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长
中華民國司法院首長
司法院院长,是中华民国司法院的首长,并任司法院大法官与宪法法庭审判长,依据中华民国宪法规定,由总统提名,监察院同意任命。民国八十一年修宪后,同意权改由国民大会行使。民国八十九年修宪废除国民大会后,同意权改由立法院行使。依据现行《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五条第二项但书规定,不受任期之保障(一般而言,大法官任期为八年,司法院院长的任期最长可达八年),[1]为确保法官超然于党派及保持司法独立,自1999年起的院长及副院长均为无党籍。现任院长为谢铭洋大法官代理。
中华民国司法院院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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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者 | 中华民国总统 |
任命者 | 总统提名,并经立法院同意 |
首任 | 王宠惠(行宪前) 王宠惠(行宪后) |
设立 | 1928年(行宪前) 1948年(行宪后) |
副职 | 司法院副院长 |
历任院长
行宪前
任次 | 肖像 | 姓名 | 任职期间 | 政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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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任时间 | 卸任时间 | ||||||
1 | 王宠惠 (1881–1958) |
1928年10月8日 | 1931年12月29日 | 中国国民党 | |||
2 | 伍朝枢 (1887–1934) |
1931年12月29日 | 1932年5月21日 | ||||
3 | 居正 (1876–1951) |
1932年5月21日 | 1948年6月24日 |
行宪后
任次 | 肖像 | 姓名 | 任职期间 | 政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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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任时间 | 卸任时间 | ||||||
1 | 王宠惠 | 1948年6月24日 | 1958年3月15日 | 中国国民党 | |||
-[2] | 谢冠生 (1897–1971) |
1958年3月18日 | 1958年6月10日 | ||||
2 | 1958年6月10日 | 1971年12月1日 | |||||
3 | 田炯锦 (1899–1977) |
1971年12月1日 | 1977年3月30日 | ||||
4 | 戴炎辉 (1908–1992) |
1977年4月14日 | 1979年6月14日 | ||||
5 | 黄少谷 (1901–1996) |
1979年6月14日 | 1987年4月17日 | ||||
6 | 林洋港 (1927–2013) |
1987年4月17日 | 1994年8月20日 | ||||
7 | 施启扬 (1935–2019) |
1994年8月20日 | 1999年1月26日 | ||||
-[3] | 吕有文 (1926–1999) |
1999年1月26日 | 1999年1月31日 | 无党籍 | |||
8 | 翁岳生 (1932–) |
1999年2月1日 | 2007年10月1日 | ||||
9 | 赖英照 (1946–) |
2007年10月1日 | 2010年7月18日[4] | ||||
-[5] | 谢在全 (1944–) |
2010年7月18日 | 2010年10月13日 | ||||
10 | 赖浩敏 (1939–) |
2010年10月13日 | 2016年10月31日 | ||||
11 | 许宗力 (1956–) |
2016年11月1日 | 2024年10月31日 | ||||
-[6] | 谢铭洋 (1957–) |
2024年11月1日 | 现任 |
现今在世的前司法院院长
姓名 | 任期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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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岳生 | 1999年2月1日-2007年10月1日 | 1932年7月24日 |
赖英照 | 2007年10月1日-2010年7月18日 | 1946年8月24日 |
谢在全 | 2010年7月18日-2010年10月13日 | 1944年1月20日 |
赖浩敏 | 2010年10月13日-2016年11月1日 | 1939年1月2日 |
许宗力 | 2016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 | 1956年2月10日 |
- 最近一位去世的前司法院院长为施启扬(任期1994年8月18日-1999年1月25日),于2019年5月5日去世,享寿8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