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济用
周济用(15世纪—16世纪),字伯石,号石屏,山东济宁府金乡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周济用 | |
---|---|
大明郧阳府知府 | |
籍贯 | 山东济宁府金乡县 |
字号 | 字伯石,号石屏 |
亲属 | (祖父)成化元年乙酉科举人周玑 (父)正德二年丁卯科举人周允中 |
出身 | |
|
生平
周济用是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山东乡试举人,授祁州知州,判决奇案有神明之称,升顺德同知,在地方监督北新关、清理军田、解散土寇、疏通河渠、宽免税饷、革除积蠧,民商都安居乐业,人们称颂他像古代循良官员一样;再陞郧阳知府,廉厉秉公,人民不敢请托,饥荒时不待报告上级就先行发仓赈济,对方也嘉奖其能力,又抵抗在郧阳横行的宦官,府内得以安宁。他自幼博学,擅长古文词,尤其擅长书法,有《南斋漫稿》流传[1]。
引用
参考文献
- 同治《金乡县志略》·卷九上·列传
官衔 | ||
---|---|---|
前任: 孔承祀 |
明朝祁州知州 隆庆年间 |
继任: 傅延耆 |
前任: 李汝节 |
明朝顺德府同知 1570年-1578年 |
继任: 王肇林 |
前任: 叶逢春 |
明朝郧阳府知府 1583年-1586年 |
继任: 沈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