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討論:Wong128hk/Archive content/Archive 06

由Wong128hk在話題JEL8288留言(PART2)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5 年前

存檔陸,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至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戊子年塗月初六己丑年閏午月初八

Archive 本頁乃往昔討論存檔。請勿編纂本頁。欲啟新議者,請移步當前討論頁;欲再議舊題者,請複製相關代碼至當前討論頁

不登入是因為被封禁一年

維基太多管理員是針對人而非針對事,所以我被某管理員封禁一年,這也令我意識到編輯不能留名,因為經常會被一些有立場的管理員打壓,這些事發生在我身上,以及其他網友身上的,也多!—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0.6.54.25對話貢獻)於2008年12月31日 (三) 17:25加入。

建議您還是不要再繞過封禁,閱。—J.Wong 2009年1月1日 (四) 01:15 (UTC)回覆

Re:宮心計

留言

回應
好的, 無問題, 我會密切留意各條目. 另外, 你可否刪除青春再發育條目. 這個就是翡翠台劇集列表 (2000年代)所提及的張乾文無綫新劇. 本人認為應該刪除, 原因是這套劇的劇名完全未確定, 演員陣容未確定, 條目的資料實在太少, 而且距離開拍時間(5月)實在太遠.本條目曾經在12月15日被要求刪除, 但最後被否決了. 詳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8/12/15. 無錯, 劇集是會開拍, 但資料實在不足, 這個帖在這刻來說是沒有用的, 所以我認為應該刪除. --No1luvME (留言) 2009年1月1日 (四) 06:28 (UTC)回覆
已提速刪。—J.Wong 2009年1月1日 (四) 06:35 (UTC)回覆

移動

麻煩您把User:Gilgalad/sandbox/4User:Gilgalad/sandbox/5分別移動到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存檔/2008年11月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存檔/2008年10月。我沒有權限做這個操作: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存檔/2008年11月" 不可以移动到 "User:Gilgalad/sandbox/4",
由于该标题"User:Gilgalad/sandbox/4" 已经被禁止创建。它跟以下黑名单的项目配合:  
Wikipedia( talk)?:(?:頁面|圖像)存廢討論.* #祇允許建立特定日期格式

非常感謝!--Gilgalad (留言) 2009年1月1日 (四) 20:11 (UTC)回覆

非常感謝!--Gilgalad (留言) 2009年1月2日 (五) 16:14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1月2日 (五) 16:23 (UTC)回覆

請求保護

巨體龍阿根廷龍被匿名用戶添加業餘、可性度低的網站資料,無視於原本版本中的論文資料。由於該匿名用戶長期對這兩個頁面添加可性度低、甚至沒有來源的資料,行文風格也不符合維基百科的要求,若我改回可信度高的版本,該用戶又在編寫時留言、叫囂。因此要求對這兩個條目保護或半保護,謝謝。 hosuemou 2009年1月2日 (五) 10:19 (UTC)回覆

鍾嘉欣

又來了 這次把WP:NOT#INFO拿出來了,我這次不參與編輯戰了,交給管理員去處理吧,煩了,最多扔掉個條目,完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1月3日 (六) 07:3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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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問題鬧大了貢獻 這樣下去 遲早犯眾怒 大家都別玩了
補充 是我不好 我在他對話頁說了 其實這類內容(主要指代言廣告問題 凡是藝人或名人大半都有)英文/日文也有(不過是說了實話而已 日文CM一節全部都是) 這編輯戰是不是還不止中文版 要鬧到其他地方去?
想想還是不行 最好在方針裏面徹底解釋一遍什麼是廣告 雖然在碧咸條目記錄是百事代言人的話 的確也算變相替百事宣傳(雖然已經被炒了),他這麼下去 像蛯原友里這種條目沒可能存在了(CM廣告代言是主幹內容 主幹內容不存在了 條目存在沒價值了)
另外 我編輯戰的意思是,如果我當時就參與回退的話 必定又是引起編輯戰 所以我這次不參與。
代言廣告問題的解釋 我是這麼理解 我們現在只是記錄某位藝人(名人)某段時期之內所承接的一項工作 並無其他廣告成分,而且我堅持保持廣告代言list完整的理由(儘管很像或者就是個列表) 每一個代言,應該都可以內鏈到一個知名品牌或者企業,當然 現在大部分是紅字 這需要有心人去創建。只有有紅字才有可能創建,完全從廠家官網或者任何一篇文章Copy是肯定不行的,那要提刪。使其(某些新手)慢慢接受維基的規則,因為某河蟹物 維基被隔絕了很久是事實,接受維基規則 了解維基之後 然後再慢慢推廣募捐(插句廢話 這次的捐款 從我知道的來看 大陸的情況的確不好 很多人說捐款不方便(比如不接受RMB) 放棄了)。代言的牌子都沒了,那紅字自然也沒了 還談什麼創建?總不能對某些新人(或者某些有需要當然)說 要查某品牌的資料,去百度百科吧,把人主動趕去百度,對維基來說是好事?(經常聽人說 維基(指中文)什麼都缺 不像百度 幾乎包羅萬有 百度嘛 一個內容的東西 經常有20條條目 新華網之類的新聞稿 整篇往上拉 倒也不被起訴版權問題 新華社等要麼不知道 要麼完全不管)
扯遠了 換個角度說 安吉麗娜茱莉是聯合國某基金會大使(這和代言人沒啥區別 只是因為是公益性 換個說法 本身還是利用名人影響力影響公眾行為) 按某些邏輯 這算不算為基金會做宣傳了?要嚴格到底 這也是不能存在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1月3日 (六) 14:1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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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wiktionary

Hi ! Is there someone seriously involved in zh.wiktionary or is it a ghost project ? I asked something on the Beer parlour equivalent (啤酒館), but noone answered.

Sorry to bother you with that but I saw your name on the recent changes there ;o).(對不起我用英語。我的漢語不太好。)

thanks !

Koxinga (留言) 2009年1月3日 (六) 18:39 (UTC)回覆

REPLY

關閉刪除投票

你好,有一事請教:關閉刪除投票之後註明的處理結果,形如「 已快速刪除」(其他還有已保留,已轉交侵權)這樣的文字有無模板可供調用以自動顯示?謝謝。--KEGNS 2009年1月3日 (六) 19:3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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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能慧能

最近這兩條目的數次編輯屢被退回,退回理由也並不充分,惠能的編輯更被指為「破壞」,查其實有書證可據,並非「破壞」,祈調停。--210.6.97.241 2009年1月4日 (日) 10:28 (UTC)

地獄條目也有類似的退回,其實退回前的兩個IP編輯都是我做的,那只是善意擴充和潤飾,退回理據不詳,似乎只是慣性退回(個人習慣),與改善條目未必有關。--210.6.97.241 2009年1月4日 (日) 10:40 (UTC)

地獄中的似是原創研究,所以本人決整句移除。惠能中,User:210.6.97.112把之重定向回此條目,受到回退是無問題的。另外,如果有參考資料的,請用<ref>{{cite book | language = | author = | coauthors = | title = | url = | date = | location = | publisher = | id = | isbn = | pages = }}</ref>標示。—J.Wong 2009年1月4日 (日) 11:05 (UTC)回覆

RE:阿根廷龍

留言

因為我長期以來,都有監視這些破壞ip,也知道User:Animals mads前後換了3個用戶名稱,知道是同一人。

  1. 巨體龍的資料方面,Mickey Mortimer原先估計是可達40-44.1米長,體重達175-220噸之間;後來他提出另一版本,將巨體龍的長度被減至28-34米。Matt Wedel估計的體重為139公噸。Gregory S. Paul估計雙腔龍的身長為40到60米;卡彭特估計雙腔龍的身長為58米。
  2. 「不過,目前體型爭議還是非常大…」,此段的資料來源是[1]奇摩翻譯的東西,根本不知道出處。你覺得這可以當做資料來源嗎。

我從未排斥過其他人提供的內容,暴龍條目就有兩段是別人寫了不完整的內容,我把原始出處找出後重寫上。不過,這位用戶從未將資料來源列出,然後硬是把原本附有出處的資料,改寫成他的版本,如同過去的IP用戶時期。我是打算直接留言給他,還沒寫完。對於這位用戶,閣下建議採取什麼方式處理呢。 hosuemou 2009年1月2日 (五) 10:19 (UTC)回覆

回應
  • 你也是維基的長期使用者,應該也知道維基的資料,以能找到一手的論文、專門書籍為佳,科普書籍、網站資源…則是二手、三手、…以上的資源。我已向這位用戶要求提出資料,待整理完畢後向英文版的原作者群提出,等待原作者群的回應。hosuemou 2009年1月2日 (五) 23:5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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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 rollback問題

擁有rollback權限之後,能解決以下類型的問題麼?經常要取回退某個版本的編輯(中途版本 非最新) 被系統告知 中途編輯不一致 無法取消,當然現在也能處理 不過就麻煩一點點,有rollback之後 能直接解決問題麼?(有意在開放申請之後去試試)—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1月5日 (一) 14:4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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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解答—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1月6日 (二) 14:48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1月7日 (三) 08:43 (UTC)回覆

關閉刪除投票2

抱歉再次打擾,我按照閣下的方法,在vfd頁面使用下拉菜單後,卻只產生這樣的效果,不知何故?--KEGNS 2009年1月5日 (一) 19:24 (UTC)回覆

回應

多謝,已可以用,見笑了。--KEGNS 2009年1月6日 (二) 11:4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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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授予榮譽

謝謝您授予維基內容專家獎及維基助理主編榮譽,使我感到萬分榮幸。希望今後在維基百科能有更多的貢獻。老陳 (留言) 2009年1月8日 (四) 05:12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1月9日 (五) 08:33 (UTC)回覆

抄襲網頁資料

原維基上MUSEUM OF COLOANE AND TAIPA HISTORY 的資料錯漏很多, 對內容已作出修正及深化、亦很高興有其他網友一同深化內容、有關他人 原在維基之內容只在原網頁資料抄錄下來.沒有真實作實地研究. 他亦自行 因應發現自己的錯漏在維基資料上去除,缺乏研究及分析精神. 更遺憾 是不知悔改!枉為賓大學生. 這是我最後一次在維基上留言.這裏不值得我 進行研究及撰寫.

                            Hertford
閱—J.Wong 2009年1月11日 (日) 04:33 (UTC)回覆

Template:TCM、Template:TCM/short、Template:Transmac、Template:Transmac/short

您好,有關只移圖後保留的做法,我覺得這樣做違反了刪除守則,因為共識是整個都要刪除。況且,刪除後牽連也不會很多,那些 {{MO Bus Route Show:{{{1|}}}}} 基本上沒有條目使用,而且也陷於刪除投票中(1月9日),我想刪除這四個模板應該無大問題。—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1月12日 (一) 12:15 (UTC)回覆

回應
OK,不過即使投票不通過,也可以在去除{{MO Bus Route Show:{{{1|}}}}}的{{vfd}}的時候順便取代成文字,到時也可以刪除該四個模板。另外,已把Template:澳門公共汽車巴士列表內容Template:澳門公共汽車簡單列表一併納入刪除。—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1月13日 (二) 10:01 (UTC)回覆
也行,閱。—J.Wong 2009年1月13日 (二) 10:36 (UTC)回覆

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

我認為,將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重定向至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可能會更方便。不知您心意如何?百家姓之四 討論 2009年1月13日 (二) 00:35 (UTC)回覆

回應
那,可以把Wikipedia:圖像存廢討論理解為從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分離出來的;然後,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就成了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怎麼樣?百家姓之四 討論 2009年1月14日 (三) 06:25 (UTC)回覆
回應
嗯。等我考完期末考試我就問,最近太忙了。百家姓之四 討論 2009年1月15日 (四) 11:44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1月18日 (日) 03:51 (UTC)回覆

反破壞星章

  反破壞星章
加油! —『Skjackey tse』 2009年1月13日 (二) 10:53 (UTC)回覆
回應

關於User:JackyCheung

為什麼不尊重用戶的意見呢?不過我們還可以勸導改用戶的簽名,那麼原有的名戶用就可以明正言順刪除了。—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9年1月14日 (三) 09:43 (UTC)回覆

回應

希望不要回退

希望閣下不要回退該用戶頁的刪除,謝謝.

如果閣下堅決將頁面回退成為重定向,那請閣下一併將我現有的用戶頁永久封禁,反正我現在也不像以前那麼熱衷於維基的編輯.

望明察 2009年1月14日 (三) 12:30 (UTC)回覆

回應
  • 相信你都知發生什麼事吧,但將連結改回,這也失去意義吧!

而且,之前費勒姆兄的簽名也一樣失效,但這對大局沒影響吧!而且我的連結亦不是那麼重要. 2009年1月14日 (三) 13:59 (UTC)回覆

Re : 管理員星章

留言

ขอบคุณครับ (Thank you) ! —天上的雲彩 อภิปราย 2009年1月14日 (三) 15:09 (UTC)回覆

無需謝了,您應得的。閱。^^ —J.Wong 2009年1月14日 (三) 15:17 (UTC)回覆

請辭

不希望看到您辭職。對於您的高考,就當放一個維基假期吧,用不着請辭,請考慮。--KEGNS 2009年1月15日 (四) 10:48 (UTC)回覆

回應

在下非常驚訝地看到閣下在Wikipedia:管理員請辭的請辭,在下和Kegns一樣,認為閣下不需要請辭,只需要當成是維基假期就可以了。在下認為,社群普遍是允許這樣做的。—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1月15日 (四) 11:23 (UTC)回覆

在下感到慚愧, 我希望閣下不要辭去管理員, 兩個月不是佷多, 我想大家也不希望就是因為這短短的兩個月「尸位素餐」而失去一個這麼好的管理員. 當成是維基假期就可以了, 就當我這個小孩子跟你撒嬌吧^^ —Jazecorps Nekivary 2009年1月15日 (四) 11:26 (UTC)回覆

回應

Template:江西首一百個姓氏

請問閣下是在開玩笑嗎?你如何能以「無意義模板」為藉口刪除Template:江西首一百個姓氏?我花費數日之準備、數小時之精力編輯此模板及相關條目,你在未通知創建者的情況下竟將之刪除,你實在是太猖狂了!請閣下立即恢復此模板及相關條目內容,致。--Sγmαnə    ╰( ̄▽ ̄)╭ 2009年1月16日 (五) 11:0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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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回應,看來我誤解閣下了。但在下仍然擢請閣下立即恢復該模板及相關內容,以及提醒相關人員提刪之前務必通知創建者。
關於此模板,刪除理由簡直莫名其妙。難道中國因為省多,就要突出集體,消滅個體嗎?這是wiki創建的宗旨嗎?中文維基如此的大一統思想必不會有好的未來。--Sγmαnə    ╰( ̄▽ ̄)╭ 2009年1月16日 (五) 11:26 (UTC)回覆
回應
閣下自可查看在下對話頁的編輯歷史,無一人通知在下此模板正在提刪。否則剛才我也不會如此憤怒了。--Sγmαnə    ╰( ̄▽ ̄)╭ 2009年1月16日 (五) 11:39 (UTC)回覆
回應

未通知創建者所取得的「共識」可作數?「無意義」這樣的刪除理由可採納?既然閣下無意恢復模板,我在此宣佈,我即時停止一切編輯中文維基百科任一條目的活動,一切我正在編輯、將要編輯的條目將無限期的擱置。中文維基如此操作必將自絕於人前!謝過。--Sγmαnə    ╰( ̄▽ ̄)╭ 2009年1月16日 (五) 14:24 (UTC)回覆

回應
謝謝閣下的提醒!為條目着想,在下已經依你所說操作。但最近事故頻頻,此番離去並非因自閣下,全因在下已不堪中文維基之運行、人員體制。致!Sγmαnə    ╰( ̄▽ ̄)╭ 2009年1月16日 (五) 15:07 (UTC)回覆
感謝閣下接納本人的建議,閱。—J.Wong 2009年1月16日 (五) 15:10 (UTC)回覆

新幹線0系電聯車‎‎正進行特色條目評選

經本人整理條目內容後,新幹線0系電聯車‎‎現在正再次參與特色條目評選。由於閣下曾在上一次評選發表意見,本人現邀請閣下審閱現在的版本,然後到此頁發表您的意見。謝謝您的留意。—Altt311 (留言) 2009年1月24日 (六) 07:32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1月24日 (六) 08:18 (UTC)回覆

勤奮星章

  勤奮星章
謝謝你幫我找該條目的存在(不知該貼左哪?) 我愛黑澀會上課啦!美眉來找我吧!♥2009年1月25日 (日) 10:11 (UTC)回覆
感謝閣下授予星章,閱。—J.Wong 2009年1月25日 (日) 10:13 (UTC)回覆

建議建立模板Template:VoteState

在下留意到閣下在閣下的用戶子頁面創建了User:Wong128hk/VoteState,在下認為閣下創建的這個模板已經比較完善,在下建議閣下在Template名字空間正式創建模板Template:VoteState

最後,祝編輯愉快!—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1月28日 (三) 20:1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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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閣下認為模板Template:VoteState需要在下親自創建,在下願意代勞。在下感謝閣下完善這個模板。
最後,祝閣下節日快樂,新年進步,高考順利!—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1月29日 (四) 04:5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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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09年中文維基年會舉辦城市的投票

您好,看到閣下參與了Wikipedia talk:2009年中文維基年會頁面的討論或投票,由於該頁面早前的投票規則有部分和維基的方針相牴觸,經討論,在修訂規則後,已移動到Wikipedia:投票/2009年中文維基年會舉辦城市重新開始投票,希望繼續前往發表意見和投票,謝謝。—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9年1月30日 (五) 06:10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1月30日 (五) 06:29 (UTC)回覆

遠景論壇

留言

您好,我是遠景論壇詞條的原編者之一,現在因為一些情況我們需要刪除此詞條,這絕非出自惡意破壞,請問具體程序? Phoenix Bjartskular (留言) 2009年1月31日 (六) 15:4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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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為何刪除我模板?

難得違反規定了嗎?—わたしはYUIが好きです! 2009年2月17日 (二) 09:1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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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模板:勿忘六四模板:維基妥協 ,閣下應該不會否認刪除了這兩個模板吧,請解釋。—わたしはYUIが好きです! 2009年2月18日 (三) 08:1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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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謝

承蒙閣下厚愛,在下於最近的管理員投票中當選管理員。在下將盡力履行管理員義務,繼續為社群貢獻力量。敬祝編輯愉快。—Ben.MQ 2009年2月18日 (三) 07:58 (UTC)回覆

恭喜您當選。—J.Wong 2009年2月18日 (三) 08:11 (UTC)回覆

Re:回退不過三

能否解釋一下哪次操作違反這個原則了?—Choij (留言) 2009年2月18日 (三) 12:0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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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指明哪次操作違反了回退不過三的規則,謝謝。—Choij (留言) 2009年2月18日 (三) 13:1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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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等於就是說我沒有違反規則卻被封禁了?
有針對性的回退沒錯,沒有寫編輯摘要也沒錯,不過編輯摘要中既然已經說明是回退機械人的編輯,那麼就自然說明機械人的編輯對於此條目並不適用,是經人判斷後才做出回退的。這兩個修改標點的機械人大部分的編輯都是正確的,只有少數幾個,不符合命名常規的某一部分(Wikipedia:專題/化合物),一種情況是化學命名和方程式中的括號,另一種情況是英文參考資料中的,.。我已經將這兩個機械人自修正標點開始的所有編輯都檢查過一遍,為的就是不讓這兩個機械人做出任何違反命名常規的修改。絕大多數被它們修改過的化學條目我都檢查過了,我回退的,都是我認為不合適的編輯。可是您作為管理員,卻不管我編輯的對錯,以及是否違反方針,單觀察我的編輯記錄,覺得比較嚇人,便一概封禁,還說封禁的目的是「希望閣下冷靜一下」,是不是太不負責了?我回退的時候是很冷靜,一直在觀察回退的次數,唯恐違反了規定,倒是您的封禁讓人火大,實在讓人難以冷靜下來。照這樣,管理員隨便封禁個用戶,然後一個小時後給該用戶留言,說你當時沒有寫編輯摘要,編輯也都是有針對性的,看上去比較激動,容易給社群造成混亂,以後注意,不要再犯了,便將其解禁,也都是允許的了?我以前倒是很守規矩地一一寫編輯摘要的,反觀各位管理員,寫摘要的寥寥無幾吧。[2][3][4][5]滿篇編輯倒挺乾淨,也挺有針對性,為什麼就不封禁?—Choij (留言) 2009年2月18日 (三) 14:1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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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框是否內容要中立?

如果要求,那麼模板:User 勿忘六四是否要更改?—here 2009年2月19日 (四)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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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User 烏龜

很久不見,忙着應付高考吧?對Template:User 烏龜有點小意見,「這個用戶飼養一隻或多隻龜」一句似乎略為累贅,改為「這個用戶飼養烏龜」,或「這個用戶養龜」可好?--Onlim (留言) 2009年2月19日 (四) 02:5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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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夠效率哩!又,謝謝關心,還是徘徊於上班下班、上課下課、編輯維基囉,看看幾個月後有沒有機會見面吧?再祝高考成功!--Onlim (留言) 2009年2月19日 (四) 03:05 (UTC)回覆
閱,還望數月後有見面機會。 ^^—J.Wong 2009年2月19日 (四) 03:19 (UTC)回覆

棒子 (消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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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潔心林炳炎中學

首先原本的內容根本就已經簡化了,很多內容詳情已沒有寫,但是你好像當作原報導只有兩行,再硬要進行簡化,於理不合,請問哪個政策說事件用兩行(而不是一行)描述已算是違犯?

還有你簡化時扭曲事實,明明報導說是作案日記,你卻扭曲原文,改變作案過程,你是否看過她們的日記,為什麼您要假定日記為過程?

震驚變為不震驚,大迴響改變沒迴響,你硬要說自己說的才是硬道理,連傳媒也要向你甘拜下風,這樣就沒有你的辦法。

最後請問你是以管理員身份,還是用戶身份編輯?—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3月9日 (一) 04:49 (UTC)回覆

首先,本人只是一個普通編輯,和您無異。實在本人覺得此事的重要性不高,並不太值得錄入條目內,但為表對閣下意願的尊重。所以本人希望在兩方間尋求一個中間方案。或您會問我,何為重要性不足?報紙也有報導,還重要性不足?希望我以下的答案可以解答您︰維基中有一種叫百年測法,即設想自己現在置身在事發的一百年後,再問自己您覺得此事重要嗎?如果您的答案仍是「是」,那就錄入吧。當然,此測法並不可說非常準確,不可也可當作參考。本人之所以把文字不斷簡化,一是因為重要性的問題,另一就是排版比例的問題。觀乎文章其他部份的長度,此事的篇幅是不應該過長。免至喧賓奪主。至於,有否扭曲呢?本人以為沒有,實在日記和紀錄無太大差異,日記和記錄二詞俱無表達出記載的詳細情度。當然,本人不可排除,因為本人的簡化能力是有限,而做成了扭曲。如有,還望見諒。最後,如果還有其他問題,歡迎提出,小弟當盡力解答。僅祝編安。—J.Wong 2009年3月9日 (一) 05:09 (UTC)回覆

謝謝回應,是普通編輯就好了,最害怕是管理員利用職權繞過共識,還要威嚇不能回退他的編輯,否則被封禁云云......

逐點回應:

百年測法

恕本人直言,一百年後我覺得還是重要,因為:

  1. 我未聽過4名學生一起盜竊,還要偷到出神入化(她們說),毫不畏懼,震撼度更勝中學生在校吸毒
  2. 更重要的是可以「視之如課外活動及家常便食」,你不心寒我也覺得很心寒
  3. 你看一看當年網上反應便知道,據網典記錄,此事脫穎而出,獲選為高登每月之星,即是這宗事成為高登當月熱話,試問怎算是小事?

你現在的編輯就真是積極降低該事的重要性,連警方介入你也要移除,真的不知道你在搞什麼。

我想問,積極降低原事件的重要性或特殊性,或大力淡化情況,這算不算是已扭曲了事實本質,是不中立的表現?

例如如果傳媒、市民、學校齊譴責,我們不這樣寫,卻寫為有人譴責,這樣的編輯是否有問題?

其實這件事本身對學校不是負面,犯事的是學生,又不是學校,而且學校知悉後已積極處理,值得一讚,不過你又刻意淡化此事,輕輕帶過。

但明顯地有人看得太負面,想隱蔽這件事作了結,實屬不幸,維基是記事的地方,不是學校的介紹頁

# 1 辦學宗旨
# 2 班級結構
# 3 校園設施
# 4 課外活動

例如,辦學宗旨照抄就不對,英文維基寫劍橋也不會照抄辦學宗旨。還有其他問題呢!

重要性不高

重要性高不高的考慮是在開新條目時考慮,現在不是開新目,開新條目要有高知名度,加入內容不需要高知名度。例如名人A娶了妻子B,妻子B不會因知名度不足而要被移除,請謹記!另外現在不少條目中也有記錄軼事,按此道理這些內容早刪了,但事實上並非如此。

日記與過程

首先,日記不一定會告訴你她們如何作案或一定描述作案經過,這樣已有可能誤導了讀者。

另外,就當你沒錯錯,既然你認為日記和過程,又對日記沒異,為何不就用日記一詞呢?這個用詞肯定沒有爭議吧。

排版比例

假設有條目記錄了A、B、C,但大家還是stub,有人對C熟悉,故擴充C,依你所言如果A和B不同時擴充,這樣C的內容就要回退至在Stub的長度才可以嗎?

就算當你的說法成立,現在只是一行及兩行的問題,明顯地是矯枉過正。

如果說比例,一整頁也是說有多少間課室,什麼課室,有什麼課外活動等,但對學校發生過的事或歷史隻字不提,比例也是嚴重有問題。

不要忘記維基是未完成的作品,亦沒有頁數限制,維基要的是最終價值,而不是即時價值,所以會容許人寫stub,先擴充一部分,讓將來有能力的人再擴建其他部分等,群策群力。—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3月9日 (一) 07:37 (UTC)回覆

有點驚喜,如此長的回應。:P 好,我也逐點回應一下。對閣下認為重要與否的標準,出神入化、視為平常和當年網上反應激烈,曾當上高登年月之星,我只可說每人的標準是不同的。所以我說百年測法不太準確。實在近年,世風乖戾,千奇百怪,誠不覺此有甚出奇。相比之下,已是正常。實在我和您的標準不相同。另外,簡化導至淡化,這可能是因為本人簡化的能力非常有限,或請閣下出手幫忙。至於,「不對學校構成負面影響,而是對學生有負面影響」,本人可不認同,學生的行為可謂直接影響學校校風,怎可能沒影響。先此聲明︰本人並不是因為覺得有此影響,所以淡化,問題在第一次回覆時而提及了。有些學校條目的確淪為了學校介紹頁,這點本人認同的。日記,本人認同閣下所言。
重要性不足的問題,本人以為重要性仍是錄入如否的先決條件,縱然已有條目。並非只針對開新條目。
排版比例︰本人之所以有此憂慮,是因為本身我已經認為此事不值收錄。而該條目的重心應置於學校,而非學生,所以這旁枝側丫,應佔版位越短越好。這點與小作品等無關。
另外,如閣下不介意,本人建議停留於目前的版本。未知閣下意下如何?
以上。有點混亂,萬望見諒。—J.Wong 2009年3月9日 (一) 10:14 (UTC)回覆
謝謝回覆!又說回重要性,先假定條目內每句內容也要有重要性才收錄。先此聲明,我不是只因為某論壇反應激烈就要收錄,不過當你談及重要性的主觀性判斷,我說重要,你說不重要,這樣吵下去也沒有意思,所以我用一些客觀指標,假若這件事有不少人關注,這樣至少是有一定重要性的指標,如果一件你說得正常得不再正常之事,請解釋為何一件如此平常的事會成為某論壇的每月之星!巴士阿叔活塞男等也是,一個只是一場吵罵,另一個只是小意外,但兩宗事不但熱爆全城,更令到全球皆知,他們兩者的事遠比潔心四神偷事件更「正常」,卻全球皆知,請解釋為何兩宗看似芝麻綠豆之事可以轟動全球!
我也不覺得以上事件不重要,我們是否應該提刪?不能因為你我他幾人覺得不重要,就否定其他人的看法!
最後我同意停留於目前的版本,即是你留言時的最後修改,即是2009年3月9日 (一) 07:43 的版本。—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3月10日 (二) 18:13 (UTC)回覆
本人在此版本以上作了小許修改,希望閣下關注。
略答下閣下的問題,否則太過專注是其中一兩個例子,恐有離題之虞。這兩個例子之所以在香港甚至大中華地區這麼轟動,全拜互聯網所賜,當然傳媒的炒作也是功不可沒的。傳媒和讀者的關係是互動的。好了……再探討下去,就肯定離題了。
當然既然已報紙刊登事件,都可以證明事件有一定的重定性。不過,我的堅持點始終在於條目的重心,即應關注於學校而非學生,故篇幅越短越好,最好是不錄入條目。有點重複,見諒。—J.Wong 2009年3月11日 (三) 04:01 (UTC)回覆
小修改合理,沒有問題,亦沒有因嘗試淡化而不小心扭曲了原報導所述的內容。
我也重申我的觀點,個人雖然覺得這兩個例子如此轟動也未免太離譜,但我不會因為自己價值觀的問題而說它不重要而嚷着刪除。維基是寫給所有人看,事件已經有人關注,亦有新聞報導,不能因為維基百科部分內容可能被一些讀者視為褻瀆或具冒犯性就要刪除,不要忘記維基百科不會過濾內容發生了就是發生了,怎可能當沒有發生過一樣?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3月15日 (日) 00:37 (UTC)回覆
見下,一併回應。—J.Wong 2009年3月15日 (日) 05:12 (UTC)回覆

閣下這個條目收錄了一些維基百科不太應該收錄的東西。如果閣下堅持要寫那神偷內容的話,在下感到非常高興,因為維基新聞裏又多一個落力的編者了!閣下撰寫的那些新聞內容可以前往維基百科的姊妹計劃維基新聞裏面去寫,那裏可以收錄任何真實的新聞事件,如對不才的做法有意見或是不懂在維基新聞裏面的東西等其他問題,歡迎閣下前往查訪在下的用戶討論頁。— Jazecorps Nekivaryやめて2009年3月9日 (一) 10:40 (UTC)回覆

不好意思,請問哪條規則說新聞就不能收錄在維基百科?我也可以拋一句說「這是維基百科應該收錄的東西」跟着便收錄。因為我本已經與管理員Wong128hk達成共識,如閣下不介意,請您想移除前,能否先看以上討論?還有負一點責任,及逐點解釋及犯駁我以上每一個論據,我想知道我犯了哪一條維基百科規則,謝謝!
還有你好犯了一個規則,你怎可能將打退修改勾選為小修改?這個可不是小修改!—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3月10日 (二) 18:13 (UTC)回覆

管理員,IP用戶持續地刪除及破壞,是否應該半保護處理?

# (當前) (先前)  2009年3月12日 (四) 23:23 221.127.21.199 (對話) (2,193位元組) (調整格式、排版、 刪除) (撤銷)
# (當前) (先前) 2009年3月11日 (三) 03:39 218.189.215.153 (對話) (2,964位元組) (copyedit) (撤銷)

我真的不明白為何這些原因也可以成為合理刪除的理由,這樣的編輯已經不太善意,否則為何要假以調整清理為名,刪除內容記事為實。—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3月15日 (日) 00:37 (UTC)回覆

個人覺得本人的觀點已闡述得非常清晰,本人不打算再重複。請閣下也不要再試途說服我,這是徙然的。此處並非您我二人說可以收錄就可錄入,本人以為閣下當前務必說服的是移除該段文字的用戶。方針,乃建基於眾人共識,惟非現實法律,我們要守的是它背後的精神,而非在此咬文嚼字。一個用戶移除時,您可謂之破壞。兩人作此舉時,您仍可謂之破壞。但再有人繼續去做此事時,雖然不可說這一定是對,但也是時候想一想他們背後的原因。錄入與否,並非大是大非,可謂無明確標準。閣下要做的是,當有人提出質疑時,盡力以理據說服他。本人建議閣下到條目討論頁開展討論並敦請移除該段文字的用戶至討論頁共議此事。本人會繼續監視該條目,如未來發展成編輯戰,本人當依既有方針處理事件。—J.Wong 2009年3月15日 (日) 05:12 (UTC)回覆

Similarity: May be this article help us think more.[7] Singtao This's a similar case which publised widely in HK newspaper. A student of a brand girls' school in Wong Tai Sin district had stolen her classmates' credit card and spent over $10,000 in a shopping acade.

Should this be post to her sch stub in wikipedia? If not, why Kit Sam?—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21.127.143.185對話貢獻)於2009年3月9日 (一) 13:05加入。

In my opinion, similarly, I don't think it has enough importance to include it. The article about the school should concentrate on the school itself, not the students from that school.—J.Wong 2009年3月10日 (二) 08:48 (UTC)回覆
What I would like to tell you is, however, in a celebrity article, it WILL EVEN mention, say celebrity's son has committed some offense. I believe it's double standard if the incident is related to the school, and the school has to take action to deal with the incident, and the police has stepped in and questioned the school, BUT it can't be recorded!
Regarding the above incident, well, I think the answer is yes, so I think we should add it soon after this discussion. Thanks for your input!—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3月10日 (二) 18:13 (UTC)回覆
Anyway, I don't think that the article should concentrate on their students but not the school itself. It's a problem that what's the readers wanting to know about when they read the article. Certainly, the things about the school, not its students' behavior, especially if it is special case.—J.Wong 2009年3月11日 (三) 03:06 (UTC)回覆
Well, actually I believe we agree with each other principally, that is we shouldn't go into detail about their students. That's why no particulars about the students, e.g. how they steal, how they praise themselves, have been noted.
Please note that the news is ore than one page long and it IS related to the school, i.e. the school HAS TAKEN action. In fact it has been condensed into a two-line introduction ONLY. It is very and very concise. Even newspaper writers could write an introduction with four to five lines long. It's far from out-focused.
If you pay attention at the page history, you will realise they just want to delete it for whatever slim reasons they can insert. —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3月15日 (日) 00:58 (UTC)回覆
My point of view was written above already. I ain't plan to repeat it again in English.^^ —J.Wong 2009年3月15日 (日) 05:12 (UTC)回覆

申訴中文維基百科的NBA頁面

中文維基百科的NBA頁面漏洞,缺點實在是太多,希望有人能夠幫忙把它填上...畢竟我的個人能力有限...

--Horford-1 (有意改善中文維基百科NBA頁面的朋友請進) 2009年3月10日 04:0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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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提醒

避免了阿杜專輯封面文件被刪除! —Fxqf (留言) 2009年3月10日 (二) 13:32 (UTC)回覆

客氣了,無須謝,閱。—J.Wong 2009年3月11日 (三) 02:57 (UTC)回覆

有關卓依婷的編輯事情

你好,我想修改一些卓依婷的內容,因為有另一個管理員,一直回復錯誤的資訊,所以才導致有點編輯戰,希望能見諒,我也並非要抄襲百度百科的資訊,有做大部分的修改,如果可以的話,請讓我好好的編輯,本身也算是卓依婷的歌迷~~!!謝謝~~!! T6370070 (留言) 2009年3月12日 (四) 07:0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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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星章

 原星章

閣下對維基站務貢獻極大,望他日再努力。 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3月13日 (五) 11:07 (UTC)回覆
謝謝閣下予以肯定,閱。—J.Wong 2009年3月13日 (五) 11:25 (UTC)回覆

評選

請到這裏來玩

  • 文野百科:

http://zh.wonnit.wikia.com/index.php?title=%E9%A6%96%E9%A0%81&variant=zh-tw

zhbooks

您好,已提名閣下擔任教科書管理員,請至這裏進行表態,謝謝。:) —瓜皮仔Canton 2009年3月21日 (六) 21:05 (UTC)回覆

已表態,感謝提名。—J.Wong 2009年3月22日 (日) 04:18 (UTC)回覆

關於移動

我十分誠懇地向您認錯,因為我才發現把全形連接號打錯了,還誤會了您,十分對不起。其實如果統一用半角的話就像您移動的那樣就不會這麼麻煩了。再次向您道歉。——¤  2009年3月22日 (日) 15:13 (UTC)回覆

不要緊,閱。—J.Wong 2009年3月22日 (日) 16:40 (UTC)回覆

Re:授予維基內容專家獎及維基助理主編榮譽

回應

特此感謝。--Zanhsieh (留言) 2009年3月22日 (日) 17:33 (UTC)回覆

客氣了,閱。—J.Wong 2009年3月22日 (日) 17:40 (UTC)回覆

usernameblocked

似乎professor沒有問題吧?哪怕人家不是,也無所謂吧= =—Ben.MQ 2009年3月28日 (六) 15:1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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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電視圖像問題

首先我不知道您對在這裏留言會不會有意見,因為這個討論區沒有任何文字。但我還是要說,雖然是這樣講,但你能保證每一張圖片都是這樣所謂的合理利用嗎?同樣是一類圖片,爲什麽只針對這張而不對其他同類的做「合理利用」呢?難道你們只看新不看舊的嗎?

如果要這樣「合理利用」的話,請你把下面圖片合理吧:

這是我亂找的,要是這樣的話請您把這些一併處理吧!—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Chintunglee對話貢獻)於2009年4月2日 (四) 13:57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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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模板的問題

您好!我最近在en:Super Junioruser:oiuy4503/SB FOR Super Junior時發現template:Listen似乎與en:template:Listen有較大差異,造成排版不美觀,請問如何解決?如有打擾請多包含。——03 2009年4月4日 (六) 08:1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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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能讓它文字環繞……謝謝!——03 2009年4月5日 (日) 03:56 (UTC)回覆
回覆
十分感謝!就是這個效果!怎麼做到的啊……——03 2009年4月5日 (日) 04:19 (UTC)回覆
回應
啊,這個明白了。謝謝指點。——03 2009年4月5日 (日) 05:06 (UTC)回覆
不客氣,閱。—J.Wong 2009年4月5日 (日) 05:40 (UTC)回覆

關於Template:小行星列表/11101–11200

速刪的條件是不夠的,所以不能夠速刪,現在我已經恢復了該條目,請問閣下能否幫忙回退至第一個人的編輯?我這裏依然還是不能回退。—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4月4日 (六) 15:25 (UTC)回覆

回應
剛才在qq群和大家討論了一下,初步判斷是因為模板嵌套過多,頁面太大導致的,現在正在修復。謝謝閣下體諒,祝維基愉快!—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4月4日 (六) 15:48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4月5日 (日) 03:55 (UTC)回覆

可口可樂模版

可口可樂的商標有版權,不管1885到2009都有受到美國的法律保護,所以引用在模版是錯誤的事情。 —Ogame846-通境 (留言) 2009年4月9日 (四) 17:2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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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閣下於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04/03中的處理

有關閣下於十八禁遊戲列表諸條目中的處理本人甚感疑惑。目前似乎是尚未出現共識的情況(有部分人雖是投支持部分刪除票但有留言同意特例延長翻譯期的),但閣下已經依著那個迷走的意思動手了。因此已將諸條目提交恢復重審,特此告知,謝謝。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4月10日 (五) 15:41 (UTC)回覆

謝通知,已表態。申明一點,本人是縱觀整個討論,觀乎票數,平衡眾人意見以下取決定,而非閣下所言偏聽一位用戶以作出決定。閱。—J.Wong 2009年4月10日 (五) 16:29 (UTC)回覆

林敏驄

how do you know===林敏驄=== 被User:Zoozoo破壞? User:Zoozoo is just updating the most recent data for ===林敏驄=== !!!「lama」—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amalama對話貢獻)於2009年4月10日 (五) 20:35加入。

回應

請幫助我!

我不是msnhinet8jp的分身!該如何解釋你們才會懂呢?--218.170.15.37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13:26 (UTC)回覆

閱。已見到您在用戶討論頁提出的封禁申訴,正在處理審核。或請您登錄使用該帳戶於自己的討論頁留下您希望我們知悉的事情,閣下雖已被封禁,但仍然是可以編輯自己的用戶討論頁的。-J.Wong 2009年4月11日 (六) 14:18 (UTC)回覆

感謝管理員!—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江孟燦對話貢獻)於2009年4月12日 (日) 02:09加入。

不客氣。閱。-J.Wong 2009年4月12日 (日) 02:20 (UTC)回覆

嗯!--江孟燦 (留言) 2009年4月12日 (日) 02:21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4月12日 (日) 03:16 (UTC)回覆

您有看到

是,閱。-J.Wong 2009年4月12日 (日) 04:25 (UTC)回覆

Gordonhhc

關於「季節話題」

Wong128hk,您好,我是這樣認為的,「應景事物」裏面應該出現和節日最關聯、最貼切的事物,而「Θ」裏面的內容和世界地球日完全無關,臨近世界地球日的時候,讀者會對「環境保護」這個主題很感興趣,而又有誰會對「Θ」感到有興趣呢?維基百科是一個百科全書,平實我想應該是其很重要的特性,而沒必要向其它網站一樣刻意去追求奇特。—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9年4月14日 (二) 06:20 (UTC)回覆

回應

維基詞典用戶討論

合併問題

第一人稱至少自謙一段無故消失,不知如何恢復,請有能力者找回來 —Mokaw (留言) 2009年4月16日 (四) 13:24 (UTC)回覆

回應

分類:多國公司

這個分類重定向貌似沒有成為真正的重定向呀--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17日 (五) 07:3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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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懷疑可能是系統不支持通過嵌套模板來重定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17日 (五) 07:54 (UTC)回覆
回應

每週記事

Wikipedia:每週記事正式啟用,請維基人關注。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4月18日 (六) 08:05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4月18日 (六) 08:46 (UTC)回覆

Re: 有關User:Liangent-bot

留言

移去段後的空行最初是為了方便補日期,目前暫時處理為當不需要補日期時不進行修改,希望不要帶入新的bug……

目前定時為每天的0:00 UTC自動運行(以及有可能的一些不定時的手工運行),請檢查之後的操作還有沒有問題。--Liangent (留言) 2009年4月18日 (六) 18:57 (UTC)回覆

原來如此,閱。-J.Wong 2009年4月19日 (日) 05:27 (UTC)回覆

符字強的封聖行動

已在Bengantrue和互助客棧的討論頁給他們一些意見和調停,能不能停火,就看他們了 ^^"--210.6.210.199 2009年4月19日 (日) 10:41 (UTC)

先謝過您的幫忙,我會繼續跟進。閱。-J.Wong 2009年4月19日 (日) 10:55 (UTC)回覆

關於可靠來源資料

請問Wong128hk兄,為何要將大葉大學的可靠來源內容刪除呢?感謝--132.205.60.149 (留言) 2009年4月19日 (日) 15:29 (UTC)回覆

在本人審核申請時,視之編輯戰,按慣例會回退至編輯戰前的版本。-J.Wong 2009年4月19日 (日) 15:43 (UTC)回覆
也請閣下盡快與另一編者於討論頁達成共識。-J.Wong 2009年4月19日 (日) 15:45 (UTC)回覆

感謝您的回覆,不過那位編者好像是學校校友,要他達成共識停止破壞應該不太可能吧,還有華梵大學也一樣,可靠來源內容被刪掉了。--132.205.60.149 (留言) 2009年4月19日 (日) 16:00 (UTC)回覆

兩者一樣的。嘗試一下吧,再有問題可以找我。若仍不果,本人才介入。-J.Wong 2009年4月19日 (日) 16:04 (UTC)回覆
  • J.Wong,抱歉借這裏表達個人看法:132.205.60.149 (留言),可靠來源的背後意義是什麼?是表示學校辦學不力嗎?加入這種引發爭議的內容卻又不能討論現象為何,對用心辦學的學校和在校內用功學習的學生是一種打擊。大家都考過聯考,現今學校這麼多,排名在後面的學校不表示學校、學生不好。若是要用聯考排名來判斷一個學校的優劣,那評鑑也都不用做啦!更何況只單憑一則新聞,想要分析比較這所學校的好與不好。你要知道一所學校辦學不容易,學生用功學習的情形你看過嗎?那些批評學校的網友又是什麼角度和資格?曾經來這所學校就讀嗎?是自己本身不好學被二一,還是真得覺得學不到東西?又這些低分學生是這些大學教出來的嗎?這些大學讓他們輕易畢了業嗎?只用 IP 編輯也不是不可以,但是用 IP 挑爭論,怎麼讓人知道是對一個人?一群人或只是半個人在討論呢?不要說我是不是校友,對這些 IP 編輯其他學校的作法也是不予認同。請問你認為的「本來、應該」有什麼依據?個人經驗?所指社會輿論又是那些「社會輿論」?他們的論點依據又是什麼?如果參考來源是膚淺不全面不完整的應用,又那有什麼「應該」不能刪除?132.205.60.149 (留言),你曾經在任何一所大學就讀嗎?你覺得你的大學是好在那?又不好在那?說不出來,還是爛就是爛沒什麼好說的?(那你還真該反省,為什麼別人可以學到東西!)最後,對 IP 編輯者身份不明前,未經思慮引用單向新聞的作法,不再予以回應(至少讓人知這個 IP 是某個人專用的)!—布學吾樹(talk) 2009年4月20日 (一) 06:18 (UTC)回覆

test

留言

debug...User:FireJackey/AjaxPatrol—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FireJackey對話貢獻)於2009年4月22日 (三) 11:06加入。

閱。-J.Wong 2009年4月22日 (三) 11:20 (UTC)回覆

解除Nescrow條目保護

看了維基百科管理員的留言「您今天向維基百科提交的內容有可能是我們需要的,因此我們希望你能花幾十分鐘,用自己的話把文章重新組織一遍,這樣就不會有人說你侵權了。記住這一點:數量不會給你帶來好處,只有質量能為你贏得榮譽。最後,謝謝您的合作。—Wcam」我才明白如何編寫維基百科了,我不再和管理員對着幹(反覆編輯管理員修改後的條目),而是用自己的語言,原創這個詞條的內容,現申請解除保護,並且感謝管理員Wcam的指導。 —wiki (留言) 2009年4月22日 (三)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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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scrow

已經重新編寫的,請審核,唉,不是你們說的話,我還真不知道沒被審核的原因,哈哈哈哈,看來以後寫維基百科都要用自己的語言寫。Wikigoodwiki (留言) 2009年4月22日 (三) 14:58 (UTC)回覆

回應

謝謝

留言

老弟,加油吧,剛才才看到你還正在準備高考~希望你進入心中理想學府。謝謝你在維基教科書的歡迎--黑蚊子 (留言) 2009年4月24日 (五) 01:33 (UTC)回覆

閱。呵呵…真正歡迎您的是Wcam,我只是做些小修改而已。當然我也歡迎您到維基教科書上編輯貢獻。另外,感謝您的祝福。—J.Wong 2009年4月24日 (五) 15:29 (UTC)回覆

關注一下

麻煩關注一下模板討論:中國語言,謝謝!——虞海 (留言) 2009年4月25日 (六) 04:2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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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創作台灣都會區

我們來幫忙創作台灣都會區,好嗎?★Fish out Yue in the water.☆ 2009年4月26日 (日) 12:08 (UTC)回覆

回應

維基百科討論:動員令/第七次動員令

維基百科討論:動員令/第七次動員令已開版,正在策劃期中,請多加意見。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4月29日 (三) 09:10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4月29日 (三) 09:15 (UTC)回覆

Template:Universities in Taiwan

能否請您參與討論是否保留模板Template:Universities in Taiwan的必要性?敝人經通知,知悉類似模板曾經討論而刪除。惟日前出於台灣的大學數量有102所,為使參閱者一目瞭然,已分以地區,又北臺灣數量最眾,尚分予公、私立;另佐以簡稱如清華、交通(慮及其他新興大學知名度等,所以非僅用清大、交大代稱)。(希望這不會影響到您身為管理員的中立性)如有打擾,望請海涵。謝謝!--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4月29日 (三) 10:04 (UTC)回覆

侵權圖片

請管理員留意[8]此圖片,此圖片與早前同一用位用戶上載的另一張海報一樣,印有網絡使用者的浮水印—某生 (留言) 2009年4月29日 (三) 16:38 (UTC)回覆

汶川大地震一周年紀念標誌投票

Wikipedia:投票/汶川大地震一周年紀念標誌即將開始,請移步投票,謝謝。——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4月30日 (四) 03:05 (UTC)回覆

Re: 請幫忙

留言

機械人定時提刪會不會在跑過之前被移除模板?我想能不能用javascript解決提交。

考慮在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缺少版權來源信息像copyvio一樣操作,每日的內容放於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缺少版權來源信息/2009年5月4日,在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包含相應頁面即可--Liangent (留言) 2009年5月4日 (一) 05:4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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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還需要寫程序麼?--Liangent (留言) 2009年5月5日 (二) 05:1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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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篩選新圖片?我不懂php,那個extension不知道是怎麼回事--Liangent (留言) 2009年5月5日 (二) 05:3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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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g128hk 你好

蔣中正中華民國的條目經常遭到台獨份子和偏激意識形態份子的篡改及破壞,希望您能夠多多注意和控管,謝謝你Krfgrtkgm (留言) 2009年5月8日 (五) 14:13 (UTC)回覆

閱,本人會多加留意。—J.Wong 2009年5月9日 (六) 12:53 (UTC)回覆

報告破壞

140.114.123.116討論 | 貢獻) 不斷破壞條目,請您將其封禁。--Maxwell's demon對話 貢獻 給我留言2009年5月12日 (二) 14:59 (UTC)回覆

閱,已對之予以一日封禁。—J.Wong 2009年5月12日 (二) 15:09 (UTC)回覆

Template: Universities in Taiwan

留言

保留意見日前再增一票[9];由於顧及刪除意見及負荷問題,因此也認同將此模板往分拆進行。惟目前討論者或許失去熱情,因此連日來討論有停滯現象,故仍需要君前往導引,使討論再次朝向有意義的方面來進行。感謝。--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5月13日 (三) 10:2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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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覆:分拆甫完成。Template:Universities in Taiwan(是否由於分拆後之故,可將內容移往名副其實的新頁面或其他安排?)、Template:Private universities in Taiwan--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08:0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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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摯感謝您的指導。--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14:33 (UTC)回覆
客氣了,不用謝。—J.Wong 2009年5月15日 (五) 06:55 (UTC)回覆
進行整理時,有編輯者為免參閱人點覽原模板Template:Universities in Taiwan時有撲空可能,而做了REDIRECT,並前來通知;由於目前已完成將分拆後的兩個模板置於各相關大學條目之下,如今或許是刪除原模板之時?--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02:0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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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禁用戶Georgezhao的傀儡

剛看見您封禁Georgezhao的傀儡Gzhao,同理想請您也把該用戶另一個傀儡Futuredial永久封禁。麻煩您了。—Altt311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04:29 (UTC)回覆

已封禁之。主帳戶的編輯歷史並未能有力地證明他可以妥善的運用此傀儡。—J.Wong 2009年5月16日 (六) 04:45 (UTC)回覆

回︰有關閣下的傀儡

留言

我已經做過澄清,也向幾位管理員做過解釋與道歉,為何還要封禁善意傀儡呢?那已經數日未登陸。 不過還是謝謝你的教訓。Georgezhao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07:5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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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理解你的決定,但是我只是不想被定義為破壞者,如果上一次是由於繞過封禁發言的話,這次似乎是沒有犯規的情況下被加重了懲罰,我覺得』上訴不加刑『是不是更加合適點呢? 呵呵,我知道一些管理人員和我沒有個人瓜葛,提議封禁是為了wiki免遭破壞,但是我想重申我不是破壞者;如果是有什麼誤會也可以給我email聯絡,有什麼得罪之處,我以後定會改正。Georgezhao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17:3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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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thanks。Georgezhao (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20:15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5月18日 (一) 05:33 (UTC)回覆

有事找你

有些維基以外的事要找你談,見字請上skype,如skype沒回應請打電話給我--Ws227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09:27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5月16日 (六) 11:05 (UTC)回覆

劈空掌的兩次存廢討論

!我很有疑問:為什麼我創作的條目:劈空掌,曾在4月15日開始的頁面存廢討論中被J.Wong於2009年4月22日保留(見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09/04/15#.E5.8A.88.E7.A9.BA.E6.8E.8C),而在5月5日的討論又被合併到桃花島的條目。 像摧心掌全真劍法空明拳等條目可以存在,我覺得劈空掌也可以存在。難到我的條目在第二次討論中就不能保留嗎?--小作品製造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13:5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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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閣下濫用職權!

閣下在關於劈空掌存廢討論當中,在2票刪除、1票合併,僅主要作者本人1票保留的情況下,做出予以保留的決定,違反了WP:刪除守則。而閣下的保留理由是「在提刪以後,已有用戶為條目添加參考資料並改善之」,然查所謂的「參考資料」,分別為:Google搜尋連結、百度百科、論壇帖子、個人博客,均為不可靠來源。今次有用戶再次提刪,在已合併的情況下,閣下竟然擅自推翻決定。此次事件、以及上次閣下私自修改維基百科標題的事件,均表明了閣下對社群的不尊重,在下對閣下是否勝任管理員之職表示嚴重的懷疑,強烈要求閣下撤消相關決定。—Camphora (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08:5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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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 閣下說「本人之所以決定於4月15日的存廢討論中保留此條目,的而且確是因為條目已獲得改善,已加入參考資料」,但我已指出這些參考資料均為不可靠資料,不可作用維基百科來源。我剛剛查知,已有編輯者與我意見相同,移除了這些所謂的「參考資料」。所以我認為閣下所作決定之依據不足。
  2. 關於條目存廢不能僅以投票取代,我本人也贊成此意見,因為不熟悉該領域的投票者可能會不公正地影響存廢結果。但是目前正式方針WP:刪除守則中投票仍是最主要的表達方式,且閣下最後的個人判斷明顯失於偏頗。
  3. 第二次提刪中,閣下的理由是距上次提刪不滿30日,但上次的結果本身就是閣下個人的失誤判斷,不應作為依據。現在竟用來推翻多位其他用戶的意見,這已經是變相的一言堂了。
Camphora (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16:1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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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NBA Finals 2009

由於2009年NBA總決賽即將到來,爲了防止2009年總冠軍模板遭到破壞,請閣下在6月期間一定要關注NBA的相關模板,以防止破壞者進行蓄意的破壞,謝謝!

--Horford-1 (NBA Finals) 2009年5月20日 (三) 23:00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5月22日 (五) 03:34 (UTC)回覆

誠邀

本人正被提名成為管理員,誠邀閣下至此頁投票或發表意見。感謝。—Frankou (留言) 2009年5月20日 (三) 12:30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5月22日 (五) 03:39 (UTC)回覆

關於本人最近編輯過的NBA頁面

本人在近期編輯過許多頁面,尤其是NBA的相關頁面,但卻髮現有疑似的破壞者在暗中針對本人,企圖破壞或蓄意刪除本人編輯過或是修復過的頁面,本人無奈之下只好求助於閣下,希望閣下能夠幫助我;此外本人有義務再次告知閣下,由於2009年NBA總決賽即將到來,爲了防止2009年總冠軍模板遭到破壞,請閣下隻要有空就一定要儘量的關注NBA的相關模板,以防止破壞者,尤其是科比·布萊恩特的狂熱球迷進行蓄意的破壞,謝謝!

--Horford-1 (NBA Finals) 2009年5月20日 (三) 23:00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5月23日 (六) 14:37 (UTC)回覆

請保護以下模板,以防止有人破壞

以下模板是本人用了74個小時查閱了NBA相關的歷史網站才慎重編輯出來的,請閣下能夠行駛維基百科賦予的權力,保護這些模板免遭破壞,謝謝,非常感謝!


Template:Chicago Bulls 1993-94 Roster

Template:Chicago Bulls 1994-95 Roster

Template:Houston Rockets 1998-99 Roster

Template:Boston Celtics 2007-08 NBA champions

Template:Boston Celtics 2008-09 Roster

凱文·加內特

J·R·吉登斯

--Horford-1 (NBA Finals) 2009年5月20日 (三) 23:0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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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參加第七次動員令

Wong128hk/Archive content/Archive 06您好:

第七次動員令將在7月15日開始,8月31日結束,為期一個半月,歡迎您的參與。

本次動員令的六個主題分別是:優化工程體育地理節日人物方針翻譯

詳細規定參見Wikipedia:動員令/第七次動員令

請收到此邀請函的維基人,利用{{subst:動員令}},將此邀請函發給還沒有接獲邀請的維基人,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高維基的品質。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成敗關鍵之一。

邀請人: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5月23日 (六) 09:21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5月23日 (六) 14:33 (UTC)回覆

檔案存廢「討論」是管理員的私人俱樂部

有關File:Bemyguest-MyTV-tvbcom.jpg遭刪除事宜,一你未經共識下刪除(只有我跟書生表態),二你未明確清楚解釋原因,回應辯解,以強權代替討論。刪除事小,但行徑粗鄙,令人心寒。2014 (留言) 2009年5月25日 (一) 08:3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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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沒有想過恢復該圖,因為我明白維基乃一小撮人主導遊戲規則,主人高興,就可以「隻眼開隻眼閉」;主人不高興,作為用家只會「盡下人事」抗辯,「被強暴」過後要恢復也只會被快速刪除。
其次,我已清楚指出內文有評述該圖片所顯示的事物,描述該收費節目置於其網站免費播出,獲得很多點擊,個別網站亦可以一樣儲存於一個入門網站之內。只不過是你不同意,並非我沒有清楚辯解,更甚,你是完全沒有參與討論,請注意你只是一個「忽然彈出來」的「點票人」。
其實,這幅圖我肯定沒有令維基被法律追究的可能,更甚,我還可以向版權人請求准許使用,此處早有先例,但管理員的冷漠和疆化,已經令人失去尋找更佳解決方法的興趣,這種「踩界」(你可能如此認為)的檔案,根本無必要急於刪除,管理員亦沒有想過建議其他方案,以書生為首的管理員最愛就是刪除,比政府還要官僚死硬。2014 (留言) 2009年5月25日 (一) 12:3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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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你沒有看清楚整張圖片,竟然會說出圖片中沒有點擊人數,情況令人十分詫異,再討論甚麼不可代替性,已無公信可言,理由我早在上載時已用模板清楚說明。
更重要,你沒有回覆我這一點,此圖明顯沒有法律風險之虞,為何你要急於刪除?為何你不想想有其他方案提供給用家?例如嘗試叫用戶取得轉載准許甚至CC權利?
當然我不認為有需要,所以我不會主動提出,但若果你當時提出這類反建議,更不是忽然冒出來,繞過討論,就算最終被刪去,我也覺得在情理之內,不會令人覺得管理員乃如此官僚。
其實辯論是否符合方針的時間早就過了,都已成定局,我的確是指明批評你,批評你不符維基社群的共識精神,批評你急就章草率行事,批評你沒有當好管理員的調停角色,但我絕對不是人身攻擊,不喜歡你可封禁我,我樂意接受。2014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9:4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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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圖檔不應置於個別語言的維基之內,這是 wikicommon 的事,更非是否合理使用的討論範圍內,我要指出的是你處事不當,過程不符最基本的維基精神,絕對是行政力量凌駕共識,你可不承認,只是我始終看不見,你身上那件事皇帝的新衣。謝謝你的大量不封禁我,大人萬歲!2014 (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20:0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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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停

雖然上次封聖事件小弟幫不上甚麼忙,不過關於伊萊恩條目的頁面存廢討論,有些針對本人作風的指摘出現,倒希望您能協助調停,以息干戈 ^^"--210.6.97.246 2009年5月28日 (四) 07:53 (UTC)

誠誤會一場,本人已發表了個人的意見,希望可以調解您們之間的爭吵。 ^^ 閱—J.Wong 2009年5月28日 (四) 15:01 (UTC)回覆
  老弟就如小馬哥,一貫的中立,各打四十大板,不偏不倚^^"
  查閱編輯歷史是自己的責任,他不看就罵,引致誤會的責任,就算是該算到我頭上來,我也已經提醒了他,叫他先看編輯歷史了,這甚麼都夠了吧?如果純粹是誤會,這已經能開釋了吧?該息怒了吧?誰知他越罵越兇。
  老弟不妨到Alberth2君的討論頁看看,人家還叫我「現在你給我從維基永遠消失我就平安自在了。我現在可不是在瞎怒,而是看到你多吐一字就愈火」,這早已超過誤會的程度,是一個烈怒的、盲目的、失控的、嚴重的恐嚇(如果落在律師手上,搞不好可以提出刑責),說出這種話,如果說他欠一個處分,說他欠我一個道歉,也實不為過。
  不過算了,如果事情是我有錯,那以後我有沒有需要按他說的從維基永遠消失?是不是不該再多吐一字?就您來仲裁好了,維基是不是文明的地方?管理員有否有效管理?皆統仰卓裁,您說一句,草民定當遵行--210.6.97.246 2009年5月28日 (四) 16:38 (UTC)
實在抱歉,遲了回覆。其實初次發表意見時,並無意去判斷孰是孰非,正如您當初找我的目的,亦是調停爾等爭議,而非判定誰是誰非。故本人並沒有您所謂的「各打四十大板」。當然,如果您真的要我去判斷孰是孰非的話,我亦只可說兩者俱有不當。而您亦已承認。當然,您上面所講的亦一針見血的點出了他問題所在。不過既然是誤會一場,又何必掛於心上呢?何不釋懷?更無謂因對方氣言而離開,維基是個言論自由的地方,何時發言,當應無須顧慮,吾亦無權過問。小弟膽敢請閣下就此作罷。或今次的處理手法有所問題,如有,還望不吝賜教,吾當永誌弗諼。—J.Wong 2009年5月31日 (日) 20:06 (UTC)回覆

關於本人的傀儡

hi Mr Wong, how are you doing? 本人想知道申請解封傀儡的話是不是只能有兩次機會,如果可能多過兩次的話,我打算下周再次請求接觸封基中所使用的傀儡user:gzhao。thanks。 Georgezhao (留言) 2009年5月29日 (五) 19:1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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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n.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Gzhao 謝先,我於英文頁面上說明了georgezhao在英文wiki中似乎沒有人用,也不知道是不是本人以前註冊後忘記密碼了,所以想用gzhao完成帳號整合,也麻煩幫忙把現用帳號和gzhao一併整合,不知道是否可以? thanks again。 Georgezhao (留言) 2009年5月31日 (日) 20:2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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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for your time and understand. 已經申請改名到被封的那個帳號,希望支持。 [10]Georgezhao (留言) 2009年6月1日 (一) 15:5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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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留言,但是我看到這次已經被行政院給拒絕了,我打算過一輛個月在看看了。如果我能以Gzhao為主號完成全域整合的話,請幫忙把georgezhao和futuredial的用戶頁面改為善意傀儡,至於是否永久封禁與否,請管理員自行決定,我尊重並接受管理員的決定,但是請不要以『破壞者』的身份永久封禁我的傀儡。thanks。 Georgezhao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20:0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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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Mr Wong. i applied on the page Wikipedia:更改用戶名/帳戶易手. Georgezhao (留言) 2009年6月3日 (三) 17:24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6月4日 (四) 04:14 (UTC)回覆

請封禁我吧

根據Wikipedia:封禁方針,針對用戶帳號(比如不適合的用戶名)的封禁一般都是無限期的。" (留言) 2009年6月1日 (一) 08:0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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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會引起混亂,請看[11],而我就是想你阻止我於維基中作出編輯。" (留言) 2009年6月1日 (一) 08:4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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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保護

涂醒哲條目中,匿名用戶與新註冊用戶發生嚴重的編輯戰,我在兩個小時之前已經在Wikipedia:請求保護頁面提報了,但是到現在仍然沒人理。哎!中文維基百科實在是太缺管理員了。--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09:06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6月2日 (二) 09:29 (UTC)回覆

Re: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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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另,過兩天在周末時加入Friendly。--凍僵的河蟹talk·+ 2009年6月3日 (三) 15:5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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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鎖定詞條

請將Template:朝鮮半島歷史‎回復到編輯戰之前的版本並予以保護。User:蘇州宇文宙武User:Georgezhao以中國民族主義的方式進破壞。KEIM (留言) 2009年6月3日 (三) 18:48 (UTC)回覆

按照中國歷史上有爭議的元朝來參照,元朝既是中國歷史也是蒙古歷史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 同理漢四郡作為既是中國東北地方歷史,和朝鮮半島歷史也是一個客觀事實。 你可以說不是韓國歷史,不是朝鮮或者韓國的歷史的主流,但是不容否認的是發生在朝鮮半島上一段客觀歷史。韓國作為美國託管的幾年也進入了模板,而美國並沒有把韓國編如那一個州或者哪一個海外領地,而漢朝是把漢四郡作為官方行政區划進行管轄的,為什麼不能進入模板? Georgezhao (留言) 2009年6月3日 (三) 20:02 (UTC)回覆

本人對此不太熟識,故不置可否。至於模板,就已由User:Alberth2保護。請與戰雙方於條目討論頁相議此事並達成共識,後再至Wikipedia:請求保護頁面申請解除保護。—J.Wong 2009年6月4日 (四) 04:19 (UTC)回覆

Re: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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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機械人爬{{no source}}和{{no license}}的鏈入頁面並自動提報。是否有必要這樣做?--Liangent (留言) 2009年6月4日 (四) 05:1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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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Friendly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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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發現在下疏忽了,沒考慮到繁簡轉換。:-)--凍僵的河蟹talk·+ 2009年6月4日 (四) 12:1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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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權限

自昨天在下當選管理員後您取消了在下的ipblock-exempt權限後,今天又撞到對Tor的封鎖了……能否煩請閣下加回那個用戶組?(注,sysop貌似不含torunblock權限)敬祝編安。--凍僵的河蟹talk·+ 2009年6月5日 (五) 11:5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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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有關內容獎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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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看到相關的修改。謝謝。-cobrachen (留言) 2009年6月7日 (日) 16:11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6月7日 (日) 16:16 (UTC)回覆

Re: 請補充檔案File:Batman dark knight.jpg的版權或來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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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為圖片附上網頁,但不知是否完成"提供原始出處"的工作。以下有幾個提問:

1.圖片是否只能在官網下載?

2.圖片下方出現"原始數據"的段落,並說明"此檔案中包含有擴展的訊息。這些訊息可能是由數碼相機或掃描儀在建立或數字化過程中所添加的。 如果此檔案的源檔案已經被修改,一些訊息在修改後的檔案中將不能完全反映出來。" 這是否指本人的圖片不能通過版權嗎?

本人第一次上載圖片,故不清楚其細節,煩請J幫忙解答。--Chris (留言) 2009年6月7日 (日) 19:1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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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請補充檔案File:Amiga Populous.png的版權或來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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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從英文版的頁面,Copy圖過來,並加註跨語言的連結。如果其版權有問題的話,煩請您先到英文維基的條目提刪。
-P1ayer (留言) 2009年6月8日 (一) 07:3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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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邀討論

望您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謝謝。——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6月9日 (二) 06:44 (UTC)回覆

圖片

請檢查現在是否有問題,暫時停止上傳一下,等您的回覆..—Fantasticfears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10:2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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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需要給出[12]這個連結?—Fantasticfears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10:3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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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明白了,等等吃完飯會更新。—Fantasticfears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10:39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6月9日 (二) 10:41 (UTC)回覆
 完成,請檢查。—Fantasticfears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11:16 (UTC)回覆
 完成,檢查完畢,閱。—J.Wong 2009年6月9日 (二) 13:21 (UTC)回覆

回:用戶名

留言

已經申請,請儘快處理。--W1k1p3d1a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11:04 (UTC)回覆

閱。本人就無權處理了,不過已敦請行政員完成閣下的申請。最後,感謝閣下接納本人的意見。—J.Wong 2009年6月9日 (二) 12:35 (UTC)回覆

用戶名

[13] 已經申請,但是還沒有看到有解決的可能,關於傀儡侵權事宜已經和一位B開頭的管理員先生解釋,並請求他轉告。可否與那位先生聯繫呢?謝謝了。 Georgezhao (留言) 2009年6月11日 (四) 21:09 (UTC)回覆

兩處似乎能夠幫我搞定的可能性,都沒有。呵呵,thanks again。 [14] Georgezhao (留言) 2009年6月11日 (四) 21:10 (UTC)回覆

回應

感謝閣下的信任與幫助,但在下發現wiki詞典中或許是密碼忘記,或許也不是在下所建立。也請幫忙』帳戶易手『,那個號似乎也沒有活動過。georgezhao--gzhao 謝謝了。 [15] Gzhao (留言) 2009年6月13日 (六) 17:0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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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L8288留言(PART1)

請回答閱。是什麼意思?我到現在還無法喘口氣!—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63.21.114.253對話貢獻)於2009年6月10日 (三) 04:34加入。

想必閣下在後續這個討論串吧!本人留下「閱」是表示本人已閱閣下的留言,不過本人並無任何意見或回應,故以閱回之。閣下應以獲得解封,望閣下妥善運用編輯權且本人之解答能滿意閣下。—J.Wong 2009年6月10日 (三) 06:07 (UTC)回覆

怎麼樣才能消過?我不想被指責為影武者翻版,因為為了我要當管理員權限把關,為了自己,我一定要站出來!順便幫我在維基新聞JEL8288用戶解封! JEL8288,Jeffrey1995—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63.21.114.253對話貢獻)於 2009年6月12日 (五) 04:26加入。

閣下只需好好的於維基百科做出貢獻就可以了,時日過去,大家對您的評價自會改變。並沒有什麼消過的快速方法,不過人孰無過,只要閣下表現出閣下已經悔改,大家亦會重新接受您。現在有人指責閣下是影武者翻版嗎?那閣下就用行動證明給他們看閣下不是影武者翻版就行了。本人建議閣下此刻起以成為管理員為目標,於此作出貢獻,假以時日,當可成為管理員。在此之前,閣下可在此用行動證明閣下已經改過,不會再於維基新聞破壞,並向維基新聞管理員申請解封。敬祝 時祺。—J.Wong 2009年6月13日 (六) 15:15 (UTC)回覆

其實JEL8288是因為我的Jeffrey1995(已被解封;當時被冤而被封鎖)無法使用時才使用,至於解封JEL8288維基新聞,則請你協助,因為你明白我沒做壞事,但別人不相信沒做壞事(已經很多次;連Wikipedia的用戶也一樣),我從Jeffrey1995建立時期就一直都被討厭,以為我破壞(在我破壞之前),就隨便封禁我(沒停過,不管換了帳戶都一樣),我有證明過不是傀儡,都跟以前一樣被冤!你知道我的痛苦吧?甚至我在wiki時都還抬不起頭來,現在我必須要以別的身分重新出發,讓大家知道我真的不是傀儡,因為現在我的雙用戶無法使用,比如:申請成為管理員(詳見守則),(我)被封鎖的用戶無法編輯(尤其是永久封禁),wiki姊妹也是一樣,到時候我會通知,千萬不要在我的新用戶做出破壞!—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59.121.114.119對話貢獻)於2009年6月20日 (六) 09:27加入。

期望您可以成功以新帳戶重新上路,別忘了提醒自己不要再犯那些之前令您被封的規則。其實您在封禁期間使用另一個帳戶作出編輯,該帳戶就會自動被視為您的傀儡。這點您要牢記呀。要是希望提出封禁申訴,就在自己的用戶討論頁使用{{封禁申訴}},請勿註冊另一個帳戶,這行為會被視為繞過封禁。記住啦。—J.Wong 2009年6月22日 (一) 05:36 (UTC)回覆

我從頭到尾我都沒有犯了什麼錯,是你們不瞭解去對一個用戶的信賴!不然你叫他們(維基監委)去設維基法院啊! 最快我會在暑末重新啟用!謝謝大家的支持!—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63.21.114.253對話貢獻)於2009年6月25日 (四) 04:34加入。

閣下出發點可能是好的,但所作之舉措卻違反了依據社群共識定下的方針指引。大家也是依據這些方針指引去辦事的,或請閣下在再次編輯前也細閱一下這些方針和指引。如閣下是依照既定方針和指引去編輯維基百科,大家都會支持您的。—J.Wong 2009年6月28日 (日) 16:49 (UTC)回覆

如果你認為我有違反規定,或許是你們督導不周!—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61.217.29.71對話貢獻)於2009年6月29日 (一) 07:18加入。

閱—J.Wong 2009年6月29日 (一) 09:05 (UTC)回覆

還有意見嗎? 若有請接着按下留言ˇˇ—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61.217.29.71對話貢獻)加入。


本留言(PART1)討論區塊到此結束,並嚴禁編輯。—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61.217.29.71對話貢獻)加入。


閱—J.Wong 2009年6月30日 (二) 15:57 (UTC)回覆

ZTCRV的疑問

維持刪除︰當初是經過社群討論才有此決定,至於討論規模如何,我們亦無法控制。但既已依照方針,走畢程序,該決定就不當輕言推翻。另外,討論所點出的中立性問題亦確實存在,而且收入標準亦相當蒙糊。維基當應盡量收錄不同性質的條目,但這並不代表有一就一定要有二,社群既決定把之刪除,即代表該版本不適合維基百科收錄,甚或維基百科中根本不應存有以此為名的條目。如果閣下認為維基百科應收錄以此為名的條目,則請閣下自行創建。閣下可找本人或其他管理員索取舊版本作參考之用。但若然要恢復舊版,鑒於上述種種因由及社群共識需以新共識推翻,恕難從命。—J.Wong 2009年6月11日 (四) 19:07 (UTC)

樓上所言差矣,上面要求回復頁面的條目,哪一個不是照正常程序被刪除的?那為什麼會有這個請求回復的機制?不就是因為仍然可能存在失誤,如果照你說法那頁面恢復請求的機制何必存在?司法為什麼有再上訴和更審的機制?不正是力求公正公平的表現?收入標準蒙糊?外省人條目有說明在台灣外省人是大約認定標準為何,「不應存有以此為名的條目」,維基百科有外省人條目,而且大家也都承認外省人是台灣的一個族群,這個族群有個著名人物列表就不可以?你們誰可以告訴我,台灣原住民可以有知名人物列表,客家人條目可以列出知名人物,獨外省人就不行?最後我要談中立性問題,所謂的不中立是什麼?你們用什麼標準來判斷它中不中立?用你們的主觀想像還是有一個客觀準則?替特定族群創建條目甚至編輯知名人物列表,這種行為在維基百科中是屢見不鮮,從沒聽說過美國哪一個族裔的條目有所謂不中立問題,外省人著名人物列表的不中立在於什麼?可否說說具體的論述,空泛的一句批評根本不具說服力,怎麼個不中立法?你要不要說說,並請不要以主觀的想像來回答,就條目內容編寫的客觀存在來回答我。--ZTCRV (留言) 2009年6月12日 (五) 06:11 (UTC)


您可能是香港人,香港人一樣有所謂潮汕幫福建幫上海幫之類的族群分類,若有一個人很好心想將此進行條目編寫進行人物列表,您是否也認為這是一個不中立的表現?不論他編寫的內容質量為何。

外省人條目可以存在,外省人著名人物列表就可以存在,而現在外省人變成沒有知名人物的介紹,難道外省人不能列舉出知名人物否?若可以列舉出則創設人物列表有何不可?—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ZTCRV對話貢獻)於2009年6月12日 (五) 06:16加入。

閱。—J.Wong 2009年6月13日 (六) 14:54 (UTC)回覆

Re: 管理員請辭

Message to LiDaobing

Hello,

I have confirmed on the given url, please check whether it is correct, thanks. --LiDaobing (留言) 2009年6月13日 (六) 14:02 (UTC)回覆

Thank for your reply and your works here. Best regards,—J.Wong 2009年6月13日 (六) 14:16 (UTC)回覆

Tor問題

最近由於個人IP被系統自動認定有tor之類的問題而偶爾處於封禁狀態,無法回覆其他編輯人的討論和參與編輯。想請教您,這問題如何解決?如果又因同樣問題再次處於封禁狀態,怎麼解決呢?管理員在這方面可能提供哪些協助嗎?--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16日 (二) 04:53 (UTC)回覆

回應
謝謝您提供建議。個人前一次受到封禁的原因是有IP用戶(140.117.193.180148.233.159.57)刪除多項條目下的既有內容及模板,我前往各條目一一恢復之,反遭管理員User:PhiLiP封禁。由於這個問題約自6月10日起即偶發困擾,個人不知道何時將再遭系統封禁,使得對閣下的求教就此中斷,所以仍依您建議而前去申請請求解除。--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16日 (二) 08:59 (UTC)回覆
回應
謝謝您提供建議與協助,先前的困擾現已解除。另一方面想請教,140.117.193.180148.233.159.57刪除模板之後,管理員是否由於對方是IP用戶,所以只好單方面封禁個人?我曾在個人討論頁,針對問題對該管理員尋求回覆,惟未得該員解釋。--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19日 (五) 12:49 (UTC)回覆
回覆
謝謝!個人希望也願意相信可能有誤會。謹上--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6月21日 (日) 07:42 (UTC)回覆
閱。感謝您相信此乃誤會。僅祝 時祺。—J.Wong 2009年6月22日 (一) 05:38 (UTC)回覆

影音使團

User:Player23 擅自將不涉及影音使團的資料來源加入條目中,做法極不恰當。 他在影音使團#財政加入「有基督徒就質疑這種機構在香港沒有監管,專業操守或成問題。」(資料來源是正視機構的誠信 胡志偉 ) 其資料來源並無提及影音使團。 我質疑User:Player23 的編輯手法是大有問題。 況且,此君還申請保護此條目。 我希望此條目影音使團回復我的最後版本。 —Yym1997 (留言) 2009年6月18日 (四) 05:1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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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L8288留言(PART2)


歡迎繼續留言!—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61.217.29.71對話貢獻)加入。


點擊後可詳閱^^—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59.115.151.130對話貢獻)於2009年6月21日 (日) 13:46加入。

閱—J.Wong 2009年6月22日 (一) 05:40 (UTC)回覆

有甚麼方針能解決我被騷擾的時候?你們應該知道督導不周是什麼?^ˇ^—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61.217.29.71對話貢獻)加入。

閱,請閣下參閱Wikipedia:騷擾。—J.Wong 2009年6月30日 (二) 15:59 (UTC)回覆

請移至我的討論頁!—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61.217.29.71對話貢獻)於2009年6月30日 (二) 16:25加入。

閱—J.Wong 2009年6月30日 (二) 16:26 (UTC)回覆

請保護以下模板

NBA Live 08
NBA Live 09
這兩個模板的第一個最近遭到不明用戶123.203.187.125的破壞,第二個也很有可能在被破壞的範圍內,請閣下予以保護,謝謝!

The NBA World Champions

The NBA Finals MVP 2009年6月26日 (一) 14:00 (UTC)回覆

KEIM

關於User:KEIM被封禁一事,有必要向您澄清一下。原想在KEIM的對話頁里回應您的話,但由於KEIM善於刪除別人的留言,所以直接在這裏回復您,請看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E6.8A.95.E8.AF.89User:Advisory。而在KEIM所舉出的所謂我的三次「破壞」中([16][17][18]),我都做了摘要,而且起先語氣相當友善,但此人不但不聽,反而誣衊我是「破壞」。我不是不想討論以達成共識,但既然我都已經做了摘要了,他憑什麼又毫無理由地回退?KEIM這種不尊重別人勞動成果的行為已經不是一兩次了,否則他也不會惹出近來這麼多事情,不止我一人對他忍無可忍,我想這些您作為管理員應該都很清楚。——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6月29日 (一) 05:2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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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受教。——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6月30日 (二) 00:26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6月30日 (二) 15:27 (UTC)回覆

莫名其妙

我只是回退了3次。第四次是重新調整,將Line Break 放在另外的位置。User:蘇州宇文宙武是與我進行了相同數目的回退的。KEIM (留言) 2009年6月29日 (一) 23:4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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