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

投票現已結束!
請勿再作任何投票或改票,否則會被視為廢票。

前提

有用戶於2010年8月上旬,提出要求開放IP用戶創建條目的權限,故引起討論,至今未有共識。

討論小結

由於討論過長,討論參與者將定期在此發佈討論小結,請注意此小結並非代表所有維基人立場。

投票總結

  • 票數
總票數 總同意票 總反對票 差距
217 118 99 19
廢票數 同意票廢票 反對票廢票 差距
28 17 11 6
有效票 同意票 反對票 差距
189 101 88 13
  • 總結
門檻 同意比例 反對比例
詳見討論頁 53.43% 46.56%
開放 66%
試行三個月 66%~50% 通過
終止 50%以下

投票結束後意見

(!)意見:支持者比反對者多,難道該採納反對者意見?66%哪來的?誰定的?--HuMeng/Kuka對話 2010年9月20日 (一) 05:36 (UTC)[回覆]

25票係指投票成立之門檻。—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05:51 (UTC)[回覆]
另,百樂兔和宇宙之王的支持票過期了。誰幫忙劃了吧。-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08:16 (UTC)[回覆]
廢票已經納入百樂兔和宇宙之王的支持票,門檻源自討論頁最後結果。--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0年9月20日 (一) 11:39 (UTC)[回覆]
無論是三個月還是永久,都應該立即實行開放。--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2:11 (UTC)[回覆]
那請問這次的投票有意義嗎?--九十九年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2:17 (UTC)[回覆]
當然有,你開三個月是開,永久開也是開。有結果就即開最好--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2:23 (UTC)[回覆]
最可怕的是沒人管就扔這兒了,像06年那次一樣。-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3:02 (UTC)[回覆]
對結果無異議,支持,開吧!--HuMeng/Kuka對話 2010年9月20日 (一) 13:34 (UTC)[回覆]
熱烈慶祝。深明大義的維基人正在以行動阻止維基百科成為沆瀣一氣的家天下。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3:36 (UTC)[回覆]
我覺得會天下大亂吧,這三個月會是管理員比較累的時候,也是吵架最多的時候--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0年9月20日 (一) 14:37 (UTC)[回覆]
感覺大部分場合,會並無機會跟IP用戶吵架。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5:25 (UTC)[回覆]
感覺維基社群都分裂了,尤其是當我看到某位支持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的用戶用「沆瀣一氣」、「家天下」來形容反對者,而用「深明大義」來形容支持者的時候。--lavix canvas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6:10 (UTC)[回覆]
維基社群被認為分裂了,匿名對此感到極度沮喪。雖然匿名不應干涉他人事務,但仍希望仇視IP用戶的註冊用戶對此能保持最大克制。此外,我還使用了野蠻、強姦、邏輯混亂、踐踏、荒唐、害蟲、滾蛋、奴隸、廝殺、群體滅絕、低俗、市井潑皮等辭彙,來企圖支持我的觀點,對此我亦感到遺憾。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7:07 (UTC)[回覆]
從沒覺得註冊用戶對IP用戶這一群體有什麼仇視,那麼一串沒規律的數字記都記不住,何來記恨?相反您的言論倒一直顯得您對註冊用戶中的反對者怨氣不小--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20日 (一) 17:36 (UTC)[回覆]
抱歉,上述語文有文法問題,上述「仇視IP用戶的註冊用戶」指"a part of registered users who are hostile to IP users",並非"registered users, who are hostile to IP users"。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7:55 (UTC)[回覆]
你看看那個IP討論頁就知道了。-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7:42 (UTC)[回覆]
今天赫然在我的討論頁看到那人寫下「燒吧!這些可憐的匿名,燒吧!那群噁心的毒瘤,燒吧!燒吧!燒吧![1],我能不討厭或惱怒嗎……鑒於發言者經已移除該等文字,對此既往不究,只是很難受。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8:06 (UTC)[回覆]
對您的遭遇表示同情,但這頂多是對您的仇視而已,您不能代表整個IP群體;況且在您這幾天發表較偏激言論之前,我沒見過有哪位註冊用戶會針對某IP討論頁進行攻擊。--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20日 (一) 18:39 (UTC)[回覆]
該用戶之無差別攻擊早在上月就經已開始。另外,我支援IP用戶應有完整權限,完全是因為legal reasons,而此難以有調整空間。另外,這個IP並非同一人,甚至都不是一個角色(character),而我也並非僅使用此IP。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9:11 (UTC)[回覆]

bugzilla:25142已經reopen。--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9月20日 (一) 16:17 (UTC)[回覆]

(!)意見:對於「投票過程中要試行」,我並不反對。然而「投票結果已確定不開放」,繼續試行就變成「違背民主投票結果的行為」,請理性的面對投票結果,立即停止試行。中華民國維基人() 2010年9月20日 (一) 22:18 (UTC)[回覆]

  • (:)回應:哪裏要求不開放? 超過50%(即多數)人要求永久開放,現在爲了尊重88位反對者而實行暫時開放,怎樣有你所謂的「違背民主投票結果的行為。另外有充分的理由令人相信,中文維基存在着一些惘顧投票結果,而反對的人士,例如投票輸了後,就説甚麼「投票無效」,「投票不能解決問題」等所謂理由。也不乏刻意歪曲投票結果的人士。有部分人士居然要超過50%的支持者屈服於少數人之下,簡直是ridiculous--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23:14 (UTC)[回覆]
    • (:)回應:Coekon您好,有些誤會要解釋清楚。
(一)首先,我不反對試行,但我認為試行應該是在「投票前投票中」。而今,投票結果已經確定不開放,且試行早晚會截止,截止後也不會再開放,換言之,現今的試行一點意義都沒有。
(二)66%是wiki投票的傳統,遵守這協定算是個默契吧。
(三)有關反對開放IP用戶一事,我提出了許多不同角度的看法,請參見編號61的反對投票。
(補充一)中文維基的主要對象是全球華人,而中華民國是全球唯一施行民主制度的華人國家,畢竟華人與西方的文化差異太多,建議往後要進行民主投票時,可參考中華民國的法律規範。
(補充二)我建議「投下贊成票的維基人」換個方式去達成「你們想要擴張條目數量的目標」,我認為你們可以做個「模板幫助工具」之類的東西,去引導並教導IP用戶註冊帳號,將時間精力花費在更有意義的事情上。
中華民國維基人() 2010年9月21日 (二) 19:44 (UTC)[回覆]
      • (:)回應:第一,試運行的確在投票中就進行了,但被人叫停。第二,如果遵循你所謂的66%慣例,應當是反對方超過66%才算反對方贏,因為允許IP創建條目在維基百科本來就是默認參數。第三補充一,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有種說法稱是民主、獨裁、精英混合,那是不是也應該參考精英制的新加坡和獨裁制的中國的法律?第三補充二,那種東西有的是,現今中文維基百科註冊用戶排在全域維基中的第五位,可條目數量卻只排在12,這說明註冊用戶多寡和條目數量沒什麼太大關係。-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9:51 (UTC)[回覆]
(:)回應:治癒您好
(一)誠如您所言,試行是在「投票中」開始進行,由於您使用簡體字,在下推測您並非在民主制度的社會中成長,這樣一來很難跟你解釋「為何這樣是不正確的行為」。
(二)中文維基在「2006年經過民主的投票程序,決定不開放IP用戶創建條目」,本次投票乃是「解除限制」,理所當然是贊成解除的一方要達到66%,請您努力理解上述邏輯。
(三)本人建議是指「民主投票制度」,理由:中華民國是唯一有民主投票經驗的華人國家。
(四)既然您同意「用戶多寡與條目數量並無多大關係」,為何又堅持要開放IP用戶?
(五)本人在此一段落的發言,係指「投票結果『否決開放』,『試行開放』相當於沒有意義,且為了尊重投票結果,應『立即停止試行』」,至於您要求開放的意見,已經遭到否決,並沒有繼續討論的必要。建議您將時間精神花費在有意義的事情上,請參考本人上述提及的(補充二),達到雙贏的成果。
(補充三)四年來,「同一議題,遭到兩次投票否決」, 首先已違反國際慣例「一事不再審」,其次「證明維基的民意不贊成開放」。本人建議:(1)為了尊重投票結果,本案八年內不可再次投票。(2)為了尊重民意,本案下次的投票上限應提升至80%。
中華民國維基人() 2010年9月24日 (五) 18:15 (UTC)[回覆]
(×)抗議,簡直是一派胡言,IP用戶的權利,是藉由legal reasons而賦予,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
居然連甚麼「八年」,「80%」都跑出來了,是不是對閣下的譴責,也應該延伸至「八輩先祖」,以充分配慮閣下對「八」的喜愛?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9:42 (UTC)[回覆]
回應中華民國維基人,請問您是那裏看到「2006年經過民主的投票程序,決定不開放IP用戶創建條目」?根本就不是這樣,這個早就討論不知道多少次了(就在你發言的上面就講到了),可否稍微了解一下狀況再發見解,不然實在難以討論ffaarr (talk) 2010年9月25日 (六) 01:38 (UTC)[回覆]
(:)回應中華民國維基人,第一,我雖是中國人,但什麼「民主」什麼「投票」也不見得比你見得少,我11歲時還在看你們04大選的直播呢,您要解釋便解釋,我聽着便是。第二,06年才不是什麼民主投票決定的封禁呢,此投票頁的討論頁里有連結,麻煩閣下移步去看。第三,虛擬網絡畢竟和現實政治不同,套用民國法律根本不可能實施,例如管理員解人制度能套用台灣的總統下台制度麼。第四,在全域維基里允許IP註冊本來就是默認參數,06年封禁本身就是未經過公認的,現在只是撥正錯誤而已。第五,我真搞不懂你在想什麼,這是網絡,不是中華民國,八年後維基百科存不存在都是個問號。-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3:06 (UTC)[回覆]
雖然非常贊同應該先訂好規則再投,中途改規則當然不好。但反對的幾位大家是否知道,你們投票時看到的「規則」也是投票中途才臨時寫出來的(那時早就投了20多票了)中途也一直在改,並沒有那個規則是更強於另一個,一樣都有爭議性。正是因為有爭議性,所以才試圖在互助客棧方針頁的討論解決方法(我那時本來是主張廢止重新投票)後來才產生了妥協的方案,如果對於有反對意見,為何不直接在方針頁討論解決方案時提出,卻等到最後才提出呢?ffaarr (talk) 2010年9月22日 (三) 11:27 (UTC)[回覆]

我早就跟某些激進支持者說你們的程序有問題,至今某人仍然未對其投票中做的事情出來解釋,對此我深表失望。此人還曾提名管理員,沒有當選乃維基之幸。這裏我向對試運行有意見的各位維基人說一句:這次投票本身的策劃就有問題,不管是目標、程序、操作都不明確就開始做,而且在投票過程中出現大量干擾投票公正性的因素,所以我可以這樣說,這次投票是有嚴重舞弊的。但是我已經因應此情況作出補救措施,而且,最重要的是,computor對投票結果操作進行了有益的修改。現在我可以這麼說,即使投票結果判斷從一開始到結束都是不明確的,但最終大部分投票人都有閱讀討論並以其自己的判斷投下選票,所以是次投票反映了維基註冊用戶對IP用戶創文權的看法。因應投票結果未有出現大比數的傾向,我們可以開放試運行3個月,再由社區再次組織投票以決定是否長期開放。謝謝大家。—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02:09 (UTC)[回覆]

關於日後如何操作,請在日後的投票組織中再行討論。-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02:12 (UTC)[回覆]

討論

為避免討論過長,已移至討論頁。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9日 (四) 12:54 (UTC)[回覆]

投票區

規則

有維基人質疑此投票的門檻,請至互助客棧參與討論,本投票隨時有機會被宣佈終止並重開投票。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10:28 (UTC)[回覆]

(由Computor2010年9月6日 (一) 20:09 (UTC)按過往投票規則補充訂立)[回覆]

  • 議題:你同意還給IP用戶創建條目的權限嗎?
  • 投票期限:2星期(2010年9月6日 0:00 UTC - 2010年9月19日 23:59 UTC)
  • 投票資格:自動確認用戶(必須於2010年9月6日前取得資格)
  • 點票方法:
    • 此為重大議題,須社群明確共識,因此通過門檻為最少25票(+)支持
  • 每名投票者可投一票,(+)支持(-)反對(不允許(=)中立票),投票結束前允許改票。
  • 重複投票者,所投之票全部作廢,除非在投票結束前自行把多出的票劃線刪除。
  • 禁止使用傀儡參與投票,否則有關帳戶將很可能被封禁。有需要時會進行用戶查核。
  • 投票者無須給予理由
  • 請務必先行閱讀以上所有討論,而後慎重投票。

支持

  1. (+)支持:廢話少說,真理唯揚。--Rocking Man !! 舌戰 2010年9月6日 (一) 05:41 (UTC)[回覆]
  2. (+)支持:這將大規模提升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數量,也有利於發現破壞,何樂不為?大家應該都很想看到中文維基百科環繞在www.wikipedia.org 里那個維基球的周圍吧。我們差了2位,幾十萬條條目呢。-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08:00 (UTC)[回覆]
  3. (+)支持:已說明--Wing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0:54 (UTC)[回覆]
  4. (+)支持 早該開放。意見見上。Wyang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1:34 (UTC)[回覆]
  5. (+)支持 繼續限制網絡上非註冊用戶的編輯權只會讓大眾失去對維基百科的參與度,而且現在網絡使用者對編輯維基百科的熱情似乎有消退的趨勢。我們已經浪費太多時間在限制大眾的編輯權了,要改變就是現在,還在等什麼?--席拉哈特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14:40 (UTC)[回覆]
  6. (+)支持理由以前說了不再重複--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2:37 (UTC)[回覆]
  7. (+)支持,發起討論者投票,原因早就說過了。已經閱讀過討論意見,才做下本票投票2010年9月16日 (四) 10:31 (UTC)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6日 (一) 13:25 (UTC)[回覆]
    (+)支持 --Rat2.Call me Remy 2010年9月6日 (一) 14:11 (UTC)[回覆]
    原本我是極為支持本次投票的, 但投票到一半某人直接去 Bugzilla 直接要求開放的行為實在令人無法接受, 因此決定不再表態--Rat2.Call me Remy 2010年9月15日 (三) 11:56 (UTC)[回覆]
  8. (+)支持,本來對是否開放沒什麼意見,但是看過上面的討論後,我認為開放不會帶來更糟糕的情況,而且更顯示出社群的開放心態,打破小圈子化的態勢,因此覺得開放還是利大於弊。其實IP用戶暴露自己的IP來編輯,真的不如註冊一個用戶為好。最後,我倒是不像治癒這麼樂觀,我認為開放IP並不會帶來太多條目數量的增加,但是也不會帶來太多破壞的增加。最可能造成的情況可能是會有更多的IP會被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6日 (一) 14:22 (UTC)[回覆]
    (:)回應維基里書生是我比較熟悉的id,借你的地方說兩句。我是反對開放的。書生說的很對,開放不會帶來質,也不會帶來量。如果帶來量,那麼這些條目將充滿「來源請求」。看起來,很多支持者是認為——反對者假設ip用戶不可信。我想說的是,這不是事實。惡搞大可以封,這個不是問題。關鍵問題我認為在於:註冊用戶息創建一個有疑問的條目,管理員可以通過給他發信。大家可以在討論頁中把問題解決,本人就收到過不少,比如說我創建的條目被指侵權4次,其實我查過是被冤枉的,但這溝通環節促使了問題解決。如果是id用戶,更糟糕的是不固定的id用戶。那麼這項工作如何進行呢?很早以前,我也曾經用沒有登陸的情況下編輯過頁面,老實說有沒有被警告我也不清楚。管理員給ip用戶創建的條目掛個模板又有什麼用呢?我十有八九看不到。我可不認為多掛幾個「來源請求」最後不了了之是什麼好事。註冊一個id能花多少時間呢?不麻煩吧。keating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8:48 (UTC)[回覆]
    那可以在他創建的條目的討論頁討論,我不相信一個創建頁面的人不回來看下(另:其實我覺得關於條目的討論都應該放在條目的討論頁,這樣大家都方便(包括以後來看的人))。--Cylbf2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14:53 (UTC)[回覆]
    (:)回應:請您考量下述問題:
    (一)某辦公室有數十位員工,使用單一IP對外聯繫(這相當常見,租用網絡專線是非常昂貴的),因其中某一人的破壞行為,而導致IP被禁封,牽連無辜者可否被接受?
    (二)若某些地區的人民,無法直接登入Wiki(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必須使用Proxy登入,而此Proxy卻因為某些人的破壞行為而被禁封,進而影響數億人的權益,可否被接受?
    (三)IPv6即將啟動,兩種IP用戶如何對應關係?請考量IP用戶頁將會成長幾倍(8*10^28倍)?
    (四)其餘有關「安全性」及「私隱性」的考量,請參考我的反對意見。
    中華民國維基人() 2010年9月14日 (二) 21:04 (UTC)[回覆]
  9. (+)支持,但事實上對於條目的現況並沒有辦法改變太大,只能當成是百科自由精神的實踐。還有請發起者對此次投票訂定「期限」並務必請管理員執行結果。-- Enco 安可 留言請按此 發表於 2010年9月6日 (一) 14:40 (UTC)[回覆]
  10. (+)支持,目前的巡查和速刪均無積壓;真正的聖戰者會先刷成確認用戶再破壞的。--達師147228 2010年9月6日 (一) 14:47 (UTC)[回覆]
    (+)支持,創建條目跟編輯已存在條目,看不出前者會比後者更難應付,不應因此破壞了維基百科自由的精神。不過IP用戶通常在溝通管道上有些麻煩(浮動IP尤其),對於開放後質量能有什麼提升不抱希望。--Reke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5:04 (UTC)[回覆]
    • 我決定撤銷支持意見,因為不想跟一些「逐條指正」反對意見的人為伍。討論當然是合理的,但是在已充分討論的情況下仍不斷質疑他人的決定,很像在否定對方對討論的了解。這個動作也許可以冠冕堂皇地、理性地說是對事不對人,但是在直觀上已經製造出「反對者都無理,所以幾乎每條都被駁斥」的氛圍。我就感情層面認為這個動作是「合理,但極不禮貌」的。基於這個活動討論的,就是針對一群「人」(使用ip編輯者)的禮節,我認為這個核心價值比立場重要,本人依舊支持開放ip用戶具有完整的基礎編輯權限,但拒絕在此次投票中表態。--Reke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8:16 (UTC)[回覆]
      • (:)回應:我很奇怪為什麼不讓我發表意見,您所說的「充分討論的情況下」我並不認同,我在討論區發表的意見下面的人也不見得看過,甚至有兩個人是以IP用戶經常破壞「已有」條目為由來反對開放IP用戶創建「新條目」,遇到這樣的理由我自然要發表一下見解。至於「在直觀上已經製造出「反對者都無理,所以幾乎每條都被駁斥」的氛圍」,那真是不好意思,我是無心的。我也並沒有逐條發表意見,對於理由很好或者沒有理由的人,我也沒有在下面叨擾。-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8:24 (UTC)[回覆]
        • (:)回應:沒有不讓你發表意見,但是我個人覺得你發表意見的方式咄咄逼人、充滿侵略性。既然規則、方針並無禁止,我亦無從要求你停止,所以我只改變自己的作為。--Reke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8:34 (UTC)[回覆]
  11. (+)支持,開放IP會讓更多人有意願來,不實驗一個月怎麼會知道。不然加強一些編輯工具的說明,讓新手可以容易上手吧。-小霖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5:11 (UTC)[回覆]
  12. (+)支持Alberth2-汪汪 2010年9月6日 (一) 15:38 (UTC)[回覆]
  13. (+)支持,前面已經說得很清楚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6:02 (UTC)[回覆]
  14. (+)支持:沒有創建也不可能有擴充改寫,況且如上述數據所示,IP用戶並不是如很多人所認為的破壞的刻板印象。維基百科真得是很難用,尤其是對於新人,應該以更開放的心態來參與和管理維基百科。—KeepOpera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6:14 (UTC)[回覆]
  15. (+)支持。--小烈 (找我?) 2010年9月6日 (一) 18:39 (UTC)[回覆]
  16. (+)支持 同意達師的話,既然現在管理操作沒有積壓,何不開放?今後可能的結果最差也不過發現了「聖戰者」從而再次關閉IP用戶創建。 --∰ 黑目觀世界 2010年9月6日 (一) 18:42 (UTC)[回覆]
  17. (+)支持怎麼又投一遍?--蘋果派.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20:46 (UTC)[回覆]
    #(+)支持:—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9月6日 (一) 21:32 (UTC)[回覆]
    現在感覺像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鬧劇。真是浪費時間,以後本人再也不參加這種無聊鬧劇。—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9月12日 (日) 02:01 (UTC)[回覆]
  18. (+)支持:試辦看看吧--Wolfch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22:08 (UTC)[回覆]
  19. (+)支持:在之前的討論中對於反對方提出的顧慮和疑問,支持方都已給出了很好的回答。--Stevenliuyi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22:49 (UTC)[回覆]
  20. (+)支持:一大堆註冊用戶技術上可以溝通,但現實上根本不會溝通,倒不如連註冊用戶都封禁罷了。某生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23:32 (UTC)[回覆]
  21. (+)支持:不需要一開始就對所有IP用戶假定為潛在的破壞者,假以時日他們也可能會有想註冊的念頭(我也不是一開始就以註冊用戶的身分編輯維基的)。另外創新頁面的破壞似乎的確比一般編輯的破壞容易發現。--祥龍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0:32 (UTC)[回覆]
  22. (+)支持:理由說過了。--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9月7日 (二) 00:46 (UTC)[回覆]
    (+)支持: 開放IP,振興維基E36613 2010年9月7日 (二) 03:25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23. (+)支持,無理由反對。--Cscen ◎留言板 2010年9月7日 (二) 04:27 (UTC)[回覆]
  24. (+)支持,已經在上面討論中說明原因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4:45 (UTC)[回覆]
  25. (+)支持:維基百科應該是靠說理,而不是靠投票吧?今次是我第一次投票,但也想把理由寫在這裏,讓各位已投票或未投票的人思考一下:
    維基百科最初是可以讓IP用戶創建條目的,那時我也創建了不少條目,直到維基百科禁止IP用戶創建之後。我因為怕申請帳號,所以一段很長的時間都沒有再創建條目,為數亦不少。
    我大約看過下面反對IP用戶創建的理由,那些理由大部份也可以同時反對IP用戶編輯條目,但其實禁止IP用戶創建條目,與禁止IP用戶編輯條目,分別並不大,因為「創建」本身就是一次編輯。如果那些理由也算是理由的話,我們就應該統一禁止IP編輯條目,但這完全違反維基百科的精神!如果我們應該開放給IP編輯,為甚麼不能開放給IP進行首次編輯(創建)呢? Takahashiai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8:00 (UTC)[回覆]
  26. (+)支持:不能因為有少量的潛在破壞者,就否定了可能有大量貢獻的IP用戶創建條目,似乎有點因噎廢食,而且在沒有禁止IP用戶編輯條目的情況下,禁止創建條目並沒有多大的意義。Forju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8:04 (UTC)[回覆]
  27. (+)支持:這樣才有維基百科自由的真締!--九十九年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8:42 (UTC)[回覆]
    請大家趕快投支持票吧!但也必須先考慮再投票喔!!--九十九年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03:53 (UTC)[回覆]
  28. (+)支持:善意推定都是一條基本的原則。--HaHaHaHaHasee25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9:39 (UTC)[回覆]
    (+)支持,再投一次。這次應該沒人在我的投票下面留言了吧。--CHEM.is.TRY 2010年9月7日 (二) 11:24 (UTC)[回覆]
    看不下去了,就當我沒參加這個投票吧。—CHEM.is.TRY 2010年9月18日 (六) 10:09 (UTC)[回覆]
  29. (+)支持:能夠體現中文維基「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副標題 Raicho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3:06 (UTC)[回覆]
  30. (+)支持:有助提升條目增長率,而且新頁面集中在Special:Newpages,變更較緩,如果出現破壞,比混雜在頻密變更的最近更新裏更好發現和處理(別忘了沒有實際內容或純粹破壞的新條目,可以用快速刪除G1、G3迅速解決)。--Computor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3:51 (UTC)[回覆]
  31. (+)支持,先開放試試效果。--職業遊民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23:53 (UTC)[回覆]
  32. (+)支持,我看了上面的討論也覺得應該開放,起碼先測試一段時間。--Cylbf2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09:58 (UTC)[回覆]
  33. (+)支持,由反對轉為支持,先試試看。—Sailan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10:47 (UTC)sailan[回覆]
  34. (+)支持,可以吸引更多的用戶參加維基的編輯。另外對於不經常編輯的用戶,不用強迫他們註冊。祝維基百科越辦越好。Wikipedia forever!Hvn0413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10:54 (UTC)[回覆]
    (+)支持,可以快速增加中文維基的條目。(又有事件可以投票,很興奮)--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11:50 (UTC)[回覆]
    情況不明朗 先觀望--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09:55 (UTC)[回覆]
  35. (+)支持,可以方便隨時編輯維基百科,如在臨時使用他人的電腦或用其他瀏覽器時——Albus Ecneics 2010年9月8日 (三) 13:37 (UTC)[回覆]
  36. (+)支持,IP用戶已經可以編輯,創建新條目能造成的破壞比編輯小的多。何況開放這個可以使更多的人參與--蝦米飛鴿傳書 2010年9月8日 (三) 15:13 (UTC)[回覆]
  37. (+)支持,這才符合維基人人可編輯的意念。--蜜蜂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16:25 (UTC)[回覆]
  38. (+)支持:體現了「海納百川,有容乃大。人人可編輯的自由百科全書」理念。—t8 2010年9月8日 (三) 17:06 (UTC)[回覆]
  39. (+)支持,早就應該了,只是擔心IP封禁,大陸的大環境還是容不下維基啊...—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0年9月8日 (三) 21:16 (UTC)[回覆]
  40. (+)支持早就承認不是洪水猛獸了。--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9月9日 (四) 00:25 (UTC)[回覆]
  41. (+)支持這是自由的百科全書,應當開放IP用戶建立新條目的權限。--Anilro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01:48 (UTC)[回覆]
  42. (+)支持,期待更多用戶參與。Auvaand --Talk 2010年9月9日 (四) 10:31 (UTC)[回覆]
  43. (+)支持,小弟當初也沒有註冊的。小試一會後才註冊。--minghong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0:50 (UTC)[回覆]
  44. (+)支持,已說明理由--海牛歡迎吐槽~^^2010年9月9日 (四) 11:16 (UTC)[回覆]
  45. (+)支持,這才符合維基人人可編輯的意念。--Yakrewo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1:22 (UTC)[回覆]
  46. (+)支持,目前巡查人手充足,感覺開放問題不大。--NewSpeaks友愛部真理部 2010年9月9日 (四) 13:05 (UTC)[回覆]
    (+)支持,限制IP用戶的權力就是不合理--Istcol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3:28 (UTC)[回覆]
  47. (+)支持,沒有任何證據表明IP用戶比註冊者不負責任,亦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註冊者比IP更有文化、更加不會參與破壞。-影海迷航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3:34 (UTC)[回覆]
  48. (+)支持,ip用戶暴露自己的ip地址來編輯條目,他責任心應該比剛註冊的用戶還要高,同時編輯熱情至少不會低於新註冊用戶。所以支持。Sa8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3:41 (UTC)[回覆]
  49. (+)支持,即使是註冊用戶,創建的條目也未必能符合要求。--小駱駝商隊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3:45 (UTC)[回覆]
  50. (+)支持。我也是維基近衛騎士。IP開放創建條目,雖然在反破壞的工作量來說,是增加了反破壞工作小組的工作量,但是相比維基的原則:自由,來說,小組的辛勞是微不足道的。沒有原則,維基何以存在長久?沒有維基,何談反破壞。--維基動力引擎 2010年9月9日 (四) 14:32 (UTC)
  51. (+)支持。但是我還是有點擔心IP用戶不好封禁的問題。不過支持先開放一段時間試試。—藍色☆楓葉拉呱 2010年9月9日 (四) 15:01 (UTC)[回覆]
    您是指IP經常變換,所以不太好封禁是嗎?其實管理員封禁了一個註冊用戶,那個人大不了再申請一個新賬號回來繼續搞,能怎麼辦?CU每個人麼?這是沒有解決辦法的事情。-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5:10 (UTC)[回覆]
    如果開放了,也可不注冊,直接來亂的。--  廢 話  +  2010年9月9日 (四) 15:15 (UTC)[回覆]
    治癒說的也有道理。不過不管怎麼樣,我都認為應該試一試,看看效果如何。PS:前面的投票規則說投票區不讓討論的,呵呵,如果討論就到討論頁去吧。—藍色☆楓葉拉呱 2010年9月9日 (四) 15:18 (UTC)[回覆]
    @Cheng_chai_fung,誠如反對者海藻腦袋所言,註冊一個ID花不了幾分鐘。沒閒心的人是不會亂搞維基百科的,有閒心的人花10分鐘註冊幾個ID又算得了啥。-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5:25 (UTC)[回覆]
    @Blove maple:投票區不讓討論?這是什麼道理?看看以前的特色條目候選、申請成為管理員、授獎提名投票,哪一個不允許在投票區討論?--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5:29 (UTC)[回覆]
    呵呵,請Symplectopedia不要着急。這個規則並不是我定的,我只是提醒一下而已。其實我也不支持這個規則。點票用不着不讓討論吧?—藍色☆楓葉拉呱 2010年9月9日 (四) 15:31 (UTC)[回覆]
    投票規則是User:Computor定的:[2]。他沒有徵求大家的意見,擅自製定投票規則,非常不好。如果沒人反對,我將移除規則中「為保持整潔以便點票,投票區允許個人表態,但請勿討論。既有討論,請當即停止」一句。此外,該投票的通過門檻「支持票須超過總有效票數的66%」也不是所有人都支持,見Wikipedia talk: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下邊的投票根本不成立。--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5:37 (UTC)[回覆]
    在下反對。詳細的回應見Wikipedia talk: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下邊的投票根本不成立,亦建議討論轉移至該處。--Computor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7:01 (UTC)[回覆]
    (:)回應,強烈支持Symplectopedia的置疑,此偽規則沒有得到大家同意,就強加於我等,實爲不妥。強烈要求取消偽規則--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23:06 (UTC)[回覆]
    任何活動要有秩序的進行(例如這個投票),都需要規則的。在下不過是參照過往的投票規則起了個初版,當然有賴眾人投入改善。閣下如果認為這些是「偽規則」,不如坐言起行,到討論頁發起廢除這些「偽規則」,把這個投票作廢重來吧?如果閣下認為這些規則不合理而加以無視,未達成大多數共識就自己先來違反幾條,在下並不建議。--Computor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23:49 (UTC)[回覆]
    (+)支持,可增進未註冊用戶對維基百科的瞭解與參與。--Mirtiger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5:54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52. (+)支持,支持。用戶頁;用戶貢獻;對話頁(留言);C933103;let me q u now 888;zom leli 2010年9月10日 (五) 02:06 (UTC)[回覆]
  53. (+)支持無須理由--Cosmia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03:22 (UTC)[回覆]
  54. (+)支持,更支持試運行。--Caiguanhao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04:43 (UTC)[回覆]
  55. (+)支持Frankou (對話頁) 2010年9月10日 (五) 06:56 (UTC)[回覆]
  56. (+)支持,開放IP用戶創建條目的權限可以增加新的條目數量,不過管理員要辛苦一點!!--CTM @.@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07:59 (UTC)[回覆]
  57. (+)支持,但是建議在IP用戶和非自動確認用戶創建條目時給出符合維基化要求的格式代碼樣例,並利用Robot檢測無格式作品、小小作品、無關注度作品和修改造成的侵權。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0年9月10日 (五) 10:54 (UTC)[回覆]
  58. (+)支持,不過同時希望對IP用戶創建的條目加強審查,防止百度百科化的發生。Le Concorde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3:33 (UTC)[回覆]
  59. (+)支持,理由寫過N次了。-米爾格拉姆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8:18 (UTC)[回覆]
  60. (+)支持,自由之本。--藍色理想 @ZJU114 2010年9月10日 (五) 22:36 (UTC)[回覆]
  61. (+)支持 Dingruogu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00:50 (UTC)[回覆]
  62. (+)支持,自由。-阿慶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1:57 (UTC)[回覆]
  63. (+)支持之前的討論中,寫了20個理由了。ffaarr (talk) 2010年9月11日 (六) 05:47 (UTC)[回覆]
  64. (+)支持IP和帳號對編撰質量,是否惡意編撰等等無本質區別,允許ip用戶編寫條目大大提高編撰便利性。-web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五) 14:14 (UTC)[回覆]
  65. (+)支持,IP用戶的貢獻不可忽視--Kegns 2010年9月11日 (六) 07:18 (UTC)[回覆]
    (+)支持:就維基百科的核心價值來說,開放和不開放沒有區別,所以開放吧。 nathan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66. (+)支持,支持試運行。強烈建議試行要再進行投票以決定是否延續。—<pan浩>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0:26 (UTC)[回覆]
    (+)支持,這樣才有維基百科自由的真締!--Hoyojo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3:38 (UTC)[回覆]
    ↑該帳號被證實是Tp61i6m42008傀儡,而其本人已於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67. (+)支持,海納百川,有容乃大。--Vetoheben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8:55 (UTC)[回覆]
  68. (+)支持,可以讓更多的人參與,以最容易檢查的破壞風險換取條目還是值得的-- 2010年9月11日 (六) 20:24 (UTC)[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政治色彩,已由HW (留言 - 貢獻) DC82010年9月11日 (六) 23:17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69. (+)支持,第一,不該假定IP用戶會搗亂或內容不符維基規格,其他用戶自可予以監察;第二,在第一項的前提下,任何用戶創建新條目,理應是豐富和充實了維基上的資訊;第三,如果以IP用戶可能「搗亂」為由,考慮到新用戶註冊所需的機會成本,基於相同疑慮,新註冊的用戶亦應在註冊初期禁制創建條目。--ywchow 2010年9月12日 04:01
  70. (+)支持,早就該跟wikia一樣開放了,畢竟用戶有權利選擇是否認養他個人的條目。--frank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4:33 (UTC)[回覆]
  71. (+)支持,很符合維基百科的宗旨啊,海納百川,有容乃大。-- 虛構的變形金剛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5:39 (UTC)[回覆]
  72. (+)支持,雖然我不理解IP用戶為什麼不註冊。--lilydjwg 交流 2010年9月12日 (日) 06:43 (UTC)[回覆]
  73. (+)支持,維基中文不能鎖國。--Kelvin Kent Oliver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6:49 (UTC)[回覆]
  74. (+)支持,維基百科理應為所有人添加專業知識提供便利。看着我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6:53 (UTC)[回覆]
  75. (+)支持,此舉只是還回IP用戶應有的權利吧。--武蔵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7:14 (UTC)[回覆]
  76. (+)支持,開放試試吧,他們所作的貢獻應該會比已註冊的會員大。雞蛋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9:36 (UTC)[回覆]
  77. (+)支持,因該更開放才對--Zlbruce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22 (UTC)[回覆]
  78. (+)支持,ip 用戶參與創建條目與註冊用戶無本質區別 --tOmMyanG 2010年9月12日 (日) 15:51 (UTC)[回覆]
    (+)支持 , Wiki是所有人的Wiki,而不是註冊用戶的Wiki,沒有道理把IP用戶限制在外。註冊用戶可以認為IP用戶創建的條目是錯誤的,但不應該剝奪IP用戶創建條目的權利。再說了,即使是註冊用戶,也有不方便登錄而又想創建條目的時候的。--木頭龍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0:21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79. (+)支持,而且我覺得IP用戶不僅僅只擁有簡單的創建和編輯權利。而且當今網絡的特點是越來越流行免註冊,加上網絡的本來的設想就是沒有那麼多障礙。如果阻礙了IP用戶的話,我感覺,這個維基百科依然像一個小集體,給人感覺沒有一個開放的心態。--阿倫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1:52 (UTC)[回覆]
  80. (+)支持,既然只是創建條目的話,有何不可?新增並不會比破壞現有條目的危害大吧。而且可以吸收潛在的WIKI人--Lcnkr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7:40 (UTC)[回覆]
  81. (+)支持。對長篇累牘、沒完沒了的討論實無興趣。不過中文維基不達標的條目多不勝數,開放 IP 用戶與否,似乎對百科的內容不會構成太大的影響。與其附加一個效用不大的限制,不如回歸無為。無為則無不為。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0年9月13日 (一) 08:58 (UTC)[回覆]
  82. (+)支持 開放些。——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9:02 (UTC)[回覆]
  83. (+)支持。吸引潛在的貢獻者--Qiii2006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9:13 (UTC)[回覆]
  84. (+)支持。沒試過誰知道,真的不行再封。--onsf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9:25 (UTC)[回覆]
  85. (+)支持。先開放吸引潛在的貢獻者。Yangzhezhen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1:16 (UTC)[回覆]
  86. (+)支持。很多人不是一開始就打算註冊,也有一些討厭或不想註冊的人,如果只讓已註冊人士創建條目,也許會錯失了很多良好或有用的條目。巡查員的工作可能會比較辛苦,但是值得一試。-smilingjess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1:35 (UTC)[回覆]
  87. (+)支持。不能預設地歧視IP用戶。 Lr4087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6:19 (UTC)[回覆]
    (+)支持。現在中文維基條目的數量過少,開放有利於增加條目。--Xudifsd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7:52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88. (+)支持。網絡有其虛擬特性,應充分尊重用戶是否願意使用一個特定「身分」活動。註冊帳號將可能帶來私隱侵害、被「起底」等一系列嚴重的個人情報洩漏問題,而強制用戶使用「帳號」才能在網絡活動,就如同政府強制國民使用身分證,管理者方便的代價是用戶的人權遭到侵害。
    匿名活動而保有自己個人資料包括E-mail等不被獲取,乃屬天賦人權,因此,是否註冊帳號,是用戶的自由,而允許IP用戶匿名進行新條目創建等作業,亦應為「原則可」,既無討論必要,亦非需經投票決定,即使再多人反對,亦理應不可禁止。而以管理者之方便,而對IP用戶做出額外限制,更是極不公平、粗魯和官僚主義的。
    如果維基百科是一個私有的機構,則所有者有絕對權力,來決定是否要求用戶註冊,或提供資料(例如,我們在JUSCO購物不需任何登記,而在AMWAY購物便必須登記會員,更提供個人資料及證件--其經營者有權決定)。然而根據維基百科創始人Jimmy Wales之宣言,維基百科已被貢獻給全人類,所以維基百科便是全人類公平佔有的財產(Property),而不是「註冊用戶」這個人群的私有財產。因而,任何人士(無論是否在維基百科註冊及登入)皆享有對維基百科平等的權利,非註冊用戶的一切不公平限制皆需取消,進而註冊用戶無權單方面對非註冊用戶加以限制和迫害。
    此外,投票是一種民主活動。請留意該投票本身便是對IP用戶極不公平的,因參加者必然是註冊用戶,並且有一定所謂「資歷」要求,IP用戶完全被剝奪了參與的權利。投票者自身皆站在「註冊用戶」的立場,亦必然對投票結果產生影響。
    Sakuradate 公衆Δ 2010年9月14日 (二) 12:06 (UTC)[回覆]
  89. (+)支持,考慮到他人私隱的問題和維基的開放精神,支持開放。--Dingar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01:53 (UTC)[回覆]
  90. (+)支持--豐南流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03:17 (UTC)[回覆]
  91. (+)支持,支持開放 阿斯特·納羅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03:39 (UTC)[回覆]
  92. (+)支持,先有量後才能有質。不要將絕大多數潛在用戶擋在門檻之外,IP用戶編輯之後說明他有興趣參與到維基計劃當中來,這時可以邀請其加入,最終將其變成wiki註冊用戶。如果沒興趣的話,IP用戶編輯幾個覺得無聊也就放棄了。 這個可能只是忙碌上一段時間,過段時間自然就會有所改觀的。允許實驗創新。--風之清揚(討論) 2010年9月15日 (三) 06:44 (UTC)[回覆]
    (+)支持,只開放部分權限吧,比如說IP用戶可以創建條目,但只能由註冊用戶登入後來編輯和更改內容。這個在技術上貌似也不難實現 —— Vault13_PIPBoy 2010年9月15日 (三) 16:13(UTC+8)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93. (+)支持,教科書上說「網絡的特徵是開放、自由和國際化」。開放可是第一位的(是教科書哦,是內地的教科書哦)。Liuchong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2:14 (UTC)[回覆]
    (+)支持:試試就知道了。如果只是創建新條目,就有利於擴大詞條規模,有何不可?大不了對新詞條加個質量問題警示標記
    ↑該用戶投票無簽名或不符合簽名必須包含的部分,投票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如是註冊用戶請以「—~~~~」補充簽名後移除此標籤。
  94. (+)支持,當年我沒有註冊之前,也是先作為IP用戶開始編輯的。--長夜無風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6:37 (UTC)[回覆]
    (+)支持,強烈支持!!!!!!!!!!--mauricengan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6:41 (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21.127.105.43對話|貢獻)加入。[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95. (+)支持原因同上。Rethliopuks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3:59 (UTC)[回覆]
  96. (+)支持--各位已經說了很多支持和反對的意見,私以為,不開放就不知道開放會是什麼結果,我們的種種考慮都是」有可能「,而並非」一定「。當開放ip帶來的破壞大於它帶來的益處時,我們可以再討論是否關閉ip編輯。這似乎有點」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所以,我支持開放。--HuMeng/Kuka給我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18 (UTC)[回覆]
  97. (+)支持只靠有用戶的新增條目是不夠的,相信開放後條目會大增,不論條目是否優良或粗製濫造,是給一個機會我們去編輯,改善,也是給我們一種動力。很多東西注冊用戶是想不到的,就要靠沒有注冊的用戶。治安問題,我不擔心。Pc1878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8:24 (UTC)
  98. (+)支持 試試看吧!--泡茶兼找碴 2010年9月18日 (六) 09:21 (UTC)[回覆]
  99. (+)支持 雖然終止了,也出來表下態吧。考慮到維基將來的發展,我們應該要與時並進,多向同行參考。以wiki為基礎系統的香港網絡大典最近都開放了IP創建條目權限(點此),無懼媒體對借刀的指責及其風險。可知匿名用戶的貢獻尤是其創建新條目這方面是很大的,然後再由我們比較資深的會員去擴充即可。IP編輯者我可以用些技術手段加以限制(但不是禁絕),這從市場的角度來說是一舉兩得的事情:新受眾對維基都不太了解,憑甚麼讓他們加入呢?「試用」是一個很好的推廣方法。再說,IP用戶的權益心是權益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8:30 (UTC)[回覆]
  100. (+)支持 經再三考慮,還是支持好--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3:24 (UTC)[回覆]
  101. (+)支持,請給低調的編者以機會表現自己。Zilong0419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08:08 (UTC)[回覆]
  1. (+)支持,試試看。宇宙之王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01:33 (UTC)[回覆]
  2. (+)支持--百楽兎 2010年9月20日 (一) 02:47 (UTC)[回覆]
↑該用戶投票因超過時限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反對

  1. (-)反對我原本對於是否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沒甚麼意見,而且我也是剛申請完近衛騎士,也對破壞沒多了解,只知破壞者有分故意和非故意。但當看過各位的言論,各方有各自的道理,也見到各方都有過激言論,但看到 海藻腦袋 提到「給他魚吃不如教他釣魚」就決意投下反對票,因為始終都希望IP用戶能加入維基行列。  廢 話  +  2010年9月6日 (一) 12:14 (UTC)[回覆]
    請問為何IP不在維基行列呢?--達師147228 2010年9月6日 (一) 14:51 (UTC)[回覆]
    閣下希望IP用戶可以成為註冊用戶並更積極參與維基各項事務的心是很好,但這樣的方式可能會造成反效果,使得一些原本的IP用戶連來都不願意來了。--祥龍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0:43 (UTC)[回覆]
    我都一直奇怪着,為何IP不願申請一個帳?正如我只看到祥龍二字也對你本人的來歷完全不了解,但開放IP給人看就更易被起底,就私隱或功能上都說不通。--  廢 話  +  2010年9月7日 (二) 04:29 (UTC)[回覆]
    並不是大多數人一進維基百科就決定常駐下去,有些人只是想修改一些錯字,更新一些數據,並不需要註冊,而有些人在使用過IP後覺得維基百科不錯就留了下來進而註冊了賬號。我想各位都曾拿IP編輯過吧。鼓勵IP註冊是應該的,但是不能因為鼓勵IP註冊就削去IP的權利逼他註冊。-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6:36 (UTC)[回覆]
    「為何IP不願申請一個帳號」--就如同「蘿蔔白菜各有所愛」,我愛吃蘿蔔,也不理解你為何愛吃白菜,而這並不能成為強迫你改吃蘿蔔的理由。Sakuradate 公衆Δ 2010年9月14日 (二) 12:30 (UTC)[回覆]
    (!)意見:「給他魚吃不如教他釣魚」的比喻混亂,編輯和註冊用戶並不等於吃魚同釣魚的關係,魚需要透過努力釣到才可以吃,而為維基百科創作文字跟註冊用戶名沒有必然因果關係,更不需要其他人的施捨或恩惠。Sakuradate 公衆Δ 2010年9月14日 (二) 12:27 (UTC)[回覆]
    (×)抗議,IP用戶並非劣等人群,沒有義務聽從註冊用戶。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29 (UTC)[回覆]
  2. (-)反對,錯誤的事情,不應試行。—ATRTC 2010年9月6日 (一) 12:25 (UTC)[回覆]
    但不試行怎麼知道它是錯誤的呢?--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5:02 (UTC)[回覆]
    (×)抗議,侵犯IP用戶這個群體的權利,才當是錯誤的事情。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29 (UTC)[回覆]
  3. (-)反對,沒有什麼可說的,該說的都已經說了。—Player23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4:54 (UTC)[回覆]
    (×)抗議,維基百科屬於全人類,IP用戶群體的權益不容侵犯。
  4. (-)反對,同時希望處理維基化和清理的維基人注意,即將出現大量積壓工作,請大家做好心理準備。--思源如寧 2010年9月6日 (一) 14:56 (UTC)[回覆]
    我做好心理準備就行了,你們其他人不要太擔心了。我來負責試行期所有條目的巡查,萬一真的出現大量積壓工作管不過來,就懲罰我吧。--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5:02 (UTC)[回覆]
    如果是因為開放ip用戶創建新條目而出現大量額外的維基化和清理的積壓,那是好事。-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5:11 (UTC)[回覆]
    (×)抗議,維基百科本身是一個協作平台。
  5. 強烈(-)反對,難以與他們溝通,ip可以經常換,也容易惹來更多破壞--Ws227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5:21 (UTC)[回覆]
    (×)抗議,並非所有人都有義務接受溝通,至於破壞問題,應透過技術機制解決,而不是野蠻的剝奪IP用戶使用權。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29 (UTC)[回覆]
  6. (-)反對:其實註冊個帳號也可以不填寫任何資料,註冊帳號會引來甚麼私隱問題呢?連溝通都無法做到,很難進一步去善意推定吧,至於要去包圍維基球,我們直接轉連結去百度,隨時連英文維基也輸給我們,不過我相信大家都明白為何我們不會輸給百度,因為他們有數量,但我們有基本的質量,而且努力改進中,這是我們公信力的來源,因為起嘛我知道當我在看A條目時,我可以查知這位編輯者,在同類的B及C條目都同樣出色。--罰抄(罰抄會館) 2010年9月6日 (一) 15:34 (UTC)[回覆]
    百度200萬+條目,英文300萬+條目。另外,在中國大陸,維基百科已經輸給百度輸得很慘了。數量與質量並不牴觸。-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5:41 (UTC)[回覆]
    (×)抗議,私隱問題只是一個上層因素。關鍵在於,用戶有權決定是否匿名。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29 (UTC)[回覆]
  7. 強烈(-)反對,IP用戶不一定懂維基百科的規矩或細節。IP用戶也很難溝通,常常遇到只會堅持己見又不願意溝通的(可能連對話頁是什麼都沒看過)。IP用戶很難管制,今天用這個IP,明天改成另一個,想知道是誰都很難。所以還是建議建立帳號吧,這不會花多久時間的。--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0年9月6日 (一) 16:02 (UTC)[回覆]
    大家很多理由都是這個嘛,類似IP用戶不好管理,不願溝通,容易導致條目質量降低,平心而論,這個理由是很有道理的。但是現在在討論是否開放IP用戶創建條目,此理由也適用於IP用戶編輯現有條目,而且還更嚴重些,一個不懂規矩的IP用戶就算不創建新條目也會在已有條目中「搗亂」(例如添加惡搞、侵權內容),這些破壞反而不容易查到(相信大家都曾發現已創建條目被添加侵權內容,幾個月後甚至一年後才被查出來)。所以,要避免Raintwoto所說的事情,唯一的辦法是全面禁止IP用戶的所有權限,光阻止IP用戶創建新條目是沒有任何用處的。-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6:20 (UTC)[回覆]
    (×)抗議,用戶並沒有被管制的義務。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29 (UTC)[回覆]
  8. (-)反對--raintwoto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6:08 (UTC)[回覆]
    (×)抗議 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29 (UTC)[回覆]
  9. (-)反對自由意志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23:57 (UTC)[回覆]
    (×)抗議 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29 (UTC)[回覆]
    強烈(-)反對,所謂權利,就是人在相應的社會關係中應該得到的價值回報。換句話說,權利就是說一部份人因為其有所付出進而獲得的能夠擁有某些特殊利益的資格。我認為創建頁面本身是要求創建人負相應的創建責任的,所以應該要求創建人是註冊用戶,以便於網站管理。另外,假如真的讓所有人都能隨意創建頁面,對註冊用戶而言不太公平,這樣濫放權利只會消弱權力本身的價值低位,也就基本上消除了兩者的權限。畢竟編輯是沒有門檻要求的,再開放創建頁面的權限也沒有必要。而對於一個連假名都不肯留下的人,要他們豐富已有頁面還成,但是創建頁面的活他們大多是不熱心的,因為他們大多數不是無所事事就是看破紅塵。厚德載物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6:36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創建條目和編輯條目的權利是一體的,我創建一個3000位元的條目和擴充3000位元是一個效果,再已創建條目中添加3000位元破壞內容和創建一個有3000位元的惡搞、侵權條目也是一個效果。至於註冊用戶理應比IP用戶擁有更多權利這點我不敢苟同,因為管理員和行政員有額外權利那是因為他們受社群所信任,而一個IP用戶和一個剛註冊紅名用戶(不是針對您)都未收到社群信任和了解,為何註冊就要比不註冊權利多?維基百科又不是商業網站,要讓廣告商看看有多少多少註冊用戶。-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6:53 (UTC)[回覆]
    (×)強烈抗議。此反對意見,邏輯混亂。假如隨意剝奪IP用戶的權力,對IP用戶而言就公平嗎?所謂權力、價值地位等,是在強姦用戶的價值觀。此外,我既「無所事事」,又「看破紅塵」,就是不熱心或惡劣嗎?再退一步,積極與消極是基本人權,難道只有「熱心」的人,才有資格創建條目?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20:48 (UTC)[回覆]
  10. (-)反對理由在討論區說過了。小wing~♪♪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2:06 (UTC)[回覆]
    (×)抗議,理由在多處說過了。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29 (UTC)[回覆]
  11. (-)反對 理由在討論區說過了,大家只看IP用戶的自由,卻忽略了註冊戶的福利,我為何還要當一個註冊戶?????在不同電腦上還要多做一項程序,登入戶名及輸入密碼,當IP可自由了,責任感也減低了,我為何還要當一個註冊戶?????活躍用戶可否包括IP用戶﹖如果說維基精神,人人可以參與,那麼IP用戶應當有管理權。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別用狗的言語,軍方聽不懂! 2010年9月7日 (二) 03:31 (UTC)[回覆]
    我很詫異讀到註冊用戶應該有「福利」--Wing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7:08 (UTC)[回覆]
    OK,正式一點,註冊用戶應有的「權限」,滿意了吧﹖但是一說出來,是否更為詫異﹖註冊戶究竟有什麼「權」﹖投票權﹖對於一個長期又忠心於維基工作的獨立IP用戶,若真的是自由維基精神,理應和其他用戶一樣,都可以享有投票權、獨立頁面、對話頁及參數設置,以至管理權也是一樣,不是嗎﹖註冊戶有好有壞,IP用戶亦都有壞有好,有什麼好擔心﹖本人建議全部權限都開放吧,先試一個短時間,再看成果,可以嗎﹖投支持票的用戶。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別用狗的言語,軍方聽不懂! 2010年9月7日 (二) 10:59 (UTC)[回覆]
    由於IP易於變換,給IP投票權會使投票傀儡泛濫,故投票權不可給。但開放創建權並不會有過於大的負面效果呀。二者不可混為一談。-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1:38 (UTC)[回覆]
    自動確認用戶有不少新權限。--達師147228 2010年9月7日 (二) 15:12 (UTC)[回覆]
    (×)抗議,沒錯,IP用戶應當有管理權,希望維基百科能夠設計一套系統,例如IP用戶透過輸入一串「管理員附加信息」等方式,實現以IP用戶身分進行管理。總的來說,應該讓維基百科任何一種功能的正常使用,都不因用戶是否持有註冊的用戶名而受到影響,如IP用戶監視列表,可透過Cookies實現,甚至將監視列表保存成檔案至本地電腦等。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20:58 (UTC)[回覆]
  12. (-)反對Ellery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5:04 (UTC)[回覆]
    (×)抗議 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覆]
  13. (-)反對Wikipedia:條目創建請求沒用嗎?--UAL55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5:53 (UTC)[回覆]
    Wikipedia:條目創建請求雖然給匿名用戶提供了一個創建條目的渠道,但該程序極度繁瑣,有12個步驟,導致不少人都中途退出,平均一個月才有一兩個請求。因此,還是直接開放IP用戶創建條目的權限更好。--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1:14 (UTC)[回覆]
    (×)抗議,不應只有註冊用戶享有豁免特權。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覆]
  14. (-)反對,開戶口沒有多大困難吧! IP是可以流動,無法控制。 -Yym1997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7:57 (UTC)[回覆]
    (×)抗議,維基百科同樣屬IP用戶群所有,用戶有權選擇是否開戶口,用戶沒有義務被控制。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覆]
  15. (-)反對,別忘了還有學校作業的問題,開放後這又是一個問題--Honmingjun--銘均 2010年9月7日 (二) 11:30 (UTC)[回覆]
    這完全不用擔心,寫作業也可以用註冊賬號,之前就遇到過一次呀,好像是台灣的某家學校,都是註冊用戶在寫作業。-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1:41 (UTC)[回覆]
    (×)抗議,這不能成為無差別封禁IP用戶的理由。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覆]
  16. (-)反對,IP用戶有些是破壞正常條目的用戶,讓他們創建條目,恐怕惡搞條目一浪接一浪,變作「偽基第二」(==)...春卷柯南夫子 ( 夫子茶寮 (茶聚) | 土木記 | 功名記 ) 2010年9月7日 (二) 12:29 (UTC)[回覆]
    春卷柯南哥哥豈不知道明顯的創建破壞性條目的發現率是百分之一百?而隱藏在條目中的破壞的發現幾率能有多少?相比大家都遇到過條目中的一小部分是侵權或惡搞吧,它們有的甚至能存在一個月以上。我在推特上就接到過博客er的投訴。如果真為了不成為偽基第二,那我們應當開放IP用戶創建權,奪走IP用戶編輯權。-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2:34 (UTC)[回覆]
    (×)抗議,IP用戶創建的權利,藉由其對維基百科的所有權而來,神聖不可侵犯。破壞問題,應透過技術手段,和更多善意的監視來解決,而不是野蠻踐踏IP用戶。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覆]
  17. (-)反對--Ciked (留言) 第八次動員令 2010年9月7日 (二) 13:33 (UTC)[回覆]
    (×)抗議 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覆]
  18. (-)反對,就如同上列幾位的意見一樣。先前匿名用戶破壞的案例也不鮮見,再加上網咖、學校等地點的IP位址可以變動,碰到破壞的常客時欲行封禁也難以查找。感覺上這只是在增加管理員的雜務和替那些負責拯救被破壞條目的用戶添了更多工作而已。當然,真的要幫助維基百科的人也不少,只是,若真的有意要執行這項工作的話,註冊絕對花不了幾分鐘的時間。惟各位明察之!- 顥顥 2010年9月7日 (二) 13:40 (UTC)[回覆]
    (×)抗議,用戶有決定自己是否註冊的權利。維基百科不是註冊用戶的財產。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覆]
  19. (-)反對,作為長期圍觀百度百科惡搞和不負責任條目的同學,我深知網民惡搞以及破壞的能力和信心。雖然維基百科的聲譽和維護可以打消大部分人的這種念頭,但是不排除有惡意用戶的存在。這樣的人一旦存在,很可怕。封IP乃至封IP段也無法解決;而且根本無法找到當事人進行交流。故反對,希望這一票不會成為中文維基百科變革的絆腳石。-i am catwe need to talk 2010年9月7日 (二) 15:59 (UTC)[回覆]
    (×)抗議,請善意推斷。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覆]
    (-)反對,贊成試運行,不贊成完全立即開放-司徒伯顏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20:47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20. (-)反對 破壞的人已經夠多了。不能創建條目,只能修改。檸檬魚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06:27 (UTC)[回覆]
    請參閱#給那些因擔心會有大量破壞而投反對票的人的一段話。--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10:04 (UTC)[回覆]
    (×)抗議,IP用戶≠破壞者。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覆]
  21. (-)反對-註冊一個帳號並不難,若開放ip創建條目的話,可能會使條目紊亂!-- 首醫女張德請在嗶聲後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09:41 (UTC)[回覆]
    (×)抗議,用戶有決定自己是否註冊的權利,條目紊亂問題,應透過技術和協作解決,無理由封禁所有IP用戶。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覆]
  22. (-)反對 我只想了解為何在這投反對票的,底下常會有人「道德勸說」來反駁我們的想法?-- Garamondic | CLick2Flick™ 2010年9月8日 (三) 12:33 (UTC)[回覆]
    (×)抗議,因為封禁IP用戶權限,至今沒有決定性依據。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覆]
  23. (-)反對
    聯絡不方便
    真假身分難辨
    所創條目之質量至今仍不穩定
    給他魚吃不如教他釣魚,我們應該要鼓勵他們註冊才是
    目前維基管理人才不足,開放匿名會增加積壓工作的負擔
    今天不投反對,明天就會後悔。因為這是錯誤的事情,不快點投反對就為時已晚!(純屬個人意見,並非拉票)
    以上報告完畢。
    --海藻腦袋~YA!動員令 2010年9月8日 (三) 13:00 (UTC)[回覆]
    (-)反對沒人理我,等人來說服我支持。--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9月8日 (三) 15:22 (UTC)[回覆]
    1st,創建和編輯的同樣具有破壞效果,因為有新頁面巡查員,而隱藏在已有頁面中的破壞和侵權通常會存在半個月一個月甚至半年,所以編輯的破壞效果還要甚於創建的破壞效果。2nd,有些新用戶創建出來的條目也是不符合標準的,IP用戶和新用戶從熟練程度上來說是一致的,但既然我們給予新註冊用戶創建權,憑啥不給IP用戶。3rd,06年的投票本身就言不正名不順,據我估計是中文維基和技術方溝通有誤造成的,當時封禁IP用戶創建權完全是臨時舉措,而後卻沒有人再去理那個投票,所以這一臨時舉措才延續到現在。4th,最近幾日在一些維基人的努力下未維基化的頁面數已經大大減少,現在已經降到2000以下,這說明是良性循環,也說明我們完全可以應付IP用戶帶來的不合格條目。5th,比較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我們會發現比較活躍的維基百科裏,只有中文和英文是禁止IP用戶創建的。英文維基家大業大尚能理解,中文禁止是為何?人家不知道比中文維基活躍多少倍的德文維基都不禁止,我們為啥要對IP創建條目表現的如此緊張。渴望閣下能對IP用戶有所改觀,誰又沒當過IP呢?-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16:10 (UTC)[回覆]
    我不理解為什麼「英文維基家大業大尚能理解」。 —— yunner ~找我算賬~ 2010年9月8日 (三) 16:43 (UTC)[回覆]
    我沒怎麼混過英文維基,所以不是特別了解,封鎖IP創建的原因我只能想到是家大業大。。不過在06年的投票中有人提到「英文版是因為上次出了個大差錯,所以才加了這條措施」。-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19:20 (UTC)[回覆]
    (×)抗議為管理上的方便而侵犯IP用戶群體權利,是不公平的。至於此外的理由,抱歉的告訴你,沒有一個合乎邏輯。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覆]
  24. (-)反對 -- 「投票者無須給予理由。」 —— yunner ~找我算賬~ 2010年9月8日 (三) 15:37 (UTC)[回覆]
    (×)抗議 因不知閣下理由如何,故只得抗議這一票本身。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覆]
  25. (-)反對 -- 實際站區維護者比例遠比其他語言維基少--Winertai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00:29 (UTC)[回覆]
    不對。葡萄牙語維基百科只有38名管理員;日語有64名管理員;荷蘭語有66名管理員;而我們中文維基有79名管理員。--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1:09 (UTC)[回覆]
    (×)抗議,維護者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考慮,這太現實了。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覆]
  26. 強烈(-)反對。開放IP編輯現有條目就已經有基本自由。正當這邊整體正在更活躍,但管理員不盡然活躍時,禁止IP創建條目是不得已的方法。反之,加拿大Wikilivres:就是曾經有IP大量破壞,所以早就全面禁止IP編輯了,IP連刪除討論也不可以參加,必須登記用戶名才行。Jusjih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04:20 (UTC)[回覆]
    Wikilivres的使用人數本來就只有那麼幾個,禁止IP編輯也不會有什麼影響。跟中文維基的情況不一樣。--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1:09 (UTC)[回覆]
    如果要借鑑其他wiki的做法的話,我只能說維基百科排名前12的語言版本中,只有中文和英文不讓IP創建條目,其他10個都允許。-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5:14 (UTC)[回覆]
  27. (-)反對 IP申請並不難,其他理由不再陳述。 --Alzbla | Wikipedia the free Utopia!| 2010年9月9日 (四) 04:25 (UTC)[回覆]
    雖然申請帳號不難,但您有沒有想過,有些人就是不願意申請帳號,一看到要申請帳號就頭疼,放棄了原本打算創建條目的念頭?--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1:09 (UTC)[回覆]
  28. (-)反對,理由無須再說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9月9日 (四) 07:43 (UTC)[回覆]
    (-)反對,創建出來的條目要審核,不合格又要刪除,將增加人手和伺服器負載,費事費勁。--Caiguanhao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0:07 (UTC)[回覆]
    這個。。新用戶創建的條目一樣要審核。。再說還未開放如何得知有多到連伺服器都負載不了的程度。。而且這和伺服器沒啥關係吧。-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0:40 (UTC)[回覆]
    現在中文維基百科每天增加100-150個條目,其中大部分條目都沒有問題,只有大約30個條目是不合格、需要掛模板、需要刪除的。30個條目是怎樣一個數量呢?說實話,每天給30個條目掛模板、維基化、提交刪除,只需要一個人就夠了。不信的話,你們下個星期不做任何巡查工作,只由我一個人來做,你們看看。而現在有79名管理員和74名巡查員,如果還擔心不夠的話,那就是杞人憂天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1:37 (UTC)[回覆]
    改票。--Caiguanhao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04:41 (UTC)[回覆]
  29. (-)反對,用IP創建新條目通常是新手,而新手創建的條目經常會面臨內容不符合維基標準、知名度受質疑等等問題,如果有個帳號,比較便於進一步的溝通與協助,化解誤會,避免編輯戰,更能達到照顧新手的目的。--User:Orion-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1:53 (UTC)[回覆]
  30. (-)反對,因為這挳能讓更多人有不負責任的行為。左營王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3:18 (UTC)[回覆]
    但是連IP信息都暴露了,更容易敦促用戶負責任吧?--海牛歡迎吐槽~^^2010年9月9日 (四) 14:13 (UTC)[回覆]
    事實上註冊用戶所用的也都是假名字,包括我的「治癒」,上面的「海牛」,樓主「左營王」,都是假名,簡單說就算如果我現在做出什麼極端的事情,對維基百科產生了極大的危害,你們也根本找不到我,擁有一個戶頭並不能讓其更加負責,如果我想,我10分鐘可以註冊50個戶頭。-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7:14 (UTC)[回覆]
  31. (-)反對,會增加管理人得負擔和困擾。《 中壇太子元帥 》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4:16 (UTC)[回覆]
    允許IP用戶創建條目可以使條目數量增長加快,更早超過瑞典語維基,增加一點負擔和困擾算什麼?--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4:27 (UTC)[回覆]
  32. (-)反對,IP用戶可能創建大量侵權條目,例如照搬百度百科,我們刪除了也很難通知他們。至於ip用戶在已有條目插入侵權信息,他們需要找一個合適的位置插入,難度比創建新條目大。--Gqqnb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4:31 (UTC)[回覆]
    你們這些投反對票的,到底有沒有仔細閱讀Wikipedia talk: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的所有討論?User:Ffaarr[3]一口氣說了20個支持理由,你們沒有看到嗎?--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4:45 (UTC)[回覆]
    Symplectopedia別激動。。但我想說,創建侵權頁面會在半天之內被發現並掛上侵權模板,在一周之內可以完成刪除。如果一個IP用戶在某一段落加入侵權內容呢?天知道要多久才能被發現。真正胡搞的人用不着找個合適的位置插入,愛放哪放哪就成了,反正最近更改是不可能全部被巡查到的。-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4:58 (UTC)[回覆]
    空口無憑,給大家一個例子,[4],從08年開始,此虛假內容存在了兩年。這充分的說明了隱藏在條目段落中的不實內容和侵權文字比什麼創建不合格條目嚴重的多。再多一個例子,個性域名這個條目中被人在段落中抄襲了某知名博客,改博客博主發現後,公開的在推特上發推質疑維基百科,此侵權整整存在了幾個月。-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5:06 (UTC)[回覆]
  33. (-)反對意見如同他User:GqqnbUser:治癒的意見.另外建議維基百科登入介面改成HTTPS介面網頁和創帳號時要有身分驗證-敗北王克拉克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23:24 (UTC)[回覆]
    可是治癒投的是支持票。--達師147228 2010年9月10日 (五) 09:11 (UTC)[回覆]
    你喜歡的話,可使用https://secure.wikimedia.org 登入維基百科,如你要申請CU, steward權限,則須身分驗證,這也不是中文維基能管的事。-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0日 (五) 09:18 (UTC)[回覆]
    (-)反對,大量非維基化和非百科內容令人心生延誤,這一點可以參看百度百科絕大多數條目。像百度百科這種所見即所得的編輯界面都不能夠帶來高質量的編輯,更不用說開放維基的IP編輯了。Wiki中也有這樣的例子,例如[5],不但格式雜亂(我相信沒有多少人有如此的耐心對如此長的無格式內容進行維基化),而且涉嫌侵犯版權。因而,從維基條目質量的角度反對。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0年9月10日 (五) 02:31 (UTC)[回覆]
    百度百科對用戶的限制可比維基百科嚴多了,首先IP不能創建詞條,甚至不能編輯、修改,只有註冊用戶才可以。正如你所說,百度百科格式雜亂,低質量的東西也都是註冊用戶弄出來。您所說的理由並不能體現出IP用戶就肯定會拖垮維基百科的質量。反而體現出了註冊用戶也並不能保證質量。現在的票數在臨界點上,所以懇請閣下考慮我的意見,如果還有任何問題,也可以一併提出。什麼我都能回答。-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07:04 (UTC)[回覆]
    百度百科的條目之所以質量低,主要是因為規則很少,質量很低的條目也能通過審核,不像維基百科有那麼多方針指引。與允許不允許IP創建條目沒有任何關係。您舉的寧波話條目是極個別的例子,隨便點擊幾個隨機條目,有多少是沒有維基化、低質量的條目?--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0:00 (UTC)[回覆]
  34. (-)反對--Hs801704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07:31 (UTC)[回覆]
  35. (-)反對中文wiki內容少完全是因爲很多人把心思放在了一些無聊的內容和編輯戰上。--Konakona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0:40 (UTC)[回覆]
    1. 這與開放IP創建條目的權限有什麼關係?--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0:43 (UTC)[回覆]
  36. (-)反對:申請帳戶並不難,容許IP帳戶建新條目可能會出現很多非維基化的條目,反而會增加管理員的工作量。--雖不能至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0:47 (UTC)[回覆]
    一個非維基化的條目,總比沒有這個條目好。哪怕條目再短、再差,多一個條目就可以為讀者多提供一點信息。--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0:52 (UTC)[回覆]
    難道申請個賬號就能突然醍醐灌頂對維基百科了解的十分透徹了?大家都在假設IP用戶創建出來的條目都是不合格的,都是要維基化的,這本身就非善意假定,況且新用戶創建的條目質量也不咋地,難道我也也要禁了他們的權?最後,維基化和管理員有什麼關係?未維基化頁面增多和管理員的工作有何關係?治癒跪求大家仔細考慮考慮再來投票,這是一次非常非常嚴肅且對中文維基百科有很大影響的討論投票。-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1:48 (UTC)[回覆]
  37. (-)反對:現在IP用戶經常破壞現有條目,他們如果被封禁,就會利用浮動IP,又可以破壞,有時候他們破壞得很細微,有時候不用心找真找不到他們破壞地方,更可況讓IP用戶創建條目,這不得了啦,其他瀏覽維基的人快要被這些破壞資訊誤導啦。
    櫻花公主慶祝中華民國立國一百周年國慶 ☼(2010年9月10日 (五) 10:53 (UTC)[回覆]
    註冊用戶也可以頻繁變換帳號啊,而且IP可以把整個地址段封禁,註冊用戶呢?只能一次封禁一個,效率很低。再說,每天IP用戶的編輯數量大約是1000次,這還不算太多,我以前就曾經每天檢查所有IP用戶的編輯,回退破壞。但註冊用戶的編輯數量則是每天5000次左右,很難把它們全部檢查一遍,萬一某個註冊用戶破壞了條目,很有可能不被發現。開放IP用戶創建條目的權限,正是為了增加破壞中IP用戶所佔的比例,以便發現更多破壞。--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1:22 (UTC)[回覆]
    我看不出來IP用戶在已有條目中添加不實資料和開不開IP用戶創建權有什麼關係。懇請櫻花公主再考慮一下自己的反對理由。-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1:42 (UTC)[回覆]
  38. (-)反對。看不出允許匿名者創建條目會帶來什麼明顯的益處。--inhorw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3:36 (UTC)[回覆]
    可以使條目數量大幅增加,這就是允許匿名用戶創建條目的益處。--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3:46 (UTC)[回覆]
    條目數量增加,能把在原有條目中添加破壞性內容的狀況分流到百分之一百能查出的新建條目中,最重要的一點,挽回06年那次荒唐投票所造成的損失。-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3:58 (UTC)[回覆]
    "我讚賞兩位堅持不懈的精神,但是很難斷定這個提案會使條目數量大幅增加。現在中文維基里已經存在大部分百科全書條目和有一定關注度的條目,並沒有多大空間來供未註冊用戶創建。如果本提案通過,我認為未註冊用戶可能會更多地創建那些意義微乎其微及嚴重缺乏關注度的條目。對於其分流破壞的作用,我想有意破壞的人是不介意註冊一個賬號的,這一點上恐怕難有多大改變。--inhorw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06:10 (UTC)[回覆]
    您能理解我和S的遊說,而不是一竿子敲死,我很欣慰。您和shizhao的想法差不多,就是開放IP用戶不會帶來多大的條目數增幅,我承認,這是一種比較大的可能性,但您也說了,破壞的人也可以註冊賬號,這也側面說明了IP用戶的危害程度和新用戶是一致的,那我們給新用戶權利,為何不給IP?這不只是關乎條目數量,還關乎維基百科的開放精神,也關乎程序上的對錯,事實上現在我們在糾正06年的錯誤。中文維基百科不讓IP創建條目這個事實已經深入人心了,謊言重複一萬遍就是真理,此事也差不多,套用趙紫陽的一句話「又有什麼證據能證明IP用戶是破壞性的?」既然您認為開放IP用戶創建權不能帶來條目數量增幅,也造成不了太大的破壞,那為何偏要封禁IP用戶的創建權呢?-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0:25 (UTC)[回覆]
  39. (-)反對,都是浮雲,IP能不能發帖創建條目?有討論這問題的時間精力早就能寫1000篇新條目了,都不用開放什麼IP權限(對反對者堅持不懈地進行勸說的兩位辛苦了)--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10日 (五) 15:15 (UTC)[回覆]
    多謝閣下體諒,不辛苦不辛苦。雖說不強制要求理由,但閣下以「浮雲」當理由不太說得過去吧。如果06年那次投票不是那樣荒唐的結束,也許中文維基百科現在不只多出幾萬條條目呢。跟這個比,此次討論的幾十KB算的了啥。-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5:29 (UTC)[回覆]
  40. (-)反對,不滿有些人一直對反對者進行遊說,投票規則寫明的請勿討論裝作視而不見?--Dartz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5:51 (UTC)[回覆]
    投票規則是Computor臨時定的,並不具有任何強制效應。如果超過一半的人都贊同那個規則,我保證將所有的討論都移動到討論頁並且不在這裏發表任何意見。況且,哪兒有投票不許討論的道理?連選管理員都允許大家在支持票或反對票的下面提出異議,在這裏為啥不能?如果閣下對上面的支持票附上的理由有任何意見,也可在下面提出。我在反對區所做的回應句句在理,如果閣下有向左意見歡迎反駁,如果閣下認為我的意見沒有任何價值,也可以無視,若無人回應我的意見,我也不會胡攪蠻纏繼續叨擾各位。-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6:01 (UTC)[回覆]
  41. (-)反對,會做成大量破壞和問題。--Rx5674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03:32 (UTC)[回覆]
  42. (-)反對,會造成大量破壞,管理很困難。—5·12中国爱 2010年9月11日 (六) 07:27 (UTC)[回覆]
    比較一下中文維基2006年3月的刪除日誌[6]和2006年5月的刪除日誌[7]。在2006年3月(當時尚未禁止匿名用戶創建新頁面),共有大約3300個廣告、侵權、破壞等不合格的頁面被刪除,平均每天刪除106個。而在2006年5月(當時已禁止匿名用戶創建新頁面),共有大約3100個頁面被刪除,平均每天刪除100個。可見,雖然2006年4月禁止了IP用戶創建條目,但破壞並沒有大大減少;那麼如果現在允許匿名用戶創建新頁面,破壞會大大增加嗎?--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0:01 (UTC)[回覆]
  43. (-)反對,IP黨能開條目會帶來很多的破壞,到時候要修復和糾正過來就會使一件難事。根據我的經歷,TVB劇集的條目就是時常被一些人(歷史記錄顯示很大部分都是IP黨)胡亂修改和發放虛假消息,甚至破壞列表。本人堅決反對IP黨能開條目的措施。--Desmondyap93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0:02 (UTC)[回覆]
    目前我們所投票的是是否開放創建權,您舉的TVB的例子的確屬實,但這是在已有條目中添加破壞內容,和創建無關。也許您不太了解,每個新條目在sp:newpages里都是黃底的,巡查員會巡查這些黃底條目,並根據條目來決定提刪、速刪、掛維護模板或者通過,這樣一來,只有極少甚至沒有破壞性的新條目會保存下來。而IP編輯已有條目則只會出現在「最近更改」中,在那裏很可能沒有被人發現,從而矇混過關。懇請Desmondyap93細讀我的留言,並考慮再三。這次的投票關乎中文維基百科未來的發展。-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0:11 (UTC)[回覆]
    舉一個因中文維基禁止IP創建條目而推遲了好幾天才創建的條目的例子:于特森。2008年初,87.122.94.169在許多語言版本創建了這個條目。但因為中文維基禁止IP創建條目,所以該IP沒有在中文版創建這個條目。後來我在Wikipedia:最多語言版本的待撰條目列出了這個條目,才有人創建。波斯語維基百科也是禁止IP創建條目,所以fa:یوترسن到2009年才被創建。--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0:49 (UTC)[回覆]
  44. (-)反對,為防止破壞,且先申請帳號後再去創建新條目並沒有編纂《永樂大典》那麼麻煩。--Silenceplace留言
  45. (-)反對,我自認現在依然是一個維基新手,但我覺得註冊帳號可以使用戶更有效的了解維基。況且註冊一個帳號不需要太多時間,這個門檻很低。--Cuyfrg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3:11 (UTC)[回覆]
    如果是不合理的門檻,再低也不應該有吧?--海牛歡迎吐槽~^^2010年9月11日 (六) 13:36 (UTC)[回覆]
    既然門檻都已經很低了,也不在乎再低一點吧。--Cscen ◎留言板 2010年9月11日 (六) 15:23 (UTC)[回覆]
    不以善小而不為。-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7:17 (UTC)[回覆]
  46. (-)反對,毫無疑問的反對!我是一個保守的人,支持維基百科嚴格的審查製度!一旦IP權限一開,管理員的工作將會大大增加,各類違規內容講蜂擁而至!--痞子狒狒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9:26 (UTC)[回覆]
    現在IP所作的破壞都只可能隱藏於已有條目中,管理員想忙也找不到,這才是最可怕的,允許他們創建新頁面,也許會找到比現在多的不合格條目,管理員會增多工作量,但是,起碼比找不到要好。管理員不夠可以通過投票增加,條目不夠呢?大家投個票表決一下就能增加了?隱藏在條目中的破壞才是最可怕的,才是最容易丟維基百科臉的,才是最容易淪為笑柄的。我發現大家都很喜歡拿破壞增多說事,如果真這麼注重反破壞,應當全面封禁IP用戶的所有編輯權利,給他們編輯權不給創建權,道理上是說不通的。懇請痞子狒狒考慮。-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4:41 (UTC)[回覆]
  47. (-)反對--夏_Shiu Shieh 2010年9月11日 (六) 20:17 (UTC)[回覆]
  48. (-)反對,理由不寫,免得在此議論,把條目拖得過長,於他人不便。--上官大夫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3:01 (UTC)[回覆]
    (-)反對,理由同上。--Twhk2011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3:05 (UTC)[回覆]
    ↑該帳號被證實是Tp61i6m42008的本體,而該傀儡已於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49. (-)反對-有帳號才能創建這要求其實並不過份,如果我們逐漸擴大IP帳號的權限,那維基的帳號制度有有何用?-Jack Tao(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4:14 (UTC)[回覆]
    建議Jack Tao閣下了解一下06年的投票,我們現在的投票不是在逐漸擴大IP用戶的權限,而是返還給本應該屬於他們的權限,前12名維基百科中,只有中、英文是封禁的,在其他10個維基百科語言版本中都是允許的,這不能稱為擴大權限,這只是在返還而已。-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7:21 (UTC)[回覆]
  50. 強烈(-)反對,如果不相信社群,爲什麽主持者User:Waihorace現在要跳出社群共識而自行去提Bugzilla?這是對參與投票的所有朋友的侮辱,這種低俗伎倆令人唾棄。到頭來浪費社群的精力,本來大夥可以一同編寫條目的時間就浪費在這個社會邊際成本裏面了。我不反對IP用戶創建條目,但是這種謀求自身利益、個人意圖淩駕社群的行為忍無可忍。—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9月12日 (日) 04:30 (UTC)[回覆]
    如果您對HW的做法有異議,也歡迎您去「方針」那邊參與討論。最後,我不太建議您為了反對HW的行為而改掉票,畢竟您是支持IP用戶創建條目的。-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7:21 (UTC)[回覆]
    我也建議你們不要總對反對者指手畫腳,大家都是平等的,不要弄得你們跟政客一樣好像很了解時政。—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9月12日 (日) 23:35 (UTC)[回覆]
  51. (-)反對,經過思考之後,認為現階段不宜開啟這個功能。另外,希望User:Waihorace先生反省先去提Bugzilla的行為。也請治癒和Symplectopedia尊重不同的意見,不要在反對票下逐一反駁,謝謝。--Toshihikone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5:15 (UTC)[回覆]
    (!)意見:我認為治癒和Symplectopedia對反對意見的認真回應正體現了對不同意見的尊重。--Kegns 2010年9月12日 (日) 06:16 (UTC)[回覆]
    感謝Kengs的回應。我看到某些對反對意見的回應,大量存在反駁、反詰、質問語氣,已經傷了和氣,希望表達意見者要克制情緒。沒有人有義務因為在投票中參與一種意見表態,而理所當然要承擔相反意見者的反駁和質問。--Toshihikone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6:42 (UTC)[回覆]
    如果投票者所附上的理由他人有異議,他人有權利指出,被質疑者有權無視,閣下要求我「不要在反對票下逐一反駁」我不能認同,翻翻管理員投票的檔案,哪一張票的下面沒有一大串討論,我自認為上面我所說的句句在理,並不是胡攪蠻纏或強制要求他人改票,如果您對我在上面的意見有任何指教,也歡迎您來反駁我。-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7:09 (UTC)[回覆]
  52. (-)反對 恩,破壞的後果是很嚴重的。我難以相信百度公司不會組織這樣的行動,偽基上已經開始組織了,準備一旦開放就利用浮動IP打亮破壞了。我覺得首先應該解決的是如何更高效率地發現一些細微的破壞。如果每個編輯都具體對照的話工作量確實太大了。比如說他把一個玩意的密度改動一位數字,還是很不容易發現的。SamiZha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6:04 (UTC)[回覆]
    參數中有一個「進階用戶貢獻查詢 使用API查詢IP區段或指定前綴字串的使用者貢獻,支持/16及/24至/32的CIDR區段及通配符「*」」的工具。--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06:12 (UTC)[回覆]
    實際上如果是公司之類組織的破壞註冊帳號是一定的。再說,破壞大多是改已有的條目,而不是建新條目,因為那樣既容易被發現,又麻煩(浪費精力)。--Cylbf2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6:20 (UTC)[回覆]
    SamiZhan您所假設的情況的確是有可能發生的,但懇請您注意一下,現時討論的是開放或封禁IP用戶的創建權,編輯權IP早就有了,所以您提出的理由不是太恰當,懇請再三考慮。-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7:11 (UTC)[回覆]
    謝謝您的提醒,不過請參考偽基上所言"中文維基討論匿名使用者創建條目的部分,已經進入到投票的階段了!請各位偽基人踴躍前往投票,並開始規劃破壞維基百科的事宜!"。此外如果開放IP用戶的創建權,那麼註冊還存在多少意義呢?名義上是可以不泄露自己的IP,但是我可以用學校的IP,用代理。。。。etc,倒是註冊用戶有可能被其他人(認識的人)看出來。這樣一來吸引他們註冊的因素就大大減小了。此外如果一個人打算長期貢獻維基百科,恐怕還是會註冊的吧。125.120.55.162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8:36 (UTC)[回覆]
    不好意思,樓上是我,關了瀏覽器忘記重新登錄了SamiZha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8:38 (UTC)[回覆]
    (:)回應:偽基百科上面的話和此次討論沒啥太大關係,他們要鬧我們也沒啥辦法。註冊當然有意義,相較於IP,註冊用戶可以獲取維基榮譽,可以參與投票,且避免了IP的浮動性。但非要讓註冊有點意義而封禁IP用戶的權利那是不恰當的。新進註冊用戶和IP沒多大分別,所作條目質量不會有差。我們不能因為吸引註冊而剝奪掉IP用戶應有的基本權利。-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8:51 (UTC)[回覆]
    對於一個普通用戶,可能維基榮譽、投票權用處並不大吧。浮動IP恐怕是破壞者最喜歡的了,比如敗毒公司組織網友來破壞我們,如果用IP的話,可能導致很多IP被封禁,從而影響到善意IP用戶的編輯行為,這不正是敗毒公司以及百毒成癮的人所希望看到的嗎?總之最多試驗2個月,我還是可以接受的,因為準確地預期開放IP用戶新建頁面的影響還是存在一定難度的,但是總得來說我還是更反對一些。。。如果把這個和其他語言比意義不大,因為德國等其他國家的用戶確實素質更勝一籌,雖然我是內地的,但是我無可否認大陸地區比較噁心的人實在難以計數,尤其又有堅決認定「使用維基百科不愛國」的百毒/敗毒公司和百毒迷,還有李艷紅,這個情況是其他國家和地區沒有的,給IP用戶加大權限很可能導致百毒風氣的影響力擴大。而另外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就是李艷紅以及其百毒相關的影響力主要限於中文和英文維基百科。我多想了,還是可以接受試運營的。SamiZha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9:47 (UTC)[回覆]
    假如我是百度百科人,我打算為了百度百科來破壞維基百科,最好的方法是在已有條目中添加破壞內容,而不是創建一個新條目。我不知道您請不清楚,因為有新頁面巡查這一機制,新建的破壞性頁面基本上肯定會被揪出來。就我個人而言,現在唯一擔心的事情是技術層面的事,至於人的手工破壞,我之前已經論證過了,在已有條目中添加破壞內容的嚴重性比創建條目多的多。請您考慮我的意見。-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0:06 (UTC)[回覆]
    好的,恩。我考慮在試運行之後視結果變更投票。但是相反的是如果我是百毒百科的人來破壞維基百科我肯定會組織上萬隻百毒的人利用上萬的IP在24小時內創建上萬個侵權條目,因為侵權條目的處理很容易積壓,而可以回退編輯破壞的人很多。當然我覺得最可能的情況是百毒的人對維基百科的巡查完全一無所知。125.120.55.162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0:22 (UTC)[回覆]
  53. 強烈(-)反對,編輯維基並不涉及私隱,堅持匿名的人心態可議,其他網站博客論壇等也都需要帳號才能使用,開放匿名創建條目勢必天下大亂。--靖天子~北伐抗戰軍統局/DYK 秋聚 2010年9月12日 (日) 09:52 (UTC)[回覆]
    但是,不註冊的人可能不是要破壞,因此應該不會天下大亂。-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09:56 (UTC)[回覆]
    其實註冊一個用戶也不能保證知道其身份,就像我看到您的名字靖天子也不會知道您家住哪是幹什麼的,網絡世界裏本身就是匿名,除了像陳霆或者時昭那樣亮出真身的人,註冊一個用戶名事實上也屬於匿名。很多網站、論壇強制要求註冊是因為他們是商業網站,他們要賣廣告,他們要給廣告商看看他們有多少註冊用戶,這一點與維基的非商業性質不同。最後,德語版本、日語版本、俄語版本,無論是參與人數還是條目數量都比中文多的多,他們都沒天下大亂,我們其實也不必杞人憂天。-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0:02 (UTC)[回覆]
    Apple只能跑全形.........既然如您所說,註冊一個用戶也還是匿名狀態,私隱不會因此受到影響,那IP為何堅持不註冊就更可疑了,雖然不能以偏概全,說所有匿名都要破壞,但現行已經開放匿名編輯條目了,如果連註冊的心都沒有,那還能指望有什麼熱誠參與編輯呢?--靖天子~北伐抗戰軍統局/DYK 秋聚 2010年9月13日 (一) 11:31 (UTC)[回覆]
    (*)提醒,請使用半形#而非全形#。-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10:07 (UTC)[回覆]
  54. (-)反對連註冊的時間都沒有,還有耐心寫好維基百科條目嗎—Atlasli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9:57 (UTC)[回覆]
    要破壞的人,已註冊用戶來破壞;不要破壞的人,未必會主動註冊。-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10:07 (UTC)[回覆]
    (-)反對 這會對維基百科又負面的影響!希望你們能三思而後行!--Blackiedog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0:56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55. (-)反對開放匿名用戶創建新頁面確實會使頁面數目得到提升,但這些頁面往往是質量很差的頁面。真正希望貢獻的人不會在意花費一分鐘註冊一個帳號。Xionglingfeng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1:55 (UTC)[回覆]
    都是那句,要破壞的人,一早就已註冊;想幫忙的人,不是人人都有註冊,亦因此離開了維基。-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12:48 (UTC)[回覆]
  56. (-)反對開放匿名用戶創建新頁面,將難以防範一些人對維基百科故意作出破壞。Matthewlai70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3:53 (UTC)[回覆]
    唯現時破壞不多,何不見試一下再決定?-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13:03 (UTC)[回覆]
  57. (-)反對:就我個人認為,且發現,匿名者中破壞所產生的威力始終大於貢獻。—Bobby仔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4:10 (UTC)[回覆]
    不可否認,IP用戶的破壞比資深用戶要多,但是現在已經允許他們編輯了,再允許他們創建不會有任何多餘的破壞。因為就算多了一種破壞方式,人的精力和閒心是有限的,打個簡單的比方,一IP有精力破壞100次,原來他在已有條目中破壞,被發現率很低,如果開放後他們也一樣只會破壞100次,只是有一部分破壞會分流到創建新頁面中,要知道,破壞性新頁面是很容易被查出來的。(因為新頁面巡查機制。)-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4:34 (UTC)[回覆]
    處理惡質條目要比維護條目更加不容易,今天任何一位來拜訪維基的使用者,不論是註冊用戶或是IP用戶都可以為某個條目在增修上做出貢獻,卻不是每個使用者在發現惡質條目後都有法子採取適當的行動。一旦這100次的破壞是在創建惡質條目,那恐怕是你的精力和閒心力有未逮囉。--布學吾樹(talk) 2010年9月12日 (日) 15:20 (UTC)[回覆]
    很抱歉兩天後才回應您的意見,家裏的路由壞了。。  囧rz……。。不知您了不了解,中文維基百科目前是有巡查機制的,也就是說,新條目會以黃底的形式顯示在一個特殊頁面中,巡查員會巡查這些黃底條目,巡查後,會去掉黃底,這證明了所有的新建條目是百分之一百有一個巡查員巡查的,這樣一來,明顯的破壞和廣告和侵權很輕易的會被查出來,另外還有菲菇的P-BOT,也會自動檢查新頁面的侵權情況。而修改已有條目只會出現在最經更改,那裏更新的十分快,而且數量龐大,雖然有自願性質的最近頁面巡查員,所以大部分的修改都沒有被巡查到,基於此理由,我才會提出「在已有條目中添加破壞性內容比新建破壞性條目危害更大」這一論點。-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5:56 (UTC)[回覆]
    唉!有些管理員的觀念和作法真讓人……--布學吾樹(talk) 2010年9月14日 (二) 13:07 (UTC)[回覆]
  58. (-)反對:IP用戶既然想編輯,就讓他們註冊嘛。增加維基百科用戶數量麥兜愛學習留言巴士 2010年9月12日 (日) 14:56 (UTC)[回覆]
    望閣下注意一點,現在IP用戶是可以編輯的,只是不能創建。以「增加維基百科用戶數量」為由禁止IP創建讓我無法接受,維基百科又不是商業網站,不需要龐大的註冊用戶。況且因為持續4年錯誤的封禁IP用戶創建權,中文維基百科擁有的註冊人數已經排到了第5位(條目數才12位),但是擁有龐大註冊人數的中文維基照樣不如俄文、德文、日文,甚至是小語種瑞典語。希望閣下重新考慮您的反對理由。-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05 (UTC)[回覆]
    何以擁有第5名的註冊人數卻只有第12名的條目數呢?這應該不是開放IP用戶創建條目就可以提升條目數吧!--布學吾樹(talk) 2010年9月13日 (一) 07:13 (UTC)[回覆]
    閣下說的很對,這一數據更證明了以封禁IP用戶創建權來增加註冊人數除了好看點以外是沒有太大用處的,反而嚇跑了那些本打算創建條目的IP用戶。-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6:01 (UTC)[回覆]
  59. (-)反對,近期發現有人會不定期提刪ip用戶的對話頁。--Mewaqua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06 (UTC)[回覆]
    UAL55提刪IP對話頁和IP創建新條目有什麼關係?懇請閣下考慮吧您的反對理由。-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17 (UTC)[回覆]
  60. (-)反對:IP用戶是固定IP或浮動IP都不贙成開放創建條目,一般註冊用戶大都會很珍視自己的帳號,這個帳號代表一個人,對於這個帳號的所有的行為都有個對話的窗口,至少是對一個人在做溝通。然在這種情況下都不能保證絕對如此,更何況是IP用戶呢?維基開放IP用戶能編輯修改條目已經是很不錯的作法,如果要創建條目,那還是去申請個帳號吧!--布學吾樹(talk) 2010年9月12日 (日) 15:22 (UTC)[回覆]
    (-)反對:原因很簡單,註冊ID並不難,想要創建新頁面但是卻不花費一點點時間註冊帳號?總讓我覺得不靠譜。—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0.204.18.88對話|貢獻)於2010年9月12日 (日) 15:29加入。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61. 強烈(-)反對。請注意我強調的「安全性」及「私隱性」問題!
    • (一)維基百科創辦人Larry Sanger的目標,就是消除匿名用戶,要求真實姓名和身分,使百科內容更為純熟。
    參見:(1)維基百科創始人推出新站 專家做編輯
       (2)大眾百科
       (3)對維基百科的批評
    • (二)應更進一步「禁止IP用戶編輯」,強迫建立帳號,甚至採用「網絡實名制度」,確切提升維基百科品質。
    網絡實名制度是「資訊安全」層面的考量,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濫用此制度控管人民,並不在討論範圍之內,且維基百科伺服器並不歸中共管轄,不須擔心。
    • (三)編輯條目應當「重質不重量」,衝高條目數量並沒有實質意義。
    • (四)若有能力創建新條目,怎會不懂建立帳號?
    • (五)帳號具有獨一無二的特性,便於溝通及聯繫該維基人。
    • (六)浮動IP者可被多人共用,若某甲濫用浮動IP破壞條目而被封鎖,導致無辜的某乙也無法使用該浮動IP。
    • (七)若某IP(固定或浮動IP)是多人共用的Proxy,或是某公司的對外IP,禁封會牽連太多無辜者。
    • (八)某些廣告軟件「可以自動切換Proxy IP,自動發表廣告」,要不要我破壞你們個人用戶頁示範一下?
    • (九)最快兩年內會啟動IPv6,兩種IP用戶頁要如何對應關係?亦或IP用戶頁將成長8*10^28倍?
    • (十)資訊科技越來越重視安全問題,豈可走倒退路?
    中華民國維基人() 2010年9月13日 (一) 13:13 (UTC)[回覆]
    中華民國維基人() 2010年9月14日 (二) 20:36 (UTC) 補充資料[回覆]
    中華民國維基人() 2010年9月15日 (三) 16:48 (UTC) 補充資料[回覆]
    (:)回應此位朋友提出很多薪意見,值得探討。—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4:40 (UTC)[回覆]
    (:)回應這位用戶一口氣提出了10條意見,可見有經過很仔細的考慮了。其中,第三條屬於一個目標(則為重質量派),第五條是IP用戶天生的短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是技術方面的事情,我不懂。但閣下的第一條和第二條實在是違背了現有維基百科的精神。如果您的翻譯屬實的話,維基百科創辦人Larry Sanger的意思應該是全面進行身份驗證,類似我公開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號,你公開你的中華民國身份證號,他公開他的香港身份證號,甚至連未經身份驗證註冊用戶也不能編寫,簡而言之,IP用戶和註冊用戶其實都是匿名用戶,Larry Sanger的意思應該是全部實名制,但這與現在的維基百科是絕對相牴觸的。-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5:50 (UTC)[回覆]
    (:)回應(一)註冊資料(例如身分證號)並不需要公開,如同你的登入密碼也不會被公開。
    (二)維基百科並非永不改變物理學定律,而是持續不斷的改進才有今天的樣貌,而來牴觸之言。
    (三)當年禁止IP用戶,自有其原因存在,若往後開放,歷史將會重演,切勿重蹈覆測。
    中華民國維基人() 2010年9月14日 (二) 20:36 (UTC)[回覆]
    (:)回應有幾條意見值得探討
    • 第三條:Wiki不可能重質不重量,條目質量再好,沒有數量,如何吸引更多的用戶使用Wiki?應該是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儘量增加數量才對。
    • 第四條:IP用戶不單是指不懂得註冊賬號的用戶,還包括不願意註冊賬號的用戶以及某個時間不方便使用賬號登陸WIKI的用戶,一定要把這部分用戶都排除在外麼?
    • 第五條:IP用戶可以認為他們放棄了與其他用戶溝通與聯繫的渠道,但註冊用戶就真的對與其他用戶的溝通聯繫很看重麼?
    • 第六、七、八條:事實上,這三條還是歸結於一條:IP用戶創建的條目質量無法保證。幾乎所有的反對者都是持這樣的理由,但我個人認為,這樣的理由完全是不合理的。首先,條目質量跟是否註冊用戶沒有任何邏輯上的關聯,而是取決於創建者本身的知識以及對WIKI的了解;其次,對於惡意破壞者,我們應當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是好人(理由?Wiki:善意推定)。就像銀行放貸一樣,能否就因為會有人惡意欠貸,就停止對經濟條件相似的人的貸款業務?銀行對於資金安全的重視程度,應該不會比Wiki人對條目質量的重視程度更低吧?事實上,對於惡意破壞者,Wiki人所要做的應該是選舉更多有責任心和足夠管理能力的管理者,而不是封禁IP用戶的創建條目/編輯條目的權力。中國大陸政府因為Facebook/Twitter/Youtube上面有所謂敏感內容而封禁大陸用戶對這些網站的訪問,難道Wiki也要再建立一個類似的防火長城麼? --木頭龍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6:58 (UTC)[回覆]
    (:)回應(一)既然您認為應該「善意推斷」,卻又為何「揣測Wiki想建立防火長城」?
    (二)承上,若您是由「中共已有防火長城這事實」來推論,卻又為何「忽視IP用戶曾經造成的破壞」?
    中華民國維基人() 2010年9月14日 (二) 20:36 (UTC)[回覆]
    (:)回應(一)我並非「揣測Wiki想建立防火長城」,而是認為,如果先封禁IP用戶創建條目,然後又封禁IP用戶編輯條目,那麼最後發展的結果,很有可能變成一個類似防火長城的東西——我不讓你說,你就不能說;我不讓你看,你就看不到——也許反對者的本意並非如此,但結果很可能就是這樣。
    (二)我並沒有「忽視IP用戶曾經造成的破壞」,我只是認為,個別IP用戶造成破壞,不應該由所有IP用戶來承擔這個責任。正如您在(六)、(七)條裏面提到的,封禁單個IP會牽連其他共用這個IP的無辜者,那麼現在封禁所有IP用戶創建條目的權限,甚至您所提出的封禁IP用戶編輯條目的權限,這個牽連範圍顯然是更廣泛了。 --木頭龍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5:21 (UTC)[回覆]
    (:)回應(一)這是個極大的誤會,防火長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獨有的言論審查機制,而「註冊帳號」只不過是網絡世界中一種普遍的行為,實不需多慮。(二)上述本人所提,IP用戶將會成長一倍為筆誤。事實上,將會成長8*10^28倍,請試想其中的嚴重性。中華民國維基人() 2010年9月15日 (三) 16:48 (UTC)[回覆]
    (:)回應IP封禁的問題請針對維基百科:封禁方針維基百科:IP封禁例外發起討論。-米爾格拉姆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8:32 (UTC)[回覆]
    (:)回應首先:對「(一)維基百科創辦人Larry Sanger的目標,就是消除匿名用戶,要求真實姓名和身分,使百科內容更為純熟。 [來源請求]」這一句先掛上「來源請求」,請務必提供確實來源。
    其次:「(二)應更進一步「禁止IP用戶編輯」,強迫建立帳號,甚至採用「網絡實名制度」,確切提升維基百科品質。 」,對此我可以提出相反建議:應取消「用戶註冊」,強迫匿名參與,甚至提供暗號化公眾代理伺服器,確切保障用戶個人情報受到保護。--當然,我同樣拿不出合適理由。Sakuradate 公衆Δ 2010年9月14日 (二) 12:42 (UTC)[回覆]
    (:)回應(一)約五年前我看過這訊息,以關鍵字略為搜尋之後,已將相關參考資料補齊。
    (二)本人提出的見解「均為分析事實而產生的結論」,並非拿不出合適理由。
    中華民國維基人() 2010年9月14日 (二) 20:36 (UTC)[回覆]
  62. (-)反對,閱讀過所有討論之後,我還是覺得,如果一個用戶真的有很強的意願創建一個為他所熟知的條目的話,他一定會註冊一個帳號的。如果開放IP創建條目之後,中文版維基百科上出現了大量長度只有一兩句話的條目,我認為這必然是為社群所不樂見的。一言以蔽之,我覺得開放IP創建條目的權限與否,取決於維基百科社群是否樂於歡迎一些「三分鐘熱度」的用戶參與條目的創建。至於不願意註冊帳號,一看到註冊帳號就頭痛的人,畢竟占的是全部人中的少數。我相信,願意為中文維基事業做出貢獻的人,一定是會註冊一個帳號的。以上為個人拙見。由於年齡尚小,且對文言不慎熟悉,行雲流水,難免有諸多冒犯之處,還請各位多多諒解。--lavix canvas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6:22 (UTC)[回覆]
  63. (-)反對,此議題影響廣泛,若不加以約束,任其輕易過關,以後禍患難測。--老陳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1:13 (UTC)[回覆]
  64. (-)反對,竊以為,註冊是一個基本的認證手段,可以約束一部分惡意搗亂的用戶,註冊也是一個對維基精神基本認同的保證,如果真有心致力於維基中文的建設,註冊帳號自是必要之舉。--旺仔聰Pip-Boy留言系統圓桌會2010年9月14日 (二) 02:24 (UTC)[回覆]
  65. (-)反對, IP用戶能使用的功能已經很多了, 若是真心想創建一個條目, 也願意為該條目的質量負上一定的責任的話, 用戶不會不願意註冊一個帳號的。Ywang.tw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3:26 (UTC)[回覆]
  66. (-)反對,同意樓上的意見。我當初就是因為鋼鍊條目太亂,才註冊帳號整理的;一來不會被浮動IP連累封禁、二則有個固定的對話窗口可以交流討論。IP用戶惡意破壞誰都可以回退,但亂創建條目可是得由管理員處理,如此只會加重其負擔。如果是固定IP還好,要是浮動IP或用跳板用戶屢勸不聽執意創建,你要找誰溝通?到時封禁又要連累其他使用浮動IP的用戶。編輯跟創建是二種不同變數選項,多一個變數就得多一份考量,還請大家三思慎行。--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5:37 (UTC)[回覆]
    『IP用戶惡意破壞誰都可以回退,但亂創建條目可是得由管理員處理,如此只會加重其負擔。如果是固定IP還好,要是浮動IP或用跳板用戶屢勸不聽執意創建,你要找誰溝通?』,認同!--布學吾樹(talk) 2010年9月14日 (二) 13:05 (UTC)[回覆]
    您光想了增加工作量,但是隱藏在條目中的破壞那麼容易找出來麼?基本上是靠撞大運,敏感條目還好,很多人都加監視列表,其他條目呢?一個女藝人的條目內出現侮辱他的話語被我刪去,我一查歷史,存在了整整半個月。不合格新條目雖然只能由管理員刪除,但是查出率極高。請問大家:大家是想增多點工作量,還是想讓維基百科少點破壞?-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3:41 (UTC)[回覆]
  67. (-)反對,要是有IP便可隨便創建,還有人會注冊嗎? 若有人破壞便封IP是否真的可行? 要是有心創建條目,註冊了便可;連註冊都嫌煩的人,很難想像他對創建維基條目的誠意。--Aurora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6:03 (UTC)[回覆]
  68. (-)反對,理由1:增加管理成本;理由2:倘若只是增加少量內容,則價值低,而若打算加入大量內容,則我看不出花一點時間註冊一個ID有什麼困難。—Pagan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6:20 (UTC)[回覆]
    (:)回應:您說的沒錯,的確會增加管理成本。但,如果把已有條目中的破壞分流到新建頁面中,儘管會增大管理員的工作量,但有助於發現和解決破壞,與此相比,管理員多點工作又算什麼。還有,以註冊不困難為由來限制非註冊用戶的正當權利在道理上是說不通的,聖人有云「不以善小而不為」,多一點便利的權利總是好事情。-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7:03 (UTC)[回覆]
    (-)反對我同意向非IP用戶開放修改條目的權利,但是我反對向他們開放創建條目的權力。想創建條目就請先註冊吧。 Songford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6:52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69. (-)反對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9月14日 (二) 07:30 (UTC)[回覆]
  70. (-)反對,註冊有很麻煩嗎?沒有嘛。若是創建的條目有問題,又是不固定的IP,管理員找誰去?發短訊給誰看?keating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8:15 (UTC)[回覆]
    溝通不便的確是IP用戶的一個軟肋,但不能因為一點軟肋就封鎖他們的創建權。事實上,如果IP用戶在編輯已有條目時出現爭議,管理員照樣找不到,留言照樣接不到,那麼我們是不是也要封禁IP的編輯權?既然編輯都沒問題,沒理由不讓創建。簡而言之,創建只是編輯的一種形式之一,既然能容忍IP編輯,那沒道理不容忍IP創建。-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8:36 (UTC)[回覆]
    (:)回應(:)回應。首先對閣下不斷向每位反對者遊說的熱情表示欣賞,雖然現在我們反對票落後你們支持的20票,但我們頁面長度卻是你們的2倍以上,這都要感謝閣下的努力。有一點我很疑惑,到底現在是在投票開放,還是在投票禁止?如果是投票開放,應該是支持者陳述足夠充分且必要的理由,否則就應該維持現狀才對,等以後條件成熟,軟肋能控制再修改也不遲。重複的話我就不說了。創建和編輯當然有區別,編輯表示不只一個人對該條目有興趣,如果條目有問題,可以由其他人幫忙修訂。創建表示存在一個可能性只有一個人,維基一個人編輯的條目又不是沒有,那如果有問題找誰去。閣下不要講那些理想的狀態,那是以後的事情。也不要說那些氣話,比如編輯權也禁止之類,容易被引起費厄潑皮的誤解。keating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9:08 (UTC)[回覆]
    (:)回應:感謝閣下的回應。(這幾天大部分都是我在自言自語。。)回到正題,您所要求的支持方拿出理由的依據應該就是那個定理「誰提出誰舉證」,我給閣下一個連結,06年封禁IP用戶創建權的投票,煩勞您仔細閱讀那次的投票討論,那次的投票討論里有4票支持封禁,6票不支持封禁,按理說應該是不封禁的,但因為技術問題,決定採取臨時舉措。注意這點:「臨時舉措」。既然是臨時舉措,也就不能長久持續下去,可是因為當時的維基人沒有再過問此事,導致此封禁政策持續了4年,在討論區內shizhao也說明了,當時是因為與技術方溝通不夠造成的。我說這麼多隻想證明一點,就是:IP用戶擁有創建權是天經地義的,屬於天賦人權,不能算作是支持方提出的一項新政策,所以要求支持方給出足夠充分且必要的理由是不必須的。閣下提出的「創建條目的只有一個人,那如果有問題找誰去?」這點我不敢苟同,因為絕大多數條目的參與者都不可能只有一個人,且遇到問題不一定非要找誰,你看看那2000多個尚未維基化的頁面,你去找創建者問問,他們理都不會理你,(因為其中的很多人都只是創建一個條目就走人),現在提出的重審優良、特色,也說過要找到原作者去修補,但原作者根本找不到。指望原作者維護條目是不現實的,維基的精神是多人協作,多人自然包括IP,如果此案通過,日後有IP創建了沒有維基化的頁面,我也會竭盡所能幫他們維基化。-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9:59 (UTC)[回覆]
    同意,其實現在投票也是,很多人也是看到頁面頂部的廣告,然後投完就走。--Cylbf2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14:36 (UTC)[回覆]
    (:)回應,並不是所有人都有義務接受他人的聯絡或看管理員的短訊。如果條目有問題,我想「修正」或「發起討論」才是最佳的做法。Sakuradate 公衆Δ 2010年9月14日 (二) 12:35 (UTC)[回覆]
  71. (-)反對雖然自由可貴,但是維持《維基百科》的條目真確性是相當重要的,每個參與編輯的人士都應為其編輯行動負責。如果不注冊,怎樣向沒有固定IP的人士問責AU-YEUNG Ching-Yi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0:16 (UTC)[回覆]
    容忍浮動IP編輯,卻不能容忍浮動IP創建,這在道理上是說不通的。除非有一天全面禁止IP用戶權限,否則只禁止創建權只是治標不治本。-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0:55 (UTC)[回覆]
    (!)意見:荒唐。維基百科是自由的百科全書,編輯它的用戶不是政府官員,不是公司雇員,而是「volunteer」更自由的形式存在,來去自由,不設名簿,不存在所謂的「問責」機制,更無人有資格對用戶「問責」。所謂為自己的編輯行動負責,是原則和道德層面的。至於真的出現犯法行為,亦是有關訟案或警方之事,而不是由維基百科的其他用戶來所謂「問責」。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1:25 (UTC)[回覆]
  72. (-)反對,被人當作傻子耍了一場--Istcol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2:16 (UTC)[回覆]
  73. (-)反對注冊一個戶口打廣告的人已經夠多, 不用注冊也可打廣告, 廣告條目定必大增。(有沒有辦法統計到只有一個貢獻的戶口, 有多少唯一的貢獻便是廣告? 今天有約17個因G11被速刪的條目〈未計被列為侵權的廣告〉, 多少是新注冊用戶所貢獻?)—祁勳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2:40 (UTC)[回覆]
    如果您說的今天刪了17個G11條目沒有統計錯的話,那麼我很負責人的告訴您截止到現在,只有2個由IP創建的條目是廣告。您不妨做個比,拿未自動確認用戶創建的條目與G11之比和IP用戶創建的條目與G11之比二者相比較。-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3:17 (UTC)[回覆]
    另外,不能因為增大工作量就封禁IP創建權吧,刪除的積壓我是不知道,至少在巡查方面,現在的人手絕對夠(且巡查員還在增加中,且還有非巡查員但主動巡查條目的),目前我的感官是,如果看到最新頁面裏黃底的條目不去管,只要不是凌晨這種時間段,過一個小時黃底的條目就沒了,至少在巡查方面,是絕無積壓的情況。-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3:20 (UTC)[回覆]
    IP創建風險評估,被速刪的只有一個,CV只有三個,redirect有1個,保留有5個,持續更新,見用戶:Waihorace/IP創建風險評估/20100915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5日 (三) 13:25 (UTC)[回覆]
    根據HW用戶:Waihorace/IP創建風險評估/20100915,G11速刪的只有一個,CV中的全球通用證書項目[8]‎滬騰房地產[9]基本上都是廣告, 只不過是先掛了侵權。13個新條目中佔3個,即23%。—祁勳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05:13 (UTC)[回覆]
    哦,原來那個CV的也是廣告,即CV4個,速刪的1個,7個保留,合格與不合格之比為7:5,閣下不妨去算算未確認用戶創建的條目的合格與不合格之比,也是差不多55開。-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08:03 (UTC)[回覆]
  74. (-)反對--Jimmy Xu talk·265 2010年9月15日 (三) 14:02 (UTC)[回覆]
  75. (-)反對-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0年9月15日 (三) 14:21 (UTC)[回覆]
    (-)反對:原本不想投票,但我不欲見此案通過後,HW不尊重投票結果、強行實施的試運行就此船過水無痕,故此表態。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6:27 (UTC)[回覆]
    原意無欲投票,抗議目的既已達到,故此撤銷。然我心裏實是站在反對方,不認為開放IP創建權限對維基能帶來多大好處(反之亦然)。—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29 (UTC)[回覆]
  76. (-)反對:真心想做貢獻的人會懶得連註冊的一分鐘都不肯花麼? 2thuriel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01:40 (UTC)[回覆]
  77. (-)反對:理由同上。Emcc83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02:39 (UTC)[回覆]
  78. (-)反對:雖然及其不願意投票,但既然已經是這般鬧劇了,在下願意用一票來協助結束這場鬧劇。--快龍此致敬禮 2010年9月16日 (四) 05:09 (UTC)[回覆]
  79. (-)反對:一般來說,連花幾分鐘創建個帳號都不願的人也不會寫出多有質量的內容Hugo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06:16 (UTC)[回覆]
    (!)意見:沒錯,對一般人來說創建一個帳號可能只需數秒鐘,但創建帳號不應成為義務。我從六年前開始參與維基百科,為了維基百科,坐過飛機,也坐過牢。這期間中文版阻止IP用戶新建條目的情況阻止了我創建好多條目,實在忍不住要創建條目時,只好臨時建一個帳號(當然是有規則的,帳號名就是照抄「圖片驗證碼」)→創建條目→保存空條目→登出→丟棄帳號→清除Cookies→重新以IP用戶登入→編輯。做為一個結果,我創建過不計其數的垃圾ID,並且自己對帳號和密碼毫無印象。為甚麼說這些ID是垃圾呢,因為它們只是為了繞過愚蠢的創建限制,浪費了大量時間和資源,並且沒有絲毫實際用途。誠然,沒有用戶名,沒辦法使用監視列表等一系列功能,語言轉換亦不能正常運作,更需要耗費更多心力。而為了讓貢獻顯得極端純粹,我付出的額外時間遠超過註冊帳號(幾分鐘)。我就是不喜歡註冊,積分,資歷,聲望,權限,保守,傳統,門當戶對,拘泥形式等這些字眼,我不認為這是維基百科與生俱來和應有的東西,並且我當有不註冊帳號而完全利用維基百科的絕對自由。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1:21 (UTC)[回覆]
    「坐過牢」!--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6:12 (UTC)[回覆]
    意見同IP。60.240.101.246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07:26 (UTC)[回覆]
  80. (-)反對,維基百科的管理員、活躍會員皆不像英語維基那麼多,難以管理眾多新增條目,而且不乏廣告資訊。-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10年9月16日 (四) 08:57 (UTC)[回覆]
    我本來打算不再對每個反對意見作出反駁,但看到您的意見,我還是忍不住要說一句。您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事實: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和活躍用戶是不像英文維基那麼多,但每天的新增條目也沒有英文維基那麼多。--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1:28 (UTC)[回覆]
  81. (-)反對︰我認真的看完全篇,也認真想了很久,還是反對方的論點比較能說服我。傾向支持不開放。JuJenSia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09:39 (UTC)[回覆]
  82. (-)反對︰對有人在到目前為止的討論和投票過程中的行為表示強烈不滿。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0年9月16日 (四) 16:17 (UTC)[回覆]
    對Waihorace的行為表示不滿,並不是反對開放IP創建條目的權限的理由。我也認為Waihorace的做法不對,但我們現在是在對是否開放 IP創建條目的權限進行投票,而不是對Waihorace的做法是否正確進行投票。因此,還是請您收回反對票吧。--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6:52 (UTC)[回覆]
  83. (-)反對︰理由同Moonian。—Mark85296341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6:27 (UTC)[回覆]
    試運行已被叫停。-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6:47 (UTC)[回覆]
    嗯,叫停,好古老的詞語,我記得有個「叫停個性車牌」。
    叫吧,停吧,最好再設定,本網站僅對會員服務。這投票都已經是「僅對高級會員服務」了,民主,民主個X,不如一不做二不休,讓整個中文維基都升格成會館,必須登入才可瀏覽,必需提供身分證明文件認證才可登記用戶,必需提供未成年者的父母簽字,甚至必須由兩個用戶做為介紹人才可登記。名字也不要再叫維基百科,而改叫維基黨(wikiparty),這又騎士,又軍師的,不如築起城牆,關上大門,家天下再合適不過。讓ACCESS DENIED在zh.wikipedia.org站台下屹立吧。我們被認作「害蟲」,不被承認為Humanbeing,做為「不受歡迎之客」,通通被滾蛋,在zh.wikipedia.org前哭乾眼淚。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8:05 (UTC)[回覆]
    ……好吧,作為一位IP,我表示遺憾。110.86.14.18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07:18 (UTC)[回覆]
    (:)回應試運行説停就停,簡直荒唐。不是説試運行一個月嗎?你認爲停了試運行就可以順應人心了嗎?朝令夕改,全無信用可言!!! --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20:49 (UTC)[回覆]
    意見同上。60.240.101.246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07:26 (UTC)[回覆]
    (-)反對:開了試行,又忽而「叫停」。分明在戲弄。既然開了試行就應該繼續到底。朝令夕改全無信用可言!!!全無信用可言!!!--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2:05 (UTC)[回覆]
    懇請大家不要把對個人的意見帶到此次的投票上來。-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2:10 (UTC)[回覆]
  84. (-)反對:如果開放IP用戶...那大家註冊帳號幹嘛呢?況且註冊也不是很複雜的事,支持註冊用戶後才可以創建。--ichsony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一) 21:16 (UTC)[回覆]
    (:)回應:不是為了你註冊有意義就要封禁IP,兩種不同的方式,這是兩種不同的方式。閣下或許可以考慮移步此投票也的討論頁看看完整的討論。-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3:26 (UTC)[回覆]
  85. (-)反對 正方的理由不足以說服我。---アオゾラ-| 嘴砲注意 2010年9月17日 (五) 14:12 (UTC)[回覆]
    能否具體說出是哪個/哪些理由不足以說服您,以及為什麼?--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25 (UTC)[回覆]
    投票規則:「投票者無須給予理由。」—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37 (UTC)[回覆]
    S是以詢問的語氣來說的,不具有強制性,アオゾラ兄完全可以無視S的提問,如果アオゾラ想回答那也可以回答,S並未違反投票規則。-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42 (UTC)[回覆]
      囧rz……我看到,原始維基社會不可抵擋的向奴隸維基社會演變了。人們爭做奴隸主,享受優越感,並竭力維護既得利益,開始廝殺。註冊用戶更文明?更負責?實際上,編輯戰經常由註冊用戶引發,很多偉大的註冊用戶,看到條目缺陷,往往不是去努力改進,而是掛模板、提刪--這就是註冊用戶的高大形象。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5:33 (UTC)[回覆]
    (!)意見 上面有許多意見指向「開放IP用戶編寫條目→增加條目數量」,但竊以為「質」也相當重要;真的有心要撰寫條目的人,不會不願意註冊帳戶的。而且新手維基人對於維基編寫格式不盡了解,有了帳戶溝通上比較方便。-- Garamondic | CLick2Flick™ 2010年9月17日 (五) 15:34 (UTC)[回覆]
    那IP用戶在這裏對註冊用戶說風涼話就是IP用戶的高大形象了?--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17日 (五) 15:47 (UTC)[回覆]
    (:)回應:garamondic說得對!只重視數量不重視質量是不對滴,但是,各位有沒有想過,IP用戶在已有條目中添加破壞性信息照樣會拖垮條目質量,我曾在一個香港女星(貌似還是拍三級片)條目中刪去一句侮辱的話,查一查歷史,存在了很久。而IP新建的不合格頁面,會被巡查員查出,侵權的放侵權模板,廣告和破壞性的東西速刪就行了,完全不會拖垮維基百科的質量。說實話,未確認用戶創建的條目的質量也不敢恭維,難道也要禁了他們的權?2天來的實驗已經證明了(雖然有一點水分),IP用戶的水平不比未確認的新手用戶差。-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01 (UTC)[回覆]
    (:)回應 未確認用戶至少還有用戶頁做為溝通的管道,那IP用戶呢?不少人用的是浮動IP,要追蹤他們後續的行為應該不太容易吧。- Garamondic | CLick2Flick™ 2010年9月17日 (五) 16:21 (UTC)[回覆]
    (:)回應現在的中文維基百科是允許IP用戶編輯的,為何沒人提IP用戶不容易溝通的事情?上面很多位列出的理由都可用這一句話來反駁:「既然容忍編輯,為何不容忍創建?」創建一個頁面只是編輯的一種形式而已,既然我們不怕IP修改不易溝通,怕什麼IP創建不易溝通呢?-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51 (UTC)[回覆]
    (:)回應,我從不認為我的形象是高大的,而我的立場是草根。當然,我不知道其他IP用戶的立場如何,一個想構建「高大形象」的人更有可能去建立用戶名吧。另外,我有風涼的權力,而且,是絕對權力。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46 (UTC)[回覆]
    原來IP用戶有風涼註冊用戶的絕對權力,還真是符合文明方針--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17日 (五) 17:26 (UTC)[回覆]
    (:)回應,風涼之權,來源於尊重事實,這也是維基百科的魅力之一。難道註冊用戶就可以帶有色眼鏡肆意歧視貶低IP用戶,宣稱「連註冊帳號都不願的人寫不出甚麼有質量的內容」?就算是IP用戶「沒質量」了,註冊用戶難道就有資格禁止其存在?這簡直就是群體滅絕--像納粹德國屠殺猶太人、江澤民鎮壓法輪功學員般野蠻。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7:40 (UTC)[回覆]
    連輪子都出來了……群體滅絕?您危言聳聽了,不過我跟您說的不是一件事,抱歉--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17日 (五) 18:40 (UTC)[回覆]
    (!)意見僅把益處和害處做為理由來考慮是否封禁IP用戶,這種思維方式太現實了。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35 (UTC)[回覆]
    (!)意見作為一個關心了幾天這個頁面的人,我想說幾句話。老實說我很不能明白為什麼老是有這麼多人提「真心想寫條目的人一定會註冊用戶」。這言下之意是在說不註冊用戶的人就不是真心嗎?難道真心是靠一個形式上的註冊來體現的嗎?然後反對者們又不斷強調註冊ID很容易,那麼我倒要覺得這真心也太廉價了點。誠然,我也覺得他們是不會不願意註冊,但是不會不願意註冊並不等於他們必須要註冊。不討厭不等於一定要喜歡,就是這個道理。另外,維基是靠用戶自願編寫來擴充條目和內容的。說白了,維基是「有求於人」的。在有求於人的時候,還要來劃個三六九等,然後指定某某等級以上的人才有幫助的資格,這不是有點可笑嗎?再有,我想這裏的大多數人也不會是一開始就懷着「我是要來幫維基編寫條目的」這種明確的目的來的吧。更多的可能是偶然路過,發現某個條目還空缺,然後心血來潮想要補一個上去。如果這時候點開頁面發現IP無權創建頁面,那這個人會怎麼想?放棄一個頁面連一秒鐘都不需要——而且對他而言沒有任何損失,但是註冊一個ID再來編寫卻要花費幾十倍的心力和時間,大多數人必然會選擇前者。但是這樣的行動對維基而言意味着什麼呢?試想一下,如果這個人在第一次想寫條目的時候就能順利創建,那麼他以後可能就還會回來,然後隨着他對維基的慢慢了解,他可能會就自發地願意為維基再編寫一些新的條目,或者再註冊一個用戶。所以,維基拒絕IP創建條目的做法,損失的可能不僅僅是一個條目,還有某個條目編寫人在未來為維基做出更大貢獻的可能性。竊以為,如果能抓住一個人在短時間內的熱情——即使這份熱情未能長久,對維基也是有利的,至少是利大於弊的。何況,既然是人人都能編輯的百科全書,那麼我以為IP用戶是天生就擁有直接創建條目的權利的。125.77.128.210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7:32 (UTC)[回覆]
    (○)同意,維基百科絕不能向「把人劃分三六九等」這等野蠻低俗的市井潑皮方向發展。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7:54 (UTC)[回覆]
  86. (-)反對 -Hexchain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39 (UTC)[回覆]
    (×)抗議,中文維基百科首頁上寫着:「維基百科是一個內容自由、任何人都能參與、並有多種語言的百科全書協作計劃。」修改模板以便排版-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8日 (六) 13:05 (UTC) 回應:創建新條目(該模板)的權利被剝奪,所以只好提交創建請求,只是我想管理員會更累一些了。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4:25 (UTC) 經以完成。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05:43 (UTC) 所謂「任何人都能參與」的「協作計劃」,任何人包括黑人白人,包括男人女人,包括老人小孩,包括佛教徒、基督教徒和伊斯蘭教徒,亦包括註冊用戶和非註冊用戶,包括願意註冊的用戶和不願註冊的用戶。根據Jimmy Wales之宣言,維基百科屬全人類所有,本人在此(I hereby)抗議某些註冊用戶擅自獨佔維基百科,並意圖強姦其他用戶思想。少了非註冊用戶,便不是「任何人都能」,有人群不能創建條目,便不是「協作」,所以「非註冊用戶能創建新條目」,是理論結論,根本無投票必要,如同十進制加法計算一加一等於二,就算全天下人都投票希望等於三,一加一也絕對不可能等於三。112.201.218.74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7:03 (UTC)[回覆]
    (!)意見我雖然支持IP用戶可以創建條目,但我也想要發表我的意見,就是開放IP用戶創建新條目是很好,但如果創建的條目內容跟管理員意見不合他們還可能把你封鎖,你就會被加上屢勸不聽的罪名了,就連已註冊用戶都有可能遭殃,請投票者深思!--九十九年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02:23 (UTC)[回覆]
  87. (-)反對 維基百科不是維基百貨,條目多不代表好。--Mr.Xen留言2010年9月18日 (六) 19:39 (UTC)[回覆]
    (×)抗議,請留意投票內容是「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而不是「條目應多還是應少」。至於條目應多應少,跟應否拒絕IP用戶創建沒有關係。維基百科不是維基會館,更有海納百川的特質,本該近似維基百貨,只是內容完全free。維基百科的技術特性決定了它並不像大英百科等圖書或Discovery等電視片有相當緊張的篇幅限制及搜尋資料如同大海撈針的問題,所以當盡可能收錄更多內容。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16 (UTC)[回覆]
  88. (-)反對,維持現狀有問題嗎?--An Macanese 2010年9月19日 (日) 17:30 (UTC)[回覆]
    (×)抗議,當然有問題,現狀有不合法的嫌疑。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9:29 (UTC)[回覆]

結果

票數處於50%至66%中,故執行三個月試運行,已提Bugzilla。-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21日 (二) 13:35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