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革命军

歷史軍隊

国民革命军成立于1924年6月,由国民政府所属的军队改编而来[1]:2012。此后“国民革命军”一直是规范的称谓;但由于是国民党领导的军队,中国共产党习惯上称之为“国民党军”,有时简称“国军”[2]:2

国民革命军
国民革命军军旗,今中华民国陆军军旗
存在时期1924年(民国十三年)6月16日-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12月24日
国家或地区 中华民国
效忠于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种类 中华民国陆军
中华民国海军
中华民国空军
别称国军、国府军
参与战役六一六事变
国民革命军东征
国民革命军北伐
四一二事件
广州张黄事变
蒋桂战争
中原大战
雷马事变
青藏战争
新疆战争
闽变
六一事变
第一次国共内战
第二次世界大战
中国抗日战争
滇缅路战役
缅甸战役
滇西缅北战役
第二次国共内战
指挥官
著名指挥官蒋中正
李宗仁
白崇禧
黄绍竑
阎锡山
冯玉祥
张学良
何应钦
胡宗南
顾祝同
孙立人
胡琏
张灵甫
薛岳
唐生智
关麟征
张发奎
马步芳
马鸿逵
马仲英
标识
早期师、团级军旗
早期营、连级军旗

国民革命军建军之初,将领军官均由中国国民党在广州创设的黄埔军校加以培养训练。国民革命军是国民政府进行北伐的主要武装力量。1928年,国民革命军北伐完成,正式统一中国,国民政府定于一尊,国民革命军也被称为国民政府军,简称“国军”或“国府军”,期间经历第一次国共内战中国抗日战争第二次国共内战战争。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颁布实施,国民革命军成为中华民国国军,多简称“国军”。尽管如此,宪法施行后仍多次称其为“国民革命军”[3][4][5][6][7][8][9][10][11][12][13][14][15]

历史

 
1927年北伐时国民革命军接管位于湖北的英国租界

中国国民党军队

国民革命军成立前,在广州以孙中山为总统的护法军政府,其武力基础是独立诸省的地方军阀,孙中山本人并无军事实力,1922年六一六事变后,孙中山有感军阀不服从其命令,决定建立一批军事武力效忠于他和中国国民党。

1924年1月20日,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开办军官学校,创立党军。宣布实行联俄容共政策,并发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在苏联援助下,中国国民党得以组建军校,发展自身的军事武力。1924年5月,苏联红军帕维尔·安德烈耶维奇·巴甫洛夫(汉名高和罗夫)到达广州,受聘孙中山首席军事顾问、黄埔军校军事总顾问兼军事顾问团团长。孙中山在苏联支持下在广州创立黄埔军校[2]:2。5月2日,孙中山特任蒋介石为军校校长,5月9日任廖仲恺为军校党代表并筹集军校经费。由黄埔军校师生组成的“校军”后来改称党军[2]:2

1925年2月,陈炯明从东江流域西犯,建国粤军、党军和滇、桂军东征陈炯明,成功击溃渠陈炯明的残部洪兆麟。6月15日,国民党中央会议决定,将各地建国军和党军改称为国民革命军[2]:2。7月5日,依“军事委员会组织法”,确定“以党建军”、“以党治军”原则,规定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受中国国民党之指导及监督管理[16]:27。7月,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2]:2。同年7月,依国民政组织法建置军事部,部长许崇智,职掌⑴国民政府外军事代表;⑵国民政府之军事工作,及军事问题议决案之代表说明者;⑶指挥各省军事厅之工作;1926年12月裁撤[16]:28。8月18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将辖下各地方军队名目取消,统一名为“国民革命军”,简称“国军”,辖第一、二、三、四、五、六等六个军[1]:2012。由黄埔军校毕业军官组成的黄埔军校校军为国民革命军第一军,军长蒋介石。“建国湘军”为国民革命军第二军,“建国滇军”改为国民革命军第三军,“建国粤军第一师”为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建国粤军第三军”为国民革命军第五军。起初,国民革命军依照苏联体制,在军、师两级设党代表及政治部。

为了弥补军力差距,国民政府不断纳降改编,吸收各地军事武力。1926年1月,收编湖南攻鄂军”,与“警卫军”(军长吴铁城),和建国军“潮梅军”(军长罗翼群)等合组为国民革命军第六军,军长程潜。3月,收编广西新桂系国民革命军第七军,军长李宗仁。6月,湖南唐生智部队败于吴佩孚而加入国民政府,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军。6月5日,依“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组织大纲”正式成立国民革命军司令部,规定:“凡国民政府下之陆海空各军均归其统辖”,“总司令对国民政府与中国国民党,在军事上须完全负责”,“总司令兼任军事委员会主席”;辖参事厅、政治部、办公厅、卫士团等[16]:28。蒋中正任总司令,李济深为参谋长,白崇禧任参谋次长代理参谋长,邓演达为政治部主任,周恩来为政治部副主任。

1926年7月誓师北伐时,国民革命军编有八个军,约十万人[1]:2012

北伐战争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训练总监部军用图书审查证

北伐初期,国民革命军的四、七、八军分别在湖南、湖北击败吴佩孚;二、三、六军进攻江西最初受挫。1926年12月,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移设于南昌[17]:12。1927年1月调整战略,七军从江左,二、六军从江右,分兵向江西及长江下游挺进,三、一军合击浙江,挺进上海。3月11日第二届三中全会,为提高党权,免去蒋军事委员会主席,与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职[16]:28。至4月军阀孙传芳主力被击溃。国民革命军取得北伐战争胜利[1]:2012。4月17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委会第七十四次政治会议,决定奠都南京[16]:28

1927年4月26日发生宁汉分裂,清除中国国民党内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并在各地大规模捕杀中国共产党分子,国民革命军北伐一度中断。国、共两党因而正式决裂,开展长达十年的武装冲突。中国国民党分裂成左派的武汉及右派的南京两个国民政府。以蒋中正为首的右派在南京成立政府,开始清党,将中国共产党党员从军队内清除,并且取消国民革命军内党代表及政治部编制。国民革命军开始被中国共产党称为蒋军,中国共产党指责国军已成为“新军阀”蒋中正工具。至7月15日,武汉政府分共,8月19日武汉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发表迁都南京,又合而为一[16]:28。8月,蒋中正辞去总司令职。孙传芳乘机反攻,被李宗仁何应钦白崇禧在南京龙潭击败。

1928年1月,蒋中正复出。支持北伐的冯玉祥手下的国民军,及阎锡山手下的北方革命军都得到番号。国军编为第一、二、三、四集团军,分别由蒋中正、冯玉祥、阎锡山及李宗仁任司令;蒋中正为总司令。6月,张作霖退出山海关外,被日本关东军皇姑屯站炸死。国军进至北京。12月,张学良东北易帜,名义上归顺,北伐宣布成功。

军事整合

北伐时期随着战争进展,扩编为49个军,19个独立师。

在1928年7月国民政府开始研究裁兵时,属国民革命军名下军队,有84个军约300个师,共220万人。当中尚未包括中国东北地区四川云南等地部队。而且军队质素非常参差,不少是投诚及收编而成。1928至1929年曾开始编遣工作,计划将国民革命军缩编成六十五个师共八十万人,亦有订明国军最高指挥权在国民政府。但不久革命军内实力军人即互以兵戎相见,先后发生蒋桂战争(参看李宗仁)、中原大战等多场国民党内战,加上对共产党围剿及用兵,编遣计划及军队国家化的计划遂无疾而终。

1935年之后,中国共产党在被围剿下遭到重创,各地军阀在多次冲突失败后大多服从国民政府的指挥,中国局势暂时处于平息;为应对日本威胁逐步上升,国民政府在德国军事顾问建议下,制定国军编遣计划,预定将体制混乱、编制五花八门的各类师团统一调整,并配发新式武器装备及德国军事训练,来强化战斗力。整编目标计划将当时全国正规军力缩减成60个师约70万人,这项工作以中央军优先进行。到1937年对日抗战前,已完成20个师整编,最后因对日抗战爆发而被迫中断。不过,这项调整师编制仍成功推广到各系军队之中。抗战以后,师团都是以这套调整师体制,进行整补与战力规划。

抗日战争

1937年,中国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军大幅扩编。当年中共领导的红军亦相继归入国军编制,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但通常不归入国军阵营。至1945年,国军共有120个军、354个师,此外尚有独立旅、独立团等。据统计,八年抗战中,国军中陆军伤亡将士三百万人以上,当中将级军官阵亡已超过二百名,中下级军官更大幅伤亡。此外,抗战期间国军亦首次离开中国,组成中国远征军,到缅甸印度军共同作战,且亦屡有胜果。

1944年底,已从战前的191个师发展到350个师(步兵115个军328个师含4个补训总处,骑兵5个军22个师),但全军作战部队缺额69万余人,占编制数的21%。1945年开始全军整编,至年底完成,共裁撤了38个军,新建4个军,保留了89个军;裁撤119个师,新建13个师,保留256个师。军事机构从4268个裁去1471个;军事学校由93所裁去69所,新增5所。总计裁减100万人,军队总数从590万人下降到490万人。按计划,各战区每3个军裁去1个军,辖3个师的军应裁去1个师,辖2个师的军应各裁去1个团并由他部调入充实。

军队国家化

依照1947年制定之中华民国宪法规定,军队不受任何党派的控制,以中华民国总统兼任三军统帅。其全称是中华民国国军,并在1947年将国军移交行宪后的中华民国国防部指挥。[18]

1946年2月,国民政府在南京召开军队整编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军事体制和军事委员会及其所属一切军事机构的议案》。该案决定在国民政府主席下设置国防部,为最高军事领导机构,在组织编制上设有6厅7局。其中,6个厅分别具体分管:人事、情报、计划、作战、训练、研究;7个局则分别具体分管:新闻、民军、保安、预算、史料、警察、兵役。除国防部外,另设参谋总长。在部队的编制体制上,决定将战区机构改为绥靖主任公署;集团军改为整编军;军缩编为整编师,师缩编为辖3个团的整编旅;裁减新编师、暂编师、预备师等番号。在美国斡旋下,国民政府(国民党)与共产党在1946年2月在重庆签署《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部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方案规定全12个月内将中国军队减为108个师,90个师为国民党,18个师为共产党。之后再在六个月缩编为国民党50个师,共产党10个师。根据整编会议确定的方针,1946年6月1日,国民政府将军事委员会和军政部正式改组为国防部,掌管全国军政事务,国防部下辖陆军、海军、空军、联合后勤4个总司令部;武汉、北平、西北、东北、广州5个行营;徐州、郑州、衢州等“绥靖”公署以及重庆行辕、第2战区、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和第79军等直属军政机关和部队。撤销了抗战时期成立的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并改为陆军总部。但是整军尚在开始阶段时,1946年6月全面内战爆发后,将军队总数减少了三分之一,由抗战胜利之初的113个步兵军,精简整编为86个整编师(军),248个旅,其中86个整编师中有美械、半美械装备的22个师。

1947年起,各地中国共产党军队不再附属于中华民国国军,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1948年国民政府改组为中华民国政府,随后中华民国国军在大陆被中国人民解放军击败,国军余部随着中华民国政府撤往台湾,在中国大陆的历史亦告一段落。

组织

指挥机关

军阶

官等 官阶 兵种 领章
将官 特级上将  
一级上将  
二级上将
中将  
少将  
校官 上校 炮兵  
中校 骑兵  
少校 宪兵  
尉官 上尉 军乐  
中尉 炮兵  
少尉 测绘  
准军官 准尉 骑兵  
士官 上士 军需  
中士 军医  
下士 通讯  
士兵 上等兵 工兵  
一等兵 机械化部队  
二等兵 宪兵  
  • 北伐成功后国民政府起初沿用了北洋时期的军衔制度。
  • 1931年4月国民政府公布了《陆空军军官佐士兵等级表》:
    • 军官分为将官、校官、尉官三等,各官等又分上、中、少三级(少尉之下另设准尉)。
    • 军佐改用与兵科相同的三等九级名称。
    • 军士分为:上士、中士、下士
    • 士兵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 明确设立了空军军衔等级。
  • 1935年国民政府公布《陆海空军官制表》、《陆海空军士兵等级表》,重新制定陆、海、空军军衔等级:
    • 军官和军佐冠以所属军种。
    • 三军军佐均分为监、正、佐三等,相当于将、校、尉:
      • “监”分为总监、监,相当于中将、少将。
      • 正、佐均分为一等、二等、三等,相当于校、尉的上、中、少三级。
      • 军佐以专业名称加以区分,如:相当于现今“海军军医上校”的“海军一等军医正”。
      • 军士除空军机械、通信、摄影、测候等专业的军士分为一等军士、二等军士、三等军士,其余与前制相同。
  • 1935年3月,国民政府区分上将为特级[19]、一级、二级。
  • 特级上将从设立至2000年废除,仅授予1935年时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一人;大陆时期一共授予陆军一级上将10名、海军一级上将1名,除了蒋中正嫡系的何应钦陈诚,其余皆是独霸一方的地方势力[20]
  • 1936年起,由于上将员额有限,合于晋升二级上将规定的陆军中将,可以加上将阶[21],其服制同二级上将、领中将最高额薪俸,且二级上将职位出缺时可以优先晋任,唯1949年政府迁台之后没有中将加上将阶[22]
  • 国民政府也多次以陆军上将阶配合勋章赠与友邦政要[23],以示友好。

编制

战区(行营)>兵团(辖2至5个集团军)>集团军(辖3至5个方面军/军团)>军团(辖2个军)>(辖3至5个师)/路军(辖2师)>>>>>

建军初期编制(1925年8月-1926年7月)

 
国民革命军总司令旗
 
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印

国民革命军号称八个军,一至八军军长及党代表分别为:(一军)何应钦缪斌;(二军)谭延闿李富春;(三军)朱培德朱克靖;(四军)李济深廖干五;(五军)李福林李朗如;(六军)程潜林伯渠;(七军)李宗仁黄绍竑;(八军)唐生智刘文岛

以上部队番号序列如下:

必须一提的是,此时在广州整编国民革命军的军级单位因为没有旅编制,因此团级以上直接跳师,导致一个军实际满编人员在一万人左右,约等同日后改编时的步兵师。

北伐时期编制(1926年7月-1928年12月)

 
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六师

一次北伐时期序列(1926年12月一1927年7月)

1926年8月,广州国民政府贵州清乡司令部所属右路军、中路军、独立旅等部在湖南辰州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九军。1926年8月23日,广州国民政府以黔军第2师(下辖三个旅,由原黔军第2混成旅扩编)在四川纂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十军,辖第28师(由黔军第2师所属三个团改编)、第29师(由黔军第2师所属三个团改编)、第30师(由黔籍新兵组成)、教导师(由黔籍新兵组成)。1926年11月27日,国民革命军第四军以所属第十师为基础在湖北武汉扩编为第十一军。

二次北伐时期序列(1927年7月一1928年12月)

整合时期编制(1928年12月-1937年7月)

1937年7月抗战爆发前,国民革命军共有步兵师183个,独立步兵旅58个,独立步兵团43个,骑兵师8个,独立骑兵旅5个,独立骑兵团3个,独立炮兵旅2个,独立炮兵团15个,独立炮兵营13个,独立工兵团2个,交通兵团3个,通信兵团2个,宪兵团11个,宪兵营2个,总兵力202.9万人。

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8月-1945年7月)

 
1941年时的国民革命军部队在陕西

1937年国军战斗序列
1938年国军战斗序列
1939年国军战斗序列
1944年国军战斗序列

军队国家化编制(1945年8月-1947年12月)

国民革命军之军、师级列表

民国15年(1926年)7月

  1. 总司令蒋中正
  2. 军事总顾问:加伦
  3. 参谋长李济深
  4. 副总参谋长白崇禧
  5. 政治部主任:邓演达
  6. 政治部顾问铁罗尼
  7. 副官长张治中
  8. 前敌总指挥唐生智
  9. 前敌总指挥部参谋长 张翼鹏
  10. 警卫团长 金佛庄

北伐后至抗战前新编部队

新编军、师

其他编制部队

行动历史

 
持大刀的骑兵队冲锋
 
国民革命军骑兵与地方部族武装在一起

以下是与国民革命军直接相关的战争与战役。

中华民国统一时期

抗日战争时期

 
抗战时期的国民革命军
 
民国33年五月,一位10岁国民革命军士兵被分派到缅甸防御中国边界

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1.3 辞海编辑委员会 (编). 《辭海》(1989年版).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9. 
  2. ^ 2.0 2.1 2.2 2.3 2.4 张明金、刘立勤主编 (编). 《國民黨歷史上的158個軍》. 北京: 解放军出版社. 2007. 
  3. ^ 蒋中正. 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國慶紀念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中正文教基金会. [2021-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4. ^ 蒋中正. 中華民國五十七年元旦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中正文教基金会. [2021-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5. ^ 蒋中正. 中華民國五十九年元旦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中正文教基金会. [2021-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6. ^ 蒋中正. 研究美國建軍的精神指明中國革命軍人必要的信念——主義、領袖、國家、責任、榮譽. 中正文教基金会. [2021-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7. ^ 蒋中正. 今後軍事教育的方針. 中正文教基金会. [2021-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13). 
  8. ^ 蒋中正. 中華民國五十五年元旦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中正文教基金会. [2021-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9. ^ 蒋中正. 中華民國四十六年元旦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中正文教基金会. [2021-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10. ^ 蒋中正. 中華民國四十二年元旦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中正文教基金会. [2021-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11. ^ 蒋中正. 黃埔精神與革命大業的再推進. 中正文教基金会. [2021-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12. ^ 蒋中正. 對國軍第十八屆英雄政士訓詞. 中正文教基金会. [2021-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13. ^ 蒋中正. 復國建國事業的基礎. 中正文教基金会. [2021-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14. ^ 蒋中正. 軍事教育的最高目的和革命軍人的最大責任. 中正文教基金会. [2021-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15. ^ 蒋中正. 政工人員的責任和必須具備的條件. 中正文教基金会. [2021-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16. ^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刘凤翰. 《國民黨軍事制度史》. 北京: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2009. 
  17. ^ 陈布雷等编著,《蒋介石先生年表》,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8年6月1日
  18. ^ 参见台北历史文献社编,政协文献,页101
  19. ^ 特级上将授任条例(已废止)。
  20. ^ 國軍的一級上將. [2008-1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4-01). 
  21. ^ 陆军中将加衔暂行条例(已废止)。
  22. ^ 中华民国立法院公报59卷37期0号24页,"陆军中将加衔过去在大陆是实施过的,但自到台湾之后,...这个条例在台湾事实上没有施行过。"
  23. ^ 尼泊爾總理就職週年紀念,我贈以勳章陸軍上將銜 (HTML) (新闻稿). 民报社. 1946-11-28 [2008-10-07] (中文). 尼泊尔国务总理伯达马塞尔就职周年纪念,我国政府特派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长沈宗镟为庆祝专使,并授该国务总理特种大绶宝鼎勋章,及陆军上将衔... [永久失效链接] 该报导显示,国民政府曾在1932年、1934年、1946年,分别对时任尼泊尔国务总理的宾森塞(1932)、由爵达塞尔(1934)、伯达马塞尔(1946)三人(后两者为叔侄关系),赠与一等(特种大绶)宝鼎勋章及陆军上将衔。
  1. ^ 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退守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至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控制中国大陆大部分地区,中华民国仅控制台湾地区及剩余部分岛屿;此后双方之间发生多次小规模冲突,至1960年代后未爆发冲突,但两岸在今天仍旧处于理论上的战争状态。
  2. ^ 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颁行后,国民革命军成为中华民国国军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