條守則中的第一條抵觸(相關內容無法從其他可靠來源取得)。--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5:08 (UTC)
- (第一條)相關內容怎無法可靠取得呢?本人藍V粉專展示(1)維基百科 (2)這樣大張的實體報紙原況⋯都證明它是可靠的。她粉專網址亦有於百科外部連結處有網址。
- 按你這道理很多百科都不可靠了。--Anaboy888(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5:40 (UTC)
- 你給出了這一句「參考資料1、4內文就有了」,引用1、4內文即可,看不到空間為什麼要引用粉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6:44 (UTC)
- 所以結論是我將其恢復,但不需「重新」引用參考資料1、4,對嗎?
- 我也是懶的再引入她的粉專做新的可靠來源,
- 但認為你剛說的與四條守則中的第一條抵觸(相關內容無法從其他可靠來源取得),在這事為不成立。
- 因爲並非粉專按自己想法描述而已,而是曬出整份清晰報紙證明為可靠來源,其可靠來源為中國時報,並輔佐第四個新證據(wiki),但wiki有爭議性在此不列入。--Anaboy888(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7:01 (UTC)
- 不是按我的道理,是按維基方針及指引。--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6:46 (UTC)
- 你給出了這一句「參考資料1、4內文就有了」,引用1、4內文即可,看不到空間為什麼要引用粉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6:44 (UTC)
- 這樣的話粉專來源就與四條守則中的第一條抵觸(相關內容無法從其他可靠來源取得)。--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5:08 (UTC)
- 對的贊同你,我說的就是你說的意思,現存的參考資料內文其實已證實了,本已不需再證明什麼,也不需崁入粉專,只是恢復它即可,若有需要再加一個,附這個連結(無內文,不構成侵權)即可https://zh.m.wikinews.org/zh-hans/2011%E5%B9%B43%E6%9C%883%E6%97%A5%E5%8F%B0%E7%81%A3%E5%A0%B1%E7%B4%99%E9%A0%AD%E6%A2%9D?fbclid=IwAR3gEGYtYAbwDYj2SINpmpkLtw-IB4ynFwfGuxG2bIn0EeqdNtAIpQvuuaY&mibextid=Zxz2cZ--Anaboy888(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1:16 (UTC)
- 維基百科並非可靠來源,請嘗試尋找其他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5:10 (UTC)
- 請問為何維基百科不是可靠來源?你如何斷定? 另外現已存的2個來源也是可靠的,理財週刊、中國媒體英文版,其實光這2個已是可靠來源,維基百科只是第三個來源。而且百科藍V本人也於粉專抗議,證明這是事實了(但我沒說要加粉專做引入喔),維基該客觀中立講其重要事實。但另外加入該頭版新聞的標題文字明顯能讀到重點。你覺得呢?--Anaboy888(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5:31 (UTC)
- WP:評估可靠性,只需引用 理財週刊、中國媒體英文版 的來源即可,不可引用wikinews 或粉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5:38 (UTC)
- 好的,收到。但原引用的理財週刊、中國媒體英文版,本已存在(參考資料1、4),請問還需要重新贅述引用嗎?還是不需要呢?--Anaboy888(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5:42 (UTC)
- 認同你。我本不想重新引用,因重複的來源不想重複引用,閱讀感清爽 。沒有言語衝狀你的意思,謝謝囉,--Anaboy888(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5:53 (UTC)
- 大大有問題請教:Wikipedia:評估可靠性wiki和新聞群組的貼文。但像她這個wiki是已「被封存」長達12年,顯示為不可變更來自中央社的存檔。仍屬於此範圍嗎?http://www.cnanews.gov.tw/info/twhead.php?mibextid=Zxz2cZ
- 當然原可靠來源1+ 4 +當事人曬出原況清晰報紙反駁,足已充份代表可靠來源了。但我還是想了解剛發問的問題,thx--Anaboy888(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6:15 (UTC)
- WP:評估可靠性,只需引用 理財週刊、中國媒體英文版 的來源即可,不可引用wikinews 或粉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5:38 (UTC)
- 請問為何維基百科不是可靠來源?你如何斷定? 另外現已存的2個來源也是可靠的,理財週刊、中國媒體英文版,其實光這2個已是可靠來源,維基百科只是第三個來源。而且百科藍V本人也於粉專抗議,證明這是事實了(但我沒說要加粉專做引入喔),維基該客觀中立講其重要事實。但另外加入該頭版新聞的標題文字明顯能讀到重點。你覺得呢?--Anaboy888(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5:31 (UTC)
- 維基百科並非可靠來源,請嘗試尋找其他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5:10 (UTC)
- FB藍勾勾就是本人,需本人證件驗證,不會有假, 這常識,不需證明--Firecosmic(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20:12 (UTC)
- 其實原參考資料1、4內文就有了⋯⋯當事人本人在粉專提供新證據再度加強事實,但我覺得恢復它即可--Anaboy888(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1:02 (UTC)
- 我也贊成恢復 : 媒體曾譽她為《選美三冠王》。 2011年3月,徐至琦出道半年,登上台灣「中國時報-政治版」頭版。 職業欄:加上 選美皇后 已有很足夠的可靠來源了,當事人也公開抗議了,就這樣吧--Firecosmic(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20:08 (UTC)
- 關於登上頭版那邊不宜這樣敘述。原文只是說她有登上中時政治版頭版,但目前建議寫法多出了「出道後很快就登上頭版」的意味,跟來源比較是有原創研究外加宣傳成份。
- 另外選美皇后是一種榮銜沒什麼問題,但算「職業」嗎?--Reke(留言) 2022年11月23日 (三) 01:39 (UTC)
- 出道半年此句是恢復原百科存在許久的內容,且承上啟下前一句是2010年10月出道,時間軸是事實,並有參考資料4於內文被提及(就確實很快登上政治版頭版啊時間會說話😂)並無宣傳成份,加上當事人公開發難質疑被偏見對待 = =,我覺得該客觀陳述事實,不淪為編輯戰。
- 我會把職業欄加上選美佳麗(選手職的一種)--Anaboy888(留言) 2022年11月23日 (三) 07:35 (UTC)
- 雖然被封禁了,還是好心解說一下。
- 維基百科存在很久並不是存在合理的理由。很多小問題都因為乏人關注而存在很久,我們只看這寫法合不合方針。
- 維基百科的內容要求要有出處,而不是是不是事實。這可以參看WP:TRUE,其中有很明確提到,即便是可以推理出來的結論,要寫入維基百科也得有一個來源記載這個推理。時間軸是事實,但參考來源沒有寫到「很快、半年之內」這樣的東西。原版加油添醋了。(附參考來源4報導原文:「十年前,徐至琦在《康熙來了》節目爆紅,開啟她的演藝生涯,她傲人的「事業線」及性感的姿態登上《中國時報》政治版頭版,」,完全沒有提到時間點)
- 當事人本身的意見不會被當成什麼好的理由,事實上維基百科只在處理當事人負面內容時可能會考慮當事人意見,至於「沒寫到她有多好」這當事人發言應該被忽略,這是很明顯的利益衝突。
- --Reke(留言) 2022年11月24日 (四) 05:28 (UTC)
- 雖然被封禁了,還是好心解說一下。
- Ok~~但職業欄我會增加的是「選美佳麗」,暱稱欄寫「選美皇后」--Anaboy888(留言) 2022年11月23日 (三) 07:50 (UTC)
- 簡單來說,如要使用粉專,需提供能證明帳號真確性的報導或官方網頁,而且還要符合四個要求才能使用。即使能夠提供證明,但來源地位只是第一手。為何不直接使用第二手或第三手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04:09 (UTC)
- 謝謝你的提醒,只是以現在爭議的狀況下,徐的粉專可靠性也存疑,大概還要補充其他地方的來源吧。--E.D.(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04:00 (UTC)
- 藍勾勾是本人無需質疑,我只是恢復而非新增⋯被砍的這幾句事實已在維基好多年了看記錄便知--Anaboy888(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1:05 (UTC)
- @HK5201314:我覺得這就沒什麼好質疑,臉書專頁上有出現一個小藍勾勾基本上就是已經有經過身份驗證了,問題是粉專不是可靠來源。--E.D.(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00:35 (UTC)
- 我也贊成恢復 : 媒體曾譽她為《選美三冠王》。 2011年3月,徐至琦出道半年,登上台灣「中國時報-政治版」頭版。 職業欄:加上 選美皇后 已有很足夠的可靠來源了。--Firecosmic(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20:10 (UTC)
- 你好,請提供此粉專的「擔保來源」,否則不排除此粉專是愛好者持有,並非她本人持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1日 (一) 11:57 (UTC)
- Hi 除了恢復二句上述的人物介紹;在職業欄,我想額外加上「選美皇后」,這應該是主角的代名詞了,應豪無疑問。請問你會反對嗎?謝謝你。--Anaboy888(留言) 2022年11月20日 (日) 17:49 (UTC)
- 基本上不建議,添加過多個人經歷會變成個人履歷,可能會有「宣傳、褒揚」的情況出現...--陳仁宏today來個🍩吧 2022年11月20日 (日) 20:24 (UTC)
- 沒有宣傳啊這是事實稱號,蕭薔曾被說台灣第一美女,王祖賢被說第一美腿,都有在百科上,徐的也是事實,可陳述;且看報導這事關女性議題自主權的社會意義,具參考價值與關注度--Anaboy888(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0:58 (UTC)
- 職業欄不是人物經歷,何況選美皇后就是徐給社會觀感的最大特徵職業印象,王思佳的職業欄還寫5樣咧哈哈--Anaboy888(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1:07 (UTC)
- @Anaboy888:想請問您和上面的leslie用戶是同一位嗎?--E.D.(留言) 2022年11月21日 (一) 03:15 (UTC)
- (~)補充:如果不是的話就沒事,因為怕你會違反wp:傀儡中的以「多於一個帳號貢獻同一個條目」規定。--E.D.(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00:38 (UTC)
- 不是喔!--Anaboy888(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1:08 (UTC)
- 「選美皇后」是榮譽/稱號,不是一種職業吧?--S099001(留言) 2022年11月23日 (三) 00:49 (UTC)
- 算是認可、褒揚的一種,應該不算是職業。--陳仁宏today來個🍩吧 2022年11月23日 (三) 00:53 (UTC)
- (!)意見,可以把選美皇后放到暱稱這一欄中。-- B-MIKE -留|簽 2022年11月23日 (三) 00:56 (UTC)
- 可是這樣子的話某些方面可能會不會感覺有點怪怪的,因為暱稱欄位依照邏輯思維而言,是放那個人物的「乳名、綽號、別名」,可是從未見過「選美皇后」頭銜名稱,放在暱稱欄位。--陳仁宏today來個🍩吧 2022年11月23日 (三) 01:28 (UTC)
- 我會寫選美佳麗,是職業,選手職的一種--Anaboy888(留言) 2022年11月23日 (三) 07:26 (UTC)
- 選美佳麗是加在職業欄(企業家 演藝明星 選美佳麗);「選美皇后」是暱稱,看到她大量被媒體用這四個字當標題內文提及,謝謝提醒。--Anaboy888(留言) 2022年11月23日 (三) 07:40 (UTC)
- 那倒不如看能否增設「頭銜名稱」欄位,這樣子恰如其分,比較符合呢?--陳仁宏today來個🍩吧 2022年11月23日 (三) 01:33 (UTC)
- 會不會跟「所得獎項」有衝突?-- B-MIKE -留|簽 2022年11月23日 (三) 01:37 (UTC)
- 那把獎項和頭銜分開敘述的話呢?--陳仁宏today來個🍩吧 2022年11月23日 (三) 01:42 (UTC)
- 會不會跟「所得獎項」有衝突?-- B-MIKE -留|簽 2022年11月23日 (三) 01:37 (UTC)
- 好的,「選美皇后」我會寫於暱稱欄位,職業欄加上「選美佳麗」這是選手職的一種,特別她是代表台灣出賽而非為她個人出賽,謝謝--Anaboy888(留言) 2022年11月23日 (三) 07:44 (UTC)
- 可是這樣子的話某些方面可能會不會感覺有點怪怪的,因為暱稱欄位依照邏輯思維而言,是放那個人物的「乳名、綽號、別名」,可是從未見過「選美皇后」頭銜名稱,放在暱稱欄位。--陳仁宏today來個🍩吧 2022年11月23日 (三) 01:28 (UTC)
- (!)意見,可以把選美皇后放到暱稱這一欄中。-- B-MIKE -留|簽 2022年11月23日 (三) 00:56 (UTC)
- 算是認可、褒揚的一種,應該不算是職業。--陳仁宏today來個🍩吧 2022年11月23日 (三) 00:53 (UTC)
- 基本上不建議,添加過多個人經歷會變成個人履歷,可能會有「宣傳、褒揚」的情況出現...--陳仁宏today來個🍩吧 2022年11月20日 (日) 20:24 (UTC)
- 我可以告訴你大量刪除的那位是有依據方針的,方針同上--Sean0115 2022年11月14日 (一) 10:26 (UTC)
- 我不是說「你」破壞,我也忘了是誰大量刪除的,徐本人目前也沒要做任何事。但我被問了幾天實在太煩了也無法做主,今日已詢問公司的執牌律師,回覆如上,單純陳述律師轉達。--leslie(留言) 2022年11月14日 (一) 10:21 (UTC)
- 和閣下交流的每一位維基人對於什麼是破壞比閣下清楚多了。請閣下不要胡亂指控他人破壞,謝謝。請詳讀一遍WP:POV、WP:COI的說明。--Sean0115 2022年11月14日 (一) 10:09 (UTC)
- 你好,為免專業度不足,今天下午已循問委任律師事務所:符合。另,百科記載徐之選美/演藝/經商爲長期廣受之公評、可認證之事實;懇請勿再度任意刪其重要資料,以免造成百科主角徐小姐不可預期之損失,特此留言轉告表達,謝謝您的關注。--leslie(留言) 2022年11月14日 (一) 09:10 (UTC)
- (:)回應:如果沒有獨立於徐君的參考資料,那麼基本上就不符合。--Sean0115 2022年11月14日 (一) 08:56 (UTC)
- 你好,絕對符合關注度喔!全台媒聯訪+理財週刊+中國國媒-中國網 均有報導。經商的人通常會知道,徐是新進優秀台商。新聞內文均有說明她已售出股權,但仍是藝人從商成功的代表性人物。提醒您:投資跟經營,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藝人投資不奇怪,灑錢就好,但藝人投身經營就很少見,所以當初媒體報這樣大,因為她不只是投資還經營。你若不在商界或對商業無感,很難理解這個意義。謝謝。--leslie(留言) 2022年11月13日 (日) 17:59 (UTC)
- 如果閣下說的公司不符合關注度標準,那麼建議不要加入。--Sean0115 2022年11月13日 (日) 10:33 (UTC)
- 嗯,非我的工作,我是法務部門的,維基是我無償編輯。我們提供的僅為媒體曾經大量報導過的主要經商代表作,真實狀況何止於此但我沒寫上也不會去寫。商人企業家明星運動員也好,敘述其代表性的經歷是合理存在:好比鴻海/永齡對郭台銘,藍球對林書豪,這都是需要重點記載的。商人/公司,無分ㄧ線二線三線,她是被媒體廣泛報導的公眾人物,其職涯的重要轉折是該被計載於她的維基百科上。(否則她的百科要寫什麼?三圍嗎)謝謝。--leslie(留言) 2022年11月13日 (日) 07:22 (UTC)
- @Leslieliu47:Help:引用。––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2年11月11日 (五) 18:47 (UTC)
- 煩請各位新用戶留意傀儡方針規定,切勿濫用傀儡(如繞過封禁),或是成為他人的真人傀儡(即被他人邀請加入討論,並發表支持邀請人的觀點)。作出相關行為會被永久封禁。感謝理解。--SCP-0000(留言) 2022年11月23日 (三) 12:01 (UTC)
- 好傢夥討論了這麼久結果還是傀儡...-- B-MIKE -留|簽 2022年11月23日 (三) 19:44 (UTC)
- 不意外,比對一下註冊時間便可知--陳仁宏today來個🍩吧 2022年11月23日 (三) 20:16 (UTC)
- 好傢夥討論了這麼久結果還是傀儡...-- B-MIKE -留|簽 2022年11月23日 (三) 19:44 (UTC)
協作改善
目前版本的最後一段似乎無用,我粗略掃了一眼報道,好像沒有關於徐的較有價值的信息,需不需要刪去?或者是總結一下徐對中國大陸投資的觀點亦可? ——魔琴 [ 留言 貢獻 ] 2022年11月24日 (四) 12:41 (UTC)
- 支持刪除。來源不是針對徐本身做報導,而是徐的發言,這種材料不應該也不能由維基編者做第一手結語。總結就變原創研究了。--Reke(留言) 2022年11月25日 (五) 04:56 (UTC)
- 支持刪除,關於經歷部分,和已知中文版本近似的材料只是寫成英文版,特別提醒冗贅了。--Mafalda4144(留言) 2022年11月25日 (五) 19:52 (UTC)
- 把不符合規定的條目內容修改成符合符合規定的內容,我個人支持閣下的作為。--陳仁宏today來個🍩吧 2022年11月25日 (五) 20:5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