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23年11月

由Jimmy-bot在話題管理人員申請投票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1 個月前


有意向舉辦福州維基聚會

敝人有在福州舉辦維基用戶聚會的想法,想邀請在福州或有能力來福州的編者參與討論,也煩請讀到此處的編輯幫我@出認識的用戶參與討論。主要目的有二:建立福建維基用戶的聯繫群聊,以及探討福建有關條目的編寫與建設。鑑於中國大陸的特殊情況,也希望此次聚會低調舉行,並儘量避免涉及政治,只當做一次志同道合的朋友之間的交流。----FradonStar|和而不同是君子 2023年10月24日 (二) 07:46 (UTC)

另:此想法並不成熟,如果問題太多,我就會取消此計劃,如果用其他用戶有相關打算的話我也會踴躍參與。--FradonStar|和而不同是君子 2023年10月24日 (二) 07:54 (UTC)
時間關係基本上聚會是去不了(時間表是七天全滿的),但是如果有福建維基人群可以來我討論頁叫一下()--Key0121.AutoConfirmed (討論留名) 2023年10月26日 (四) 14:14 (UTC)
(&)建議建議最好還是不要舉辦,免得被請去喝茶--Xiumuzidiao|本是青燈不歸客,卻因濁酒戀紅塵※【留言2023年10月29日 (日) 06:37 (UTC)
注意安全。此外建議少聲張,上半年有一次聚會就因「不可抗力」寄了。上佈告板什麼的也是挺危險的。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0月30日 (一) 02:08 (UTC)
我覺得比起線下聚會,通過Zoom或者Discord進行線上聚會或許會更好。——Aggie Dewadipper 2023年10月30日 (一) 11:03 (UTC)
最好還是先建立線上的地區社群。--🎋🎍 2023年11月1日 (三) 11:10 (UTC)

建議取消長條目警告

每當一個條目的長度超過128KB的時候,就會出現長條目警告,考慮拆分條目。額……其實百科裏面幾乎全部長條目都是不用拆分的,作為優良條目和典範條目的條目亦多不勝數,根本不適合拆分。為了那一小部分條目而設置長條目警告是無疑是適得其反。因此,我建議取消長條目警告。 2023年10月23日 (一) 11:14 (UTC)

在未回應WP:條目長度中提及條目過長的多項問題前(-)反對。伺服器性能不需擔心,但模板展開超過限制卻是非常現實的問題。--西 2023年10月23日 (一) 12:55 (UTC)
Wikipedia:條目長度未成指引,甚至大於「131072」字節這個標準怎樣確定或者是否過時?至少現在拆分條目,在不同主題或不同條目下有自己的建議標準。這個提示似乎很雞肋。至於WP:模板限制的話, 除非落實到基於這個原因的技術性拆分並作為一個指引。——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4日 (二) 02:13 (UTC)
長條目有一種會把我的瀏覽器卡死的美,我依然建議拆分。--MilkyDefer 2023年10月24日 (二) 02:49 (UTC)
可是如果要變成一篇「典範條目」,這樣一拆內容結構會崩解,尤其是泰勒絲,因此(+)贊成取消「長條目警告」。--Sinsyuan FA工作室 2023年10月24日 (二) 04:39 (UTC)
泰勒絲沒整修前連來源都顯示不出來,長度警告有其必要。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10月24日 (二) 12:32 (UTC)
這樣的話反而是需要有沒有辦法加上偵測模板引用上限給予警告的功能?--WiToTalk 2023年10月24日 (二) 14:13 (UTC)
這種事去提社群願望清單吧--SunAfterRain 2023年10月25日 (三) 15:28 (UTC)
模版展開超限有自動分類歸納(Category:引用模板後大小超過限制的頁面),可以用API腳本檢測出來做提醒。——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6日 (四) 01:09 (UTC)
好像有些長條目(東鐵綫東京站)並沒有出現模板錯誤的問題。 2023年10月26日 (四) 02:43 (UTC)
因為兩個因素不完全相關。這裏的「長條目」判斷僅僅是保存進庫的原始碼長度,未包括模板展開後的「中間語言」長度;原始碼不長,但模板展開後超過了,完全可以(例子史蒂芬·霍金各地人均身高等,對比東鐵綫),但「長條目」會有觸到模板展開超限的風險。——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6日 (四) 03:17 (UTC)
期望怎麼警告,是閱讀、預覽還是編輯時?閱讀時判斷分類和彈出提醒,以及計算字數,應該無難度、不需要API。--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28日 (六) 01:12 (UTC)
這應該社群出意見形成共識就是了,但如果是問我個人想法,應該是要以迴避頁面送出後的造成最底下的cite模板跟導航框等閱讀不了為目的阻止。所以應該跟普通長頁面警告一樣在編輯跟預覽時要提醒,或直接阻擋送出編輯?--WiToTalk 2023年10月29日 (日) 02:08 (UTC)
嵌入模板的消耗可能在條目編輯後變化,所以預覽時判斷或拒絕提交都是不準確的。我設想的是小工具來給臨近或已超過邊界的,給出較底部分類更明顯一些的警告,如彈出提示或角標。--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29日 (日) 15:41 (UTC)
想了下倒是,跳分類的話Category:引用模板後大小超過限制的頁面其實有包含上述的一些功能就是了。剛剛大致尋了該分類的頁面,大部分超出限制好像都是因為綠鏈太多,尤其不少是漫威系列引用到Template:復仇者系列模板的;而弗拉基米爾·普京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之類的好像就真的只是因為單純頁面太長所以容易觸及上限(然後後者仍為進行中的事件,結果上限已經到了這沒問題?)。--WiToTalk 2023年10月30日 (一) 00:46 (UTC)
我覺得你有一些小工具萬能主義,堅信所有的事情都能靠小工具解決。小工具塞入太多會拖慢網頁加載的速度,小工具在網頁載入後才開始加載,小工具可能無法和MediaWiki很好相容,容易隨MediaWiki更新而失效,小工具還有容易搞壞界面的問題。--MilkyDefer 2023年10月31日 (二) 04:31 (UTC)
你現在才發現這把人有小工具萬能主義是吧。——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31日 (二) 05:56 (UTC)
正式小工具會合併加載,設計良好不會比現狀更重,不如說有些小工具、用戶腳本及MediaWiki代碼比較重。難道您期望MediaWiki更新來實現某種功能,那遙遙無期且故障也不少。只是作為功能原型來討論,且沒說默認啟用。--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31日 (二) 19:17 (UTC)
釐清一下各自的角色。基金會負責開發MediaWiki,是平台的主人。我們是MediaWiki的使用者,是客人。基金會可以隨時改動代碼而不通知客人,令小工具失效。在另一方面,設計功能時會同步創建測試用例,任何MediaWiki代碼的變更原則上都會被測試到,因此在功能穩定性上面是有所保障的。
小工具可以用作功能被MediaWiki接納前的過渡,而不是替代。你也不想出現像下面那個深色模式與可讀性改進原型那樣的情況,需要先關閉一個全站默認啟用的小工具才能順利進行吧?--MilkyDefer 2023年11月1日 (三) 04:12 (UTC)
看不出這種提醒級代碼會比MediaWiki:Gadget-Wordcount.js等重和重要多少,可能可選、沒幾個人用,只是在討論是否可能出現而已。MediaWiki:Gadget-noteTA.js等全站腳本等都替代十多年了,不要誇大危害。--YFdyh000留言2023年11月1日 (三) 17:46 (UTC)
你還別說,NoteTA指示器還在用已經廢棄了多年的UI。而且之前很多人都以那個將指示器logo移動到tab選項卡的那個小工具在Vector 2022上面效果不好而阻止Vector 2022,那個小工具沒人能修,最後還是基金會擦的屁股。--MilkyDefer 2023年11月2日 (四) 01:46 (UTC)
……你的瀏覽器有多爛?[開玩笑的]--意面混凝土留言2023年10月26日 (四) 08:57 (UTC)
同上,不然有機會出現來源顯示不了的尷尬情況(考慮到大部分來源都是用{{citation}}系列模板來包裹的)。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0月28日 (六) 14:07 (UTC)

日本維基媒體用戶組於10月14日獲得基金會承認

2023年亞洲月

今年中維已經舉辦了非洲月拉美月兩次編輯松,希望能延續舉辦每年11月的亞洲月。現已是10月下旬,故來此尋求各位對於今年亞洲月的意見。如果有意舉辦,應儘快開始招募主持人和釐清編輯松規定等程序。--Aggie Dewadipper 2023年10月23日 (一) 04:00 (UTC)

Ping一下近兩次編輯松的主持人以及活躍貢獻者,如有打擾十分抱歉@A Chinese ID、@Newbamboo、@Tokisaki Kurumi、@魔琴、@Allervous、@Oscarfan123、@Alankang、@T45614631、@A1Cafel。——Aggie Dewadipper 2023年10月23日 (一) 04:05 (UTC)
感謝提及。雖有意願參與主持,但近數月實在繁忙,另受多方面壓力困擾,實難襄舉。見諒!--     2023年11月5日 (日) 05:13 (UTC)
拉美月日期都因為亞洲月變更了,沒道理不辦吧。然後我看了一下元維基,好像要在10/29前要跑完相關流程嗎?--WiToTalk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18 (UTC)
支持舉辦。--Oscarfan123留言2023年10月23日 (一) 11:50 (UTC)
已草創了fountain、項目頁面和一些模板,同時已經在META上報名,應該還有很多待解決的問題,但我這幾天考試連考試,急需休息,所以問題修復可能要有勞各位熱心人士了。——Aggie Dewadipper 2023年10月28日 (六) 00:20 (UTC)
強烈要求排除兩岸四地和新馬相關事物,強烈要求允許提交已有之條目。--🎋🎍 2023年10月28日 (六) 14:40 (UTC)
(+)支持,如果其他人沒有意見的話那這次WAM就排除這些主題,並且允許改善條目(標準同DYK)。——Aggie Dewadipper 2023年10月28日 (六) 23:09 (UTC)
所以今年亞洲月本地還有要辦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5日 (日) 17:06 (UTC)

主持人招募

時間已經不早了,我先擅自開始主持人招募了,請有志者在下方留言示意。初步預定於10月28日零點(UTC)截止。——Aggie Dewadipper 2023年10月24日 (二) 23:42 (UTC)

@Dewadipper:什麼情況,放了三天了沒人報名?--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3年10月27日 (五) 11:19 (UTC)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0月27日 (五) 11:37 (UTC)

維基文庫訂為高風險主題

2023年10月管理人員申請檢討

原標題為:關於這次選舉的奇思妙想

結構化討論是否可以刪除帖子

廢棄結構式討論

語言模板有錯誤

Template:lang-haw未將英文Hawaiian改成「夏威夷語」。請同時檢查此系列模板中有沒有其他語言有類似問題。--~Mahogany~留言2023年11月2日 (四) 02:10 (UTC)

Module:Lang/data未包含,有四百多項,而模塊:Language/data/iana languages定義了八千多項。--YFdyh000留言2023年11月2日 (四) 02:40 (UTC)
說實話想整改,但不知道怎麼整。理論上若可以配合維基數據項目自動處理連結那應該是較好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3日 (五) 03:16 (UTC)
基礎、核心的東西還是放在本地可控的頁面比較好,外部容易破壞,另外放在公共的東西最好也是經過校對的。--Kethyga留言2023年11月4日 (六) 09:09 (UTC)
我的意思是填入維基數據項目(例如填入Q1860就能自動對應到英语」),這樣總是比手動調整條目連結容易維護吧。維基數據項目被破壞的概率大概也較本地條目要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4日 (六) 14:47 (UTC)
自動解析估計會超過系統限制。維基數據被破壞和不準確的概率也不算小。抓取生成再校對、修改和填入的可行性大一些,但不知道是否真有必要補全這個。--YFdyh000留言2023年11月4日 (六) 18:40 (UTC)
不知道這樣的顯示狀況是不是也是一個問題,在參考模板cite中「|language=za」不能顯示為「(壯文)」而是顯示為「(Vahcuengh)」(見此河池學院#cite_ref-2)。在「外部連結」情況下{{za icon}}卻會正常顯示成「(壯文)」。--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3年11月10日 (五) 07:08 (UTC)

招募監管員助理

原始公告於m:Special:Permalink/25817630#Steward clerks program,經翻譯及重新演繹以面向中文維基百科社群。

監管員助理一職試行半年有餘,五名助理已助監管員處理共587條有關全域封鎖VRT工單。監管員助理計劃將會擴展範疇:

監管員助理的招募已再次展開。有意申請監管員助理的用戶在確認自己符合監管員助理專案頁所列要求後,可在2023年11月9日 (四) 00:00 (UTC)前,向AmandaNP發送電子郵件,介紹自己如何適合此職位(不需要寫成一整個履歷,能清晰表明相關經驗即可)。申請者必須簽署非公開資料存取政策VRT保密協議才會獲加入此計劃。--西 2023年11月2日 (四) 08:11 (UTC)

(※)注意:由於需要簽訂非公開資料保密協議,因此所有確認居住在中國大陸的編者無權申請。--MilkyDefer 2023年11月2日 (四) 12:15 (UTC)
理論上,NDA 只禁止授予給申請人「所居住的司法管轄區禁止存取維基媒體計劃並且有理由相信有除了申請人和基金會以外的人知道申請人的住所」,並非完全禁止來自中國大陸的編者申請。所以如果自認能不符合上述禁止授予的條件,也不妨可以嘗試申請。謝謝。--SCP-0000留言2023年11月3日 (五) 01:25 (UTC)
@SCP-2000實名制背景下,豁免可能性幾乎為零,洗洗睡吧。--Liuxinyu970226留言2023年11月4日 (六) 02:10 (UTC)
並不為零吧,只是聲稱而沒有身份關聯者。「有理由相信」需要證據才對。--YFdyh000留言2023年11月4日 (六) 02:17 (UTC)
比如說你曾經在C區上傳過你拍的照片,這個證據很簡單也很充足了。我相信很多人都會被這個給擋下來。--MilkyDefer 2023年11月4日 (六) 16:27 (UTC)
知道曾在哪裏和知道住所相差很大。能明確關聯到身份且已知現居中國大陸才有可能。--YFdyh000留言2023年11月4日 (六) 18:38 (UTC)
理論上任何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用戶都不建議申請,包括港澳,在中國大陸就連編程隨想這樣的都會被找到,另外近些年的大環境也說明將來在中國大陸翻牆的難度在加大,尤其福建和河南等個別省份,封鎖力度甚於其他地方,也很難說會不會全國推廣,港澳分別有港版國安法還有澳版國安法,尤其香港,別看現在封鎖的網站不多,但你也不能確定哪一天香港突然擴大審查範圍以及加強執法力度。--🔨留言2023年11月10日 (五) 08:44 (UTC)

深色模式與可讀性改進原型

 
深色模式範例
 
原型的螢幕擷取畫面

新專案簡介

我們維基媒體基金會的網頁團隊開啟了一項專案——無障礙閱讀, 目的是讓 wiki 使用起來障礙更少,閱讀起來更加舒適。 我們先從調整文章的字型大小與版式開始。 下一個階段中,我們會專注於深色模式等自訂色彩選項。 已登入和未登入的使用者都可以在桌面端和行動端網頁上使用這些設定。

此專案是結合多名自願測試者請求的結果, 感謝所有提出這方面問題的人。 從技術層面上講,深色模式比字型大小更好處理,但卻更需要社群的回饋, 因此,我們請您來參與我們的專案。 請閱讀專案頁面訂閱我們的電子報

測試我們的原型

現在,我們努力要讓休閒讀者無論是仔細閱讀還是快速瀏覽條目都更加輕鬆。我們打算:

  1. 合理放大預設字型大小更方便閱讀
  2. 增加資訊密度更方便瀏覽
  3. 擴大段落與章節間的間距更方便瀏覽
  4. 允許讀者(包括未登入的使用者)自訂文字密度

這些變更會套用到閱讀模式與視覺化編輯器中,並不會影響 wikitext 編輯器。 我們計劃將這些變更套用至所有 wiki。 預設值可能會視專案的語言文字而定。

我們準備了可以變更字型大小與間距的原型。 要使用原型,請點選這裏並點選彈出的橫幅; 接着,嘗試組合不同的設定,與我們分享最適合您的設定即可。 此原型不代表最終的設計, 我們只會了解維基媒體使用者閱讀各種語言時想要的字型大小。 我們會使用這些資料決定預設值與各種選項的設定。 了解更多測試內容

Translated by 列維勞德. In addition, I would like to say that I'm really glad to be inviting you to this project. I remember that your community had lots of comments about the too wide columns, font size, and empty spaces in Vector 2022. Now we may work on fixing that!--SGrabarczuk (WMF)留言2023年10月30日 (一) 12:52 (UTC)

(*)提醒:測試原型的時候請務必關掉「大字體」這個小工具,否則測試不起效果。--MilkyDefer 2023年10月30日 (一) 13:39 (UTC)
彈出提示:檢測到違反「內容安全策略(CSP)」,請嘗試從………加載內容。好吧,我暫時不想用電腦去查發生了什麼,不過有人一樣嗎。--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30日 (一) 17:22 (UTC)
Hello. Thanks for raising this issue. In short, don't worry about this message and we apologize for making it confusing!
The longer version: What you see is a standard message which, in typical situations, is correct to appear. But in this case, it's a "false positive" – it shouldn't really pop up. Why? First, this is the first time we're inviting Wikipedians to test a prototype on Wikipedia, not on a testing website/tool like Patchdemo, so we're having some problems for the first time as well. Secondly, this prototype testing a temporary, quick and simple thing. The team didn't want to spend much time building it, and didn't decide to work more to make the alert message not to appear.
Thanks for your understanding.--SGrabarczuk (WMF)留言2023年10月30日 (一) 20:51 (UTC)
我剛剛點了「要使用原型,請點選這裏並點選彈出的橫幅」該句後也彈出了相似的提示:偵測到違反安全方針的內容!嘗試從...載入項目。(那個...是Hotcat-zh+的js網址),不過閱讀條目時還是能正常使用該調整器就是了。
另外我剛剛調了一下注意到T:clade似乎每一行被視作是一個段落,導致段落間間距在調整到自己覺得合適的數值時,會讓有使用在T:cladogram內的clade變的太寬。--WiToTalk 2023年11月7日 (二) 03:56 (UTC)
cc在過往討論中曾表達關於文字排板之意見的編者 @Fire-and-IceKriz_JuT45614631InstantNull魔琴蓝叶艾伦Diskdance--SCP-0000留言2023年11月6日 (一) 07:12 (UTC)
Thank you @SCP-2000 for pinging more Wikipedians. That's a very good idea! I'm counting on your (I mean your community) replies. So far, we have only received nine, and for comparison, from Japanese Wikipedia, we've got 43.
If you're wondering if everything is technically working, this prototype only works in Vector 2022, in articles.
謝謝您!--SGrabarczuk (WMF)留言2023年11月6日 (一) 14:25 (UTC)
@SGrabarczuk (WMF) Some users from Mainland China who don't have GIPBE or mediawikiwiki local IPBE can't edit this page on mediawikiwiki. This seems to be one of the reasons why there have been few responses. Perhaps there's a reminder that redirect users who can't edit on mediawikiwiki to here or a page (like Wikipedia:Vector_2022/可讀性改進原型社群回饋) on zhwiki? Thanks.--SCP-0000留言2023年11月6日 (一) 16:51 (UTC)
@SGrabarczuk I'm sorry but I got nothing except a "Content Security Policy violation detected! Tried to load something from https://intuition.toolforge.org/api.php?domains=cvnoverlay%7Cgeneral%7Cwhatleaveshere&userlang=en." Lemonaka留言2023年11月9日 (四) 15:56 (UTC)
Thank you @Lemonaka for reporting this issue. Have you had a chance to read my reply above? I think there's little chance this would be fixed :/--SGrabarczuk (WMF)留言2023年11月10日 (五) 04:48 (UTC)
有沒有考慮更改dark mode的顏色,比如:
filter: invert( 1 ) hue-rotate( 180deg ) contrast( 0.75 ) saturate( 0.85 );
這樣。--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1月13日 (一) 12:39 (UTC)

允許頁面創建者刪除自己添加的 XFD 標記

Hi, there's a bug on the filters, e.g. User:Miroir/沙盒, Miroir討論 | 貢獻) created this page, added a XFD tag and they cannot remove that tag. The actions were stopped by filters, which is something truly absurd.
嗨,過濾器有一個錯誤,例如用戶:Miroir/沙盒Miroir討論 | 貢獻)創建了這個頁面,添加了一個 XFD 標籤,但卻無法刪除該標籤。 這些操作被過濾器阻止了,這真是荒唐至極。 Lemonaka留言2023年11月15日 (三) 11:38 (UTC)

That's for a reason. We have encountered many times where a deletion template is inserted but reverted by page creator, in hope to protect their articles. Some alternate proposals:
  • Allow them to do so if they are autoconfirmed.
  • Allow them to do so if the page is not in main namespace.
--MilkyDefer 2023年11月15日 (三) 11:48 (UTC)
@MilkyDefer No, there's some misunderstanding. I mean if the template was added by "page creator", not others, then they are legitimate to remove them. However, templates added by other users are not suitable for removal.
DeepL @MilkyDefer 不,這有些誤解。我的意思是,如果模板是由 "頁面創建者 "而不是其他人添加的,那麼他們刪除模板是合法的。但是,其他用戶添加的模板不適合刪除。 Lemonaka留言2023年11月15日 (三) 11:53 (UTC)
I doubt whether that's technically feasible. MilkyDefer 2023年11月15日 (三) 11:56 (UTC)
If I understand correctly, technically it is possible to limit the removal of the tag if it is placed in the "User" namespace? I think that would be a huge improvement already, since users like me who accidentally added it in their own Sandbox or other User pages are now unable to remove them.--MiroirTalk 2023年11月15日 (三) 13:27 (UTC)
@MiroirThis is probably not a good idea. If templates can be deleted at will, users can also remove templates added by others (technical limitations of AbuseFilter), even moving pages from other namespaces to the user namespace to circumvent filters.--SunAfterRain 2023年11月15日 (三) 13:34 (UTC)
But sometimes we would flag other's user pages for deletion.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1月15日 (三) 13:34 (UTC)
@LemonakaAbuseFilter cannot know who added the template. it only knows who created the page and who is trying to remove the template.--SunAfterRain 2023年11月15日 (三) 13:28 (UTC)
@Miroir@SunAfterRain @MilkyDefer@魔琴 Eureka! Add a G10 to the same page, then you can remove the XFD. Lemonaka留言2023年11月15日 (三) 23:46 (UTC)
🤯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16日 (四) 05:10 (UTC)

管理人員申請投票

關於U:Bigbullfrog1996的不限期封禁

管理員直接封禁與自己有衝突的用戶,是否值得商榷?

已經不止一次了(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5/06#Template:掛毯[1][2][3][4])。--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10月18日 (三) 03:03 (UTC)

WP:避嫌:管理員不得因用戶反對自己而封鎖用戶。劣質翻譯且拒絕改善、不當修改地區詞等就已經構成衝突以外的封鎖理由。我倒是覺得不限期封鎖過重。--西 2023年10月18日 (三) 03:23 (UTC)
User:愛學習的飯桶/免死金牌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0月18日 (三) 09:44 (UTC)
拿這個來作為理由是不是有點搞笑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10月18日 (三) 10:46 (UTC)
草wwwwwwwwwww--意面混凝土留言2023年10月25日 (三) 13:04 (UTC)
那則存廢不太好說,只是觀點爭議,並且管理員明顯介入。至少應是其他人警告後明確再犯。並且封禁不是懲罰,封禁理由溯及過往和當前衝突,直接封禁似乎欠妥。--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18日 (三) 10:40 (UTC)
且不論衝突的問題,INDEF明顯過重,牛蛙君是哪裏嚴重擾亂社群了??大有報私仇之嫌疑—-Aggie Dewadipper 2023年10月18日 (三) 17:23 (UTC)
雖然不清楚整件事的來龍去脈,但認爲indef過重。要真説擾亂的話霜奶仙也才兩年。上次該用戶被封禁是3月被封禁1周,這次直接indef?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0月18日 (三) 17:39 (UTC)
(!)意見:曾有管理員因直接封鎖與自己有衝突的用戶而被除權(例如WP:管理員解任投票/Ellery)。除該用戶為LTA或純破壞用戶,否則應按WP:避嫌管理員不應該在一項事宜中使用普通用戶和管理員的雙重身份,而應該要麼使用普通用戶的身份,要麼使用管理員的身份,儘管用戶是同一個人。」把用戶提報到VIP、AN3、ANM等頁面。--132.234.228.19留言2023年10月19日 (四) 01:46 (UTC)
現行條文

封禁:管理員不得僅因某用戶反對自己而封禁這個用戶;

提議條文

封禁:管理員不得僅因某用戶反對自己而封禁這個用戶,在與某用戶發生爭議的情況下,建議請其他管理員處理。

如果這樣修訂一下是否會比較好?只是精神上建議,而不是強制性要求,而像純粹破壞這種顯然不需要避嫌。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8日 (三) 17:30 (UTC)

上述條文在Wikipedia:管理員#避嫌。無需修訂,WP:封禁方針WP:BLOCKNO有同等內容,且是牽涉爭議時「必須避嫌並提報予其他管理員考量處理」。另請各位關注Wikipedia:管理員佈告板/其他不當行為User_talk:Bigbullfrog1996的封禁討論。--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18日 (三) 17:50 (UTC)
我對此不甚了解,僅是路過看到,好奇想問一下。那個條文真的有約束力嗎?我總覺得管理員沒做到避嫌,最多只是改由另一位管理員對用戶更改(調整)封禁,似乎不會怎麼樣,社群總不可能為了這個避嫌條文就對管理員解任吧?--125.230.90.175留言2023年10月19日 (四) 03:33 (UTC)
可以發起討論。--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10月19日 (四) 03:58 (UTC)
理論上有、需要有。「改由」需要中立態度邀請,否則可能被指WP:拉票WP:真人傀儡。不過抓住違規和直接解任應該不常見。--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19日 (四) 04:04 (UTC)
已有案例表明就算是邀請其他管理員處理也不構成真人傀儡和拉票,這一部分沒有問題。--西 2023年10月19日 (四) 04:56 (UTC)
就此案例,我懷疑社群無明確共識。雖然我不反對就條目提出看法,但突然提出相當明確輕佻的主張和行動指引是一定欠妥的,哪怕不是真人傀儡,也存在拉票或單純的誤導與宣揚問題。Wikipedia:共識#形成共識的誤區和錯誤,維基外的討論=不鼓勵,「傾向性的編輯。持續、過分地尋求某個編輯目標十分擾民,應該避免。只有編者願意互相傾聽、回應和合作編寫一篇更好的條目,共識過程才可順利運作。如若編者拒絕任何共識而固執己見,無限期地發表冗長辯論以實現其目標,那麼他/她將會破壞掉共識過程。」,輕佻的主張常以「拒絕任何共識」、拒絕傾聽為後續,如果發表主張後確實在傾聽和開展討論,那麼結果良好、討論值得參考。「過分地尋求某個編輯目標」,何為過分各有見解。--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19日 (四) 05:13 (UTC)
你說「理論上有」?有就是有,不太明白為何是「理論上」?你的意思是不是想說,避嫌條文對管理員是否有實際的約束效力,目前僅存在於理想情況下,有沒有真的達到約束效力,你並不清楚?此外,「改由」未必是當事人(受封禁的用戶)在拉票或傀儡,也可以是任何一位管理員路過看到,主動前往更改封禁。再者,除了當事人,其餘任何一位非管理員的用戶也是可以主動邀請管理員前往協助當事人。--125.230.90.175留言2023年10月19日 (四) 06:27 (UTC)
請留意「主動」二字,意思是在不知情下(未受封禁用戶的邀請)做出選擇是否介入,因此選擇權與決定權都在於別人,並非當事人(受封禁的用戶)利用拉票或傀儡等方法可以干涉。如果當事人真的有拉票或傀儡,這是屬於用戶違規,那是另一回事,因為這裏討論是管理員避嫌。--125.230.90.175留言2023年10月19日 (四) 06:34 (UTC)
是。後半段我沒看懂。操作者沒有介入之前的爭議就可以,有自己的觀點判斷是允許的,避嫌是讓一個局外人自行理解並做覆核。通告或禮貌地邀請關注引發後續操作,不構成違規。某一些邀請方式可能會產生爭議,沒有很明確的判定和處理方法。--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19日 (四) 06:42 (UTC)
單就理論上來說,每一個事件的情況都不一樣,並沒有辦法給出一種通用的評價。某些人會認為不應該過度擴張「避嫌」的範圍(例如在之前「反對者案」的時候,有人就跟包含我在內的其他管理員講過可以不用那麼「畏縮」,大膽處理擾亂行為就是了),但我自己是比較保守,會儘量避免任何進一步衝突。我想這應該屬於個別管理員的選擇,至於相關處置是否符合社群共識則應單獨另外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21日 (六) 20:36 (UTC)
在下讚賞閣下的理念-"但我自己是比較保守,會儘量避免任何進一步衝突"。
也支持閣下的「相關處置是否符合社群共識則應單獨另外討論。」 畢竟任何個人的觀點都可能有主觀性,其判斷可能與社群共識不一致。
最後可能要看一看總結出的社群共識是什麼,社群共識是否能執行。--Gluo88留言2023年10月25日 (三) 15:11 (UTC)
難以界定範圍,留給管理員常識判斷吧,在方針硬寫入這個反倒會造成更多不要的爭議,大不了客棧新開一區放置您們投訴的小作文而已--SunAfterRain 2023年10月25日 (三) 15:25 (UTC)
好像已經出現非涉事管理員的處理被當管理事員回退, 產生了管理操作爭議。
另一名非涉事管理員介入, 並提到他自己不直接處理,而是提出:「相關處置是否符合社群共識則應單獨另外討論。」 (好像也沒有提出修改或寫入方針)。 在下讚賞這種不直接處理,求助社群共識的方法。 這可能可以減低管理操作爭議和管理戰可能性。
當總結出社群共識是什麼後, 管理事員執行社群共識時, 可以避免管理操作爭議和管理戰。--Gluo88留言2023年10月25日 (三) 15:43 (UTC)

關於本次封鎖

  • 參見WP:管理員佈告板/其他不當行為#Bigbullfrog1996UT:Bigbullfrog1996#申訴2,當時U:A2569875以「無視模板保護的保護規則......」的理由在ANM提報Bigbullfrog1996君。雖然Bigbullfrog1996在被提報時有作出解釋,然而管理員U:淺藍雪直接將被提報用戶不限期封禁,後續在與其他維基人溝通上可能發生誤解,並導致發生有爭議性的不限期封禁(事件發生後,U:Kuon.Haku先改成「不限期封禁予模板命名空間的編輯」,但後來淺藍雪再恢復成完全不限期封禁)。
  • 根據U:薏仁將在2023年10月19日 (四) 12:25 (UTC)發表的留言:「這種處理方式恐怕會陷入一種『某管理員對於某使用者處理是否有針對性』的疑慮」,因此在事情的處理上可能需要走VPO來解決這樣的爭議性不限期封禁。
  • 最後想請問大家,對以上的事情有甚麼看法?--Sinsyuan FA工作室 2023年10月19日 (四) 12:42 (UTC)
    上面有討論了,建議不要重複開話題,併入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19日 (四) 16:38 (UTC)
    上面「管理員直接封禁與自己有衝突的用戶,是否值得商榷?」討論指向另一例封禁,後又有方針修改的提議,與本案有差別,不宜併入。哪怕延展為針對特定管理員行為的討論,也是以小章節併入。
    我的觀點是此案未盡避嫌,執行管理員與被封禁用戶出現未解決的譯名相關編輯爭議,有幾名用戶在對話頁認為譯名未見問題,管理員不接受與忽視相關看法。被提報的不當行為涉及模板編輯員權限,這不需要封禁,早前對Template:Infobox French commune的每日<3次的編輯和近期一次不慎重(修bug導致新問題)編輯非有意破壞,至多因違背模板編輯員執行方針而解除該權限(任何管理員有權這樣做),也暫時不需要封禁模板編輯。如果封禁以溝通為名義,需展開更多溝通(就譯名)且避嫌,目前仍是爭議階段。--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19日 (四) 22:19 (UTC)
    • 修BUG修出新問題顯然就是未先用沙盒充分測試所致。如果事前先用沙盒充分測試,那高概率會發現問題,更可能得以加以修正。然而Bigbullfrog1996選擇跳過測試,直接部署(從過往編輯紀錄可以看出他有此習慣,也有多次修改同問題的狀況出現過),這足以顯示未盡模板編輯員之職責;模板編輯員正是要確定每次對高引用輛模板的編輯都無誤才能部署。但以量刑而言,對於此次事件封禁或者禁止編輯模板/模組實屬過重,如有必要可能可以考慮暫時除權,先以編輯請求模式進行;待Bigbullfrog1996願意每次都充分測試模板未有在出現過「修BUG修出新問題」問題在復職也行。--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10月20日 (五) 03:51 (UTC)
我就想問一下:淺藍雪這樣車輪戰是不是已經不是第一次了?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0月20日 (五) 01:54 (UTC)
之前我沒遇到。看看有沒有其他人出來說一下。--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10月20日 (五) 02:32 (UTC)
如果淺藍雪是第一次這樣做的話,那我覺得可以不用過分苛責,給提醒就可以了,但如果已經不是第一次的話,那就沒理由不發起解任投票了。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0月20日 (五) 06:48 (UTC)
苛責具體指什麼,車輪戰未看到,不過上方和本案各算一案,以及日期君說「已經不止一次了」?也注意到User_talk:淺藍雪#詢問事項 客棧 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Tailuoatm/存檔/HAM一案中似乎也過于堅持主觀判斷,無第二人提報與認可封禁傀儡結論,操作恐怕違背了「討論所得的共識」。--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20日 (五) 07:47 (UTC)
[5]--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10月20日 (五) 08:11 (UTC)
「已經不止一次了」,前一次指的是和JuneAugust之間的衝突,不過那次不涉及車輪戰。--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10月20日 (五) 08:55 (UTC)
@YFdyh000如果淺藍雪是第一次這樣車輪戰的話,我可以權當他是一時衝動了,在這種情況下我感覺自己沒必要過分苛責他濫用管理權限。但如果不是第一次的話,那我就只能當他是存心這樣做了。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0月20日 (五) 10:02 (UTC)
我想他有他自己的考慮(例如這裏),而且對於第一次封鎖理由及第二次封鎖理由皆有解釋,並非全然無理之封鎖,所以我雖然不認同他過當的封鎖操作而予以部分解封,但我也不認為他的裁量有嚴重到屬於「濫用管理權限」。詮釋方針與指引應該還是在管理員裁量權的範圍內,若有造成爭議大家再仔細討論討論便是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20日 (五) 17:48 (UTC)
有解釋是好的,是否合理已有爭議。詮釋方針可以,但避嫌當然要做到,否則自審自判。即便事急從權,事後有異議而不構成共識時也該交其他人討論或覆核決定。逾越討論去解釋方針,是行政員的範疇。如果他事後傾聽回應編輯爭議,我也不會在意太多,而目前更類似動權解決編輯爭議。--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20日 (五) 21:28 (UTC)
可能如當事管理員所言,是自2019年起一系列的編輯爭議及提醒警告累積至今,裁量動機也許沒有問題,但,操作上或許可以再加以衡量,因為是該管管理員也屬爭議衝突事件的當事方之一,其處理更需謹慎,否則可能會被誤解為「球員兼裁判」以及相關後續更多會被解讀成「針對性質」,不過幸好在最後一次由Eric Liu君更改封鎖禁制條件後,當事者沒有再更改回來,不然可能會陷入僵局--薏仁將🍀 2023年10月21日 (六) 00:27 (UTC)
我倒是不相信這解釋,畢竟從一開始這「第二次封鎖」就不該出現,淺藍雪之前就已經有輕忽操作的問題,管理員的裁量權應該沒大到可以直接無視方針指引的地步吧?要是我心胸狹隘的話,我現在説的就不是「不用過分苛責」而是「提請解任淺藍雪」了。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0月21日 (六) 10:40 (UTC)
我還是得說,Kuon.Haku君的第一次解封理由不能說寫得很好。如果寫的全面一點,那該是不會有管理戰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21日 (六) 14:57 (UTC)

--Kethyga留言2023年10月22日 (日) 09:47 (UTC)

    • 如果嚴格遵守命名常規,爭議一開始就沒有。我對究竟譯成什麼其實根本沒有興趣,只是拿着某個標準來硬性規定譯名,我一直以來感覺到的就是會產生強行製造地域用詞差異。--淺藍雪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05 (UTC)
      據不完全統計,中國大陸的譯名,一般情況像下和上面的《世界地名錄》、《外國地名譯名手冊》、《世界地名翻譯大辭典》一致,而且也是得到了主流出版社的支持,用地名委員會編制的地名工具書的譯名一般情況下沒什麼問題。如果你是指帶來的地區用詞差異問題,大牛蛙可能有些欠考慮,這個可以在修訂規範指明,比如說有一定使用度的別譯要列出來等等。個人觀看大牛蛙的改動,這種應該不多。至於國家標準中的譯寫導則也是在無已有譯名情況下使用的,這個談不上製造地區差異。維基百科有命名常規,在維基百科:五大支柱中同樣強調「所有文章與編輯必須遵循非原創研究且力求準確的原則」和維基百科不墨守成規。英維和日維除了非常常用的名稱之外,基本上也是採用固定的羅馬化或轉寫規則,比直接從Google上找一個譯名要好。--Kethyga留言2023年10月23日 (一) 11:20 (UTC)
按照User_talk:Bigbullfrog1996#申訴2中的解釋, 好像封禁的主因是產生過「譯名爭議或編輯爭議」 情況下,被勸阻不要「批量操作"這類編輯,但仍然「批量操作"可能產生「譯名爭議」的編輯?
正式勸阻不要「批量操作"這類編輯是否可以編輯爭議提報?以便讓社群更多人參與討論, 就「譯名爭議」和是否還應該「批量操作」產生共識。 違反共識後再進行正式處理(如: 封禁等)?--Gluo88留言2023年10月24日 (二) 02:05 (UTC)

關於管理員U:淺藍雪對我的三次不合理封禁

首先在此感謝所有仗義執言的人。從今年三月到現在,管理員U:淺藍雪對我進行了3次封禁(其實是4次,但第4次是把另一位管理員的操作改了回去,此處只作小規模討論,主要還是討論前3次),個人認為3次封禁均極不合理,且其中第3次封禁如今更是在社群中「一石激起千層浪」。鑑於很多人並不了解事件來龍去脈,在這裏我就把所有的事情全面敘述,讓所有人得以觀全貌,作出客觀的判斷,也免得又被他單方面說認為第2、3次封禁不合理的人是「沒認真看討論」、「輕率」。

先說一下3次涉及他編寫/關注了的條目的譯名更改事件,這也是支撐他一直念叨的「長期」、「不止一兩次」、「持續」觀點的最主要的3件事:

首次事件發生前的背景簡介:個人2018年剛入維基的時候純是來寫德國和歐美音樂人相關條目的。2019年初,我偶然發現法國阿爾薩斯地區的市鎮條目名幾乎全是離譜至極的誤譯,淺析後發現是U:Tianyamm2的機械人U:TianyammBOT於2012年批量生成的條目,條目名多為低劣機翻。這些條目這些年基本上罕有人對此進行系統性地處理,已放到發爛發臭,且持續對站外輸出造成惡劣影響,我便悶頭手動修正。之後,我絕望地發現幾乎全法國所有市鎮的條目都淪陷在了他的低劣機翻下,再之後發現他還機翻了德國、西班牙、意大利、印度等N個國家的市鎮條目。而他也未能做到全面善後,也早已停止編輯「拍屁股走人」了,只留下滿地雞毛,把麻煩留給後人收拾。這便是本人譯名更正工作的起點,也很榮幸之後遇到了其他志同道合的維基人與我攜手收拾這個爛攤子。此後,我還發現許多外國人物的譯名也是不諳相關語言的維基人誤譯的,對此類人名譯名的更正也囊括在了我的編輯範圍中。

↑簡而言之:我從2019年開始更正機翻地名誤譯,之後又開始更正人物譯名誤譯)

第1次:本人剛開始做人名譯名更正工作時的考證工作做得確實不充分。2019年05月,我依《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將荷蘭知名畫家彼得·保羅·魯本斯(Peter Paul Rubens)的譯名更為了「彼得·保羅·本斯」,很快淺藍雪便更改了回去,去我的討論頁對我進行了告誡。雖然他語氣着實很沖,但是我一搜常用名還確實是「魯本斯」,錯誤確實在我,於是我第一時間便誠懇道歉了,沒有撒潑扯皮,他也表示了接受。且自此之後,我便已經注意此類問題了。除了更正譯名時的做法,我在與他人討論時也數次給人講「不要死認書籍譯名」。(PS:我連魯本斯都不知道這一點屬實是我藝術素養太低了,同年9月我去阿姆斯特丹惡補了一番)

↑簡而言之:2019年05月,我因欠考證而把知名人物魯本斯(Rubens)的譯名給純按譯名書籍更為了「呂本斯」,淺藍雪找上了我,這確實是我的錯我不抵賴,我第一時間道歉認錯了,他也表示了接受,此後我也注意了此類問題)

第2次:2021年10月,在通過搜索確定涉及事物並非華人熱門地點、無「活人常用譯名」之說、絕非「呂本斯」後,我對其創建的「皇家利明頓溫泉」譯名進行了更改,採用了更為溫和的更改NoteTA的方式,將大陸譯名依譯名書籍定為「皇家利明顿矿泉市」,zh-tw譯名(在不確定是台灣譯名還是香港譯名時的個人行文習慣,純當繁體譯名用,不代表是台灣譯名)定為「皇家利明頓溫泉鎮」,在其譯名的基礎上補充了一個「鎮」字(因為我考慮到條目主體是一個town而非一個泉),然後被他回退了。在各自進行了三次以內的更改後,他去我的討論頁上發表了看法,且他在條目中「此地從未具備的地位」的解釋我也接受(不過此後也有維基人對此解釋有不同看法,當然這是後話了),我也沒扯皮,此事告一段落。

↑簡而言之:2021年10月,我在排除了上述「呂本斯」類型的情況後,以合理來源,通過改NoteTA的方式,改了其創建的「皇家利明頓溫泉」條目的譯名。幾番拉扯,他在條目中給出了我能接受的理由,也給我留了言,我也沒扯皮,此事告一段落)

第3次:這便是本次在社群中頗具爭議的封禁事件的導火索。幾天前的10月17日,還是在通過搜索確定涉及事物並非華人熱門地點、無「活人常用譯名」之說後,我對其創建的「肯普頓公園 (豪登省)」條目添加了「NoteTA」,將大陸譯名依譯名書籍定為「肯普顿帕克」,他給我以「只是音譯意譯而已」的理由回退了。在我僅一次附有「有譯名資料支持,且我也沒移動」的合理理由的回退後,我便吃了他一個月封禁鐵拳,在我申訴後竟令人咋舌地轉為了無限期封禁。至於詳細內容及觀點我會在下面闡述,此處暫且按下不表。

↑簡而言之:幾天前的10月17日,還是排除了上述「呂本斯」類型的情況後,我以合理來源,還是通過改NoteTA的方式,給其創建的「肯普頓公園」條目添加了大陸譯名「肯普顿帕克」。各回退一次後,直接給我上了一個月封禁)

再細說一下3次封禁事件(第4次封禁事件只作簡述):

第1次:今年三月末,有維基人在客棧條目探討中對被我於2021年修正的波蘭首都華沙市區條目譯名提出了異譯,淺藍雪也參與了討論,ping了我,並還是按之前「呂本斯」事件的看法就該事件對我進行了(勸說?批評?教育?我不知道該怎麼定義)。在下面我也給出了我的理由,首先這些市區是由某維基人消紅的,而該維基人有過海量不管原語言發音而自己隨性瞎翻譯的事例,其次我更正的這些譯名在文獻中是真的存在,也有維基人對我的更改表示了認同(或者不反對),故根本沒有形成「我的更改是不當更改」的共識,且異譯提出者最後也改變了最初的犀利看法。最大爭議點也就一個,即Mokotów是該譯「莫科托夫區」和「莫科圖夫區」(次大問題是Ochota是該譯「奧喬塔區」還是「奧霍塔區」,但最後保留為了「奧霍塔區」),而最後改回「莫科托夫區」後我也認可了,我也沒扯皮。下面再說為何封禁,此次封禁的原因簡直令人啼笑皆非:我在參與討論的時候順手在做慣例事情:更正之前TianyammBOT的機翻誤譯以及消紅法國地理條目,而他竟然給我以「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長期以「糾正發音」為由大量移動條目、刪除原有譯名,造成問題之後仍持續」(「造成問題之後仍持續」藍鏈到了上述華沙市區譯名問題討論頁面上)的理由封了一周。可我在討論期間根本沒動華沙市區條目,請問我僅僅是更正毫無爭議的法國地名機翻誤譯以及消紅法國地理條目怎麼就「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在華沙市區譯名問題上仍持續」了?我「仍持續」了什麼?我「擾亂」了什麼?這足以見得他根本不了解或是沒認真分析我的編輯活動,對我的所有更正操作一概是按「呂本斯」事件對我的刻板印象看,此次封禁簡直荒謬至極,其執法水平屬實該打個大大的問號。封禁後我第一時間便提出了申訴,對封禁不合理的地方作出犀利反駁,對個人一直以來的更正作出了詳細解釋,表達了對譯名的一些觀點,也大方承認了「莫科托夫→莫科圖夫」和「奧喬塔→奧霍塔」的欠妥,在我申訴發出後第一時間他為我解封了。儘管此次封禁實在是離譜,但我也隱忍住了沒去社群提報。

↑簡而言之:今年三月末,有維基人在客棧條目探討中對被我於2021年修正的波蘭首都華沙市區條目譯名提出了異譯,他也進來了,又覺着我是在「呂本斯」。然而事實上我對此前的更改有合理解釋,這些更改也未違反共識,且在討論期間我對華沙市區條目根本動都沒動。有意思的來了,他竟然以為我討論期間更正之前TianyammBOT的機翻誤譯以及消紅法國地理條目是「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在華沙市區譯名問題上仍持續」,足以見他根本沒懂我在做什麼。我直接一個申訴,他也秒解封)

第2次:即此次永久封禁事件的前一次封禁。該封禁便是由上述「肯普頓公園」條目譯名事件所致。書接上文,在我添加NoteTA後,他以「只是音譯意譯而已」的理由回退。在我僅一次附有「有譯名資料支持,且我也沒移動」的合理理由的回退後,他又給我以「多少次了你做這種毫無意義的地區用詞修改」的理由回退,然後給我以「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長期不當修正地區用詞和連結,另見Wikipedia:管理員佈告板/其他不當行為」的理由直接上了一個月封禁。之後在該條目的討論頁中,有維基人發表了簡體中文NoteTA可以「肯普頓帕克」的看法,他回復「見他討論頁吧,我真的受夠了這種擺明了不過是音譯意譯兩種譯法,就非要上升到地區差異的操作了」。然而此次涉及地點還是如上所述並非華人熱門地點、無「活人常用譯名」之說、絕非「呂本斯」,故「有譯名資料支持,且我也沒移動」的理由完全合理,且全維基多數人根本沒認定它的中國大陸譯名是「肯普頓公園」了然後誰改誰就是擾亂了,維基里也根本沒有「港台維基人消紅地名條目並意譯後不得再添加大陸音譯字詞轉換否則就是非法上升到地區差異」的規定,故此次封禁他完全不佔理,也足以見得他還是持着「呂本斯」事件對我的刻板印象。Wikipedia:管理員佈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則是與高引用模板更改相關的另一起事件,我承認該事件責任確實在我,且大家的意見也是這根本上升不到封禁。他這麼一封,我也沒法在那邊繼續討論了。

↑簡而言之:幾天前的10月17日,我因給「肯普頓公園」條目添加了大陸譯名被他上了一個月封禁,然而我此次還是已經排除了上述「呂本斯」類型的情況,且全維基多數人根本沒認定它的中國大陸譯名是「肯普頓公園」了然後誰改誰就是擾亂了,維基里也根本沒有「港台維基人消紅地名條目並意譯後不得再添加大陸音譯字詞轉換否則就是非法上升到地區差異」的規定,他完全不佔理)

第3次:便是此次「一石激起千層浪」的永久封禁事件。書接上面第2次封禁事件,我又在第一時間提出了申訴,給出了理由:「肯普頓帕克」出自譯名資料且符合大陸國標,該譯名無任何問題;對該條目我也無任何不當編輯;反對他「長期不當修正地區用詞和連結」的說法並請他列舉例子;我的回退回復「有譯名資料支持,且我也沒移動」也不存在任何問題;反對他「擾亂」一說,因為我沒回退過三及遊戲規則;管理員不應該在一項事宜中使用普通用戶和管理員的雙重身份,對自己寫的條目被人改不滿那就進行討論,給人找個理由封號算怎麼回事。出乎意料的是,我申訴一交他竟然直接給我轉無限期封禁了,理由是「長期不當修正地區用詞和連結,另見Wikipedia:管理員佈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屢次提醒未見成效」。這句「屢次提醒未見成效」足以見得直到最後一刻他還戴着「呂本斯」有色眼鏡看待我的申訴而未深層思考。此種石破天驚的神操作我是聞所未聞,我算是開了大眼了。由於他的此次操作過於勁爆,很快便有數位維基人在我的申訴下發表對他個人意見的不同看法,事情也很快影響到了客棧。然後我與他進行了長篇討論,到最後就我提出的最關鍵的三個問題「全維基多數人已經認定它的中國大陸譯名是「肯普頓公園」了然後誰改誰就是擾亂了嗎?」、「維基里有「港台維基人消紅地名條目並意譯後不得再添加大陸音譯字詞轉換否則就是非法上升到地區差異」的規定嗎?」、「跟「魯本斯」不同,這個「肯普頓公園」完全見不得是雷,你的雷怎麼量化?我怎樣才能不踩你的雷?」他避而不談。

↑簡而言之:我再次申訴,出乎意料的是他竟然給我永封了。他的此次勁爆操作使得很快便有數位維基人在我的申訴下發表對他個人意見的不同看法,事情也很快影響到了客棧,我也與他開始辯論。到最後,他對我提出的三個問題避而不談,最後也沒有一個人支持他的說法)

第4次:不久,那邊的討論也匆匆「併案處理」了。數小時後,管理員U:Kuon.Haku將我從無限期封禁改為了僅模板無限期封禁,理由是「技術性調整封禁到模板空間,因有關問題是以模板空間可能的爭議而起,具體是否徹底解封留待討論達到共識後決定」。很快,淺藍雪又改了回去,理由是「修正地區用詞和連結涉及空間較多,模板是另一個問題」,他改回去的操作引發了是否構成車輪戰的爭議。又過了十餘小時後,管理員U:Ericliu1912部分接納了我的申訴,將我從無限期封禁改為了條目、模板和模塊暫時無限期封禁,以便能我夠在社群中溝通。

↑簡而言之:不需要「簡而言之」)

當然,他可能仍持有一些觀點,仍對一些問題表示不服,那麼對此我在下面一一作答(我會採用與他對話的人稱形式來直觀地表述及溝通):

只有第一次才是「呂本斯」,少擱這兒偷換概念,顯得跟我「呂本斯」三次似的,有意思嗎?「呂本斯」的錯我當時就認了,可你非要強行混為一談或明示或暗示我是次次「呂本斯」那我肯定不認。至於我說「老調重彈,你別把1%的事混淆到其他到99%的事上」,這不還是你第一次封禁我逼的我?都2023年了還覺得我幹啥都是「呂本斯」,華沙市區譯名問題討論期間我更正之前TianyammBOT的機翻誤譯以及消紅法國地理條目你竟然還能以「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在華沙市區譯名問題上仍持續」這麼離譜的理由給我封了,你封我之前走心了嗎?真正「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犯錯誤的那個人是誰?明明是你偷換概念在先,逼得我每次都得解釋「你別把1%的事混淆到其他到99%的事上」,反倒好意思怪起我來了是吧?
都已經2023年了,我早就不「呂本斯」了,現在我的操作方式肯定是先去搜一遍,如果一搜就是各種新聞報道、大陸政府網站裏滿屏的「肯普頓公園」映入眼帘,那我肯定不會再「肯普頓帕克」了。我也一直在說,「肯普頓帕克」出自大陸權威譯名書籍且「帕克」符合大陸國標,而該地又在大陸冷門,「肯普頓帕克」和「肯普頓公園」都不算活人常用名,因此理應按照順位採用「肯普頓帕克」,你「名從主人」的論據又明顯站不住腳(見下),這種情況下完全不屬於拿自己的推斷/未列為方針的理由去替代「名從主人」。說我「批量幹這種事」,請舉出我批量幹這種事的例子而不是在這血口噴人,我批量的是機翻誤譯而不是「呂本斯」,不要偷換概念,謝謝。另外請閱讀Wikipedia:外語譯音表頁,在不存在所謂「官方譯名」、「常用名」的情況下,根據「發音」/「譯名資料」/「國標導則」完全合理合規,這些年也有許多志同道合的維基人與我攜手在做,在此我非常感謝他們。

你在討論後段拋出了個「南非旅遊局北京辦事處」網站表示我違反了命名常規,可我在百度上連搜了20頁都沒找到你那個南非旅遊局北京辦事處的結果,用谷歌搜往下滑半天也楞是沒找着。我甚至都用了「southafricantourism 肯普頓公園」這種搜索詞搜了都愣是沒在百度上搜到,在谷歌上也不是首位,我甚至在那個網站右上方搜索框裏直接輸「肯普頓公園」都搜不到。為了找補而在網上找半天找這麼個玩意有意思嗎?這不是純純的「先畫靶子後射箭」?我憑什麼非得知道這麼偏門的東西,不知道的話還成我違反命名常規了?且後面我就該網站結果的代表性方面給出了充足的、合理的解釋:這還不是一篇對其介紹的文章,只是在「飛往南非」的概述中提了一嘴這個名字一筆帶過,無代表性可言。我之前參與過的地名譯名討論也海了去了,我與諸討論者至少有個共識,就是說不能僅拿所謂「官方旅遊網站」這樣的網站裏的譯名就攜「名從主人」之劍大斬四方,所謂「官方旅遊網站」不乏機翻和外包,不能代表什麼,法國旅遊發展署官方網站裏還安納西歐西塔尼大區 了?就這種所謂「南非旅遊局北京辦事處」的網站能否撐得起「名從主人」的大旗實在是存疑。結果你卻說我「又憑藉個人理解、主觀臆斷解釋「名從主人」等命名常規」,說話是要講道理的,我上面哪兒講得不對那你就反駁我,而不是單方面指責我「憑藉個人理解」、「主觀臆斷」云云。

你這麼一說,人家真的看完了,也沒見你回復

以上便是我與他所有事件的全貌,望諸位過目。若他覺得我哪兒少說了或是說偏了,我也歡迎他前來補充或反駁。迄今為止愣是沒有一個人支持他的說法,而他卻仍一直固執地對他人「此處僅為譯名觀點之爭,不該上升到封禁」的看法表示不贊同,還是重複他「長期」、「不止一兩次」、「持續」那套,甚至還表示別人是「沒認真看討論」、「輕率」。我還是重申,我絕無任何擾亂之意,絕不會站維基多數人對立面強行去做什麼,絕不會跟大家的共識持續變着法子對抗,但我也絕不答應「你單方面說我擾亂我就是擾亂」,我畏德不畏威。全維基沒有一個人認為我是擾亂,就你一個人覺得是,總不能「高速路上除了自己以外所有人都在開倒車」吧?真正與共識相對的那個人是誰?既然是你自己造成的這麼大的問題,那就積極參與討論,別一個勁的「沒興趣繼續回答」、「我不想回復」、「不同意」然後念叨我是「長期」、「不止一兩次」、「持續」、「強詞奪理」又說別人是「沒認真看討論」、「輕率」。我和許多其他維基人都已經在積極地溝通討論了,你自己不去辯或是辯不過那就認,別怨天尤人。

↑簡而言之:你的看法大家都不贊同,我也絕無擾亂社群之意,你別自己一個人在那犟,你也別當鴕鳥)

--Bigbullfrog1996𓆏2023年10月21日 (六) 17:36 (UTC)

我只能說,有種與世界氣運對抗的大女主的美。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10月21日 (六) 18:47 (UTC)
類似一種賽局理論...賭的是運氣和機會--薏仁將🍀 2023年10月22日 (日) 00:51 (UTC)
"楞是沒找着」(完全是你能力問題,這個只需要精確搜索+關鍵詞gov篩掉你所說的「海量機翻生成的酒店、天氣預報、旅遊網站」,就在谷歌第一頁。不知道你「在百度上連搜了20頁...」是什麼操作,核查地區用詞/條目命名就是這麼幹的?實際上也不只北京辦事處,至少還有兩家大陸官方媒體使用)、「所謂「官方旅遊網站」不乏機翻和外包...」(用其他例子來推斷本案,並否定來源正當性,你應該證明南非旅遊局北京辦事處就符合你說的「機翻」。且在此案中僅有這一個官方來源)、「為了找補而在網上找半天找這麼個玩意有意思嗎」(極其不當的主觀臆斷)、「你要是下次建了個互聯網上一丁點中文資料都沒有的你純自擬的「XXX公園」城市條目...」(也是對沒發生的事情進行主觀猜測),最後推斷出這些都是因為「你的雷」(同前,就是你的問題)。你濃墨重彩地描述「呂本斯」,無非就是想說明自己之後的問題不像之前那麼簡單,然而問題是現實存在的,而且多次發生也是現實存在的,「明示或暗示我是次次「呂本斯」」也完全是你個人主觀臆斷。
列舉一下你這幾次出問題的地區用詞/移動理由:「出現年代先後」、「發音正確/接近」、「譯名資料」、「國標導則里的某句話」、「古今文字集成」,符合Wikipedia:命名常規要求的順序和/或標準嗎?
這麼幾天了,你不說去思考一下自己發言和操作是否有問題,還在這說着同樣的話,尤其是什麼「為了找補」云云,若你這點搜索能力都不具備,我真的覺得你就不該去做什麼糾正譯名,更何況是這樣頻繁的操作。所以我始終不認為「憑藉個人理解」、「主觀臆斷」是很冤枉你。至於「當鴕鳥」,你最後這些發言在我看來就是太離譜了,我不覺得有必要回應這些捕風捉影的東西,如果你只會重複說這些東西,也別怪我繼續不回。我不知道別人能不能看出來你這發言裏大量的假定、推斷、猜測,這種東西都要別人去「去辯」、否則就是「當鴕鳥」,我還真沒這個閒工夫。--淺藍雪 2023年10月22日 (日) 04:36 (UTC)
(先插個空,等你一口氣把話說完了我再說)--Bigbullfrog1996𓆏2023年10月22日 (日) 05:44 (UTC)
我建議你說話注意一下,「你在互聯網上扒拉了多久啊?」、「找這麼個玩意有意思嗎」這種,希望你知道有問題。淺藍雪 2023年10月22日 (日) 11:13 (UTC)
說我發言和操作有問題前請你先思考此次事件中你自己的操作和量刑。在此事之前的每次你我溝通中,我的對話起碼都做到了客氣禮貌,但你此次操作實在是過於勁爆了,我的語氣是出於對事件的不滿而不是去人身攻擊你。我說了我歡迎你前來補充或反駁,我只怕你不來然後一個勁地覺得是別人的問題,你能來回復那最好不過。OK,這次我語氣放平,逐一論述,讓你可以靜心思考和回復。
  • 「南非旅遊局北京辦事處網站」之搜索:為了防止「呂本斯」重演,事先搜索我肯定是做過了。我需要判斷的是活人常用名,且要儘可能排除其他地區結果之干擾,所以我去了百度,「肯普頓帕克」和「肯普頓公園」各10遍是有的,但海量機翻生成的酒店、天氣預報、旅遊網站撲面而來就足以證明二者均無活人常用名了,完全可以肯定不是「呂本斯」了,無需再變着法子往下搜什麼了。論大陸官方媒體(不知道你是特指央媒還是大型正規媒體都算)的譯名使用,大陸官方/大型正規媒體對「肯普頓帕克」的使用同樣有[6][7][8],只不過二者還是半斤八兩,僅以此支撐不了「常用名」。「肯普頓帕克」甚至還有更重量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9],這又何解?
  • 「南非旅遊局北京辦事處」網站之官方性、「名從主人」性:為免Whataboutism,先說它,「南非旅遊局北京辦一處」這個級的連站內搜索功能都沒做好的網站別的機構是否真的能代表該國或該地的政府或其上級政府的官方,個人持懷疑態度,且其能否扛「名從主人」的大旗在社群中也無共識,下面Yelets君即表示「難說」,而且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相比又是誰大?再說其他同類網站,同類網站確實是不乏機翻和外包,整體靠譜性也確實是令人詬病,且上面也列舉了此類網站中的譯名與常用名和條目名相悖的例子。
  • 「南非旅遊局北京辦事處」的偏門程度以及忽略掉了這個東西算不算違反命名常規:如上所述,我已經儘可能避開「呂本斯」了,但這個「南非旅遊局北京辦事處」的偏門程度我上面已經論證了,雖然你說可以設置東西搜,但至少我為了考證他的大陸「呂本斯」情況而用百度搜是真的啥都搜不出來,請問是否僅因忽略掉了這一個例子就算違反了命名常規?況且如上所述它的「名從主人」性還有爭議。
「避雷」:那3件事都涉及了你編寫/關注了的條目(另一件事即華沙區劃應與你編寫/關注了的條目無關,但從你的發言中能看出你還是覺着我在「呂本斯」),而最後一次我還沒討論兩句你直接給我封了,申訴後甚至還轉永封。結合你一直說的「長期」、「不止一兩次」、「持續」,那麼我若下次再改到你編寫/關注了的條目,很大可能還是會被你持「長期」、「不止一兩次」、「持續」觀點而再次封禁,所以我為了避免可預見的危險而向你詢問清楚「我若下次再改到你的條目你會不會再次封禁我」完全合情合理。你回答「你下次再改的話我不會封你了」、「你下次再改的話我還封」、「你下次再改的話我會提報到客棧討論」都可以,那麼繼續討論便是,但別不回答。而「你要是下次建了個互聯網上一丁點中文資料都沒有的你純自擬的「XXX公園」城市條目……」則是排除了所有資料影響下的最純淨的例子,你回答你在這種情況下會怎麼做更具有代表性。
  • 次次「呂本斯」:你的確沒有直接明着說我每次都是在「呂本斯」,但結合你屢次說的「長期」、「不止一兩次」、「持續」以及「批量拿自己的推斷/未列為方針的理由(「發音」/「譯名資料」/「國標導則」)去替代「名從主人」等wp:命名常規」等發言,確實可見在你的認知中我是在大批量做具有這樣性質的事情,這也解釋了你的封禁動機:你判斷以後我還會再做「這樣的事情」。但事實上那3次事情中,只有第一次才是真正的毫無疑問的社群認為不應更改的譯名,後兩次如今尚無共識,且「批量」這句話請拿出證據。
  • 「發音」/「譯名資料」/「國標導則」替「命名常規」論:恭敬地向你請教一下Wikipedia:外語譯音表的性質,若一人名/地名在中國大陸沒有稱得上是常用名的譯名,那麼是否理應依此順位採用譯名?這種情況下是不是就不算你所說的「拿自己的推斷/未列為方針的理由(「發音」/「譯名資料」/「國標導則」)去替代「名從主人」等wp:命名常規」?此外就此情況待會我會在別處另開討論。
當然,還有兩個問題,希望您作答:
  • 請問在華沙市區譯名問題討論期間,我僅僅是更正之前TianyammBOT的機翻誤譯以及消紅法國地理條目是否犯了「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和「在華沙市區譯名問題上仍持續」?
  • 請問是否全維基多數人已經認定它的中國大陸譯名就是「肯普頓公園」了,或者說類似結構的地名中國大陸譯名必須是「XXX公園」,然後誰改誰就是擾亂?若無,那你認為此次判罰是否得當?
  • 請問維基里是否有諸如「港台維基人消紅地名條目並意譯後,不得再添加大陸音譯字詞轉換,否則就是非法上升到地區差異」這樣的規定?若無,那你認為此次判罰是否得當?
以上是我認真列出的解答、觀點及問題,還望你能夠認真作答。你可以答在每一條的下面以防遺漏,也方便接下來繼續討論。--Bigbullfrog1996𓆏2023年10月23日 (一) 08:16 (UTC)
「肯普頓公園」這些問題我之前的回答都有解答,我不認為有必要在這裏重複,而且我也不是重複一次了,你也是自說自話,沒用;波蘭問題,我從來沒說過「在華沙市區譯名問題上仍持續」,這也是你自己的猜測,原理由在封禁記錄;還有,我說了,我不回應任何猜測、假設。涉及避嫌的,上面其他章節有討論。如果你認為我操作不當,就現在談不攏的情況下,你應該找其他管理員判斷,我無話可說。
  總結1)除非列入命名常規,其他譯名標準(「出現年代先後」、「發音正確/接近」、「譯名資料」、「國標導則里的某句話」、「古今文字集成」)只在沒有任何既存/可靠既存譯名的情況下起指導作用。2)如果兩個譯名在某地「半斤八兩」,則不夠成地區差異,這是非常自然的邏輯。其它細節在之前討論。這兩點我也不是第一次說了,就現在這麼久了也還是各說各的,我覺得我說不出什麼新東西來了。淺藍雪 2023年10月23日 (一) 09:30 (UTC)
我已把解答、觀點及問題詳盡列出了,若最後還是只得到這樣的答覆那我無話可說,恕我只能覺得你是在迴避。End。--Bigbullfrog1996𓆏2023年10月23日 (一) 09:52 (UTC)
這大段內容比WMLO的還複雜,想要看完並且理解清楚需要一段時間。--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22日 (日) 10:49 (UTC)
被管理員封禁肯定不爽,WMLO也是因為被管理員封禁,搞到最後與很多人決裂。--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10月22日 (日) 10:54 (UTC)
希望事件走向不會變成WMLO的結局,我覺得您維用戶和管理員爭論的結局可能不會很好。--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22日 (日) 11:23 (UTC)
希望@Bigbullfrog1996 @淺藍雪 兩位都能夠先冷靜下,重新就地名專有名詞達成共識。--Kethyga留言2023年10月22日 (日) 12:05 (UTC)
同意。感覺並沒有難以調和的重大爭議。希望以後中維管理員能更充分地體會「治大國如烹小鮮」,在作出長期封禁決定之前,能為獲取社區共識留有更多的時間和空間。 --Zhenqinli留言2023年10月22日 (日) 22:08 (UTC)
外語譯音表什麼時候成了命名常規的原則之一?在所謂「呂本斯事件」中你的問題僅僅是不熟規例(直白點說缺乏常識),到了「一石激起千層浪」事件裏你的問題就明顯不止如此。人家理由都寫清楚『這種擺明了不過是音譯意譯兩種譯法』,念念不忘「呂本斯事件」的是你自己。你也說了「肯普頓xx」並沒有常用名稱,那糾結用意譯「肯普頓公園」或是音譯「肯普頓帕克」的意義又何在?真要糾結的話為什麼就不能考慮下命名常規中易於識別的原則,而是什麼「譯名資料」「國標導則」?維基百科不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是不?也不見得實用上所謂「譯名資料」「國標導則」真比『該維基人自己隨性瞎翻譯』的強。簡而言之這社群實在是不缺另一個翻譯學家,別什麼雜碎也搞得要鬧大事似的--Iridium(IX) 2023年10月22日 (日) 17:02 (UTC)
雖然閣下可能對外文名翻譯比較外行,不過意見也不失可貴。關於音譯意譯我要說一點,肯普頓帕克如果確實是公園,那麼會有意譯一說;如果不是公園,豈不是望文生義嗎?這在地名翻譯中是要避免的。-- Vikarna 2023年10月22日 (日) 17:26 (UTC)
我覺得PARK不應該翻譯成「公園」,目前我知道的有Park的地名基本上也都是翻譯成「帕克」,如蒙特雷帕克門洛帕克歐弗蘭帕克等。——Aggie Dewadipper 2023年10月22日 (日) 21:37 (UTC)
之所以稱為意譯並不因為物如其名,猜想水牛城也不是頭水牛吧。事實上頗多能考究詞源的『Park』(如奧弗蘭公園、普安那公園)之所以稱為『Park』也是因為當初的建立/命名者以『Park-like』作為該市鎮的定位。你愛不愛認它們作意譯其實也無妨,打從一開始我提到音譯意譯就不是旨在糾結音譯意譯。僅是再次提醒你一下音譯意譯等不同譯名的優次本來就不在命名常規的考量之中,沒有顯著常見譯名/官方譯名的話當以易於識別為先,而不是拿着常規之外《地名翻譯導則》來說事。莫管你什麼內行不內行。😅--Iridium(IX) 2023年10月23日 (一) 03:36 (UTC)
那我問你,為什麼條目翻譯成水牛城而不翻譯作水牛,閣下考慮清楚了嗎?「意譯」成水牛,閣下又從名字中識別出了什麼,真的有助於識別嗎?-- Vikarna 2023年10月23日 (一) 04:25 (UTC)
你該問的是為什麼條目不稱為蒙特雷公園市而不是糾結是蒙特雷帕克還是蒙特雷公園,你們搞這麼久真的搞清楚了嗎?你該問的是意譯成公園是否有助識別,而不是拿人例子當論點。談了幾句話還是在迴避問題核心。😅--Iridium(IX) 2023年10月23日 (一) 04:31 (UTC)您的評論
城市翻譯成公園並不易識別,和所謂的易於識別剛好相反,很容易望文生義。閣下所說的幾個城市,也都沒有翻譯成公園。-- Vikarna 2023年10月23日 (一) 04:40 (UTC)
無論是蒙特雷帕克還是蒙特雷公園都對應着水牛,僅有蒙特雷公園市才對應着水牛城。現在沒人把城市翻譯成公園,除非該地本來稱作蒙特雷市😅--Iridium(IX) 2023年10月23日 (一) 04:47 (UTC)
水牛城也不是頭水牛,蒙特雷公園/帕克市也不是個公園(也不是個帕克?),這樣是否比較好理解?--Iridium(IX)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00 (UTC)
閣下既然知道水牛城不是水牛,蒙特雷帕克不是公園,那麼意譯為什麼會「便於理解」呢?-- Vikarna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12 (UTC)
你眼睛不好😅--Iridium(IX)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15 (UTC)
閣下既然一點點都不懂譯名的處理,我還是建議不要胡亂發言。所謂的「易於識別」純屬主觀判斷,實際上你對易於識別的判斷已經是明顯錯誤的了,都望文生義了還怎麼易於識別。如果你實在不懂的話,就自己進修一下,而不是大放厥詞。-- Vikarna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22 (UTC)
這就是為什麼說這社群實在是不缺另一個譯名學家語言學家 --Iridium(IX)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33 (UTC)
我不想理會你的發言,再說下去閣下除了人身攻擊,可能就沒什麼合理的內容了。-- Vikarna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24 (UTC)
不管你是故意與否,你現時所說的東西和我在說的至少差了兩個層次--Iridium(IX)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19 (UTC)
你跟水牛城的譯者說呀,問他為什麼意譯水牛會便於理解呀,跟我說幹嘛😅--Iridium(IX)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31 (UTC)
你不要亂改既往發言。-- Vikarna 2023年10月23日 (一) 04:45 (UTC)
同Iridium。這問題其實很簡單,「望文生義」也是主觀判斷,說了不要糾結「音譯/意譯」哪個準確,深入討論這個沒有意義。命名的修改需要符合命名常規,其他的理由如果不在常規,或在常規順序中相對靠後,那就不應該改。長久以來地區差異/小眾地名修改不受大多數人關注,加得多,查得少,可能形成了自己的標準,或者某些編輯認為自己在這個領域比別人懂得更多,但那並不能凌駕於常規之上。--淺藍雪 2023年10月23日 (一) 04:28 (UTC)
望文生義並非主觀判斷,以上譯法中,為了避免望文生義,將城市理解成其他,需要不得已加一個易於識別「市」來避免歧義,為什麼說音譯更好,因為音譯根本不會有這個問題。-- Vikarna 2023年10月23日 (一) 04:45 (UTC)
「為什麼說音譯更好」,這就是在闡釋個人觀點。--淺藍雪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08 (UTC)
你有什麼看法應該去修改常規,如果命名常規就說「音譯必須優先」、「意譯就不是大陸譯名」,那我無話可說。--淺藍雪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08 (UTC)
我要說的是,命名常規是針對條目標題的方針,而對「各地區的用詞習慣不盡相同,命名時常出現有衝突的情形。」,並未禁止「使用地區詞轉換根據使用者設置的轉換模式而變化」。事實上考慮到「肯普頓公園」這一譯名不甚合適,但Bigbullfrog1996並未移動條目,也並未將繁體轉化為帕克,已經是非常折中,避免爭議的處理手法。從假定善意的角度出發,個人認為他的貢獻是為了譯名更加合適,並未破壞維基百科,至多算是編輯爭議,應當討論的是譯名確立的問題,永久封禁該用戶是極不妥當的。-- Vikarna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35 (UTC)
此外命名常規也不是說不能修改錯譯。-- Vikarna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39 (UTC)
顯然先前Bigbullfrog1996並沒有考慮易於識別的原則,而僅是一直拿着「譯名資料」「國標導則」來說事,是不?命名規則裏還提到使用全稱,無論是蒙特雷帕克還是蒙特雷公園其實都不盡正確,你們先前有沒有實在去考慮?該考慮的不考慮,走去搞什麼音譯意譯?--Iridium(IX)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09 (UTC)
需要提醒,所謂的易於識別非常主觀,是你的「個人觀點」。-- Vikarna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14 (UTC)
我不和你泥漿摔角,該說的已經說完,別跟我搞模糊焦點--Iridium(IX)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17 (UTC)
關於命名常規的問題,有一點容易被忽視:雖然命名常規是明文規定,但是對於同樣一句話如何理解其實是含有所謂「主觀判斷「的。如果「望文生義」屬於主觀判斷(到底清晰到什麼程度才能避免望文生義?),那麼作為方針原文的「易於識別」本身也包含這種「主觀判斷」:到底明確到什麼程度才叫易於識別?——這是一個未必大家能有統一答案的問題,所以需要交流、得出共識。所以先不要急着下定論對方「違反了命名常規」,大部分情況其實都是雙方理解不同。
我的意見在這裏,我認為只是雙方對於常用名稱、名從主人的理解不同,而非一方明顯違反規則。這個問題最好還是有相關領域其他編者來參與討論,得出共識為好。
我個人的意見是:「常用名稱」兩者都不明顯符合(見連結我給出的理據);「名從主人」有待商榷:旅遊局一類網站、一帶而過的名稱在「名從主人」問題上能否有與政府官方明確給出的中文譯名有同樣效力,難說(我認為名從主人這條規定的核心並不在本例提到的問題上,但這裏就不展開說明了)。至少不是擾亂,不是顯而易見和規定對着幹,所以先別急着判斷違規。當事人提到至少他跟其他編者就此問題上有過共識,先了解一下看看到底是不是真違規。--Yelets 留言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51 (UTC)
假如一個譯名問題依常用名稱沒有答案,依名從主人也沒有答案,有沒有想過其實就不應該糾結這個問題?問題核心是事主根本不是以命名常規的精神來看待這事,而是為了「譯名資料」,為了「國標導則」,也因此事主所提的理據不外乎是「權威譯名書籍」「國家標準」。且不說打着權威標準的旗號自行運用理解本來就是極為危險的事,這已是典型的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Iridium(IX) 2023年10月23日 (一) 06:02 (UTC)
可能的確沒必要糾結,但條目需要一個標題對吧,也就是說要判斷哪個標題更符合規定,就把它當成主標題。只是一方認為符合名從主人,一方認為不符合,所以使用了譯名資料。譯名資料的問題我也在上面的連結里說了:適當使用譯名資料、導則其實是值得鼓勵的,畢竟資料是由相關領域專家寫出來的,可以當作可靠來源,適當參考使用是完全沒問題的。一方面如果遇到這種拿不準的情況可以參考,另一方面自己翻譯地名用這些資料,比按自己理解去翻譯肯定是更符合本站規定的。當事人是認為在這種模稜兩可的情況下用這些可靠資料比較合適,我覺得也可以理解。
至於「擾亂」,你的理解是他單純為了譯名資料去改,但我們更可以假定善意,把他的行為理解成為了維護、提高質量所以才去做這些編輯。當事人也自己解釋了,他的大部分編輯是因為部分條目譯名有原創研究的問題、較為粗劣(不是說本例)才去改的,這種情況下我們就沒必要假定他是惡意的。--Yelets 留言 2023年10月23日 (一) 06:17 (UTC)
因此命名常規裏才有先到先得的方案,沒必有糾結,就請不要去糾結--Iridium(IX) 2023年10月23日 (一) 06:23 (UTC)
所以當事人其實也沒像我說的一樣改標題,而是真的依據先到先得,只改了地區詞。雖然像我上面說的一樣,是否應該加地區詞這件事上還存在爭議,但至少不屬於POINT和擾亂,至少「為了資料和導則改」是不成立的,而是為了改才使用資料導則。至於糾結不糾結的問題,大部分是兩者都是真為了條目的質量着想,但兩者都不退步;我很難說好壞,但為了質量而較真也無可厚非。--Yelets 留言 2023年10月23日 (一) 06:31 (UTC)
所以當事人其實也沒像我說的一樣改標題,而是真的依據先到先得,只改了地區詞。 
就按公園這導致他被封禁的案例來說實在是沒有改的需要,因此「為了改才使用資料導則」是不成立的。非要結合爭議以外的平常編輯來看的話,那以擾亂一言蔽之確實不近人情,既要談到苦勞這一地步那我也沒有什麼好說了 --Iridium(IX) 2023年10月23日 (一) 06:44 (UTC)
認為可靠資料給出的名稱質量更高而去改,這件事本身是應該鼓勵的,只是具體做法可能存在爭議。如果覺得「譯名而已,用哪個都可以,沒必要糾結」,那可以聯繫自己編輯的領域,為了一點細節較真是不是也很正常。另外這和苦勞無關,是否「擾亂」需要考慮當事人的態度,否則應該根據方針假定善意。而我現在還沒看出當事人有擾亂的傾向。--Yelets 留言 2023年10月23日 (一) 07:04 (UTC)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8%B4%B9%E5%88%A9%E4%BD%A9%C2%B7%E5%AD%94%E5%A1%9E%E6%A1%91&diff=prev&oldid=79351127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BC%97%E6%B4%9B%E4%BC%A6%E6%96%AF_(%E4%BF%84%E5%8B%92%E5%86%88%E5%B7%9E)&diff=prev&oldid=79350429
莫怪人刻薄,看看他平常都做了些啥。所謂的合理運用大陸國標是為了什麼? --Iridium(IX) 2023年10月23日 (一) 06:52 (UTC)
請注意假定善意是本站指引,如果並非顯而易見的惡意行為,則需要假定善意,而非訴諸動機。--Yelets 留言 2023年10月23日 (一) 07:11 (UTC)
你清楚什麼是繁簡破壞,什麼是地區名稱破壞?--Iridium(IX) 2023年10月23日 (一) 07:13 (UTC)
「是否繁簡轉換過當」和「(做這些)是為了什麼」無關,無法依此判斷為刻意擾亂。--Yelets 留言 2023年10月23日 (一) 07:15 (UTC)
別迴避重點--Iridium(IX) 2023年10月23日 (一) 07:18 (UTC)
我們現在討論的問題是「是否刻意擾亂」。而根據假定善意,這幾個編輯顯然並非「明顯惡意「,也就無法判斷出是擾亂,也無法依此判斷他做這些是為了什麼。如果你認為我應該回答「這是繁簡轉換過當/這不是」或者「這行為錯了/對了」,這明顯已經是另一個問題了,而非他是否刻意擾亂的問題。--Yelets 留言 2023年10月23日 (一) 07:23 (UTC)
在他這文裏頻繁提到『大陸』『港台』『繁簡』等等概念,兩個問題大抵事出同源。判斷是否『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如何不考慮動機?--Iridium(IX) 2023年10月23日 (一) 07:29 (UTC)
《假定善意》指引:「除非有明確的證據,不然應假定致力於這個計劃的人們在試圖幫助這個計劃,並非在傷害這個計劃。上面的編輯並非顯然的擾亂性編輯(賭氣、故意與規則對着幹等)。
《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指引:本頁簡而言之,當你需要闡釋觀點的時候,你只能直接對其展開討論。——未見明顯違反。同時即使編輯體現了不同觀點也不等於為了闡釋觀點,除非有明顯證據。--Yelets 留言 2023年10月23日 (一) 07:48 (UTC)
是的--Iridium(IX) 2023年10月23日 (一) 08:06 (UTC)
「維基里有「港台維基人消紅地名條目並意譯後不得再添加大陸音譯字詞轉換否則就是非法上升到地區差異」的規定嗎?」 --Iridium(IX) 2023年10月23日 (一) 07:17 (UTC)
然而常常就不小心,無正當理由下把原始碼直接改掉了 --Iridium(IX) 2023年10月23日 (一) 07:21 (UTC)
建議閣下不要火上澆油。請注意Wikipedia:文明。--Kethyga留言2023年10月22日 (日) 22:07 (UTC)
這話也同樣說給大牛蛙。淺藍雪 2023年10月23日 (一) 04:13 (UTC)
大段內容挺複雜, 好像問題是: 一方認為只是「音譯意譯兩種譯法」。 但另一方不同意,認為是錯誤。 產生了編輯意見上的分歧? 並沒有難以調和的重大爭議? --Gluo88留言2023年10月23日 (一) 01:33 (UTC)
雖然沒看完(太長不看),但似乎看起來是搞原創譯名而不自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0月23日 (一) 03:04 (UTC)
這恐怕跟本站對「不活躍的管理員」定義存在漏洞,如果沒人反對,我打算去VPP提案修改。--Liuxinyu970226留言2023年10月23日 (一) 04:16 (UTC)
啥?從哪裏看出來這清奇結論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23日 (一) 08:02 (UTC)
WP:OR一個,「蒙特雷帕克」和「蒙特雷公園市」肯定比「蒙特雷公園」好。如果用「蒙特雷公園市」也應該確保詞源真的是「公園」而非名字「帕克」。南非旅遊局那個網站機翻的嫌疑很大,至少是機翻潤色。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0月23日 (一) 11:19 (UTC)
然而這明顯的不正當使用模板編輯權的情況,為什麼沒有管理員除權呢?明顯正常來說除權之後就不會再發生問題,也不需要永久封禁這種過重處罰。--東風留言2023年10月23日 (一) 10:26 (UTC)
永封是因為譯名爭議而封的,模板那邊還沒討論完就匆匆「併案處理」了。--Bigbullfrog1996𓆏2023年10月23日 (一) 10:30 (UTC)
總感覺兩邊對不知名的地名名稱都過於糾結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10月23日 (一) 12:55 (UTC)
至少這些不知名的地方叫什麼對我來說區別都不大。--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10月23日 (一) 12:57 (UTC)
在下感覺譯名爭議對維基是小事情,應該有程序解決?
關於「永封是因為譯名爭議而封的」, 如果只是兩位閣下的「譯名爭議」, 兩人無法有共識, 是否只是屬於編輯爭議? 對編輯爭議更好的處理方式是什麼?--Gluo88留言2023年10月23日 (一) 13:25 (UTC)
那不是永久封鎖的主因,所以我在暫時解除封鎖的時候沒有打算直接處理這一問題,只有請他考慮辭去模板編輯員職務。如果有任何人認為他濫用權限,仍然是可以提報的,這與封鎖申訴處理結果無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23日 (一) 18:26 (UTC)
Wikipedia:模板編輯員#撤權準則,如果這還要請本人辭職或者他人提報才能處理的話,那這條準則還有什麼用。--東風留言2023年10月25日 (三) 08:00 (UTC)
這條準則還真的挺奇怪的,模板沒有界面重要,方針對模板卻如此謹慎,對界面就沒有那麼在意。--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25日 (三) 15:56 (UTC)
模板跟介面一樣重要阿。--~~Sid~~ 2023年10月27日 (五) 08:26 (UTC)
準則是「可以」,非「必須」。我感覺直接撤銷不違背共識,而能否復權則會有爭議。--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28日 (六) 00:28 (UTC)
(!)意見:話題一直變來變去,建議專注在主題上。我個人認為對Bigbullfrog1996的永久封禁處罰過重,其他不多做評論,免惹麻煩上身,告辭。菜鳥VegBird 2023年10月29日 (日) 07:16 (UTC)
寒蟬效應?--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10月29日 (日) 08:07 (UTC)
知者自知之。--約克客留言2023年10月30日 (一) 00:44 (UTC)

也認同討論應該專注在主題上。 (?)疑問 關於Wikipedia:共識。 客棧的討論中可能會遇到一個困境:某些問題已經被討論了相當長的時間,但仍然沒有取得進展。由於這些問題的複雜性和模糊性,個人難以排除主觀性,大家所用的判斷標準也會不同, 無法像形式邏輯的命題那樣,通過純粹的嚴密邏輯推理來做出判斷和說服。如果新的發言往往本質上只是對已有觀點的重複, 是否有客觀的方法來判定方針要求的: 「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 是否從上面討論可以總結出多數人的意見是什麼產生共識,比如: 是否多數人認為永久封禁處罰過重? 以便管理員執行社群共識? --Gluo88留言2023年10月29日 (日) 14:22 (UTC)

WP:AARV?--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1月2日 (四) 04:56 (UTC)

進一步放開禁制

由於當事人的主要爭議在於譯名及地區詞轉換等議題,因此個人認為可以進一步放開禁制,取消主命名空間編輯限制(不過維持模板及模組命名空間限制),只限制當事人直接編輯條目譯名及地區詞轉換等內容。同時比照前例(俄羅斯及烏克蘭地名譯名問題),允許當事人透過提出討論(包括移動請求、條目討論頁普通討論及互助客棧話題等)的方式,在「確定」得到社群一定共識的情況下間接參與編輯。我希望在操作以前徵求社群的意見,以儘量避免爭議。不知道各位認為如何?或有範圍及內容需要調整之處?請討論,謝謝。副知@Bigbullfrog1996淺藍雪。——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2日 (四) 02:47 (UTC)

支持,感覺合理。其他適用限制可暫定一個較長的有效期(比如1個月或數月)。 --Zhenqinli留言2023年11月2日 (四) 04:11 (UTC)
我是覺得Bigbullfrog1996最好少參與條目名稱移動,如果還是有這種改名癖好,難以保證以後不會發生衝突。--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11月2日 (四) 03:51 (UTC)
先不急着解,等所有相關討論結束歸檔後再說。--Bigbullfrog1996𓆏2023年11月2日 (四) 21:33 (UTC)
怕被理解錯誤,我的意思是先走流程等所有相關討論結束歸檔,然後我會再單獨申請完全解禁。--Bigbullfrog1996𓆏2023年11月5日 (日) 14:03 (UTC)
我沒什麼意見。--淺藍雪 2023年11月3日 (五) 12:34 (UTC)
覺得可以。--Borschts 歡迎外帶一碗羅宋湯 2023年11月3日 (五) 12:46 (UTC)
支持這個做法。—-Aggie Dewadipper 2023年11月5日 (日) 02:48 (UTC)

所以究竟是帕克還是公園?

修改譯名時什麼情況算是原創研究,什麼時候算是改善或糾正錯誤,什麼時候又是長期擾亂?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1月10日 (五) 16:02 (UTC)

判斷方式不難,有可靠來源就不是原創研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13日 (一) 02:43 (UTC)
@Ericliu1912:無意中看到這裏的討論,沒有時間和精力來了解來龍去脈。在這裏只是想表達自己對地名條目的幾個觀點(知道您可能不會同意的)。
第一:中文維基中地名條目的大陸用詞應該把中國的國家標準《譯寫導則》作為最高的權威。而那些地名譯名辭典及新華社歷史數據庫,其實是從這個國標派生出來的。
第二:中文維基中命名原則中的「常用名原則」跟英維中的Common Name原則內涵不一致。英維的Common Name原則不是簡單的用谷歌搜尋結果數量來判定的。在這裏我只是想說,在中文維基中的地名首先應該看其是否符合國標,而不是看其谷歌搜尋結果數量。如果有必要,完全應該為地名條目制定額外的命名原則。
第三:我不太了解Bigbullfrog1996具體的編輯操作或歷史,但其為清理整理地名條目為中文維基做出的貢獻是有目共睹的,完全應該得到維基的獎勵和勳章!對其永久封禁會是中文維基的損失。其關於地名譯名的編輯方針和思路我基本贊成,並向其學到很多知識和請教了很多問題。--萬水千山留言2023年11月19日 (日) 22:43 (UTC)
綜上,大陸就是「帕克」,有充足的可靠來源及民意支持,其所謂「原創研究」、「長期擾亂」均不成立,封禁乃無妄之災,當事人若有意見歡迎來辯。--Bigbullfrog1996𓆏2023年11月14日 (二) 05:20 (UTC)
就Menlo Park來說的確看到叫「門洛帕克」比較多。--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11月14日 (二) 05:26 (UTC)
不要原創研究。如果確有常用中文名稱就用。如果沒有常用中文名稱,不要原創譯名。如果不知道什麼是原創研究,可以問,但不要不懂裝懂。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3年11月22日 (三) 06:12 (UTC)

似乎參加本節討論的人對用「帕克」還沒有異議。問題已經在多處討論很久了. 是否到了識別最終的社群共識是什麼的階段? 不知當事人或其它人是否可以考慮,通知當事人和其它參加過先前討論的人,在這裏總結一下「社群共識是什麼」(「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 以便供管理員參考和最終結案?--Gluo88留言2023年11月19日 (日) 23:59 (UTC)

直接給Bigbullfrog1996解封?--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11月20日 (一) 00:54 (UTC)
應該看總結出社群的共識是什麼?在下覺得,選項應包括「直接給Bigbullfrog1996解封」。 不知閣下的看法如何?--Gluo88留言2023年11月20日 (一) 01:16 (UTC)
我上面說了,我想先走流程等所有相關討論結束歸檔,然後我會再單獨申請完全解禁,不急着即刻解禁。--Bigbullfrog1996𓆏2023年11月20日 (一) 01:19 (UTC)
尊重當事人意見。--Gluo88留言2023年11月20日 (一) 01:44 (UTC)

創建一個豎排的閱讀模式的可能

SNOW:非本站能處理的技術問題,您可以在下一次社群願望請求或是做出來後再來分享--SunAfterRain 2023年11月21日 (二) 13:24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向大家提出一個想法,不知大家有沒有興趣:

為中文維基百科創建一個豎排的閱讀模式。

在互助客棧里搜索沒有找到過往的類似提案。

在互聯網上搜索豎排文字的網頁,找到一些效果比較好的案例,主要都是日語的,比如GitHub上縦書きWeb標準普及委員會在各個平台上看的排版效果就都非常好,而且這個頁面中的技術標準很可能有參考價值;維基項目中找到維基孵育場中有傳統蒙古文維基百科試驗版滿語維基百科試驗版錫伯語維基百科試驗版。前兩者雖然還沒有什麼內容,但是排版在電腦上看起來至少可以實現,雖然有一定技術問題,但這些問題主要是傳統蒙古文滿文字母的變形問題,相關的問題在漢語中應該是不存在的,手機上看問題還比較大,主要是列的分佈和重疊問題。錫伯語的試驗版本問題還比較嚴重,字母連寫都沒有。但是漢字同樣不存在這個問題。

我預計目前的大部分使用者不會對這個方案太感興趣,但如果有感興趣的貢獻者,應該從哪裏開始?我查閱了維基孵化器的要求,那裏只能創建新的語言版本,使用獨立的語言代碼。一來豎排的中文沒有獨立的語言代碼,二來目標也不是創設一個新的中文版本,而是為現有的中文維基百科添加一個閱讀模式,所以在孵化器出發行不通。我也不太了解中文維基百科內部哪裏能進行相關的試驗。也考慮過先在文言維基百科動議,但那裏活躍人數實在太少了,這個技術如果要發展成熟只能在大型項目中。中間可能遇見很多技術問題,比如中西文混排、科技公式混排等,但這些問題都並非不能解決,在傳統印刷業已經解決了很不少,在Web中方案只會更加豐富靈活。所以也想請教了解維基技術項目流程的諸位,假如這個想法是最終有可能經過長期建設打磨而實現的,那麼哪裏可以找到起點的試驗田?

另外我不懂的日語,無法查詢相關的記錄,不知日語維基百科是否有過類似的動議甚至正在推進類似的項目?我了解的傳統豎排的文字,只有日語世界比較上心於推動網絡豎排技術。不知其他傳統豎排的文字如韓語等是否有可參照學習的項目?

歡迎集思廣益。祝安好。--Xsgzjmxs留言2023年11月21日 (二) 00:38 (UTC)

以前見過有個用基金會beta測試主機弄過一個將本項目鏡像然後轉成漢語拼音顯示的項目,我們也有一台類似的站點([10])用來做mw相關功能的beta測試的。現在大部分這裏中文使用者可能習慣於橫版排版的書寫方式,如果出於個人喜好來設計這樣的模式,甚至完美轉換(包括公式等內嵌文字的圖片渲染)的話,只能說「尊重並祝福」,可以在這裏[11]申請站點位置。——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1月21日 (二) 02:58 (UTC)
(-)反對:現時中文的書寫方法已大致為由左至右,把中維的閱讀模式改為豎排只會引起混亂。此外,拉丁字母及數字或未能正常改為豎排,例如在Wikipedia:壞笑話和刪除的胡話/東亞文字排列方向所存在的拉丁字母及數字未能改為豎排。--132.234.228.108留言2023年11月21日 (二) 03:40 (UTC)
MediaWiki應該要支持直排。僅支持橫排是橫排書寫語言(包括能橫排能直排的中日韓語)對直排書寫語言的忽視和霸凌。不過如果你站支持直排閱讀模式可能有點困難?畢竟設計CSS的時候需要考慮到兩種文字排列方向的排版效果。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1月21日 (二) 07:42 (UTC)
聽上去更像設計一個通用的瀏覽器腳本/擴展?如果您是想調整條目和模板源碼來實現某些樣式,我覺得收益很低、維護難度高,不適合廣泛鋪開,在沙盒或測試站、自建站等做技術試驗和展示不反對。--YFdyh000留言2023年11月21日 (二) 09:43 (UTC)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關於Hoben7599的疑惑

很抱歉打擾到大家。見Special:PermaLink/79662650#這。Hoben7599君指Longway22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WpcpeyFumikas SagisavasMosowai五人被封禁或禁制,而五人均反對Luciferian Thomas君和Mys 721tx君。這讓他覺得「奇怪」但是「沒其他啥意思」。我希望社群能解答他的疑惑,或者說有沒有人覺得封多了還是封少了,或者有誰不該封?免死金牌算不算數?延伸閱讀:Topic:Xt17pq4o5e4zv7rc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1月7日 (二) 11:05 (UTC)

嚴格來說,我非常不同意為了防止對主空間造成侵權損害,結果完全封鎖的行為。我說的就是Wpcpey。這個那還有陳寅恪都是部分封掉條目空間的權限,為什麼到他頭上就是全封?--MilkyDefer 2023年11月7日 (二) 11:23 (UTC)
部分措施確有可以商榷之處。Mosowai的indef個人認為也應下調(對不起我又要拿霜奶仙舉例子了,他都只有兩年),或者按日期君的意見不限制主命名空間。不過我對該案亦不熟悉,就不多評點了。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1月7日 (二) 11:52 (UTC)
霜奶仙「擾亂」情況比這些人嚴重多了,都沒有吃永封。--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1月7日 (二) 11:56 (UTC)
霜奶仙的違規行為本就是該吃永封的,只是您維管理員比較寬容。霜奶仙沒吃永封不代表他不值得吃永封。Mosowai案本來我也不是主張直接永封的,但基於擾亂行為,也是不足惜;況爾後由助理同僚發現Mosowai實為傀儡帳號,兼封鎖後仍有濫用,魔琴建議您所言的下調空間也自然沒了。--西 2023年11月7日 (二) 13:00 (UTC)
說起來,霜奶仙還活躍嗎?--MilkyDefer 2023年11月7日 (二) 13:17 (UTC)
最後出現是今年六月在C站。--西 2023年11月7日 (二) 13:20 (UTC)
關於"免死金牌算不算數?", 對於出現「反對所有管理員的極端情況」("免死金牌"?), 按維基方針,社群討論的應該共識更有權威, 可以處理這種情況。--Gluo88留言2023年11月7日 (二) 13:28 (UTC)
回應關於Wpcpey的封鎖:苗君禁制紀錄表明(我亦有私下查詢確認如是)除了侵權問題外還有常年拒絕遵守及在社群討論中主張不需遵守核心內容方針,所以才是封全站範圍禁制。--西 2023年11月7日 (二) 13:15 (UTC)
侵權問題外我不清楚所以不評論,但如果Wpcpey指控封鎖為「不合情理」是明顯假定惡意,請問在沒有提醒/警告(在Wpcpey討論頁找不到)下直接以侵權問題封鎖Wpcpey是否明顯對Wpcpey的假定惡意?--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11月7日 (二) 14:42 (UTC)
請重讀禁制理據。--西 2023年11月7日 (二) 16:14 (UTC)
(?)疑問:Longway22為什麼突然變成全站永久封禁?之前還是條目、WP空間封禁。--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1月7日 (二) 11:54 (UTC)
@桐生ここ見封禁日誌,改判,原因是在Talk和WikiProject也用約語行文。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1月7日 (二) 12:18 (UTC)
個人感覺「約語」只是邯鄲學步的公文常用語彙,封禁理由所說的「常人無法理解的非標準漢語」有些批判過重,個人評價是「想使用文縐縐的書面漢語但是東施效顰,效果太尬了」。當然了,他挨封是因為溝通無效,屢教不改。--Bigbullfrog1996𓆏2023年11月7日 (二) 17:25 (UTC)
個人通常對於封鎖問題比較保守,能不封鎖或禁制就不做(或者提倡儘可能減少禁制範圍),這應當是社群眾所皆知的。不過我也非常理解部分管理員及社群成員主張比較「鷹派」的作風。畢竟不少人總是抗議管理員「怕事」、「不辦事」對吧?很多封鎖操作背後,當事人往往累積了大量的既成問題,最後還得由幾位願意處理棘手爭議的管理員來「勇於處理」,擔下全部責任。這就是我之前提過的,本站管理員總是要走「怕事」與「獨裁」之間的鋼索,太難了。(可能的利益衝突:之前只是警告Longway22就被他在封鎖申訴中指名道姓十幾次批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7日 (二) 12:21 (UTC)
Mosowai的確被Luciferian Thomas提報過2次,第一次的話是因為Mosowai堅持要在互助客棧留下LTA的留言而被眾人批評,結果被封了一段時間。第二次的話似乎是Luciferian Thomas與Mosowai兩人直接的衝突,Mosowai堅持要在用戶討論頁的一系列對話中刪去Luciferian Thomas的留言,Luciferian Thomas又舉報了他,說他刪除留言後導致上下文對不上,是在擾亂討論。Luciferian Thomas的第二次提報原本並未打算要求直接將Mosowai永久封禁,Mys 721tx就直接以「遊戲規則」為由永久封禁。Mosowai申訴之後沒有人拒絕解封,也沒有人解封,一段時間後Mosowai開了傀儡賬號,其傀儡賬號又被封禁。(以上僅憑個人回憶,可能與實際情況有出入)--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11月7日 (二) 12:45 (UTC)
嗯?關我事的討論沒收到通知。反正該回應的我在Hoben的討論頁上也已經回應,我大概無需再自辯,這個討論也不怎麼像是針對我作指控而只是討論的。必須提醒Mosowai這個帳號本來就是分身帳號,實際主帳號是852hk,SPI檔案以Mosowai為主帳號只是因為更多人知道這是誰。--西 2023年11月7日 (二) 12:55 (UTC)
建議把User:Mosowai用戶頁改掛濫用傀儡的模板。現在他清空了討論頁還改成Flow,這樣一眼看都不知道怎麼封的,有沒有申訴,遑論去查SPI調查結果了。希望管理員能處理一下。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1月7日 (二) 13:32 (UTC)
EP已由Shizhao處理。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1月23日 (四) 06:50 (UTC)
Longway22屢勸不改,是要被永久封禁的。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當初如果只是在不違規的前提下專心去罷免Mys 721tx而不要去擴大打擊面以及到處樹敵,不至於會淪落至此。--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11月7日 (二) 12:50 (UTC)
不僅是到處樹敵,還騷擾Mys 721tx。--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1月7日 (二) 13:05 (UTC)
要我說的話我只會以遺憾來形容那件事情。那件事情也讓我認識到有冤說不出等種種因素下,可以把一個人逼瘋到的最壞結局。我有點擔心半年後MINQI出來之後,社群會變成什麼樣了。硬要說的話,有好幾個編者為了他一個人把自己的賬號都搭進去了……--MilkyDefer 2023年11月7日 (二) 13:10 (UTC)
沒關係,你可以期待下一次OA,或者環境太差大家用腳投票,或者你維原地爆炸。--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1月7日 (二) 13:13 (UTC)
我與MINQI本身無衝突,但我也是覺得他差不多得了。常年編輯戰和宣揚特定觀點也已經是跑偏了的編輯目標,還是不曉得為何您維能同一人掛幾個互動禁制都還沒全站範圍禁制。--西 2023年11月7日 (二) 13:18 (UTC)
en:WP:VIEWPUSHen:WP:CPP可以參考。雖然不知道他算不算這之中描述的典型。--MilkyDefer 2023年11月7日 (二) 13:23 (UTC)
您維開個討論把他全站禁制了也是可以,不過與我無尤。--西 2023年11月7日 (二) 13:34 (UTC)
我也覺得MINQI出來之後再犯的話應該直接不限期封禁他。(利申:我和MINQI接觸不多,也沒和他有過什麼大的衝突)--🔨留言2023年11月9日 (四) 10:09 (UTC)
事情鬧到這裏,實在是有點過。請諸君聽我一言:也許我的言論造成了諸君的不滿,但還望各位理解這個並非指控,這是我在事後檢討得出的疑問,我也沒有惡意推定任何一個人,純屬腦補,可謂「說者無意,聽者有心」。但最後還是:諸君如果有所不滿請收下我的抱歉,我不是一個搞政治鬥爭的人,僅此而已。--Benho7599 | Talk 2023年11月7日 (二) 13:08 (UTC)
謹言慎行,謹言慎行。--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1月7日 (二) 13:17 (UTC)
桐生君,我明白這個道理,但我真的認為「指控」一說站在本人角度有點奇怪。但無論如何,我不是一個搞政治鬥爭的人(我沒有WMLO君的氣質)。--Benho7599 | Talk 2023年11月7日 (二) 13:24 (UTC)
指控並無貶義,又沒說您影射什麼。提出問題是合理的,管理員自然有可能作出有爭議的封禁,讓社群在VPO檢討這些封禁也不是壞事。而且,明白這些封禁的由頭,您也不用胡亂猜想,對您難道沒有好處麼?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1月7日 (二) 13:39 (UTC)
是否可將「指控」改成「疑惑」?--Gluo88留言2023年11月7日 (二) 13:42 (UTC)
您覺得應該檢討封禁,可以提出WP:AARV。--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1月7日 (二) 13:43 (UTC)
本人覺得奇怪,但是本質上也是好的,你的意思是這樣吧。--Benho7599 | Talk 2023年11月7日 (二) 13:46 (UTC)
Hoben7599問的好。 閣下的提問「我希望社群能解答他的疑惑,或者說有沒有人覺得封多了還是封少了,或者有誰不該封?免死金牌算不算數?"也非常好。
看看多數人的意見是什麼? 能否有共識?--Gluo88留言2023年11月7日 (二) 13:38 (UTC)
之前有濫用傀儡的Dragoon17cc道歉後解封的前例,但似乎效果不佳,他解封後隔了一段時間又因為在維基空間出言不遜而導致部分封禁。所以再給Mosowai一次機會的話也不見得就能有好的結果。--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11月7日 (二) 13:50 (UTC)
其他幾位的話有些人機會給了不止一次了,沒必要再給機會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11月7日 (二) 13:53 (UTC)
Mosowai案我不了解,但剩下幾位遭封禁的維基人我都認為該封:Wpcpey的侵權問題不是一天兩天了,被禁制後還把過往貢獻當復活甲屬實無法接受;Longway22的半文不白髮言已持續良久,在反覆提醒後仍未有改善,絕對是擾亂行為;Fumikas Sagisavas在討論區到處惡意推定,本地舉報不成就去meta反手扣大外宣的帽子,之後頂着IBAN繼續影射MINQI和苗君,對他的INDEF或有過重但問題不大;WMLO,這位更是重量級。雖然我很欣賞這人在事發之前的貢獻,但此後在罷免案中持續輸出與其意見不合的人,此後在元維基的行為我很同意路西法人說的「只是想移除和他意見不合的用戶罷了」。被全域鎖定了我只能說求任得任——Aggie Dewadipper 2023年11月7日 (二) 21:08 (UTC)
Unblock WMLO? No, thanks. Lemonaka留言2023年11月9日 (四) 06:37 (UTC)
應封的似不止5人。封人太少,應在中維多封。--Roy17留言2023年11月15日 (三) 17:30 (UTC)
要不你列個死亡筆記?(笑)--MilkyDefer 2023年11月21日 (二) 02:3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