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炳谟(1560年—1628年),仲觐,号念潜[1]直隶无锡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应天乡试举人,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联捷进士。天启年间,官至礼部侍郎。诏修《光宗实录》,周炳谟直书神宗末年历史,对妖书案梃击案等无所隐晦。魏忠贤掌权后,炳谟被御史石三畏弹劾,最终削职。[2]天启五年(1625年)十二月被令致仕[3]崇祯初年(1628年)卒,追赠礼部尚书,谥文简。周子义、周炳谟父子皆以学行称名于世。[4]

家族

周子义,官至吏部侍郎

无锡惠山听松坊有周文恪公祠,万历年间由御史柯挺、督学陈惟芝奉旨主持修造,祭祀父子二人。

注释

  1.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周炳谟,号念潜,书三,庚午正月十三日生,无锡县人,癸卯十三,会一百五十二,三甲九十六,刑部政,改翰林院庶吉士,丁未授检讨,戊申养病,壬子补原职,升编修,癸丑同考,甲寅起居馆,丙辰升左赞善,己未升右右谕德,辛酉升左谕德,本年顺天主考,壬戌升詹事府少詹事,本年升礼部右侍郎,癸亥加太子宾客,本年养病,乙丑起协理詹事府,本年致仕,戊辰卒,赠礼部尚书。
  2. ^ 《明史·列传第一百三十九》:初,天启时,诏修《光宗实录》,礼部侍郎周炳谟载神宗时储位臲卼及“妖书”、“梃击”诸事,直笔无所阿。其后忠贤盗柄,御史石三畏劾削炳谟职。忠贤使其党重修,是非倒置。
  3.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六十六》:天启五年十二月,癸未,陕西道御史石三畏奏挺击、红丸、移宫三案,请诏付史馆,内参礼部左侍郎周炳谟、南京工部尚书沈儆炌、大理寺右寺丞张廷拱。得旨:周炳谟讲筵日久,谬为王之采所荐,准令致仕。沈儆炌摉括助建,亦有微劳,著冠带闲住。张廷拱钻谋考选,物议沸腾,跻躐京堂,全凭奥援,著削籍为民,仍追夺诰命。
  4. ^ 《明史·列传第一百三十九》:周炳谟,字仲觐,无锡人。父子义,嘉靖中庶吉士,万历中仕至吏部侍郎,卒谥文恪。炳谟,万历三十二年进士。当重修《光宗实录》时,炳谟已先卒。崇祯初,赠礼部尚书,谥文简。父子皆以学行称于世。

参考文献

  • (清)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