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直(1489年—?),字以方,号卓峰[1]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抚州府金谿县(今江西省金谿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黄直
大明
籍贯江西抚州府金溪县
出生四月初五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徐氏,继娶李氏
出身
  •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举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

生平

早年求学于王守仁。正德十一年(1516年),江西乡试中第七十七名举人。嘉靖二年(1523年)会试中,主司发策极诋王守仁的心学,黄直与同门欧阳德不阿附主司官的意思,翰林院编修马汝骥很赞许两位,一并中式。黄直登进士后,立即上疏陈述“隆圣治、保圣躬、敦圣孝、明圣鉴、勤圣学、务圣道”六事,后授漳州府推官[2]。当时漳州尚鬼神之说,其任内毁坏境内各种邪教。监察御史诋毁其,送吏部降至。其在路途即上疏请嘉靖帝早日确定储君,招致嘉靖帝大怒逮捕。后释放,贬为沔阳判官[3],曾署崇阳县知县,有惠政[4]父丧丁忧,除服后,恰逢杨名、黄宗明下狱,其上疏论救,嘉靖帝大怒,命逮捕下诏狱拷问,后,编戍雷州卫。虽之后释放,久之去世。隆庆初年,赠光禄寺少卿[5][6]

家族

曾祖黄廷宪。祖父黄铚。父黄琳。母徐氏。严侍下。兄僖、弟仰、仪、俸、胄、倬、价[7]

参考

  1. ^ 西园闻见录 ,94卷 ,823
  2. ^ 明实录:世宗实录 ,90卷
  3. ^ 明实录:世宗实录 ,144卷
  4.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7):“黄直 ,字以方,金谿人。受业于王守仁。嘉靖二年会试,主司发策极诋守仁之学。直与同门欧阳德不阿主司意,编修马汝骥奇之,两人遂中式。直既成进士,即疏陈隆圣治、保圣躬、敦圣孝、明圣鉴、勤圣学、务圣道六事。除漳州推官。以漳俗尚鬼,尽废境内淫祠,易其材以葺桥梁公廨。御史诬以罪,送吏部降用。行至中途,疏请早定储贰。帝怒,遣缇骑逮问。无何得释,贬沔阳判官。尝署崇阳县事,有惠政。”
  5.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7):“外艰归,三年不御酒肉。服阕赴部,适名、宗明下狱。直抗疏言:“九经之首曰修身,其中曰敬大臣,体群臣。今杨名以直言置诏狱,非所以体群臣。黄宗明以论救与同罪,非所以敬大臣。二者未尽,天下后世疑陛下修身之道亦有所未尽矣。”帝大怒,幷下诏狱拷掠,命发极边,编戍雷州卫。赦还,贫甚,妻纺织以给朝夕,直读书谈道自如。久之卒。隆庆初,赠光禄少卿。”
  6. ^ 明实录:穆宗实录 ,33卷
  7.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登科录》