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盗铃谬误

掩耳盗铃谬误,又称无敌无知谬误(invincible ignorance fallacy),是指某人完全无视对他的观点的反对证据,而断言没有证据能反对他的观点。[1]

例子

例一

  • 甲:Ehrlich在1975年的研究指出,平均而言,每执行一件死刑,能减少18件谋杀案;此外二十四篇研究死刑吓阻效果的研究中,有十七篇支持死刑有吓阻效果的说法。虽然这还不是学界共识,但这表示,一般民众所说的“死刑对维护治安是必要的”这点可能是对的。
  • 乙:死刑无助治安,没有证据显示死刑可能有助治安,因此根据比例原则死刑应该废除

说明:甲提出了支持死刑吓阻力的研究,但乙依旧声称“死刑无助治安”而非以合理的方式反驳甲的论据,这犯了掩耳盗铃谬误。

参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