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英(1582年—?年),字君秀,号淮南南直隶扬州府宝应县人,军籍,明朝官员。

李茂英

大明通政使司右通政
籍贯 南直隶扬州府宝应县
出生 壬午八月初二日
配偶 张氏(封孺人)
亲属 曾祖李钺,祖李栋,父李乘夏,母郭氏(赠孺人)
出身
  • 万历三十七年己酉科举人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进士

生平

己酉应天府乡试第四十七名举人,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会试二百五十五名,第三甲第一百六十四名进士。都察院观政,授江西分宜县知县,四十一年调繁清江县,四十三年本省同考,四十四年升顺德府同知,四十六年浙江同考。[1]。擢刑部员外郎,升刑部郎中,天启二年八月升通政使司右参议,转左参议,四年三月升右通政。

家族

曾祖李钺;祖李栋;父李乘夏,赠文林郎清江知县;母郭氏(赠孺人)。永感下。兄茂华(庠生);茂芳。子旉先;达先;藻先;植先。

参考资料

  1.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齿录》:军籍,治《易经》,年二十八岁中式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一百六十四名进士。壬午八月初二日生,行三,曾祖李钺;祖李栋;父李乘夏,赠文林郎清江知县;母郭氏(赠孺人)。永感下,妻张氏(封孺人),兄茂华(庠生);茂芳,子旉先;达先;藻先;植先。由增生中式己酉乡试四十七名举人会试中式二百五十五名。都察院观政,授江西分宜县知县,癸丑调繁清江县,乙卯本省同考,丙辰陞顺德府同知,戊午浙江同考。
官衔
前任:
章谟
明朝清江县知县
1613年-1617年
继任:
周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