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漢語人稱代詞

由S11641329在話題關於第一人稱「哀家」上作出的最新留言:5 年前

合併算什麼

其他語言連結也要無視嗎?—Mokaw (留言) 2009年4月18日 (六) 07:37 (UTC)回覆

Shizhao根本是在搞合併破壞,少了很多內容。 --Shyangs (留言) 2009年4月18日 (六) 15:41 (UTC)回覆
很同意樓上的朋友所說的,那位仁兄的作風一向是這樣--210.6.97.7 2009年5月28日 (四) 05:12 (UTC)
看了下面J.WONG的話已經心淡—Mokaw (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05:48 (UTC)回覆

中文第一人稱中文第二人稱中文第三人稱

回︰合併問題

看來已恢復了。另外,也回一回您於頁面恢復討論中的意見,個人以為社群並未就此次合併有很明顯的共識或意向。既如此,閣下就視之為普通的編輯問題,提交您的問題及理據至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就可以了。無需這樣灰的(悲觀的)。僅祝 時祺。-J.Wong 2009年4月16日 (四) 23:17 (UTC)回覆

關於第一人稱「哀家」

我記得是在什麼地方看過一個考證(也可能是我記錯了),這個詞是梨園界自創的,並不是真的「死去丈夫的皇太后、太妃」自稱。如果這個說法能夠查證,是不是加上一個小括號(曲藝作品中)比較好?另外,除了極其特殊的情況外,太后、太妃當然是【死了丈夫的】,貌似用不着前面這個修飾語。上官大夫留言2012年12月27日 (四) 04:54 (UTC)回覆

是你記錯了。 S11641329留言2019年1月8日 (二) 12:5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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