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定居证
台湾居民定居证或称台湾居民定居证明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签发出给希望定居于中国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的一种证件。
台湾居民定居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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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 |
有效地区 | 中国大陆(拟定居地户口登记机关) |
类型 | 身份证明 |
用途 | 定居落户 |
签发对象 | 见办理 |
有效期 | 6个月有效 |
费用 | ¥8元/证 |
历史
1986年,中共中央统战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台湾同胞来大陆定居工作的意见》。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关于加强台湾同胞入出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由相关部门向申请定居的台胞签发定居证明。
1992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了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的流程,规定“批准定居的,公安机关发给定居证明”[1]。最初批准对象仅为依亲定居,包括接受赡养、抚养、扶养以及结婚投靠[2]。而后批准对象延申至投资定居与技术定居[3]。
2023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提出“台胞在闽定居落户实现‘愿落尽落’”[4]。11月,出入境管理局出台《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十项出入境政策措施》,缩短台湾居民在闽定居审批和办证时限[5]。
2024年1月,出入境管理局明确拟在中国大陆福建省定居的台湾居民,除具有《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外的均可申请定居,且批准定居落户时无须上缴台湾地区身份证件[6]。
证件样式
台湾居民定居证为一张天蓝色的纸质证件,外页印有“台湾居民定居证”字样。内页为资料页,最上行标注有证件编号与持证人彩色免冠照片(相纸及缩印),除此以外还有如下信息:
- 姓名
- 性别(“男”或“女”)
- 出生日期(格式:“YYYYMMDD”)
- 出生地(以台湾身份证登列地点为准)
- 民族(56个官方认定的民族名称)
- 定居地址(拟定居所在地)
- 签发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
- 签发日期(格式:“YYYY年MM月DD日”)
功能
办理
中国大陆(除福建省)
申请人资格为:
- 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配偶(此种情形须符合下述第二项的规定)、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本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
- 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以上(含3年)的台湾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
- 在大陆投资经济效益好或投资金额巨大的投资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 国家急需的科技、教育、文化、医学、农业等领域的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7]
办理该证时需向公安机关交验原持有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中华民国国民身份证和中华民国护照。
被批准定居后,公安机关将向申请人签发《批准定居通知书》,申请人须在收到《批准定居通知书》6个月内办理《台湾居民定居证》,同时上缴原持有的上列证件,公安机关出具《证件收缴证明》,并在《批准定居通知书》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内持《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到定居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并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福建省
申请人资格为拟在福建省定居落户的台湾居民。
办理该证时需向公安机关交验持有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以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旅行证件。
被批准定居后,公安机关将向申请人签发《台湾居民定居证》和《批准定居通知书》,申请人在《批准定居通知书》有效期内持《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到定居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并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无须上缴原持有的上列证件[6]。
争议
身份争议
参考资料
-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中国政府网. [2025-01-03].
- ^ 台湾居民来祖国大陆定居. 中国政府网. [2025-01-03].
- ^ 台湾居民申请来大陆定居. 湖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2025-01-03].
-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 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 中国政府网. [2025-01-03].
- ^ 一图看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出台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十项出入境政策措施. 国家移民管理局. [2025-01-03].
- ^ 6.0 6.1 台湾居民定居证签发服务指南(适用于福建省). 国家移民管理局. [2024-12-23].
- ^ 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服务指南. www.nia.gov.cn. [2021-07-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