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昇 (弘治辛酉举人)
黄昇(15世纪—16世纪),字士超,号与竹,广东广州府番禺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黄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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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昌化县知县 | |
籍贯 | 广东广州府番禺县 |
字号 | 字士超,号与竹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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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黄昇是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广东乡试举人,授肥乡教谕,升昌化知县,廉慎诚悫,兴办学校、体恤穷困,曾在六月祈雨,在私第焚香,三次祈祷就下三次雨,而县内有虎患,他就写下祭文祷于神灵,不久老虎亦离去,人民甚是思念其功绩[1][2]。
引用
参考文献
- 同治《番禺县志》·卷三十九·列传八
- 民国《昌化县志》·卷八·秩官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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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杨文凤 |
明朝肥乡县教谕 正德年间 |
继任: 余载 |
前任: 高孔嘉 |
明朝浙江昌化县知县 正德年间-1526年 |
继任: 吴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